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朱祥祥[1](2021)在《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的新时代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研究 ——以贵州省毕节、铜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命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未直接就国家治理进行专题论述,但在他们的论着中包含有大量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通过国家治理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创立、发展和完善起到重要的理论支撑和思想引领作用。当前,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远落后于城镇,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关键性作用。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落后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下,农村公共服务建设面临很多问题和国难。从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视角出发,着眼于从基层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建设,论证这一建设对于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选取贵州省毕节和铜仁的部分典型村庄为案例进行实地调研及验证,以小见大的视角探求新时代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对策。第一,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问卷数据综合分析,得出和印证影响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第二,通过当地基层政府官方统计的公共服务主体情况以及财政投入数据,分析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不足。第三,以实践为依据构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建设的对策,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最终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文章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开头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和研究不足等;第一章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对未来社会主义治理模式的设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丰富与发展。第二章阐述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第三章阐述在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条件下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要求。第四章阐述实地调研及调查数据分析结论,总结和验证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不足以及原因分析。第五章阐述农村公共服务提高的对策。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体系;四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袁书华[2](2021)在《福利治理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民工潮的伴生群体,最初是作为“三农”问题的副产品出现的,研究者们关注的主要是其“社会问题”。相对于家庭结构健全的非留守儿童来说,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分离确实处于不利境地。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未来社会的公民,其各项权益的实现和保护是他们自身及其家庭无法单独面对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对其进行支持。因此,对于外出务工家庭将儿童留守农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儿童福利政策的角度进行回应和解决。国内外已有不少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儿童福利进行研究,但总体来看,目前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已有的关于福利和儿童福利的研究多侧重客观福利制度和状况,很少有研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观福利,从客观福利和主观福利整合的角度进行的研究更是少数。二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的研究把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结合在一起的数量较少。本研究以福利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对儿童福利从客观福利和主观福利两个维度进行考察,从与非留守儿童对比的角度探讨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和主观福利现状,尤其是探讨国家、社区、志愿组织、家庭等不同主体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的作用,同时揭示主观福利提升的影响机制。本研究采用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法,量化研究主要是在大规模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揭示客观福利与主观福利之间的关系,质性研究则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获取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对不同主体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福利的现状及困境进行分析,从而为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水平提供政策依据。本研究以山东省LY县为例,通过分层抽样的方式,获取了调查样本,通过滚雪球抽样获取了本研究的访谈对象。以以往研究为基础,本研究构建了关于客观福利、主观福利及两者关系的五个假设,通过量化研究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研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观福利显着低于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内部在主观福利方面则不存在差异;在福利获取内容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福利和健康福利低于非留守儿童,在教育福利方面两个群体则不存在差异;在福利获取方式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在资金福利和保护性服务福利方面显着低于非留守儿童,照顾性服务福利方面两个群体则不存在差异;农村留守儿童从核心家庭、扩展家庭获取的福利显着低于非留守儿童,从国家、社区和志愿组织获取的福利在两个群体之间则不存在差异;农村留守儿童的客观福利获取影响其主观福利,不同主体的福利供给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客观福利获取,最终发现不同主体的福利供给通过福利获取影响其主观福利。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个体、与农村留守儿童有关的人员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对农村留守儿童从不同主体获取的福利进行质性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不同主体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难以形成合力。本研究对各福利供给主体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存在的困境进行剖析发现:核心家庭面临“物质在场、亲情缺失”的福利供给困境,扩展家庭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供给困境;农村社区面临空心化和村委公共事务庞杂无暇顾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困境;志愿组织面临整体力量薄弱和个体志愿者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困境;国家则主要面临福利转型和各职能部门之间责任分工不明晰及难整合的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转型期农村家庭的非农化生产模式和现行的城市公共服务政策的二元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已经超出了单个农民工家庭所能解决的范畴;国家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重现金补贴、轻服务保障使其难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各职能部门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村两委“重行政、轻服务”的现状使农村社区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难以发挥平台作用,农村公共文化衰落使社区缺乏互助精神和凝聚力;社会组织处于与政府不对等的合作关系中,对政府部门存在较强的经济依赖和行政依赖影响其福利递送效果。