一、遇工伤争议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论文文献综述)
郑国志[1](2021)在《多元化解决企业劳动争议》文中研究表明温岭市企业数量较多,企业劳动争议也较多,有关薪酬、时效、工伤、竞业、合同、效能等典型的争议时有发生,通过政府部门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或者私下解决的方式,各类劳动争议基本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这些企业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既反映出劳动争议存在区域特色,也反映出社会法制的规范化运行正在不断加强。
梁骅[2](2021)在《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研究》文中提出
韩冬妍[3](2021)在《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工伤认定问题 ——基于武汉市的研究》文中提出
李雪[4](2021)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刘云祥[5](2021)在《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助推了新就业形态的快速成长,灵活就业日渐成为就业常态。新就业形态下的灵活就业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新就业形态下的灵活就业形式多样,灵活就业者承担的职业风险特别是工伤风险也相应较高。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者不再拘泥于固定的工作模式,其所形成的劳动关系与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不完全契合,这就导致灵活就业者面临被主流工伤保险制度边缘化的危险。因此,创新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范围,将灵活就业者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保护之下,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该问题展开研究:第一章为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概述。本章节主要对新就业形态和新就业形态下的灵活就业进行界定,并对其时代特征进行分析以区别于传统就业方式,同时对灵活就业者的发展现状作出描述,进而说明将灵活就业者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第二章为新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工伤保险困境。本章节立足司法实践,通过对大数据司法案例进行细致分析,总结出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伤保险覆盖率低、维护工伤权益程序冗长三个工伤保险困境,并作出原因分析。第三章为灵活就业者纳入工伤保险的制度经验借鉴。通过梳理德国、英国和我国潍坊、太仓、吴江地区的创新工伤保险制度实践,总结出可供我国普遍推广的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制度启示。第四章为灵活就业者纳入工伤保险的制度路径选择。本章针对我国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工伤保险困境,从适当阻隔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关联,扩大工伤保险被保险人范围、完善工伤保险缴费、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拓宽维护工伤权益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
宋晓波,问清泓[6](2020)在《日本工伤的认定与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日本形成了完备的工伤保险体系,其工伤保险覆盖面宽,工伤认定范围广,具有人性化与科学化的工伤认定标准,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文章围绕日本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重点介绍了日本工伤认定中对于"劳动者"的认定、工伤认定的范围、特别加入制度、工伤认定基准、"过劳死"的认定标准等内容,分析其立法理念、技术手段与特色措施,进而提出健全我国工伤认定制度的相关建议,以期解决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的难题。
毕昭颖[7](2020)在《我国超龄劳动者就业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胡梦丹[8](2020)在《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时效性与公平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也变得越来越具有多样性和高发性,劳动争议从以往简单的欠薪争议、工伤争议等,发展到现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赔偿纠纷、劳动者的五险一金纠纷以及劳动者"被"加班等多元化争议。由于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处于天然的平等地位,劳动者通常属于弱势一方,因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经常受到侵害。从目前来看,我国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有当事人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这四种解决机制,但这四种解决机制都或多或少有些不足,并且这四种机制的程序衔接比较杂乱无序,使得劳动争议最终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或者争议拖欠时间较长对劳动者造成利益侵害。因此本文主要从时效性与公平性两个方面来对当前的解决机制进行比较,明确当前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指出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方案。
邹娅凌[9](2019)在《论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认为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目的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工伤认定法律制度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直接影响着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而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起步较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相较国外发展了上百年的工伤保险制度而言还不够完善。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后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工业化大生产的飞速发展,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关于工伤认定的争议、纠纷也逐年增多。在实践中,我国工伤认定制度显现出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伤认定标准采用的是列举式的条款,法律的制定本身具有滞后性,而列举式的条款更加凸显了这一点,虽然从某种程度上便于工伤认定部门的操作,但面临工伤认定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列举式条款显的力不从心;二是工伤认定程序过于繁杂,工伤职工不能及时获得救助;三是区别对待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与工伤认定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职工本身的申请资格被置于用人单位之后,显然是不够合理的,而且申请时限叫用人单位要短;四是工伤认定机构设置不合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身兼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的职责,等等。以上诸多问题都折射出现行的工伤认定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需要,导致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以工伤认定的内涵为视角,科学运用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等方法,通过分析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找出该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借鉴工伤保险体制健全国家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本人日常工作经验,就完善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机构设置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相关条款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模式,弥补列举式条款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二是删除视同工伤标准中职工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退伍负伤军人旧伤复发的规定,针对以上情况国家应分别设立专项基金、专项抚恤机制来解决其待遇问题。三是排除工伤标准中应充分考虑“工作原因”这一要素,不能完全将“醉酒”、“自杀、自残”排除在工伤范围之外。四是简化工伤认定程序,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及时获得救助。五是调整申请主体的顺序及时限。