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诗的几个本质要素的辨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明喆[1](2022)在《行政处罚种类扩张论批判》文中指出在此次《行政处罚法》修订过程中,处罚种类扩张论得到广泛支持。学者们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型行为措施定性为行政处罚,并且基于提升公共治理能力、规范行政公权力的良好愿景,主张扩张处罚种类。修订通过后的《行政处罚法》有限度地扩张了处罚种类。然而,从行政处罚内涵和立法政策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处罚种类扩张论并不合理。一方面,通过考察刑罚处罚的特征和狭义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之区别可以发现,科处额外负担和非难是处罚的本质要素,典型非处罚行为应当排除在行政处罚之外。另一方面,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扩张行政处罚种类并无直接关系,为了规范公权力而扩张处罚种类之考量也将随着行政法制的不断完善而逐渐式微,贸然扩张处罚种类可能造成法律适用上的障碍,因而中间类型行为不宜纳入处罚种类。确立"少而精"的处罚种类,才有利于实现对行政处罚的专业性精准规制。
向罗生[2](2021)在《本质易学的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说明易经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本质易学建立了一个易经理论及运用的知识系统,主要通过"观物取质、取质成象"的方法,抽取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本质要素,按易经思维方法设卦,并纳入易经系统,进行成象比类和分析推演。其目的与意义在于:一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并融汇东、西方哲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于一体;二是有利于易经的科学化、现代化,开辟了易经推广的一条新路;三是在科学预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李世佳[3](2021)在《核心素养视角下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2019)必修一为例》文中认为自新课程改革以来,高中物理课程也在紧跟新课程改革的步伐。作为普通高中教育领域的一门基础课程,高中物理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或科学课程相衔接,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学生进入大学实现更高层次的物理知识学习进行铺垫。随着物理课程标准(2017)的制定,高中物理教材也按照新课标要求进行重构,本研究建立在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2019)已经在全国大范围投入使用的基础上,从核心素养的视角下对人教版高中物理(2019)必修1进行全面的教材分析。笔者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核心素养下的高中物理教材分析进行文献综述,了解当前高中物理教材分析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将新课标中的核心素养进行解读,并在教材中的呈现进行界定;第三部分是将核心素养在必修1每一章中的呈现进行量化统计分析;第四部分是通过对教材中栏目数据统计和一线教师访谈两种方式,将教材中开设的栏目对核心素养的渗透和培养进行全面分析;第五部分是选取必修1中的两节为案例,具体分析核心素养在教材一节中的渗透和培养;最后一部分是对核心素养在新教材必修1中的呈现进行整体的定性分析。通过必修1的教材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新教材的编写将物理核心素养的培养,渗透于必修1的每一章和每一节的编排之中;教材中多种栏目的开设,也是想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核心素养进行全面培养;但在必修一中没有突出能量观等物理观念,这与教材知识模块的编排有关;教材中对核心素养的质疑创新要素体现的比较少,为了弥补教材中的这些不足,笔者建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情境适当引导学生在课堂中大胆提出质疑,从而对学生的质疑创新素养进行培养和提升。
何为[4](2020)在《行政协议识别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行政协议识别一直是行政协议纠纷处理的起始点。行政协议识别的标准紧扣定义而生,而行政协议定义的确定又以公私法二分理论为基础。由于公私法二分理论立论不稳,且过于陈旧无法对新的法律关系进行界分,导致以其为理论基础的行政协议在定义上无法确定。由于行政协议的定义无法确定,无法同民事合同截然区分开来,所以逻辑上由定义而生的识别标准也无法确定,裁判者无法准确地实现行政协议识别。尽管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裁判者进行着行政协议识别活动,但是其所采用的现有识别标准都存在内在缺陷,无法有效地实现行政协议的识别,且造成了纠纷解决的拖沓和同案不同判。既然不存在完美的行政协议识别标准,可以将行政协议同民事合同截然区分开来,那么以定分止争为目的的司法活动,就不应当继续偏执于行政协议识别。立法者应当将凡是缔约主体为行政主体的协议纠纷都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规定裁判者在诉讼程序上利用行政诉讼程序,在法律适用上参照适用全部民事法律规范,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对相关纠纷进行处理。
陈远树[5](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王可[6](2020)在《人教版高中物理必修教材中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体现分析》文中提出21世纪,各国都对新世纪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核心素养”概念应运而生。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国在2016年提出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随后高中各学科也分别提出了各自学科的核心素养。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科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201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新版高中物理教材。参考《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对物理学科核心素养内涵的定义,将物理观念分为形成观念、应用观念两个要素,科学思维分为模型建构、科学推理、科学论证、质疑创新四个要素,科学探究分为问题、证据、解释、交流四个要素,科学态度与责任分为科学本质、科学态度、社会责任三个要素,并分别制定了每个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研究了物理学科核心素养各要素在新版高中物理教材中的体现情况。研究时首先分析出每节内容体现出的物理学科核心素养要素,然后再从整体上分析教材中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体现情况。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在物理观念素养中,教材对形成观念、应用观念两个要素体现的次数都较高,在每节中几乎都有体现,可以看出教材特别注重对学生物理观念素养的培养。在科学思维素养中,科学推理、科学论证两个要素体现次数最多。在科学探究素养中,教材对问题要素体现的次数最多,证据和解释要素在教材安排的实验中也有较好的体现,对交流要素体现的次数最少,仅为6次。在科学态度与责任素养中,教材对科学本质要素体现的次数最多,科学态度要素体现的次数最少。教材对质疑创新、交流、科学态度三个要素体现次数比较少,同时模型建构能力是高中生应该具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力,教材对模型建构要素体现的次数同样不多,仅为23次。因此本文针对模型建构、质疑创新、交流、科学态度四个要素,提出了具体的培养策略。
