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入世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孙舒[2](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张天天[3](2020)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检察权配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通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委员会时代的正式到来,我国的国家权力结构和反腐败工作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检察机关的权力也被重构,此次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就是将原隶属于检察机关的反贪和反渎部门成建制的转隶至监察委员会,而且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在行使的过程中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监察体制的改革和检察权能的重新配置对于我国反腐败事业的发展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都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如何合理配置自身的职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本文立足于我国监察体制持续深入改革和检察权能重新配置的背景下,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中检察机关权能重新配置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分析检察权运作时遇到的困境及困境产生的成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建议。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应该明确自身的职权配置,并逐步构建出一套成熟的、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有效机制,通过优化检察机关的侦查组织、构建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等措施,使检察机关回归到法律监督的本位上去。
商志娟[4](2020)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完善》文中指出依法对刑事侦查进行法律监督,是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权。实践中,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对于规范侦查活动,防范冤假错案,保障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检察院大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这无疑会对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职能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遭到质疑,侦查监督手段可能进一步软化;另一方面,职能转隶也为人民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本文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背景,在阐释侦查监督制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人民检察院职能转隶对侦查监督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完善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对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侦查权与侦查监督制度的基本法理。首先,阐释侦查权的概念与特征,以此为基础,阐述侦查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侦查监督制度的内容构成。第二部分:我国侦查监督制度检视。通过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监督的法律规定,本文认为,侦查监督重点不突出、侦查监督时间滞后、侦查监督手段乏力、侦查监督信息获取渠道不足以及权利救济困难,是我国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侦查监督制度面临的挑战在于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遭到质疑、侦查监督手段可能进一步软化,以及人民检察院内部职能机构面临新的调整。职能转隶也给人民检察院强化侦查监督提供了机遇,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有利于凸显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为提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效果创造有利条件。第四部分:完善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对策。包括:构建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检察审查制度、建立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制度、拓展侦查监督的知情渠道、强化侦查监督手段的刚性、完善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的衔接机制。
廖伟[5](2019)在《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检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等逐步完善,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不可否认,我国检务公开工作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检务公开立法层级不高、检务公开范围和方式设计不合理、检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检务公开对“互联网+”时代回应不足等。基于此,论文通过对检务公开的一般原理、经济学理论基础、法理基础、发展现状以及域外模式进行分析考察,对检务公开制度的完善途径进行了探索,以期为建立健全我国检务公开制度提供参考,从而推动我国检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文共五章,具体如下:第一章节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析、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流动加剧,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日益显现,出现“信息孤岛”和“数据鸿沟”,形成社会不公,妨碍社会进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依托信息技术发展的条件,将检察权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实行检务公开,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文献综述发现,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检务公开既具有类同性,也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检察权兼具司法与行政属性。党的十九大对检务公开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务公开的诉求也越来越高,检务公开制度发展和完善也变得十分紧迫,这也正是本文的初衷所在。第二章节探讨了检务公开的基本理论,主要对检务公开的概念、特征与类别进行了分析。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项,本文在论述检务公开概念的同时,从检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对象、启动原因、公开的权限等角度对检务公开进行分类,分析检务公开具有职责的法定性、检务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公开对象的特定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分析检务“信息不对称”现象及引发的问题,提出检务公开是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一剂良方;同时从法学的角度探讨了检务公开的法理基础,论证了检务公开的必要性。