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刘勇呈[1](2020)在《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行各业的收费不断上升,然而监理公司的收费标准却始终维持不变,过低的收费使得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导致监理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十三五”规划之后,强制监理制度逐步取消,使得监理企业的发展雪上加霜。对监理企业来说,过去整个行业对强制监理制度过度依赖,企业对服务成本重视严重不足,造成成本控制严重缺失。面对强大的竞争压力,监理企业必须引入新兴的管理办法,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高低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SX监理公司作为山西监理行业的一员,是山西省太原市一家以经营建设监理服务为主的监理服务公司,管理者意识到成本控制对企业发展必不可少,因此加强成本控制成为SX监理公司近年来的管理重点。本文在综述监理企业成本控制与目标成本法等方面文献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理论对SX监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并提出该企业在成本核算体系、人工成本、仪器设备和驻地监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实地调研后,发现目标成本法在该企业有较强的适用性。因此,本文从目标成本法视角切入,根据SX监理公司监理服务类型,科学合理的制定目标成本,进而通过对SX监理公司设计目标成本体系来分析目标成本法实施前后的成本差异,对成本差异的细分,有利于成本超支差异责任的划拨与归责。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目标成本法的应用能为企业切实带来成本的减少与经济效益的增加;利用目标成本控制能为企业带来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采用目标成本管理能明确成本差异的识别与归因,并及时堵上漏洞,是一个全过程的成本控制,还能根据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成本控制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SX监理公司与监理行业的成本控制提供有益助力。
马坤[2](2020)在《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不安全动作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地下空间大规模开发利用阶段。与此同时,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也随之变得频繁,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预防变的不可或缺。本文以70起具有详细调查报告的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案例为研究对象,借助行为安全“2-4”模型理论为分析工具,全面系统的分析了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不安全动作,建立所有不安全动作库;通过对地下空间工程不同组织内部的不安全动作进行分类,确定关键岗位责任人员的不安全动作,统计分析不安全动作发生频率,揭示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发生规律,进而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研究了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发生规律。在2011-2018年间,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从事故发生类型来看,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主要是地下管道施工坍塌事故、地铁施工坍塌事故和隧道施工坍塌事故,这三种类型占据总事故的92%。其中地下管道施工事故发生次数第一,占总事故的50%。2.全面系统的分析了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建立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所有不安全动作库。依据行为安全“2-4”模型理论,分析70起事故不安全动作共有403次,其中不安全行动(VA)出现了303次,不安全操作(VO)出现了46次,不安全指挥(VC)出现了11次。3.研究了城市地下空间事故中不同组织发出的不安全动作。建筑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303次,分为11大类,其中发生次数超过20次的不安全动作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进行开挖时防护工作不到位”等。建筑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79次,分为4大类,其中发生次数最多的是“现场违规行为未有效监理”。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26次,分为3大类,其中“违法分包”、“项目工程违规处理”和“项目工程相关手续不齐”各发生8次、15次和3次。4.研究了城市地下空间施工事故中的不安全责任者。结果表明:不安全动作责任者主要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安全员和班组长,发生次数分别是183次和162次,占比21.86%和19.35%。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生不安全动作频数最多的是总监,发生120次,占比50.63%。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项目负责人,发生次数26次,占比89.66%。在人员层次方面,施工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发出不安全动作的次数最多,占比29.35%。监理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发出的不安全动作的次数最多,发生次数是75次,占比38.24%。建设单位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高层管理人员,发生26次,占比89.66%。5.为了减少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的发生,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个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责任主体的角度分析不安全动作预防对策。