廖伟凯[7](2019)在《寻找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中的本质要素——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初探》文中研究说明透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爬梳,本文指出,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概念的阐述内含三个本质要素:"明确的主体""权力作用""现实界"。要素间的关系亦衍生出马克思意识形态观常见的课题,包括"宰制意识(形态)""主体/阶级意识",以及对意识形态中立客观或是虚假否定之性质的讨论。本文认为,必须在盘查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本质构成三要素及要素间的关系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才能确立。
赵兴芳[8](2019)在《基于物理核心素养的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必修部分为例》文中指出全世界范围的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科技的发展源于人才,人才的培养基于教育。在全球都十分关注教育的当下,教育界对终身教育理念及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可度极高。为了学生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倡导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本文参照2017年新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选取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必修部分为研究对象。在对物理核心素养各要素已有研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物理核心素养理论框架各维度要素概念进行了可操作性界定,并依此作为教材中核心素养统计分析研究的工具。以节为单位,对教材必修部分中物理核心素养各要素出现的频次及呈现方式进行统计,得出以下结论:(1)物理核心素养的模型建构要素、科学推理要素、科学论证要素、科学本质要素在教材中出现频次较多,而且呈现内容也较好,体现出教材编写过程中对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重视。(2)物理核心素养的物理观念维度中,运动观要素、相互作用观要素、能量观要素在教材中出现的频次占比处于中等水平;科学探究维度中的问题要素、证据要素、解释要素出现频次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科学态度与责任维度的STSE要素、科学态度要素在教材中出现频次处于偏低水平。(3)物理核心素养的时空观要素、交流要素、质疑创新要素、社会责任要素,在教材中出现频次严重不足。针对研究结果,对新教材的编写改进提出如下实施建议:(1)增加教材物理实验中小组合作交流环节,培养直接经验;在评估交流中,理解和巩固物理知识,培养怀疑精神、批判精神。(2)建议在问题与练习部分增加物理学科学史、人文知识内容。例如物理科学家生平简介等科普知识作为小组作业,用科研究者对物理学的挚爱和物理事业的执着之精神来陶冶学生,用物理学与社会文明的关系来培养社会责任;时空观内容也可在科学史及人文知识内容中呈现。
应建均[9](2018)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文中指出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20世纪50年代以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是乡村微观经济组织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然而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推行与深化,以及乡村治理体制的变化与更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成为了一个几乎纯粹概念意义上的存在,没有一部法律对其内涵、范围等作出权威的规定和解释,法律制度建构十分粗糙。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在悄然改变,政策法律背景也在深刻发展。一方面,国家政策、文件连续聚焦并不断部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立法完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进入《民法总则》的机会,被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系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制度及其如何实现,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六个部分。第一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当前,人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性存在极大困惑。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统计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另一方面,在理论判断层面,学者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实属性普遍持悲观的态度,或者认为已被取消,或者认为不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必须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史的纵向角度去理解其核心要义,评定其事实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组织形式的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可以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以及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个主要阶段。其中,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当前,法律界以及地方立法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卷轶浩繁,林林总总。归纳而言,比较有影响的定义范式主要有“广义——狭义”、类型化和特征描述三种。综合比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优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种属序列,“农村”、“功能特殊性”以及“社区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必备“种差”。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以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等社区为单位建立,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集体成员的经济组织,同时承担一定的集体公共社会功能。第三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存在重大理论分歧。实践中,全国规范性文件缺位,各地规定相互矛盾,存在立法困惑和制度缺陷。因此,在民法典编纂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及《民法总则》通过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并不是一项高度的立法共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必要性,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实现物权主体统一于民事主体的需要,是因应国家政策,平衡改革探索和于法有据关系的需要,是推进中国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具有可行性,从政策引领、实践探索、历史渊源和时代契机等方面,都是可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基本选项是特别法人。