第三章从我国检务公开的发展历程入手,回顾了检务公开的四个历史阶段“起步摸索阶段、实践探索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深化创新阶段”,进一步分析了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的发展现状:检务公开原则向规范、全面扩展,检务公开范围向纵深层面拓展,检务公开方式向更加主动发展,检务公开监督向制度化发展,以及检务公开载体向“互联网+”发展。在总结我国检务公开制度取得成效同时,也分析出我国检务公开制度在立法、范围、方式、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第四章节是检务公开的域外模式检视。通过对域外主要国家或地区的检务公开原则、范围、方式等比较,重点分析了瑞典、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检务公开立法、原则以及检务实践等,归纳出各国(地区)检务公开的特点。上述国家和地区均坚持检务公开是有限度的公开,而且他们都以立法的形式对检务公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部分国家(地区)还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以保证检务公开的有效实施。文章总结出“检务公开立法、有限度的检务公开、检务公开的保障机制、检务公开例外的典范、检务公开的救济”等经验,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第五章节提出检务公开制度的完善路径。通过对检务公开的立法、原则、范围、载体以及救济程序优化设计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完善检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国还没有信息自由法,检务公开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主要依靠最高检发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来推动。因此,有必要加快检务公开立法进程,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同时提出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检务公开例外”的确定,保证时效性,优化检务公开实现方式,借司法责任制改革契机,重构检务公开业务流程等等解决措施。信息技术的发展拓展了检务公开的视野,大数据、媒体融合应用,给检务公开工作现代化带来新的机遇。为此文章提出以“互联网+”为载体,增强三个意识;以大数据为抓手,健全检务公开信息化模式;以媒体融合为契机,优化检务公开载体选择;以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互联网+检务公开”的绩效考核等措施来完善我国的检务公开模式。最后提出健全检务公开的救济依据、行使主体、救济方式等法律制度,推动检务公开科学、健康发展。
邓富娟[6](2019)在《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优化的宪法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引发检察体制恢复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两项改革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同时进行,对检察职能的发挥产生了重大影响,检察机关又一次被推向重大改革的关口。在法理上,职务犯罪侦查权并非典型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权,但在实践中却是检察机关的主业,而且被视为检察机关的“拳头”,法律监督职能反而成为了副业。此次监察体制改革将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国家监察委员会,对检察权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使检察机关在宪法中重拾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将实现重构。本文运用宪法学基本原理,以现阶段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分析目前检察机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回归检察机关宪法本位,讨论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的调整与优化。以法理为支撑,将相关的法律观点、思想、理论作出历史追溯和阐释,阐明检察制度的思想渊源和法理基础;以现实为考量,将改革中检察机关面临的困境作出论述,回归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分析其权力属性;以问题为导向,剖析检察机关需如何调整工作重点和优化相关机构职能,以期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范国潮[7](2019)在《基于SWOT分析的义乌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策略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既承担着法治职责,也担负着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经历了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双重改革后,如何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大课题,值得深入研究。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人均办案量和年办案总量均居全国前列。因地处“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全国百强县前十的国际商贸名城,社会治理难度大,问题新,如何融入党委政府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全面践行检察职能,精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努力的方向,近些年在社会治理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本文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为例,分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运用SWOT分析法,通过不同因素的组合形成的策略汇集成分析矩阵,对矩阵中不同的策略进行分析,结合义乌检察实际,借助改革契机,适应外部威胁,通过综合分析得出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最优策略,分别是探索建立法律监督案件化办理模式,着力打造义乌版“枫桥经验”,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着眼问题导向,优化检察监督方式。
刘莲娜[8](2015)在《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发掘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本文作者基于对世界贸易组织及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机遇与挑战的理论化界定,全面系统地回顾了有关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与挑战相关的国内外有关文献,重点梳理代表性学者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研究结论,并对此加以深度整合、细化、梳理,建构出不同于别国的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理论体系,并结合俄罗斯本国所具有的特点,首次全面系统地构建了俄加入世贸组织应对机遇与挑战的研究框架。本文运用定性的研究方法中的案例分析法。作者以中国、吉尔吉斯斯坦、越南三国为例,从世贸组织的组织特征和运作方式入手,分析了俄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成员国带来的影响,以及俄艰难的入世谈判和做出的承诺、入世后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中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趋势,并尝试性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主张。