艾芳蓉[3](2020)在《监理工程师激励因素及作用机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建设监理行业从试点推行至今已有三十年历史,监理行业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的专业队伍。但在行业发展进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比例大,监理工程师对工作满意度普遍偏低,监理制度没有发挥出预期的效果。监理是一种为业主提供建议的咨询服务,监理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有必要研究有哪些因素能够激励监理工程师努力工作及其相关激励因素的作用机理。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对激励理论梳理,借鉴已有的相关研究结论,归纳总结了监理工程师的激励因素,提炼出激励模型。通过对监理行业专家访谈,最终确定四个作为自变量的激励因素变量:薪酬福利、职业发展、信任与授权、市场声誉;两个作为因变量的激励效果变量:工作满意和工作努力。通过构建监理工程师激励因素与激励结果之间影响路径的假设模型,并选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对监理工程师随机发放调查问卷,获得有效问卷219份,通过AMOS21.0软件对于监理工程师的激励影响路径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发现变量测量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四个自变量之间两两存在相关性,而薪酬福利与职业发展、信任与授权与市场声誉的相关性系数最大,分别为0.87、0.76;薪酬福利、职业发展、信任与授权、市场声誉四个激励因素的影响,激励效果从强到弱排序依次为:市场声誉、职业发展、薪酬福利,信任与授权对工作满意、工作努力没有激励作用;薪酬福利负向影响工作努力;市场声誉正向影响工作努力;市场声誉、职业发展、薪酬福利正向影响工作满意。根据研究,提出以下建议:监理企业应适当使用薪酬福利的激励措施;注重对监理工程师的精神激励作用;谨慎选择和推广“小业主大监理”模式。
刘依然[4](2019)在《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的建筑师负责制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在各个行业不断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旨在通过提高供给侧产品质量带动需求侧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工程建设领域同样面临诸多改革,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建筑师负责制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领域的典型模式之一,强调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为业主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或部分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从建筑产品供给侧促进我国建筑业的提质增效。建筑设计大师作为灵魂、领衔设计咨询管理团队的建筑师负责制,一定会满足业主需求,同时显着提升供给质量。建筑师负责制的落实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也需要实施主体的积极配合和业务转型,增强建筑市场对建筑师负责制的认同意识。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师负责制实现方法是刻不容缓的工作。本文立足于我国建筑业现状,以供给侧结构改革对建设工程领域的要求为基础,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把建筑师团队作为研究对象,核心研究了设计单位针对建筑师负责制的实现方式,深入分析了建筑师负责制的本质内涵,建立对建筑师负责制的思想认知。通过试点分析和访谈调研了解建筑师负责制的实际推行情况,归纳总结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建筑师团队基本设计工作的开展问题、设计拓展工作的开展问题、落实责任制的制度保障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两种不同的建筑师负责制实现方法:一是负责综合协调的项目设计总包,二是实现角色突破的设计监造模式,两者均强调以设计为核心。同时结合我国房屋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分析建筑师团队在两种实现方式中的具体工作内容。最后从组织建设、责任主体、风险分担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解决责任制的落实问题,为建筑师负责制提供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为设计咨询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筑师的身份定位和角色升级提供有益借鉴,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实现建筑创新。对加快建筑师负责制的落地进程,推动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形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赵延亮[5](2019)在《业主视角下精准扶贫开发工程索赔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全力实施脱贫攻坚,是“十三五规划”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的重要举措。2015年,“精准扶贫”方略正式落地实施,产业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措施的重要举措,成为贫困群众能否持续稳定脱贫的关键。扶贫开发工程作为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的重要一环,其工程项目的效益直接影响扶贫的成效,而索赔作为影响项目收益的重要抓手更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建设工程索赔的研究多为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的索赔,研究发包方尤其是将政府作为发包方向承包方索赔的课题相对较少,相关资料也较为欠缺。本课题从扶贫开发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扶贫部门作为发包方的角度,通过研究国内外工程索赔的相关理论,探索、创新索赔管理模式和索赔方法,从而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最终实现工程项目收益的最大化。同时,本课题的特殊性在于研究的标本为扶贫开发项目,其工程项目本身的特殊性要求政府扶贫部门作为发包方更要加强工程的索赔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良好运行,以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因此,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结合当前国内外工程索赔研究现状,系统阐述工程索赔的相关理论,并以金岭扶贫开发工程为例分析当前扶贫开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改进途径和合理化建议,形成一套较为科学有效的工程索赔方案,为扶贫部门解决相似工程索赔问题提供有益借鉴,更好的为脱贫攻坚服务。