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它的特别性是其得以独立于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能够独立建构的基础和依据,也是进行自我肯定的最简单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反映在多个方面,具体表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管理的财产性质的特别性、承担的职能的特别性、设立的特别性、终止的特别性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五个方面。同时,从特别法人内部的视角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还存在与其他三种特别法人类型(机关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内在特别性,需要体系上的补充。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依据民法的主体规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予以明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改革的核心问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名为“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选择应当贯彻组织形态法定缓和论,最具法律意义的因素是设立目的和意欲从事的活动类型。在恪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私法性、独立性、社区性的基础上,且有合适的方式予以公示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采取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包括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及公司、企业形态。第六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股权设置与管理、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以及经营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实现机制完善中的五个重大争议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级组织的形成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宜一般性地取消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组集体经济组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格局正在被逐渐打破,应当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不同归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形,具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应当采“生活保障+户籍”的双重标准:第一层次,以是否依赖农村集体土地为基本生存保障界分“全民”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问题;第二层次,以户籍界分“集体”与“集体”,解决特定自然人“属于哪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成员股的种类、集体股的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并以贯彻动态管理模式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应当坚持“一人一票”为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可采自营或他营模式,他营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机制而存在的法人实体。
陈敏[10](2018)在《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科学本质作为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成分,是近年来国际科学教育追求的根本目标之一。教科书作为教与学的载体,其科学本质内容的组织和呈现直接影响着科学素养的达成。因此,笔者以IBDP生物学教科书为例,对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情况展开了研究。本文大致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科学本质和教科书研究的背景,为本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界定和国内外研究综述,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与工具的确定提供理论指导;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对本研究中的分析框架和工具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确定了教科书的处理方法,并进行了信度检验,以保证本研究结果的可靠性。第四部分则是对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的呈现次数和呈现方式展开了统计和分析,并对教科书在呈现科学本质的特色之处展开了定性分析。通过定量结果和定性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认知论维度下的科学本质内容在教科书中涵盖全面且较为准确通过统计12个科学本质指标在教科书中的呈现次数,发现每个指标都有呈现,说明IBDP生物学教科书对科学本质的呈现是相当全面的。此外大多数NOS指标在教科书中的呈现都是理性的,说明其表述也比较准确。(2)科学本质内容在教科书中反复呈现且方式多样从呈现次数来看,各科学本质指标在教科书中反复呈现,而得分情况来看,IBDP生物学教科书对科学本质的表征既有显性又有隐性。此外从教科书自身特点来看,不仅专设了科学本质栏目,还在TOK、国际理解等栏目中都对科学本质有所呈现。(3)教科书中科学本质的呈现往往具有多角度性通过具体分析IBDP生物学教科书发现,教科书中同一文本内容往往呈现出多个科学本质要素,这说明IBDP生物学教科书在呈现科学本质内容时,考虑到了各科学本质要素之间的相关性,多角度的对科学本质进行了呈现。(4)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既包括认知维度也包括实践维度从前面的分析情况来看,IBDP生物学教科书在科学本质栏目中设置了一些探究和评价活动,因此教科书中对科学本质的呈现既包括认知维度也包括实践维度。最后,在本文的第五部分,笔者为国内进行教科书科学本质呈现研究以及教科书编写提出了启示与建议,以进一步丰富我国科学本质教育的研究成果。
二、关于诗的几个本质要素的辨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诗的几个本质要素的辨析(论文提纲范文)
(1)行政处罚种类扩张论批判(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行政处罚种类的扩张论 |
(一)通过对行为措施定性而主张扩张行政处罚 |
(二)为了提升公共治理能力而扩张行政处罚 |
(三)为了规范行政公权力而扩张行政处罚 |
三、行政处罚的内涵与处罚种类 |
(一)学说的异同与争议焦点 |
(二)行政处罚内涵之厘清 |
1.来自刑法的启示:刑罚与保安处分的区分 |
2.不同行政权力的对比分析:狭义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 |
(三)基于行政处罚内涵对新法以及处罚扩张论进行评析 |
四、立法政策与处罚种类 |
(一)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扩张处罚种类无关 |
(二)为规范公权力而扩张处罚种类将逐渐失去意义 |
(三)扩张处罚种类将带来法律适用问题 |
五、结语 |