针对不同主体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的困境及原因,本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进行了政策思考:首先,构建精准保障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要以需要满足为导向、以权利实现为原则制定儿童福利政策。其次,制定保障儿童福利的家庭政策,根据儿童福利保障中家庭角色定位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取向,构建儿童友好型的家庭政策保障家庭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供给。再次,完善多元主体福利供给机制,要落实好政府福利供给的主导责任和家庭福利供给的主体责任,发挥好农村社区儿童福利供给的平台作用和学校儿童福利供给的传递作用,鼓励和引导志愿组织和民众发挥福利供给的中介作用。最后,以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儿童福利均衡供给,依托新型城镇化为农村留守儿童福利助力,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为儿童福利增益。本研究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方面有所创新。从研究内容来看,本研究采用广义福利概念,除了借鉴以往研究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的研究内容外,同时探讨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观福利,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福利进行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本研究采用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不仅揭示客观福利和主观福利之间的关系,还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获取现状和不同主体的福利供给现状及困境进行探讨,全面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福利。从研究视角来看,本研究以福利治理理论作为分析视角,不仅探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政策体系的构建,同时探讨多元主体的福利供给机制。
李思特[3](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祝洪章[4](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暴占杰[5](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高云亮[6](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曹海苓[7](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指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董晨雪[8](2020)在《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健康养老将健康理念引入养老领域,不仅关注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生活需要,还关注其医疗照护、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等,强调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方面统筹协调养老资源,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随着老龄社会的不断深化,健康养老已经成为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呈现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趋势,尽管与之相应的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的问题。关注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差异,在差异中寻求公平的正义,是聚焦老年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分析法、数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归纳总结法,在归纳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健康养老的重要意义及发展现况,并以江苏省太仓市、合肥市肥西县、重庆市九龙坡区为例展开调查研究,对其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及供给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无论是城乡间、还是地区间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差异也有所不同。为此,本文将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归纳为: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最后,基于罗尔斯的正义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社会福利理论,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分别为: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以期能够对我国健康养老的发展提供相关思考,促进我国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李春晖[9](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禹宁瑶[10](2020)在《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文中提出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是中国社会特有的“新事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大量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一定意义上说,大量农村地区已然成为一个规模巨大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和幼儿园,其生产生活活动基本上就是围绕养老和抚幼两件事展开。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因农村改革政策而衍生,是经长期累积而成的复杂社会问题。留守老人经历了主动型安排、被动型接受和分工型选择的阶段性历史变化,这意味着中国留守老人问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本研究紧紧围绕政府对留守老人“做过什么”、“做得如何”、“需要做什么”“如何做”的关键问题展开考察。从“一个村庄的中国养老”的田野调查着手,面对面感受老人的苦辣酸甜,从一个个生动具体的口述故事和感受中,抽丝剥茧,寻找问题的由来、发展的轨迹、问题的症结、解决的良方,最终提出了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及其体系构架的研究结论。本研究对留守老人问题特性作了规律性考察。首次界定农村留守老人是与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分开生活6个月以上,两者住所车程时间大于60分钟,独居在农村户籍所在地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留守老人与非留守老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有子女但子女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最突出的特征是家庭赡养功能临时性、部分性缺失,老人处于“准事实无人赡养”状态。留守老人养老保障难、健康难、关爱难、发展难的现实背后是农村养老价值文化的严重缺失,养老观念上的“三只无形的手”——全生命周期不平等照护观念、“孝文化”名义下的养老公共责任的缺失、无限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健全人”社会定位,将农村老人在家庭、社会、国家的角色定位中置于不利地位。留守老人养老的时间阶段性、身份流动性和安排的过渡性特征决定其养老的“过桥”性质,属于特例养老,与农村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共同构成农村养老“三角”形态。本研究从纵向历史观察、横向事件比较的“十字”时空维度,考察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历史过程和问题症结。指出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处于基于老人自食其力基础上的“急难补救”式支持的阶段,家庭具有托底养老保障功能,而非政府。政府责任与角色错位应予纠正,支持保障方向应调整,“保基本”制度功能设计应纠偏,政策工具空间待优化。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方法探索留守老人养老评价体系和方法,为政府支持提供导向。首次分析了中国社会养老“剩饭现象”,提出养老“剩饭指数”理论,构建了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由通话指数、收入稳定指数、医疗照护指数、打牌指数“四维子指数”及16个具体指标组成的评估公式与模型,用以衡量需求与供给匹配程度,更加准确判断老人生活状态和照料情况,为政策制定和服务改善提供更加精准的依据和标准。本研究在元治理理论指导下探索发现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直接理论基础,首次提出了“影子赡养人”理论。影子赡养人是指在法定赡养人因非主观故意造成赡养义务履行暂时性、部分性缺失时,为老人提供临时性养老帮助的责任主体。它是对法定赡养人角色和责任的临时性、部分性的替代,是在家庭赡养人功能失效时替代发生作用。影子赡养人准确定性了政府特例支持的属性,高度概括了政府特例支持的核心要义,为分析和解决留守老人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根据这一理论观点,政府对留守老人的支持,首要的理论依据是老人赡养实现程度,而不是谁是法定赡养人的问题,但凡有赡养缺失情形,“影子赡养人”就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为养老“剩饭现象”治理提供基本理论遵循。本研究依据“影子赡养人”理论,全新构架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体系。其最大特点在于坚持留守老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赡养”角度设定支持内容,从“过桥”性质选择支持路径,针对性、目的性强,较好解决了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理论与实践“脱钩”的问题,探索了留守老人问题相对“闭环”的解决方案,是对养老社会支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当前农村养老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益参考。