杨莹[6](2019)在《工程咨询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个人执业信用研究 ——以注册监理工程师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工程咨询行业以企业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越来越制约其本身的发展,而工程咨询供给侧改革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市场监管机制与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之间的矛盾使得工程咨询行业对专业人士个人执业信用建设的需求越发迫切。现阶段工程咨询行业在个人层面还未形成一套专业人士执业信用管理体系。本文选取注册监理工程师为具体对象,探寻在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过渡时期逐步实现个人执业信用的评价的可行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对建立个人执业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重点工作内容提出建议。本文通过对企业及个人间的资质与信用的关联分析,明确了在市场监管机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实现个人执业信用管理的可行路径是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专业人士个人执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具体的实施启动方案是在现有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融入个人执业信用评价内容,借助企业信用评价的条件将目前可采集到的个人执业信用内容进行评价与验证。期间同步推进个人执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依据可行路径,首先综合了多方视角构建了初步的个人执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分析出在企业信用中融入个人执业信用评价是可行的,并最终以“企业+项目总监”的模式对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了重构。最后对当下推行个人执业信用管理体系涉及的重点工作提出实操性的建议,具体包括各环节信用管理制度的设计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管中铭[7](2019)在《建筑起重机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筑起重机事故超过起重机事故的一半。虽然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与万台设备死亡率这两大重要安全指标整体处于下降的趋势,但是建筑起重机的事故起数却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建筑起重机事故的预防研究显得非常重要。随着行为安全的理论方法不断更新与完善,越来越多的安全从业者选择将该方向上的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能更好的预防建筑起重机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本文选取行为安全“2-4”模型理论作为事故预防的工具,并结合相应的统计方法对70起国内建筑起重机事故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首先通过分析70起事故样本找出所有的不安全动作,形成所有不安全动作库;然后对建筑工程不同组织内部的不安全动作进行归类;紧接着找出关键岗位责任人员的不安全动作,确保责任到人;最后对发生次数较多的不安全动作进行统计,找出其变化规律,运用事故预防系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通过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在2012-2016年间,全国建筑起重机事故起数呈现波浪形缓慢上升,2016年达到最大峰值,为56起,其平均发生次数占起重机事故的比例高达59.13%。全国较大及以上建筑起重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波浪形上升,并在2014年同时达到最大值,为12次和36人,占建筑事故的比例分别为25.56%和23.48%。在2012-2017年间,吉林省建筑起重机事故总体处于下降趋势,事故起数在15起之间波动。(2)将不安全动作的类型分为了9小类,研究得出了建筑起重机事故的所有不安全动作库。70起事故中的不安全动作一共有526次,其中不安全行动(VA)出现了360次,不安全操作(VO)出现了127次,不安全指挥(VC)出现了37次,其余6类不安全动作均未出现。(3)为了方便实际使用,对所有的不安全动作在附表1中进行了编号,同时针对建筑工程不同组织内部的不安全动作也建立了相应的不安全动作库并加以分类。建筑工程不同组织内部有建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建筑监理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416次,分为12大类,其中发生次数超过20次的不安全动作有“索信号工无证上岗”、“信号指挥不明违章起吊”等。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55次,分为3大类,其中发生次数最多的不安全动作是“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生次数为16次。建筑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一共发生了53次,分为4大类,其中发生次数最多的不安全动作是“旁站监理人员安排不合理或未旁站”、“未及时要求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这两项,发生次数均为8次。(4)对建筑工程不同组织内部的不安全动作责任者进行研究并将人员层次进行划分。高层管理人员有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总监。中层管理人员有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总监代表。现场管理人员有安全员、班组长、安全管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现场作业人员有项目一线作业人员。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安全总监和一线操作员工,发生次数均为218次,占比都是19.95%。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项目负责人,发生次数为50次,占比都是84.13%。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发出不安全动作次数最多的是总监,发生次数为74次,占比是47.13%。在人员层次方面,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发出不安全动作的次数最多,发生次数是362次,占比为33.11%。建设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发出不安全动作的次数最多,发生次数是50次,占比为84.13%。监理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发出不安全动作的次数最多,发生次数是74次,占比是47.13%。(5)为了使培训方式更加符合企业和市场的需求,研发团队开发出了事故预防培训系统。