六是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机构的设置,可以赋予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对非参保单位的工伤认定权,确实保障我国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杨松[10](2019)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形态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主要是围绕2008年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相关制度设计和条文规范在实践中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现状,难以有效实现高效、快捷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初衷。针对在当前实践中凸显出的不足,有必要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经济体制特点,有的放矢,对劳动仲裁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构建一个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体系建设相适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本文首先综合分析了我国现行劳动仲裁制度的现状。基于我国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特点,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诉讼构成了多样化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法律渊源,对我国劳动仲裁程序的机构组成、受案范围和管辖,仲裁时效和具体程序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范:源于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发展的时代背景,我国劳动仲裁程序体现出了的强制仲裁、一裁二审、有限的一裁终局、准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基本特点。其次,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实践中凸显出不足。主要体现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与仲裁自愿、独立基本原则及一裁终局基本制度相冲突,在程序上存在立案审查制度不合理、缺少财产保全制度、仲裁时效较短、受案范围较窄、缺乏有效监督等缺陷,因一裁二审、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交叉错位、裁审衔接不畅、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多方因素制约了劳动仲裁程序效能的有效发挥。第三,借鉴和学习域外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各国依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司法体制建立了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体现出针对不同类型争议适用不同方式、注重通过非诉讼渠道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基本特点,应参考和借鉴域外注重劳动法制建设、有效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劳动仲裁普遍遵循仲裁自愿和独立仲裁原则、重视树立劳动争议仲裁权威性等有益经验。第四,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建议。一是回归仲裁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完善劳动仲裁机构建设;二是改革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配合,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率;四是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体系建设和法制建设,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二、遇工伤争议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遇工伤争议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论文提纲范文)
(1)多元化解决企业劳动争议(论文提纲范文)
温岭市企业用工情况简介 |
温岭市企业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 |
●劳动薪酬争议 |
●劳动时效争议 |
●劳动工伤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劳动竞业争议 |
温岭市企业劳动争议的主要解决方式 |
●企业内部解决 |
●私下第三方解决 |
●政府部门调解 |
●仲裁 |
●起诉 |
(5)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 |
第一节 新就业形态概述 |
一、新就业形态的概念 |
二、新就业形态的特征 |
第二节 灵活就业概述 |
一、灵活就业的概念 |
二、灵活就业的特点 |
三、灵活就业的发展状况 |
四、灵活就业的分类 |
第二章 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工伤保险困境分析 |
第一节 灵活就业者面临的工伤保险困境 |
一、劳动关系认定困难 |
二、工伤保险覆盖率低 |
三、维护工伤权益程序冗长 |
第二节 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困境原因分析 |
一、劳动关系覆盖主体范围过窄 |
二、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难以适应灵活就业发展需要 |
三、工伤保险缴费主体缺位 |
四、权利救济途径单一化 |
第三章 灵活就业者纳入工伤保险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的域外制度经验 |
一、德国的类劳动者 |
二、英国的worker |
第二节 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的国内制度实践 |
一、潍坊模式 |
二、太仓模式 |
三、吴江模式 |
第三节 国内外工伤保险制度实践的启示 |
一、工伤保障主体范围广泛 |
二、费用缴纳方式具有灵活性 |
三、工伤认定申请程序简化 |
第四章 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扩大工伤保险被保险人范围 |
一、灵活就业者纳入工伤保险的制度基础 |
二、灵活就业者纳入工伤保险的路径 |
第二节 完善工伤保险缴费机制 |
一、明确缴费主体并规定强制缴纳义务 |
二、确定缴费费率 |
三、调整缴费周期 |
第三节 提高工伤认定的灵活性 |
一、弱化时间要素和空间要素 |
二、简化认定程序 |
三、加强工伤认定风险防控 |
第四节 灵活就业者工伤待遇支付 |
一、确定工伤待遇支付主体 |
二、明确工伤待遇支付标准 |
三、调整工伤待遇支付方式 |
第五节 完善工伤争议的解决机制 |
一、强化工会组织在工伤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
二、强化劳动人事仲裁在工伤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日本工伤的认定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日本工伤保险制度概述 |
(一)日本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 |
(二)日本工伤认定的管理机构 |
(三)特别加入制度 |
二、日本工伤的认定 |
(一)“劳动者”的认定 |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
1.业务灾害 |
2.通勤灾害 |
(三)工伤认定的基准 |
1.业务起因性和业务遂行性 |
2.“过劳死”的工伤认定 |
(四)工伤认定的流程 |
(五)工伤认定争议的处理 |
三、日本工伤认定对我国的启示 |
(一)构建完善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 |
(二)扩大我国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三)引入“工伤医师”与“不服申诉的先行”制度 |
(四)调整我国工伤认定标准及内容 |
1.构建我国工伤认定的一般性条款 |
2.将“过劳死”纳入我国工伤范围 |
(8)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时效性与公平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现存问题分析 |
二、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时效性问题 |
(一)裁审环节信息不畅导致效率低下 |
(二)仲裁与诉讼衔接脱节 |
三、劳动争议解决结果的公平性问题 |
(一)调解员与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影响结果公正 |
(二)审判思维可能导致审理结果不公 |
(三)调解组织权威性不足 |
四、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建议 |
(一)提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效率性 |
1. 建立仲裁与审判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 |
2. 在立法上完善仲裁与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 |
(二)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公平性 |
1. 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 |
2. 设立专业且独立的劳动审判法庭 |
3. 建立权威性调解机构,强化调解协议效力 |
五、结语 |
(9)论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
第一章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概述 |
1.1 工伤认定的概念及特点 |
1.1.1 工伤认定的概念 |
1.1.2 工伤认定的特点 |
1.2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原则及意义 |
1.2.1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原则 |
1.2.2 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意义 |
1.3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