二、改革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的新时代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研究 ——以贵州省毕节、铜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总体评价 |
三、本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四、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行性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行性分析 |
第一章 理论视域: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治理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治理模式的批判 |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治理模式的赞许 |
(三)列宁对无产阶级国家治理思想的论述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思想的丰富与发展 |
(一)新中国成立后以“建设”为主的思想 |
(二)改革开放后以“管理”为主的思想 |
(三)新时代以来以“治理”为主的思想 |
第二章 关系探讨: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辩证统一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前提保障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保障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经济保障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文化保障 |
第二节 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一)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
(二)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
(三)农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
第三章 现实依据: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要求 |
第一节 提高农村公共治理主体能力 |
(一)加强组织能力建设 |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三)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治理效能 |
第二节 完善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一)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
(二)提高农村教育整体质量 |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
第三节 加强新农村公共治理机制建设 |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
(二)健全基层政府公共治理体制 |
(三)推进农村综合社会保障建设 |
第四章 实践境遇:当前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实证调研概述 |
第二节 调查数据统计分析 |
第三节 当前新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第四节 当前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
第五节 当前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思考 |
第一节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 |
(一)树立以扶贫干部为榜样的激励机制 |
(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部门人员的人才待遇 |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专业能力培训 |
第二节 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治理结构 |
(一)以村民为主体 |
(二)以政府为主导 |
(三)以小组为单位 |
第三节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
(一)完善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
(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制度 |
(三)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文化支撑 |
(一)加强农村基础教育 |
(二)繁荣农村社区文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农民对基层干部公共服务能力民意调查 |
附录二 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程度调查(反映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程度) |
附录三 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及成果(对乡镇基层干部进行访谈,并尽量使其提供乡镇的年度财务预算)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2)福利治理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研究 |
(二) 儿童福利的相关研究 |
(三) 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的相关研究 |
(四)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一) 内容创新 |
(二) 方法创新 |
(三) 视角创新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 农村留守儿童 |
(二) 福利 |
(三) 社会福利 |
(四) 儿童福利 |
二、理论基础 |
(一)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二) 福利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的量化研究 |
一、本研究所采用的儿童福利指标 |
(一) 福利的一般测量 |
(二) 儿童福利的测量 |
(三) 儿童福利分析框架的建立 |
二、研究假设与资料收集 |
(一) 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假设 |
(二) 农村留守儿童主观福利假设 |
(三) 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与主观福利的关系假设 |
(四) 资料收集与处理过程 |
三、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的量化研究结果 |
(一) 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福利的比较研究 |
(二) 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与主观福利的关系研究 |
四、农村留守儿童福利量化结果的讨论 |
(一) 农村留守儿童主观福利的特点 |
(二) 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的特点 |
(三) 农村留守儿童客观福利与主观福利的关系分析 |
第四章 农村留守儿童福利获取与供给的质性研究 |
一、访谈方法及对象 |
(一) 访谈方法 |
(二) 访谈对象 |
二、农村留守儿童从不同主体获取福利的质性分析 |
(一) 农村留守儿童从家庭获取福利的质性分析 |
(二) 农村留守儿童从国家获取福利的质性分析 |
(三) 农村留守儿童从社区获取福利的质性分析 |
(四) 农村留守儿童从志愿组织获取福利的质性分析 |
三、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不同主体的供给困境分析 |
(一) 家庭福利供给困境分析 |
(二) 国家福利供给困境分析 |
(三) 社区福利供给困境分析 |
(四) 志愿组织福利供给困境分析 |
第五章 农村留守儿童福利提升的政策分析 |
一、构建精准保障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 |
(一) 以需要满足为导向制定儿童福利政策 |
(二) 以权利实现为原则制定儿童福利政策 |
二、制定保障儿童福利的家庭政策 |
(一) 儿童福利保障中家庭角色定位的理论依据 |