余森[8](2019)在《PPP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监理创新体系研究与实践》文中指出在现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体系中,监理单位将重心放在施工阶段,但对于在PPP模式下,政府参与项目的投资,对于社会效益、投资效益和质量效益而言,社会对项目的关注度会越来越大,现行监理各方把重心放在施工阶段以及现有“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方法是远远不足的,监理工作在项目前期阶段和运营阶段都有所缺失,因此研究PPP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理论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1)首先,从现行监理体系中进行总结,研究结合PPP模式应该采取广义上的监理,是以社会监理为主导,企业内部监理为核心、质监局行业监管、政府督导协调服务、公众参与的多方共同管理建设机制,并运用相应的组织结构,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其次,广义的监理各方要始终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监理:项目规划、立项和PPP项目识别阶段的监理是以可行性研究为依据、投资决策阶段的监理是以投资评估报告为依据、设计阶段的监理以设计纲要和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是以监理细则和监理规划为依据、运营阶段的监理以施工监控和长期健康观测数据为依据,确保全过程监督管理。(3)然后,广义的监理各方自身以质量责任终身制的目标为准则,施工协调和政府督导协调服务相呼应,施工安全防护、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相互衔接,合同管理、互联网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施工监控、长期健康观测采用的是钥匙扣的形式一环扣一环又相互交叉,“一目标、二协调、三防、四管、五控”的监理方法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到结束的全寿命周期监理的过程,不同的周期阶段都会有相应的监理方法进行对应,通过相应的组织体系、控制理论和目标管理理论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并且通过不同阶段的目标关系,通过实现有利压缩量和减少不利的压缩量,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所要求的质量、进度、投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施工安全防控的各项目标所得到的效果也会更好。(4)最后,理论联系于实践,结合秭归长江公路大桥的PPP模式下全寿命周期创新监理体系的运用,对项目中取得的成果,总结出相应的监理经验形成文本资料,今后对同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
张婷[9](2019)在《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影响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程监理制度自推行以来极大的提高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但当前监理行业仍存在较多问题,突出表现为:行业制度规范尚不完善、监理队伍总体水平偏低、监理薪酬较低等。以上问题促使部分监理工程师为赚取外快与承包商合谋寻租,纵容承包商违规降低项目质量,损害业主利益甚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此通过探究影响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主要因素及影响路径,提出减少监理工程师寻租的对策,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完善监理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本文通过分析监理行业的发展概况,剖析行业现存的问题。同时结合对实地调研结果的分析,了解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现状。其次,基于大量文献研究,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和舞弊三角理论分析了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成因,得出影响监理寻租行为的主要因素:制度规范、薪酬待遇、监理工作的外部环境及个人工作态度。然后,分析各因素对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影响路径,从而构建影响路径模型。最后对湖北省多个地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问卷调研,对获得的672份问卷进行分析,结合调研利用Amos软件对构建的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影响路径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各因素对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其中制度规范与外部环境通过工作态度对寻租行为产生显着的负向影响。根据研究结论,本文针对各影响因素提出完善行业制度规范、优化监理工程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等措施,以抑制监理工程师的寻租行为,为净化监理市场提供建议与对策。
王译曼[10](2018)在《工程施工中监理人法律地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施行的三十年,也是我国基础建设高速发展的三十年,监理人为保障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缩短工程建设工期、规范合同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律一直没有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监理人的法律地位,而实践中监理人的法律地位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争议,政府方将监理人作为“独立第三人”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业主方倾向于将监理人视为维护自己权益的“业主代理人”,而施工方期望监理人在“公正”的协商职能基础上倾向“准仲裁人”的法律地位,使得监理人在工程施工中地位比较尴尬。在当前工程监理制度迎来发展新时期,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趋势下监理人的法律地位应回归为“咨询服务主体”,从而推动工程监理行业成功转型升级。本文从工程施工中监理人与各方参与人的法律关系入手,分析监理人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人权利义务的变化,梳理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不同发展阶段背景下监理人的职责与作用,分析监理人法律地位的不同观点及监理人法律地位观点的演变原因,进一步分析监理人在法律上与实践中的冲突与矛盾,针对我国工程施工中监理人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了监理人法律地位回归为“咨询服务主体”的必要性,提出明确工程施工中监理人的法律地位为“咨询服务主体”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对监理人法律地位的规定和完善监理人与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通过明确监理人法律地位对监理人权利方面的要求以及明确规定与权利对等的监理人责任,健全监理人权责对等的工程监理制度。