1.4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二章 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2.1 工伤认定申请与受理主体 |
2.2 工伤认定标准 |
2.2.1 工伤认定的三要素标准 |
2.2.2 “视同工伤”标准 |
2.2.3 “排除工伤”标准 |
2.3 工伤认定程序 |
2.3.1 申请 |
2.3.2 审核 |
2.3.3 作出决定 |
第三章 我国现行工伤认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1 工伤认定的机构设置不合理 |
3.2 我国工伤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
3.2.1 工伤认定的中“三要素”标准 |
3.2.2 “视同工伤”标准 |
3.2.3 “排除工伤”标准 |
3.3 工伤认定程序设计不合理 |
3.3.1 申请主体的顺序与范围不合理 |
3.3.2 认定程序过于繁琐复杂 |
3.3.3 申请时限的规定不合理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建议 |
4.1 完善现行工伤认定机构的设置 |
4.2 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标准 |
4.2.1 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并举模式 |
4.2.2 完善“视同工伤”标准 |
4.2.3 完善“排除工伤”标准 |
4.3 完善我国工伤认定程序 |
4.3.1 调整申请主体的顺序与范围 |
4.3.2 简化工伤认定程序 |
4.3.3 完善申请程序的时限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不足和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现状 |
(一) 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 |
(二) 我国现行主要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1. 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
2.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
3.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
4. 司法诉讼 |
(三)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
1.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
2.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和管辖 |
3.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程序 |
(四)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特点 |
1. 劳动争议当事人无自主选择权,实行强制仲裁 |
2. 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司法诉讼的前提条件 |
3. 有限的一裁终局,仲裁裁决效力具有不确定性 |
4. 劳动仲裁机构具有“准行政性”和“准司法性” |
二、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当前实践中凸显出的不足 |
(一)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与仲裁基本原则、制度的冲突 |
1. 劳动仲裁强制性与仲裁自愿性的冲突 |
2. 仲裁机构独立性不明确,裁决程序不能充分体现仲裁本质 |
3. 违背了通行的“或裁或审”基本制度 |
4. 违背了“一裁终局”基本制度 |
(二) 程序上的不足 |
1. 立案受理审查制制约了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力 |
2. 缺少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不能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
3. 较短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不利于劳动者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4.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狭窄 |
5.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未建立起有效的监督体系 |
(三)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
1. 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程序制度制约了劳动争议解决效率 |
2.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的错位与交织 |
3.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不能有效衔接 |
4.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
三、域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考察和借鉴 |
(一) 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
1. 以专业法庭为主体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
2. 以调解和仲裁为主导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3. 劳动调解仲裁与专业法庭相结合的解决机制 |
4. 以普通民事诉讼方式为主导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5. 设立准司法机构便捷处理劳动争议 |
(二) 境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体现出的基本特点 |
1. 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适用不同的化解方式 |
2. 注重通过非诉讼渠道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
(三) 参考和借鉴 |
1. 法制建设是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的基石 |
2. 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
3. 劳动仲裁普遍遵循仲裁自愿和独立仲裁原则 |
4. 重视树立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威性 |
四、关于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建议 |
(一) 回归仲裁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完善劳动仲裁机构建设 |
1. 实行“或裁或审”兼“一裁终局”的制度体系 |
2. 确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自律性 |
(二) 改革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
1. 实行立案登记制和收费制度 |
2.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拓宽受案范围 |
3. 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财产保全的规定 |
4. 适当延长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 |
(三) 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配合,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率 |
1. 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职能 |
2. 进一步规范司法诉讼与劳动争议仲裁之间的工作衔接 |
(四) 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体系建设和法制建设,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
1. 进一步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 |
2. 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和出台法律、法规、政策,有效应对劳动争议新局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遇工伤争议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论文参考文献)
- [1]多元化解决企业劳动争议[J]. 郑国志. 人力资源, 2021(20)
- [2]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研究[D]. 梁骅. 西北师范大学, 2021
- [3]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工伤认定问题 ——基于武汉市的研究[D]. 韩冬妍.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4]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研究[D]. 李雪. 甘肃政法大学, 2021
- [5]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制度研究[D]. 刘云祥. 兰州大学, 2021
- [6]日本工伤的认定与启示[J]. 宋晓波,问清泓.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0(06)
- [7]我国超龄劳动者就业的法律问题研究[D]. 毕昭颖. 上海财经大学, 2020
- [8]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时效性与公平性研究[J]. 胡梦丹. 理论观察, 2020(07)
- [9]论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完善[D]. 邹娅凌.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
- [10]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不足和完善[D]. 杨松. 云南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