(2)本质易学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本质易学的缘起和诞生 |
二、本质易学的概念元素与本质要素 |
(一)本质易学的概念和特征 |
(二)本质易学的基本元素 |
(三)事物发展的本质要素 |
1. 事物本质的抽象 |
2. 事物的本质要素 |
三、本质易学的方法和结构 |
(一)基本原理 |
(二)基本方法 |
1. 观物取质 |
2. 取质成象 |
3. 成象比类 |
(三)结构模型 |
1. 完备性 |
2. 对称性 |
3. 逻辑性 |
(四)本质特征 |
四、本质易学的应用前景 |
(一)本质易学的具体运用 |
(二)本质易学应用前景 |
五、结语 |
(3)核心素养视角下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2019)必修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内容和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研究综述 |
1.3.2 高中物理教材的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文本分析法 |
1.4.3 访谈法 |
1.5 教材研究理论基础 |
1.5.1 结构主义课程理论 |
1.5.2 认知结构迁移理论 |
1.5.3 建构主义理论 |
二、物理核心素养在教材中呈现的界定 |
2.1 物理观念在教材中呈现的界定 |
2.2 科学思维在教材中呈现的界定 |
2.3 科学探究在教材中呈现的界定 |
2.4 科学态度与责任在教材中呈现的界定 |
三、必修1 各“章”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分析 |
3.1 第一章“运动的描述”中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 |
3.1.1 物理观念要素的呈现 |
3.1.2 科学思维要素的呈现 |
3.1.3 科学探究要素的呈现 |
3.1.4 科学态度与责任要素的呈现 |
3.2 第二章“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研究”中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 |
3.2.1 物理观念要素的呈现 |
3.2.2 科学思维要素的呈现 |
3.2.3 科学探究要素的呈现 |
3.2.4 科学态度与责任要素的呈现 |
3.3 第三章“相互作用---力”中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 |
3.3.1 物理观念要素的呈现 |
3.3.2 科学思维要素的呈现 |
3.3.3 科学探究要素的呈现 |
3.3.4 科学态度与责任要素的呈现 |
3.4 第四章“运动和力的关系”中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 |
3.4.1 物理观念要素的呈现 |
3.4.2 科学思维要素的呈现 |
3.4.3 科学探究要素的呈现 |
3.4.4 科学态度与责任要素的呈现 |
3.5 必修1 各“章”物理核心素养的呈现分析总结 |
3.5.1 物理观念要素分析总结 |
3.5.2 科学思维素养分析总结 |
3.5.3 科学探究素养分析总结 |
3.5.4 科学态度与责任素养分析总结 |
四、核心素养视角下教材“栏目”分析 |
4.1 教材中栏目统计 |
4.2 核心素养在栏目中呈现访谈分析 |
4.3 核心素养在栏目中呈现分析总结 |
五、核心素养视角下教材“节”分析 |
5.1 案例分析1 |
5.2 案例分析2 |
六、核心素养视角下教材的定性分析 |
6.1 物理观念在教材中的定性分析 |
6.2 科学思维在教材中的定性分析 |
6.3 科学探究在教材中的定性分析 |
6.4 科学态度与责任在教材中的定性分析 |
七、教材分析总结与反思 |
7.1 教材分析总结 |
7.2 教材分析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4)行政协议识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问题的源起和研究目的 |
1.2 .问题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对行政协议概念和内涵的研究 |
1.3.2 .对行政协议识别的研究 |
1.4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5 .本文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概念分析法 |
1.5.3 .实证分析法 |
2.行政协议概念识别 |
2.1 .概念识别流程的设定 |
2.2 .行政协议词义识别 |
2.2.1 .“行政协议”的语素分析 |
2.2.2 .作为词组的“行政协议” |
2.2.3 .作为复合词的“行政协议” |
2.2.4 .“行政协议”的最大词义范围 |
2.3 .行政协议同周边概念的区分 |
2.3.1 .“行政协议”和“民事合同”的差别 |
2.3.2 .“行政协议”和“单方行政行为”的差别 |
2.3.3 .“行政协议”和“行政指导”的差别 |
2.3.4 .行政协议同周边概念区分的结果 |
2.4 .小结 |
3.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行政协议识别 |
3.1 .司法实践中的识别 |
3.2 .司法实践中识别的基础 |
3.3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我国行政协议司法实践的整体特征 |
3.3.1 .案件数量起伏较大 |
3.3.2 .行政协议识别是案件的主要争点 |
3.3.3 .行政协议案件涉及的主要是资源行政管理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活动 |
3.3.4 .大量涉行政协议案件最终未以行政协议案由处理 |
3.4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最高法院识别行政协议的司法实践 |
3.4.1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最高法院识别行政协议的两种策略 |
3.4.2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最高法院对于非典型行政协议的识别 |
3.4.3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最高法院处理行政协议纠纷的特点 |
3.4.4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出台前最高法院处理行政协议纠纷存在的问题 |
3.4.5 .问题产生的原因 |
3.4.6 .对相关问题的反思 |
4.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和参考性案例对行政协议识别的影响 |
4.1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对行政协议识别的影响 |
4.1.1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对行政协议识别标准的调整 |
4.1.2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对行政协议审判的其他调整 |
4.1.3 .调整后的识别标准依然无法解决行政协议识别问题 |
4.1.4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传递出的信号 |
4.2 .参考性案例对行政协议识别的影响 |
4.2.1 .参考性案例细化了行政协议识别的标准 |
4.2.2 .细化的识别标准依然无法解决行政协议识别问题 |
5.去行政协议识别的纠纷路径重构 |
5.1 .改变行政协议纠纷处理的整体思路 |
5.2 .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协议纠纷处理 |
5.3 .审理行政协议纠纷参照适用全部民事法律规范 |
5.4 .将缔约主体为行政主体的协议纠纷都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 |
5.5 .小结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5)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人教版高中物理必修教材中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体现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素养 |
2.1.2 核心素养 |
2.1.3 物理学科核心素养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核心素养国外研究现状 |