(二) 儿童福利保障中家庭角色定位的实践取向 |
(三) 构建儿童友好型的家庭政策 |
三、完善多元主体福利供给机制 |
(一) 强化政府福利供给的主导责任 |
(二) 落实家庭福利供给的主体责任 |
(三) 强化农村社区福利供给的平台作用 |
(四) 发挥学校福利供给的传递作用 |
(五) 鼓励和引导志愿组织发挥福利供给的中介作用 |
四、以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儿童福利均衡供给 |
(一) 依托新型城镇化为儿童福利助力 |
(二)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为儿童福利增益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未来研究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一) 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 |
(二) 不同主体在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中难以形成合力 |
(三) 破解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供给困境需要挖掘更深层次原因 |
二、未来研究展望 |
(一) 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展开异质性研究 |
(二)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应有新思维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部分举例) |
附录2 访谈提纲 |
附录3 访谈人员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6)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健康养老是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 |
(二)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
(三)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但仍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评述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调查分析法 |
(三) 数据分析法 |
(四) 对比分析法 |
(五)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一) 研究内容 |
(二) 技术路线图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健康 |
(二) 老年健康 |
(三) 养老 |
(四) 健康养老 |
(五) 健康养老服务 |
(六)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
(七)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
二、理论工具 |
(一)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二) 正义论 |
(三) 社会福利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 |
一、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一) 宏观需求 |
(二) 中观需求 |
(三) 微观需求 |
二、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一)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现状 |
(二)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投入供给现状 |
第三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基于三个地区的调查 |
一、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
(一) 数据来源 |
(二) 样本基本情况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
二、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情况 |
(一) 信息来源 |
(二) 三个地区推进健康养老服务的背景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分析 |
三、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 |
(一) 总体服务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二) 城乡间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三) 地区间城乡供需差异有所区别 |
第四章 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 |
(一) 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 |
(二) 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
(三) 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 |
(四) 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 |
二、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 |
(二)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 |
(三) 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 |
(四) 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 |
第五章 基于差异的正义——构建我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 |
一、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一) 建立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健康养老制度 |
(二) 构建“基本+补充”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二、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 |
(一) 扎根健康养老实际需求 |
(二) 夯实健康养老基础建设 |
(三) 完善健康养老服务内容 |
(四) 加强健康养老人才保障 |
(五) 优化健康养老资源配置 |
三、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 |
(一) 深化健康养老研究探索 |
(二) 推进健康养老理念传输 |
四、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 |
(一) 统筹配置城乡养老资源 |
(二) 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
(三) 协调区域健康养老差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附录 |
后记 |
(9)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逻辑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被征地农民 |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
3.2.1 东部地区 |
3.2.2 中部地区 |
3.2.3 西部地区 |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
3.3.1 政策因素 |
3.3.2 市场因素 |
3.3.3 农民自身因素 |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
3.5.1 征地补偿方面 |
3.5.2 保障体系方面 |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
3.7 本章小结 |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 |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4.3.3 实证研究结论 |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4.6.3 实证研究结论 |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4.8 本章小结 |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2.3 纳什均衡分析 |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
5.3.1 模型假设 |
5.3.2 支付矩阵 |
5.3.3 纳什均衡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及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及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方法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留守老人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 |
2.1.2 赡养人与影子赡养人 |
2.1.3 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和特例养老 |
2.1.4 政府养老支持与政府养老特例支持 |
2.1.5 养老价值文化与养老剩饭指数 |
2.2 理论方法基础 |
2.2.1 元治理理论 |
2.2.2 扎根理论 |
2.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2.3.1 研究方法检讨 |