基于俄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特定的理论框架,作者从比较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入手,研究了基于特定动机下影响俄加入世贸组织的因素,首次从定量、定性分析两个层次力证了俄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及其产生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作者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越南三个国家入手,首次设定了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机遇与挑战选择模式。最后,作者对俄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2011年12月16日,世贸组织第八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协议,结束了俄罗斯长达18年的入世谈判之旅,并成为世贸组织第156个成员国。对于世贸组织而言,俄的加入,使世贸组织国家的国际贸易额占到全球国际贸易总量的98%。每个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必须接受国际贸易规则,履行入世承诺,开放市场,降低关税,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在同一框架下世贸成员国之间开展的经贸合作,有利于各成员国理顺与贸易伙伴的关系,带动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这些无疑对加快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促进作用。加入世贸组织是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最佳选择,如不尽早搭上世贸组织的快车道,就有可能在经贸全球化过程中被边缘化。俄罗斯作为大型经济体,欲在经贸全球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不能再继续独立于世界贸易体系之外。研究结果表明:对俄罗斯的经贸发展前景来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有弊,其中一个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就是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参与和利用世贸组织为俄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期望得到的利益,分析了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成员国带来的影响,以及俄艰难的入世谈判和做出的承诺、入世后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中俄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趋势,并尝试性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方面,世贸组织是一个融合了“以规则为基础”和“成员主导”两种性质复杂的混合体。与前身GATT相比,世贸组织具有更强的国际法人地位、更完备的组织形式以及更自动、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因而被视为当前最具影响的国际经济组织。但另一方面,世贸组织的实际运作机制并不是按照一个国际机构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仍然更多地表现为政府间或协定的性质。对世贸组织的成员来说,除了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外,更要充分发挥世贸组织成员的主导作用,主动寻求在世贸组织中的定位、更好地发挥世贸组织对自身发展的作用,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则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研究表明:众多的国家通过加入世贸组织给其国内经济发展带来好处,其中最明显的是改善了对外贸易环境,并推动了本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当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真正发挥作用,更多地还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政府能否认真履行所做出的承诺,并认真遵守世贸规则,能否持续推进国内改革和发展。中国和越南等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贸易更加开放,使国有及民营企业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并得到更大发展。相对于其他国家,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世贸组织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发展,但由于该国政局不稳定、谈判时间短、对执行世贸组织协议准备不充分等因素,导致该国在协议执行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使其加入世贸组织后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明显。此外,吉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领域也与国家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推动国内经济增长,建设俄罗斯“新经济”,俄迫切希望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得到更稳定和公平的国际市场环境。加入世贸组织对俄的经贸发展利弊皆有,但利大于弊。加入世贸组织后给俄带来的机遇是: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了国内贸易法律规则的完善,并使其与国际贸易体制接轨;改善了投资环境,增强了俄吸引外资的能力;推动了俄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企业提高了效率,增强了竞争力;促进了服务业发展,等等。同时,随着电信、保险、运输及配送服务等对外资放开,俄民众也享受到更加优惠的服务;俄具有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保护本国利益,参与制定世贸组织规则的权力。但与此同时,俄在经济上也付出一定的代价。作者研究发现,一些长期受到政府保护的产业遭遇到国外同行的相当激烈的竞争,这些产业包括国防工业、机器制造业、飞机制造业、汽车工业、农业、轻工业,还有银行业和保险业等;俄加入世贸组织后,根据承诺,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将会与国际接轨,这可能导致其进一步增加国内能源产品成本,使价格提高,并由此存在着通货膨胀上升的可能,使得国内商品的竞争力被弱化,俄经济的资源型特征更为突出。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世贸组织是一个融合了“以规则为基础”和“成员主导”两种性质复杂的混合体。世贸组织具有更强的国际法人地位、更完备的组织形式以及更自动、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但同时,世贸组织的实际运作并不是按照一个国际机构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仍然更多地表现为政府间或协定的性质。--加入世贸组织对俄经济和贸易发展各有利弊,但是利大于弊。--加入世贸组织对中俄经贸合作会带来新的压力。低端消费品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中国获得俄先进技术的难度加大、中国边境地区中小企业面临压力等,但加入世贸组织为开展中俄经贸关系也提供了新的机会:俄加入世贸组织后,中俄两国已经签署了多份双边文件,囊括了经济、交通、能源、旅游等众多领域,新一轮合作项目的开展,将中俄经贸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有助于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