2.2.2 核心素养国内研究现状 |
2.2.3 物理学科核心素养国内研究现状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对象 |
3.2 分析单元 |
3.3 物理学科核心素养各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 |
3.3.1 物理观念各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 |
3.3.2 科学思维各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 |
3.3.3 科学探究各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 |
3.3.4 科学态度与责任各要素在教材中体现的分析标准 |
3.4 评分者信度分析 |
4 人教版高中物理必修教材中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体现情况分析 |
4.1 案例分析 |
4.1.1 案例分析一 |
4.1.2 案例分析二 |
4.2 物理学科核心素养各要素在高中物理必修教材中的体现统计分析 |
4.2.1 物理观念各要素在教材中的体现统计分析 |
4.2.2 科学思维各要素在教材中的体现统计分析 |
4.2.3 科学探究各要素在教材中的体现统计分析 |
4.2.4 科学态度与与责任各要素在教材中的体现统计分析 |
5 研究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总结 |
5.2 教学建议 |
5.3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寻找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中的本质要素——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一 意识形态生成的基础 |
二 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中的三个本质要素 |
(一)要素一:明确的主体 |
(二)要素二:权力作用 |
(三)要素三:现实界 |
三三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与其衍生之意识形态常见课题 |
(一)当“主(客)体”进行“权力作用” |
(二)当“主(客)体”涉入“现实界” |
(三)当“权力作用”在“现实界” |
四 结语:重绘马克思意识形态架构图 |
(8)基于物理核心素养的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必修部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问题提出及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文本分析法 |
1.4.3 excel数据统计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素养 |
2.1.2 核心素养 |
2.1.3 学科核心素养 |
2.1.4 物理核心素养 |
2.2 研究综述 |
2.2.1 国外对核心素养的相关研究现状 |
2.2.2 国内对核心素养的相关研究现状 |
2.2.3 国内对物理核心素养现状 |
2.3 高中人教版物理教材的研究综述 |
2.3.1 高中人教版物理教材的研究现状 |
2.3.2 基于物理核心素养理论对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的研究现状与问题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研究对象的选取 |
3.2 研究工具 |
3.2.1 物理观念可操作性界定 |
3.2.2 科学思维维度可操作性界定 |
3.2.3 科学探究维度可操作性界定 |
3.2.4 科学态度与责任维度可操作性界定 |
3.3 数据统计分析 |
3.3.1 定性分析 |
3.3.2 定量分析 |
第四章 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必修部分物理核心素养各要素呈现统计分析 |
4.1 案例分析 |
4.1.1 案例分析一 |
4.1.2 案例分析二 |
4.2 人教版高中物理教材必修部分物理核心素养各要素呈现统计分析 |
4.2.1 物理观念各要素在教材中呈现情况统计分析 |
4.2.2 科学思维各要素在教材中呈现情况统计分析 |
4.2.3 科学探究各要素在教材中呈现情况统计分析 |
4.2.4 科学态度与责任各要素在教材中呈现情况统计分析 |
4.3 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 |
5.3 实施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之缘起 |
二、文献综述: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现状 |
三、关于本文的四点说明 |
第一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与启示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性的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起源的不同学说及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阶段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变迁的启示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历史性概念 |
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结构形塑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格局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辨析 |
第一节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式 |
一、基于内涵和外延的范围大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二、基于类型化方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三、基于特征描述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第二节 本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的选择 |
一、如何选择定义的范式 |
二、特征描述法再评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要素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含义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及其证成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理论争议 |
一、民法典编纂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观点概览 |
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同方案 |
三、《民法总则》通过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立法审视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必要性分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化选项——特别法人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第一节 特别法人的提出与解释困惑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加入和退出的特别性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其他特别法人的关系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机关法人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形式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实践考察 |
一、经济合作社 |