2.3.2 抽样分析法的运用 |
2.3.3 古城村田野调查 |
2.3.4 特定研究任务的多元方法运用 |
2.3.5 主要数据构成及样本编码 |
第3章 基于古城村折射的留守老人问题历史脉络 |
3.1 古城村养老历史变迁 |
3.1.1 养老发展轨迹 |
3.1.2 养老历史状况 |
3.1.3 养老变化特征 |
3.2 古城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历史考察 |
3.2.1 留守老人现象的出现及演变过程 |
3.2.2 留守老人问题的出现及环境特征 |
3.2.3 留守老人问题的政策历史背景 |
3.2.4 留守老人问题产生的根源 |
3.3 小结 |
第4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现状分析 |
4.1 湘潭市留守老人概况 |
4.2 数据来源 |
4.3 湘潭市留守老人整体情况分析 |
4.3.1 个体特征分析 |
4.3.2 经济状况 |
4.3.3 身体及生活情况 |
4.3.4 精神状况与社会交往情况 |
4.4 湘潭市留守与非留守老人差异性分析 |
4.5 湘潭市留守老人区域性特征分析 |
4.6 小结 |
第5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现状分析 |
5.1 政策实施概述 |
5.1.1 农村老人社会保障政策 |
5.1.2 农村养老服务政策 |
5.1.3 农村留守老人专项政策 |
5.2 养老政策内容分析 |
5.2.1 分析对象与方法 |
5.2.2 分析维度 |
5.2.3 政策编码 |
5.2.4 分析结果 |
5.2.5 分析讨论 |
5.3 养老政策效应分析 |
5.3.1 分析对象及方法 |
5.3.2 分项评估结果 |
5.3.3 分析讨论 |
5.4 小结 |
第6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6.1 建模的研究背景 |
6.2 建模的目标任务 |
6.3 基于扎根理论的建模方法选择 |
6.4 数据编码与模型建构 |
6.4.1 开放式编码 |
6.4.2 轴心编码 |
6.4.3 选择性编码 |
6.5 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构成分析 |
6.6 基于养老剩饭指数的评价分析 |
6.7 小结 |
第7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
7.1.2 养老需求构成要素四维设定 |
7.2 农村老人常态养老需求分析 |
7.2.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2.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2.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2.4 历史变化维度需求分析 |
7.3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分析 |
7.3.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3.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3.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4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4.1 农村常态养老与特例养老需求差异性分析 |
7.4.2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5 基于需求侧的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责任分析 |
7.5.1 养老支持责任的理论基础 |
7.5.2 政府养老责任清单分析 |
7.5.3 政府特例养老支持的主要差距 |
7.6 小结 |
第8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及阐释 |
8.1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的提出 |
8.1.1 理论背景 |
8.1.2 理论发现 |
8.1.3 理论内涵 |
8.1.4 理论意义 |
8.2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 |
8.2.1 理论基础和方法 |
8.2.2 “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 |
8.3 基础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3.1 农村养老价值文化 |
8.3.2 农村养老基础政策 |
8.3.3 养老服务标准 |
8.4 核心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4.1 家庭主养支持 |
8.4.2 社会共养支持 |
8.4.3 政府公养支持 |
8.5 制度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5.1 “安全屋”机制 |
8.5.2 “蓄水池”机制 |
8.5.3 “长博弈链”机制 |
8.6 小结 |
第9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建设对策 |
9.1 构建家庭主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1.1 制定全国统一的留守老人认定标准及具体办法 |
9.1.2 建立留守老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
9.1.3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环境支持系统 |
9.1.4 建立留守老人亲情陪护制度 |
9.1.5 试点建立农村以房养老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 |
9.1.6 建立留守老人法律援助制度 |
9.2 构建社会共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2.1 建立留守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
9.2.2 建立邻里互助照料制度 |
9.2.3 完善为老公益创投制度 |
9.2.4 探索设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基金 |
9.2.5 推进农村养老价值文化建设 |
9.3 构建政府公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3.1 建立定期探访制度 |
9.3.2 建立“双困”留守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
9.3.3 建立资助留守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 |
9.3.4 建立留守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9.3.5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
9.3.6 建立留守老人应急救援制度 |
9.4 优化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基础政策环境 |
9.4.1 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9.4.2 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
9.4.3 建立老年照护救助制度 |
9.4.4 建立养老征信制度 |
9.5 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
9.5.1 鼓励急需标准的优先研制 |
9.5.2 标准化建设的重点 |
9.6 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多元化养老模式 |
9.6.1 多元养老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
9.6.2 医养结合介入实验启示 |
9.6.3 积极养老模式的植入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基本结论 |
10.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录 B 调查研究资料 |
附件1 湘潭市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2 湘潭市老人日常活动困难程度问卷调查表 |
附件3 湘潭县留守老人入户访谈提纲 |
附件4 湘潭市留守老人养老评价问卷调查表 |
附件5 湘潭市非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6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入户调查表 |
附件7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访谈提纲 |
附件8 湘潭县镇村干部访谈提纲 |
附件9 湘潭县农村养老调研座谈会纪要 |
附件10 湘潭县养老田野调查访谈样本编号及基本情况 |
附件11 访谈实录 |
四、改革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视域中的新时代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研究 ——以贵州省毕节、铜仁为例[D]. 朱祥祥. 贵州师范大学, 2021(09)
- [2]福利治理视角下农村留守儿童福利研究[D]. 袁书华. 山东大学, 2021(11)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4]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6]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8]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D]. 董晨雪. 苏州大学, 2020(03)
- [9]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10]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D]. 禹宁瑶. 湘潭大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