胡建刚[9](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虞浔[10](2013)在《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文中研究说明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改革法院民事审判庭审方式为先导,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为标志,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并延续至今。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发源地,自开埠以来就处于中西文化交锋交融的第一线,最早引入近现代司法理念和西方法治模式,新世纪以来又一直在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而持续努力,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它不可避免地是整个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现出鲜明地自上而下推进的色彩,展现了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和权威;另一方面,它却是许多改革措施的肇始之地,许多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在上海司法机关工作中自发萌生的创新举措,经过上海这块法治土地的滋润和检验,逐渐为全国所了解和认可,并随之被最高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向全国推广,引发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点点浪花甚至波澜。司法体制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把上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有必要系统梳理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改革动机和发展趋向,继续努力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此,本文分八章对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改革历程的历史考察。研究1997年以来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不能割裂此前上海发生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上海人民司法事业从无到有,尽管经历过挫折,但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奠定了上海司法工作的基本格局,为1997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1997年之前上海的司法改革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为1997年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上海的开展提供了正反面启示;此前进行的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也为之后的改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第二章是关于1997-200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阶段的研究。自1997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在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上海司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体制、用人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开。第三章是关于2002-2007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阶段的研究。自2002年底到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阶段。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监督协调机制更加健全,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政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第四章是关于2007-201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阶段的研究。自2007年底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阶段。上海司法机关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彰显法制公信力和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监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五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思想纷争及实践取向的研究。在上海探索、推行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不乏质疑和批评之声。就宏观思路来说,就有地方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各司法部门的进程是否需要统一的争论;就微观举措来说,以“少年法庭”、“案例指导制度”为例,不难看出一些开创性举措引发了长久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这些质疑和批评使得上海司法机关更为审慎地对待改革,使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走得更为稳当和科学。第六章是关于上海与兄弟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横向比较的研究。根据公开的一些资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与我国其他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有许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根本目标、指导思想、整体进程、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上。但上海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在重视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经验、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分析存在这些异同的原因,主要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性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有关。第七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分析检讨及成效评价的研究。上海的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也避免了由此带来种种不必要的失败和资源浪费。虽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的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全面推进和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八章是关于继续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对于司法的需求空前增长。为了迎接这些挑战,上海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司法困境。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应设定为“推进司法公正、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其功能应定位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应该有一套贯穿于改革从始至终的基本行为准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上海实际继续探索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的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
二、我国入世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入世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3)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检察权配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研究监察体制改革 |
(二)对检察权行使的讨论 |
(三)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的定位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主题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主题 |