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成本控制相关理论 |
2.2 目标成本管理理论 |
2.2.1 目标成本管理概述 |
2.2.2 目标成本管理原则 |
2.2.3 目标成本管理特征 |
2.2.4 目标成本管理的应用 |
第三章 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SX监理公司概况 |
3.1.1 SX监理公司简介 |
3.1.2 SX监理公司组织架构 |
3.2 SX监理公司成本构成及特点 |
3.2.1 SX监理公司成本构成 |
3.2.2 SX监理公司成本特点 |
3.3 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现状 |
3.3.1 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方法 |
3.3.2 成本指标制定与执行 |
3.4 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
3.4.1 成本控制制度不健全 |
3.4.2 全员成本管理意识薄弱 |
3.4.3 成本控制指标不明确 |
3.4.4 成本控制范围不健全 |
3.4.5 成本控制考核有待提高 |
第四章 SX监理公司目标成本控制体系设计 |
4.1 SX监理公司目标成本设计的总体框架 |
4.1.1 总体思路 |
4.1.2 基本原则 |
4.1.3 制定依据 |
4.2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和控制流程 |
4.2.1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 |
4.2.2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流程 |
4.3 分析成本影响因素,提高成本管理意识 |
4.3.1 分析监理成本影响因素 |
4.3.2 提高目标成本管理意识 |
4.4 设定目标成本 |
4.4.1 预测目标成本 |
4.4.2 分解目标成本 |
4.5 目标成本控制 |
4.5.1 人员工资成本控制 |
4.5.2 实验检测设备的成本控制 |
4.5.3 驻地监理成本控制 |
4.5.4 驻地出行成本控制 |
4.5.5 成本差异分析 |
4.6 目标成本考核 |
4.6.1 目标成本考评目的 |
4.6.2 目标成本考评的作用 |
4.6.3 目标成本控制考评的原则 |
4.6.4 项目考核兑现 |
第五章 成本控制的保障措施 |
5.1 成本控制的文化保障措施 |
5.2 成本控制的制度保障措施 |
5.3 成本控制的组织保障措施 |
5.4 成本控制的人才保障措施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2)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不安全动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现状 |
1.1.2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坍塌事故预防的重要性 |
1.1.3 理论背景 |
1.2 国内外行为安全研究现状及动态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动态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动态分析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的内容 |
第2章 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统计分析 |
2.1 事故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 |
2.2 事故数据范围与来源 |
2.3 事故的时间分布特征统计 |
2.3.1 年度分布特征分析 |
2.3.2 月度分布特征分析 |
2.3.3 星期分布特征分析 |
2.3.4 时间段分布特征分析 |
2.4 事故的等级分布特征统计 |
2.5 坍塌事故的不同类型分布统计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分析 |
3.1 行为安全“2-4”模型简介 |
3.1.1 行为安全“2-4”模型研究不安全动作的优点 |
3.1.2 行为安全“2-4”模型研究不安全动作的分类和范围 |
3.2 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样本 |
3.3 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
3.3.1 相关名词及其释义 |
3.3.2 淄博市昌国路雨污水管道市政工程“6.19”较大坍塌事故 |
3.4 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不安全动作库研究 |
3.4.1 所有不安全动作库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不同组织内部不安全动作分析 |
4.1 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2 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3 建设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不同组织内部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1 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2 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分析 |
5.3 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不同组织内部不安全动作预防对策分析 |
6.1 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预防对策 |
6.2 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预防对策 |
6.3 建设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预防对策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监理工程师激励因素及作用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成就 |
1.1.2 监理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文章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监理工程师 |
2.1.1 监理工程师定义 |
2.1.2 监理工程师工作现状 |
2.1.3 监理的服务性质 |
2.2 典型激励理论 |
2.2.1 管理学领域 |
2.2.2 组织行为学领域 |
2.3 激励因素研究文献综述 |
2.3.1 国外激励因素研究成果 |
2.3.2 国内激励因素研究成果 |
2.4 监理激励相关研究 |
2.5 文献评述 |
2.5.1 文献总结 |
2.5.2 “激励因素—激励结果”理论模型 |
第3章 监理工程师激励模型构建 |
3.1 研究界定 |
3.1.1 研究对象 |