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
四、村社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五、公司 |
六、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理论梳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现实样态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改革方略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选择 |
一、实践之评析与理论之反思 |
二、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组织形式的原则与因素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多元化组织形式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主体层级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文本分析与实践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改革及评析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层级的设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地方立法探索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司法实践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资格认定的应然标准 |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与管理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设置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股权管理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大会的决议机制 |
第五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经营管理机制 |
结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制度配套与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中国民法典表达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制度配套 |
三、《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再体系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依据 |
1. 理解科学本质有助于发展科学素养 |
2. 加强科学本质教育已成为国内外科学课程改革的趋势 |
3.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对科学素养的形成具有直接影响 |
(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科学本质的内涵界定 |
1. 哲学视角下的科学本质 |
2. 科学教育视角下的科学本质 |
(二)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的呈现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三) IBDP生物学教科书的研究现状 |
(四) 小结与启示 |
三、研究设计 |
(一) 研究对象的选择 |
1. IBDP课程 |
2. IBDP生物学教科书 |
(二)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流程 |
(四) 研究工具的制定 |
1.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分析指标框架 |
2.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呈现方式的评价标准 |
(五) 教科书的处理办法 |
1. 确定分析单位 |
2. 分析程序 |
3. 信度检验 |
四、IBDP生物学教科书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情况分析 |
(一)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各个指标的呈现情况分析 |
1.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各指标的呈现次数 |
2.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各科学本质指标呈现的得分情况 |
3.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各科学本质指标的整体呈现情况 |
(二)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呈现的特色分析 |
1. IBDP生物学课程大纲文件对科学本质的描述 |
2. 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呈现的特色 |
(三) 研究结论 |
1. 认知论维度下的科学本质内容在教科书中涵盖全面且较为准确 |
2. 科学本质内容在教科书中反复呈现且方式多样 |
3.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的呈现往往具有多角度性 |
4. 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既包括认知维度也包括实践维度 |
5. 教科书对科学本质的呈现尚存在不完善和质朴的表述 |
五、启示与反思 |
(一) 启示 |
1. 对我国进行教科书科学本质内容呈现研究的启示 |
2. 对我国高中生物学教科书编写的启示 |
(二) 研究反思 |
1. 研究不足 |
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关于诗的几个本质要素的辨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行政处罚种类扩张论批判[J]. 王明喆. 交大法学, 2022(01)
- [2]本质易学的理论与实践[J]. 向罗生.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03)
- [3]核心素养视角下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2019)必修一为例[D]. 李世佳. 海南师范大学, 2021(12)
- [4]行政协议识别问题研究[D]. 何为.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6)
- [5]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人教版高中物理必修教材中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体现分析[D]. 王可.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7]寻找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中的本质要素——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初探[J]. 廖伟凯.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 2019(02)
- [8]基于物理核心素养的高中物理教材分析 ——以人教版必修部分为例[D]. 赵兴芳. 曲阜师范大学, 2019(01)
-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确定及其实现[D]. 应建均.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10]IBDP生物学教科书中科学本质内容的呈现研究[D]. 陈敏.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标签:核心素养论文; 法律论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法律主体论文; 刑法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