五、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六、论文研究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权力配置理论 |
(二)监察监督理论 |
第二章 改革前后检察权内容变化与现实影响 |
一、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与政治背景 |
(一)设立监察委员会的背景 |
(二)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时间轴 |
(三)落实制度化反腐的紧迫性 |
二、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权内容的重构 |
(一)职务犯罪侦查权被剥离 |
(二)诉讼监督权能加强完善 |
(三)公诉权权能的再造升级 |
(四)新增拓展行政公益诉讼 |
三、检察权配置变化的现实意义和机遇挑战 |
(一)改革后有利于提高反腐效能效率 |
(二)改革后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监察体制改革为反腐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第三章 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作的困境 |
一、检察职能自身定位存在偏差 |
(一)检察院是否还需存在受质疑 |
(二)检察职能回归法律监督使命 |
二、检察职能机构设置发生改变 |
(一)改革影响内设机构设置 |
(二)检察人才面临阶段流失 |
(三)权力转移影响监督实效 |
三、检察职能行使遇到阻碍 |
(一)检察职能行使范围局限 |
(二)检察职能行使效力弱化 |
(三)监检部门职能衔接不畅 |
第四章 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作困境的原因 |
一、国家监察制度的立法尚未完善 |
(一)监察制度的程序性立法缺失 |
(二)检察机关对监察委的监督制度尚有欠缺 |
(三)刑事诉讼程序无法正常约束监察委 |
二、检察权困境的外部原因 |
(一)监察委与检察院权力存在重叠 |
(二)监察职能变化使检察权能被动调整 |
三、检察权困境的内部原因 |
(一)改革后内部监督机制不均衡 |
(二)重诉讼、轻监督的理念一时无法调整 |
第五章 完善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配置的建议 |
一、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 |
(一)通过立法来明确监察权的法律定位 |
(二)制定和修改相关配套法律 |
二、明确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 |
(一)检察机关应回归法律监督的本位 |
(二)明确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侦查权的界限 |
三、监察委与检察院权力冲突的解决与配合 |
(一)检察机关侦查权与监察委调查权的关系 |
(二)监察委与检察院的工作配合程序 |
四、加强对监察委的制约和监督 |
(一)明确对监察权监督和制约的具体方式 |
(二)完善监察委留置权的行使程序 |
五、完善检察内部权力配置体系 |
(一)优化不同内设部门的权限 |
(二)上下级之间加强垂直领导 |
(三)衔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监察体制改革与权能配置的调查问卷 |
(4)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侦查权与侦查监督制度的基本法理 |
(一) 侦查权的性质与特点 |
1. 侦查权的性质 |
2. 侦查权的特征 |
(二) 侦查监督制度的基本范畴 |
1. 侦查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 |
2. 侦查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
二、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问题检视 |
(一) 侦查监督重点不突出 |
(二) 侦查监督时间滞后 |
(三) 侦查监督手段乏力 |
(四) 侦查监督信息获取渠道不足 |
(五) 权利救济困难 |
三、我国侦查监督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一) 我国侦查监督制度面临的挑战 |
1.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遭到质疑 |
2. 侦查监督手段的进一步软化 |
3. 检察机关内部机构与职能面临调整 |
(二) 我国侦查监督制度迎来的机遇 |
1. 以审判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侦查监督的强化 |
2. 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有利于凸显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 |
3. 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为提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效果创造有利条件 |
四、完善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对策 |
(一) 构建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检察审查制度 |
1. 检察审查的范围 |
2. 检察审查的内容 |
3. 检察审查的方式 |
4. 检察审查的救济 |
(二) 建立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制度 |
1. 引导侦查的原则 |
2. 引导侦查的案件范围 |
3. 引导侦查的方式 |
(三) 拓展侦查监督的知情渠道 |
(四) 强化侦查监督手段的刚性 |
(五) 完善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的衔接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的评析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 |
2 检务公开制度理论概述 |
2.1 检务公开制度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
2.1.1 检务公开的概念 |
2.1.2 检务公开的特征 |
2.1.3 检务公开的分类 |
2.2 检务公开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2.1 检务“信息不对称”现象 |
2.2.2 检务“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后果 |
2.2.3 检务公开是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一剂良方 |
2.2.4 检务公开在“信息不对称”中的权衡 |
2.3 检务公开的法理基础 |
2.3.1 司法公正和民主 |
2.3.2 权力制衡和监督 |
2.3.3 人民民主和知情权 |
2.3.4 依法治国理念 |
3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解构 |
3.1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1 起步摸索阶段(1998年10月-1999年4月) |
3.1.2 实践探索阶段(1999年5月-2003年4月) |
3.1.3 全面推进阶段(2003年8月-2013年10月) |
3.1.4 深化创新阶段(2013年11至今) |
3.2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的发展现状 |
3.2.1 检务公开原则向规范、全面扩展 |
3.2.2 检务公开范围向纵深层面拓展 |
3.2.3 检务公开方式向主动发展 |
3.2.4 检务公开程序向制度化发展 |
3.2.5 检务公开载体向“互联网+”发展 |
3.3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取得的成果 |
3.3.1 检务公开一定程度满足了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3.3.2 检务公开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权的实施 |
3.3.3 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 |
3.3.4 检务公开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行为 |
3.4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检务公开无专门立法 |
3.4.2 检务公开范围和方式设计不合理 |
3.4.3 检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 |