3.1.2 变量定义 |
3.2 关系假设 |
3.2.1 薪酬福利与激励结果的关系 |
3.2.2 职业发展与激励结果的关系 |
3.2.3 信任与授权与激励结果的关系 |
3.2.4 市场声誉与激励结果的关系 |
3.2.5 工作满意与工作努力的关系 |
3.3 研究模型 |
3.3.1 结构方程模型简介 |
3.3.2 监理工程师激励模型构建 |
第4章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4.1 问卷设计 |
4.1.1 问卷设计流程 |
4.1.2 问卷内容 |
4.2 变量测量 |
4.2.1 自变量的测量 |
4.2.2 因变量的测量 |
4.3 数据收集与描述 |
4.3.1 问卷发放及回收 |
4.3.2 调查样本的基本数据分析 |
第5章 监理工程师激励模型实证检验 |
5.1 .量表质量检验 |
5.1.1 信度分析 |
5.1.2 效度分析 |
5.2 模型验证 |
5.2.1 结构模型设定及拟合 |
5.2.2 假设检验 |
5.2.3 模型修正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激励因素的激励效应对比 |
5.3.2 激励因素的内部结相关性分析 |
5.3.3 激励因素及作用机理讨论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建议与创新点 |
6.1.1 结论 |
6.1.2 管理建议 |
6.1.3 创新点 |
6.2 局限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的建筑师负责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政策驱动:行业现状与发展方向 |
1.1 供给侧结构改革及其要求 |
1.1.1 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和目的 |
1.1.2 建筑业供给侧的转型升级 |
1.1.3 设计咨询供给侧改革路径选择 |
1.2 建筑业的发展现状与方向 |
1.2.1 建筑业发展现状 |
1.2.2 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现状 |
1.2.3 建筑师的发展现状 |
1.3 建筑师负责制的本质内涵 |
1.3.1 建筑师服务的国际惯例 |
1.3.2 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特点分析 |
1.3.3 建筑师负责制的优势分析 |
第二章 问题成像:试点评价与访谈调研 |
2.1 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情况分析 |
2.1.1 全国试点开展现状 |
2.1.2 上海市试点成效与评价 |
2.1.3 深圳市试点成效与评价 |
2.2 应用扎根理论的访谈调研 |
2.2.1 扎根理论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
2.2.2 访谈准备与资料收集 |
2.2.3 调研结果的研究分析 |
2.3 关键研究问题的确定 |
2.3.1 试点过程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2.3.2 建筑师负责制问题归纳 |
第三章 综合协调:设计统筹与规划总控 |
3.1 设计管理的基本工作 |
3.1.1 不同专业的设计对话 |
3.1.2 制定设计目标和计划 |
3.1.3 设计的过程性管理 |
3.2 区域规划与建筑设计密切衔接 |
3.2.1 建筑师参与区域规划的客观需求 |
3.2.2 规划-建筑设计整体工作模式 |
3.2.3 参与整体规划的现实服务 |
3.3 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
3.3.1 进行项目策划 |
3.3.2 辅助投资规划制定 |
3.3.3 前期设计咨询工作流程 |
第四章 角色突破:实施设计监造模式 |
4.1 设计监造模式及其组织 |
4.1.1 建筑师监督施工的可行性 |
4.1.2 设计监造的组织结构 |
4.2 监造主要工作方向 |
4.2.1 工程建造任务的发包 |
4.2.2 合同管理主要工作 |
4.2.3 DB设计监督与审查 |
4.3 工程交付与质量追踪 |
4.3.1 工程验收交付 |
4.3.2 工程质量跟踪 |
4.3.3 为工程质量保险的服务 |
第五章 保障制度:责任制的落实 |
5.1 建筑师团队的组织建设 |
5.1.1 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及其应用 |
5.1.2 建筑师团队的组织架构 |
5.1.3 建筑师团队的工作方式 |
5.2 实现建筑师责权利统一 |
5.2.1 明确建筑师责任界限 |
5.2.2 赋予建筑师应有权利 |
5.2.3 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 |
5.3 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 |
5.3.1 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的涵义 |
5.3.2 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
5.3.3 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建议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5)业主视角下精准扶贫开发工程索赔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
2 工程索赔的理论研究 |
2.1 工程索赔概述 |
2.2 发包方索赔的主要内容 |
2.3 发包方索赔的计算 |
2.4 发包方索赔的程序和证据获取 |
2.5 本章小结 |
3 扶贫开发工程发包方索赔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扶贫开发工程发包方索赔现状 |
3.2 扶贫开发工程发包方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扶贫开发工程发包方索赔防治对策 |
4.1 组织保证措施 |
4.2 管理保证措施 |
4.3 经济保证措施 |
4.4 技术保证措施 |
4.5 本章小结 |
5 金岭扶贫开发工程发包方索赔管理实践 |
5.1 金岭扶贫开发工程概况 |
5.2 金岭扶贫开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索赔管理 |
5.3 金岭扶贫开发工程的索赔心得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工程咨询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个人执业信用研究 ——以注册监理工程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工程咨询行业信用基本理论分析 |
1.1 工程咨询行业市场监管 |
1.1.1 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
1.1.2 现行制度问题分析 |
1.1.3 市场管理机制转变 |
1.2 工程咨询行业信用 |
1.2.1 工程咨询供给侧改革的要求 |
1.2.2 工程咨询业发展趋向 |
1.2.3 工程咨询行业信用构成及现状 |
1.3 信用基本要素与结构 |
1.3.1 信用的内涵 |
1.3.2 信用的基本要素 |
1.3.3 信用建设要求 |
第二章 企业及个人间的资质资格与信用的关联分析 |
2.1 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 |
2.1.1 企业资质 |
2.1.2 个人执业资格 |
2.1.3 个人资格与企业资质的关联 |
2.2 个人执业信用与企业信用 |
2.2.1 信用链分析 |