3.4.4 检务公开回应“互联网+”不足 |
3.5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问题分析 |
3.5.1 检务公开体系不健全 |
3.5.2 检务公开效果不明显 |
3.5.3 检务公开现代化水平不高 |
3.5.4 检务公开监督不到位 |
4 域外检务公开模式审视及借鉴 |
4.1 检务公开的域外考察 |
4.1.1 瑞典的检务公开 |
4.1.2 美国的检务公开 |
4.1.3 英国的检务公开 |
4.1.4 法国的检务公开 |
4.1.5 俄罗斯的检务公开 |
4.1.6 我国台湾地区的检务公开 |
4.2 域外检务公开模式比较 |
4.2.1 检务公开立法比较 |
4.2.2 检务公开范围原则比较 |
4.2.3 检务公开的特点比较 |
4.3 域外检务公开模式的借鉴 |
4.3.1 检务公开的立法 |
4.3.2 检务公开的范围 |
4.3.3 检务公开的例外 |
4.3.4 检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
4.3.5 检务公开的救济 |
5 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的完善路径 |
5.1 检务公开立法规范的“中国化”模式选择 |
5.1.1 坚持检务公开法治思想 |
5.1.2 检务公开立法模式选择 |
5.1.3 正确处理实践中的三大关系 |
5.2 检务公开原则的内容 |
5.2.1 “及时公开”原则的内容 |
5.2.2 “便民原则”的内容 |
5.2.3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的内容 |
5.3 检务公开范围和程序的优化设计 |
5.3.1 检务公开范围的界定 |
5.3.2 检务公开内容的拓展 |
5.3.3 检务公开例外的规范确定 |
5.3.4 检务公开实现方式的优化 |
5.3.5 检务公开流程的重构 |
5.4 “互联网+检务公开”实践模式创新 |
5.4.1 构筑“互联网+检务公开”的意识 |
5.4.2 健全检务公开信息化模式 |
5.4.3 优化检务公开载体选择 |
5.4.4 强化“互联网+检务公开”的绩效考核 |
5.5 检务公开救济程序的优化设计 |
5.5.1 检务公开救济程序的作用 |
5.5.2 检务公开救济权利的范围 |
5.5.3 检务公开的救济权利主体 |
5.5.4 检务公开救济的实现方式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文章目录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6)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优化的宪法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现代检察制度理论概述 |
(一) 中国检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1. 中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 |
2. 中国检察制度发展沿革 |
3. 中国现行检察制度概述 |
4. 比较视野下的中国检察制度 |
(二) 检察权学理认识 |
1. 四种学说的争论 |
2. 法律监督性质的检察权分析 |
(三) 新中国成立后检察机关职能配置 |
1. 新中国成立初期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
2. 改革开放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
二、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一) 监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权的影响 |
1. 检察权的权能结构发生调整 |
2. 检察权的权威来源产生变化 |
3. 检察权与监察权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完善 |
(二) 司法体制改革为检察机关发展带来机遇 |
1. 司法责任制下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 |
2. 诉讼制度改革倒逼检察权做出调整与完善 |
三、检察机关职能优化调整的宪法学思考 |
(一) 回归和加强法律监督机关之宪法地位 |
(二) 厘清检察权运行界限 |
1. 明确监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运行界限 |
2. 明确检察机关与人大、政府、法院的区别与联系 |
(三) 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化的具体路径 |
1. 继续保留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权 |
2. 做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
3. 做实民事行政监督 |
4.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
5. 强化其他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于SWOT分析的义乌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策略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及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第2章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相关理论阐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社会治理 |
2.1.2 法律监督 |
2.1.3 检察机关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
3.1 “三检并行”助推公益诉讼 |
3.2 创造性运用社会治理检察白皮书 |
3.3 践行绿色司法,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
3.4 践行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 |
3.5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
第4章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SWOT因素分析 |
4.1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 |
4.1.1 独特的职能定位 |
4.1.2 高素质人才队伍 |
4.1.3 专门的线索来源渠道 |
4.1.4 专业化的分工 |
4.1.5 健全的组织体系 |
4.2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劣势 |
4.2.1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
4.2.2 部分专业人才缺乏 |
4.2.3 独立执法权的缺失 |
4.2.4 社会治理手段匮乏 |
4.3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 |
4.3.1 地处改革前沿,为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提供平台 |
4.3.2 司法责任制改革,突显检察官的主体地位 |
4.3.3 内设机构改革,促进专业化分工 |
4.3.4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法律监督 |
4.4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威胁 |
4.4.1 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监督保障缺失 |
4.4.2 义乌复杂的人员结构造成社会问题突出 |
4.4.3 公益诉讼制度带来的挑战 |
第5章 基于SWOT分析的对策研究 |
5.1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SWOT矩阵分析 |
5.1.1 SWOT各因素分析 |
5.1.2 组合分析 |
5.1.3 综合分析 |
5.2 SO策略:探索法律监督案件化办理模式 |
5.3 ST策略:立足义乌实际,打造义乌版“枫桥经验” |
5.3.1 构建社会矛盾化解新格局 |
5.3.2 降低刑事发案量 |
5.4 SO+WO策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
5.4.1 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 |
5.4.2 全面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 |
5.5 ST+WT策略:着眼问题导向,优化检察监督方式 |
5.5.1 提升检察建议能力,彰显检察监督权威 |
5.5.2 用好社会治理检察白皮书,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