2.2.2 委托代理博弈分析 |
2.2.3 个人执业信用与企业信用的关系 |
2.3 信用管理与资质管理的关联分析 |
2.3.1 国际咨询行业的信用应用 |
2.3.2 信用与资质的互动作用 |
2.3.3 信用管理实施路径 |
第三章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信用评价分析 |
3.1 个人执业信用的理论分析 |
3.1.1 个人执业信用特点 |
3.1.2 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组成 |
3.1.3 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现状 |
3.2 个人执业信用评价指标识别 |
3.2.1 基于政府视角的评价指标识别 |
3.2.2 基于行业协会视角的评价指标识别 |
3.2.3 基于建设单位视角的评价指标识别 |
3.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1 构建原则与体系建立 |
3.3.2 评价指标解释与标准 |
3.3.3 评价模型与信用分级 |
第四章 实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信用评价的启动方案 |
4.1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特征 |
4.1.1 企业服务特点分析 |
4.1.2 企业管理模式分析 |
4.1.3 企业信用特征分析 |
4.2 问题分析与思路设计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现状分析 |
4.2.2 评价指标体系问题总结 |
4.2.3 重构指标体系可行性分析 |
4.3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重构 |
4.3.1 评价指标体系重构思路 |
4.3.2 重构体系原则与基本框架 |
4.3.3 企业信用重构评价体系 |
第五章 注册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推进 |
5.1 信用评价体系 |
5.1.1 管理组织架构 |
5.1.2 评价程序与办法 |
5.1.3 评价管理制度 |
5.2 信用管理制度 |
5.2.1 信用信息采集制度 |
5.2.2 信用评价奖惩制度 |
5.2.3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部级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
附录 B:各省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
作者简介 |
(7)建筑起重机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行为安全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建筑起重机事故宏观规律研究 |
2.1 全国建筑起重机事故发生规律研究 |
2.2 全国建筑起重机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规律研究 |
2.3 吉林省建筑起重机事故发生规律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起重机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分析 |
3.1 行为安全“2-4”模型简介 |
3.1.1 行为安全“2-4”模型发展 |
3.1.2 行为安全“2-4”模型研究不安全动作的优点 |
3.1.3 行为安全“2-4”模型研究不安全动作的分类和范围 |
3.2 建筑起重机事故样本 |
3.3 建筑起重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
3.3.1 相关名词及其释义 |
3.3.2 安阳华诚特钢“1·2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
3.4 建筑起重机事故不安全动作库研究 |
3.4.1 所有不安全动作库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筑工程不同组织内部不安全动作研究 |
4.1 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2 建设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3 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的不安全动作库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建筑工程组织内部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1 施工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2 建设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3 监理单位不安全动作责任者研究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事故预防培训研究 |
6.1 事故预防培训系统 |
6.2 系统范围 |
6.3 系统登陆操作介绍 |
6.4 建筑起重机事故培训模块介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PPP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监理创新体系研究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PPP项目监理研究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项目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4 本文研究内容、方法以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理论 |
2.1 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基本概念 |
2.1.1 监理的基本性质 |
2.1.2 监理的基本制度 |
2.1.3 监理的任务 |
2.1.4 监理的内容 |
2.1.5 监理的方法 |
2.1.6 狭义的监理各方构成 |
2.1.7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
2.2 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组织体系 |
2.2.1 监理的组织原理 |
2.2.2 监理的组织结构 |
2.3 现行的监理控制理论 |
2.4 现行的监理目标管理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PPP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创新监理体系 |
3.1 PPP模式下的全寿命周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基本定义 |
3.1.1 PPP模式下监理的基本性质 |
3.1.2 基本制度的完善 |
3.1.3 监理的任务的完善 |
3.1.4 监理的内容完善 |
3.1.5 监理的方法的完善 |
3.1.6 广义的监理各方构成 |
3.1.7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的完善 |
3.2 全寿命周期创新监理的组织体系 |
3.3 全寿命周期创新监理的控制理论 |
3.4 全寿命周期创新监理的目标管理理论 |