5.5.3 用活公益诉讼制度,打造检察监督品牌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问题的界定 |
1.2.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难点、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文献综述 |
2.1 俄罗斯学者关于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文献回顾 |
2.1.1 加入世贸组织给俄罗斯带来积极影响 |
2.1.2 加入世贸组织给俄罗斯带来消极影响 |
2.2 中国学者关于俄加入世贸组织的文献回顾 |
2.2.1 有关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利弊分析 |
2.2.2 关于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对中俄经贸合作的影响 |
2.3 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历程与主要承诺文献回顾 |
2.3.1 俄罗斯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 |
2.3.2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主展成就 |
2.3.3 俄罗斯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4 俄罗斯入世历程 |
2.3.5 俄罗斯入世谈判过程中与各成员国所解决的难题 |
2.3.6 俄罗斯为入世所做出的主要承诺 |
2.4 有关世贸组织的文献 |
2.4.1 世贸组织的组织特征 |
2.4.2 世贸组织的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 |
2.4.3 世贸组织的决策方式 |
2.4.4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
2.4.5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3章 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论和方法 |
3.1 理解研究哲学 |
3.1.1 本体论和认识论 |
3.1.2 社会建构主义. |
3.2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 — 案例分析 |
3.2.1 使用的案例分析的合理性 |
3.2.2 案例设计 |
3.2.3 选择的案例分析 |
3.2.4 通过二手资料搜集数据 |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案例分析: 不同国家入世对俄罗斯的借鉴作用 |
4.1 案例1:中国 |
4.1.1 中国入加世贸组的历程 |
4.1.2 中国加入世贸组的困难分析 |
4.1.3 中国加入世贸组主要承诺内容解析 |
4.1.4 入世给中国带来的成就和挑战 |
4.2 案例2 :吉尔吉斯斯坦 |
4.2.1 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分析 |
4.2.2 对吉尔吉斯斯坦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结果分析 |
4.2.3.入世对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和贸易发展的影响 |
4.2.4 影响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和贸易展的问题分析 |
4.3 案例3:越南 |
4.3.1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背景、进程与问题分析 |
4.3.2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主要承诺 |
4.3.3 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贸易发展的形势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入世后的俄罗斯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5.1 加入世贸组织给俄罗斯经济带来的机遇 |
5.1.1 强化市场竞争意识,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 ,推动经济现代化 |
5.1.2 加入世贸组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
5.1.3 制度创新引领,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吸引外资能力 |
5.1.4 完善国内贸易法规,尽快与国际贸易体制接轨 |
5.1.5 争取得到更多平等贸易地位的权利 |
5.1.6 破除服贸壁垒,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
5.1.7 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进一步扩大出 |
5.1.8 降低进.关税,给民众生活带来便利和实惠 |
5.2 加入世贸组织后,俄罗斯主要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5.2.1 入世后影响俄罗斯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
5.2.2 入世后对俄罗斯出.产业的影响 |
5.2.3 入世后俄罗斯主要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评析 |
5.3 世贸组织框架下中俄贸易关系发展趋势 |
5.3.1 中俄贸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3.1.1 中俄贸易发展的现状 |
5.3.1.2 中俄双边贸易的主要特点 |
5.3.1.3 中俄双边贸易存在的问题 |
5.3.2 中俄贸易关系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
5.3.2.1 有助于扩大中俄双边贸易 |
5.3.2.2 有助于规范中俄双边贸易方式 |
5.3.2.3 有助于改善俄投资环境 |
5.3.2.4 有助于深化中俄金融领域合作 |
5.3.2.5 有助于扩大劳务合作及工程承包合作 |
5.3.3 世贸组织框架下中俄贸易关系发展的新挑战 |
5.3.3.1 低端消费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
5.3.3.2 增大中国引进俄先进技术的难度 |
5.3.3.3 中俄农产品贸易前景不乐观 |
5.3.3.4 在吸引外资方面对中国构成的压力 |
5.3.3.5 中俄边境地区的中方小企业面临的压力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 |
6.1 基本结论 |
6.1.1 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和“以成员主导”的双重混合体 |
6.1.2 多数国家认可入世将给本国经济带来益处 |
6.1.3 俄加入世贸组织目的明确 |
6.1.4 俄入世将面临全球经济变化的激烈挑战 |
6.1.5 俄入世为拓展中俄经贸关系提供有利的契机 |
6.1.6 俄入世对发展本国经济和贸易利大于弊 |
6.2 具体的对策及建议 |
6.2.1 应致力于发展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 |
6.2.2 应致力于用好用足世贸组织决策权 |
6.2.3 应致力于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强大与繁荣 |
6.2.4 应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
6.2.5 应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
6.2.6 应致力于产业的转型升级以提高核心竞争力 |
6.2.7 应致力于制度创新并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 |
6.2.8 应致力于建立人才智力保障体系 |
6.2.9 应致力于完善适应中俄两国相互投资的政策法规 |
6.3 本文研究的贡献性 |
6.3.1 理论上的贡献性 |
6.3.2 实践上的贡献性 |
6.3.3 研究不足 |
6.3.4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中国1997年始启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二、 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司法机关与时俱进 |
三、 上海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
四、 域外司法改革理论在上海受到科学借鉴 |
第二节 基本概念 |
一、 司法 |
二、 司法机关 |
三、 司法体制 |