3.5 本章小结 |
4 PPP建设监理创新模式在实例中的运用 |
4.1 秭归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概述 |
4.2 PPP模式下全寿命周期的监理创新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 |
4.2.1 广义秭归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的监理模式 |
4.2.2 广义PPP模式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
4.2.3 PPP模式下的全寿命周期的建设监理 |
4.2.4 PPP模式下监理控制理论和目标管理理论的运用 |
4.3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影响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2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分析 |
2.1 工程监理发展现状 |
2.2 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 |
2.3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成因分析 |
3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形成机理 |
3.1 监理工程师工作态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 监理工程师工作态度对其寻租行为的影响 |
4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影响路径调查与应对策略 |
4.1 问卷设计与调查结果分析 |
4.2 信度与效度检验 |
4.3 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
4.4 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应对策略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10)工程施工中监理人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工程施工中监理人与各参与方的法律关系 |
2.1 监理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
2.1.1 监理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
2.1.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人权利义务变化对比分析 |
2.2 监理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
2.2.1 监理人经建设单位授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 |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监理人权力变化对比分析 |
2.3 监理人与其它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监理人法律地位的观点演变及原因分析 |
3.1 工程监理制度各阶段中监理人职责作用演变 |
3.1.1 试点阶段监理人职责作用的规定 |
3.1.2 稳步发展阶段监理人职责作用的规定 |
3.1.3 全面推广阶段监理人职责作用的规定 |
3.1.4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阶段监理人的职责作用转变方向 |
3.2 监理人的法律地位观点争议 |
3.2.1 “独立第三人”的法律地位观点 |
3.2.2 “业主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观点 |
3.2.3 “准仲裁人”的法律地位观点 |
3.3 监理人的法律地位观点演变的原因分析 |
3.3.1 政府管理理念转变 |
3.3.2 投资主体多元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监理人地位在法律上与实践中的冲突与矛盾 |
4.1 法律上对监理人模糊的定位与实践中权责不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
4.1.1 法律上对监理人模糊的定位 |
4.1.2 实践中现行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淡化对监理人的权利规定 |
4.1.3 实践中监理人与建设单位的职权易重合 |
4.1.4 实践中监理人与施工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
4.2 法律上被要求的高智能标准与实践中监理人缺乏高级从业人员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
4.2.1 法律上监理人被要求的高智能标准 |
4.2.2 实践中监理人员结构单一,缺乏全面管理能力 |
4.2.3 实践中监理人责任过大,薪酬低,高端人才流失 |
4.2.4 实践中注册监理工程师门槛高,高级从业人员数量不足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明确监理人“咨询服务主体”法律地位 |
5.1 “咨询服务主体”法律地位 |
5.2 完善法律法规对监理人法律地位的规定 |
5.2.1 完善法律法规中监理人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关系 |
5.2.2 完善法律法规中监理人与建设单位之间平等的合同关系 |
5.3 健全监理人权责对等的工程监理制度 |
5.3.1 明确监理人法律地位对监理人权利方面的要求 |
5.3.2 明确规定与权利对等的监理人责任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SX监理公司成本控制研究[D]. 刘勇呈.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2]城市地下空间坍塌事故不安全动作研究[D]. 马坤. 吉林建筑大学, 2020(04)
- [3]监理工程师激励因素及作用机理研究[D]. 艾芳蓉. 深圳大学, 2020(10)
- [4]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的建筑师负责制研究[D]. 刘依然. 东南大学, 2019(01)
- [5]业主视角下精准扶贫开发工程索赔管理研究[D]. 赵延亮.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6]工程咨询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个人执业信用研究 ——以注册监理工程师为例[D]. 杨莹. 东南大学, 2019(05)
- [7]建筑起重机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D]. 管中铭. 吉林建筑大学, 2019(01)
- [8]PPP模式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监理创新体系研究与实践[D]. 余森. 武汉轻工大学, 2019(03)
- [9]监理工程师寻租行为的影响路径研究[D]. 张婷.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10]工程施工中监理人法律地位研究[D]. 王译曼. 长沙理工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