四、 司法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一章 历史回眸(1949—1997):中国司法制度曲折发展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司法制度初创奠基阶段 |
二、 司法制度曲折成长阶段 |
三、 司法制度破坏荒废阶段 |
四、 司法制度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变革历程 |
一、 基本形成上海司法工作格局 |
二、 组织开展上海司法改革运动 |
三、 文革期间上海司法工作倒退 |
四、 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的正轨 |
第三节 现实意义 |
一、 奠定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基础 |
二、 提供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启示 |
三、 确立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先机 |
第二章 拉开序幕(1997-200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启动司法改革 |
二、 上海推进依法治市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三章 全面展开(2002-2007):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加快城市法治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四章 深入进行(2007-201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五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与探索的纷争 |
第一节 改革宏观思路争议 |
一、 地方司法领域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框架 |
二、 地方司法机关在改革进程中是否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步调 |
第二节 改革微观举措争议 |
一、 “少年法庭”之争 |
二、 “案例指导制度”之争 |
第六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与其他省份实践探索比较 |
第一节 共同之处 |
一、 指导思想和根本目标基本相同 |
二、 发展方向和推进动力基本相同 |
三、 整体进程和许多内容基本相同 |
第二节 鲜明特色 |
一、 上海是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创始之地 |
二、 上海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区别对待 |
三、 上海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 上海有效增强司法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五、 上海科学借鉴国外司法改革先进经验 |
六、 上海较好地解除了司法机关后顾之忧 |
第三节 异同探究 |
一、 存在相同缘由 |
二、 存在不同原因 |
第七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探索的评析 |
第一节 特点分析 |
一、 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把牢社会主义方向 |
二、 有力保障——准确定位司法职能,体现上海自身特色 |
三、 不竭动力——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靠科学理论支持 |
四、 重要方法——统筹规划改革方案,争取形成整体合力 |
五、 必要方式——以改革促进新变化,不急不躁循序渐进 |
六、 有效途径——改革灵活性,尊重首创性,保护积极性 |
第二节 成功之处 |
一、 妥善处理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二、 妥善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 |
三、 妥善处理中央部署与上海实际的关系 |
第三节 问题所在 |
一、 司法机关改革中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待加以纠正 |
二、 上海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
三、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尚需培育 |
第四节 取得成效 |
一、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普遍性共识 |
二、 上海司法机关工作更趋规范,公正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三、 上海司法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完善 |
四、 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保障上海司法工作良性运转 |
第八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继续深化改革之路 |
第一节 战略目标 |
一、 追求司法公正,保持全国领先司法环境 |
二、 扩大司法公开,保持先行先试发展势头 |
三、 树立司法公信,发挥上海本土传媒优势 |
四、 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广大市民更高期待 |
第二节 功能定位 |
一、 推动国家司法体制进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延伸司法机关工作触角,服务上海社会管理 |
三、 强化司法工作保障功能,促进四个中心建设 |
四、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
五、 提升司法机关履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基本原则 |
一、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围绕全市大局深化改革 |
二、 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经验与上海实际相结合 |
三、 遵循法律法规边界依法有序稳步组织实施 |
四、 坚持以群众观点为引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
第四节 路径选择 |
一、 借助雄厚科研力量提炼上海司法领域开展改革经验,自觉以科学理论研究为指引 |
二、 依托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三、 警惕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蔓延,从制度着手织密上海司法职权运行监督机制 |
四、 围绕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规划,发挥好海事仲裁和金融仲裁便捷、高效的作用 |
五、 及时关注司法工作暴露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
六、 充分挖掘上海丰富法学教育资源,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我国入世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3]监察体制改革中的检察权配置研究[D]. 张天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4]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侦查监督制度的完善[D]. 商志娟.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5]我国检务公开制度研究[D]. 廖伟. 重庆大学, 2019(06)
- [6]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优化的宪法学研究[D]. 邓富娟. 云南大学, 2019(03)
- [7]基于SWOT分析的义乌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策略改进研究[D]. 范国潮.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8]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问题研究[D]. 刘莲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12)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10]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 虞浔.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