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率是评判企业行为的首要道德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曾雯珍[1](2021)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由之路。随着企业参与办学主体地位的不断升高,其参与动力不足问题也逐渐凸显: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具有较强意愿但实际参与不足;参与办学形式局限于浅层而深度不足等等。这些情况都表明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尚未形成广泛有效的机制。基于此,研究以系统理论以及场动力理论为基础,将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以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为目标,使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动力要素以及动力生成机理进行研究。首先,基于系统理论与场动力理论分析动力机制内在规律。研究结合系统理论及文献研究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要素分为“内部动力要素”和“外部动力要素”两个维度八个要素,并对动力机制进行SFP分析,作为动力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其次,实证调研与采集数据。一方面,使用问卷调查法对动力要素构成及作用路径进行分析:采用自编问卷对广东省647名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后发现不同特征的企业参与动力存在差异;发挥内外部动力要素作用能够激发企业参与动力;内部动力要素在外部动力要素对企业参与动力特征影响中起部分中介作用。另一方面,采取访谈法进一步探讨问卷调查结果的深层次原因:选取15名企业负责人进行访谈后发现企业参与关注长期收益,人力是企业参与办学的最大动力;企业开始关注技术提升作用与社会资本促进作用,但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企业能力与特征影响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企业参与过程缺乏政策制度保障、企业参与缺乏市场引领力等成为企业参与阻力。最后,构建模型并提出机制实现路径。基于调查研究与访谈研究结论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模型,认为动力机制模型应包含动力启动、动力加速、动力整合以及动力稳定四个阶段,内外部动力要素发挥阶段性差异作用。在动力机制模型中,涉及政府、市场、行业以及学校四个主体,为实现动力机制有效运行,研究基于四个主体提出动力机制模型的实现路径:企业转变参与态度,提高参与自觉;政府完善政策制度,构建参与保障;市场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参与规范;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合作吸引力;参与主体动态整合,形成参与合力。
毕然[2](2021)在《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文中提出近代以来的工业文明形态为经济全球化浪潮和技术创新性革命供给了空前动力,也为生态危机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它意味着,人与自然关系内蕴的张力不断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意识提升、治理内容丰富、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技术能力进步,而且其中的伦理反思或批判实际地担负着这种强化的内在理想尺度的功能。于是,生态伦理的思维逻辑和行动规程就在新的时代变革发展中具备了社会价值寻索的本体论意蕴,而现代管理所应呈现的生态伦理价值自是其题中之义。众所周知,工业文明以来的西方生态伦理始终存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纷争,如何化解人与自然二元对立思维定势下的全球生态危机,自然生态的尊重并保护、开发和利用显然是决定人类生存发展的限度与进度的本质性议题。现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理应坚守辩证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对其进行批判性校正,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为指引,传承并发扬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将生态伦理的公正、平等、有序、绿色、和谐等价值理念合理地嵌入现代管理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整体主义治理框架中。这喻示着,现代社会发展不仅要促成人们生态认知的格式塔转换,以共生同在、互惠并联、深层融合的生态思维范式重新检视人与自然之间所应建构的和谐共生模式;同时,应契合生态理性内核来赋予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生态伦理关切,使其在公共决策、协调、合作、监督等管理职能中统筹运用生态自然观、生态道德观、可持续发展观和技术引领观,以生态正义的价值追求维护人类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本文基于管理价值视域下对生态伦理理论进行审视来解读人与自然关系实质,通过现代管理思想史的简要回顾以透视生态伦理理念的演进变化、逻辑关联及其现实需求所呈示的价值偏好,力图揭示生态伦理的理论困境并形成具有实践影响的价值规约和导向,为现代管理的价值选择提供生态整体主义的公正、平等、自由、和谐的伦理发展路向设计依据,进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彭钰栋[3](2021)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初到现在的百余年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从萌芽到诞生,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在为股东利益赚取利润的同时,是否应当兼顾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议题。随着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也逐渐进入了法学领域中,在我国突出表现为2005年《公司法》第5条中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修订被视作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诞生,并引起了商法学界的积极讨论。但自那之后,由于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识的不足,以及《公司法》第5条概括性质的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质的突破。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总则编的“营利法人”中通过第86条,再次规定了“社会责任”的内容,这一条可兹看作对于《公司法》第5条的延续和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规定于《民法典》的总则编之中,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之下,使得第86条具有了商法原则的地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具有法律原则的性质,于现有立法模式之下,无论是对条款自身性质的认识与解释,还是对于法条适用方法的探究都大有裨益。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条文的概括性使得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足,在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之外还需要对法律原则的价值进行探讨和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下可用民事基本原则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价值补充,尤其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次,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在其适用上可以借鉴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裁判功能以及评价功能进行展开,其中指导功能强调第86条对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有关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裁判功能则是在缺少法律规则的时候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规则化适用,以弥补对于利益相关者保护不足的法律漏洞;评价功能则是在个案中,当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在与其他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通过比例原则进行衡量的过程。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通过发挥其法律原则的功能而进入司法实践中,但这一过程可能赋予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在现有的立法模式之下,可以利用“标准”与“法律”的特殊关系,在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所构建的制度基础上,发挥标准制定主体的灵活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在企业声明适用某一标准的情况下,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构成对《民法典》第86条的原则补充,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贯彻于日常经营之中,另一方面为法官在审判中利用原则进行规则创制或者进行原则之间的衡量提供规范性依据。最终通过这一法律化路径,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成果融入到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之中。
张一楠[4](2020)在《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文中指出城市公用事业是通过基础设施向个人或组织提供普遍性必需品和服务的产业集群的总称,具有保证物质生产、维护公共秩序、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作用,同时,还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有力保障。改革开放后,以市场化为导向,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大致历经了招商引资—扩大民营—公私合作(PPP)三个阶段。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逐步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向民营企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方式转变。正是在这一过程中,PPP作为对传统供给模式的一种替代性制度安排,起到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的积极作用,从而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领域逐步流行,近年来各地均推出大量PPP示范项目。与此同时,包括营建用途产生异化、社会资本参与困难、政府监管效能不足、项目合约治理与风险管理水平欠缺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值得社会各界重视并亟待解决。以合约安排为线索,可以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存在的问题理解为PPP合约的治理问题,从而通过完善其合约条款、优化合约设计的方式为PPP模式在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寻找一条优化路径。有鉴于此,笔者通过对相关书籍与资料的研读,借鉴前人的理论成果,并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进行了研究。第一,PPP模式凭借其既能有效解决地方财政压力,又能充分发挥公私各方禀赋优势的特点,逐渐成为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一部分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比已有国内外城市公用事业与PPP模式的相关文献的研究内容与方法。二是城市公用事业的相关特征辨析与行业类别划分。三是通过对PPP概念与内涵的探讨,阐明了其合约本质,并利用产权理论将现有PPP模式分为有限产权、混合产权、完全产权三类。四是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有关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的相关理论。第二,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适用性及存在问题。与此相关的论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将目前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存在的问题概括为生产营建用途异化、社会资本参与困难、风险管理能力不足、政府监管效能有待提高四个方面。二是透过合约安排的视角,将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重新解读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固定合约阶段、分成合约阶段和PPP合约阶段。三是参照公共部门比较值法(Public Sector Comparator),将以纵向一体化为特征的PPP合约与传统行政合约在公用产品供给效率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得出PPP模式在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应用的条件与范围,并辅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的实际案例进行验证。第三,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全周期风险管理。由于PPP合约的不完全性,进行PPP合约设计时需要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在把握其风险特征的基础上,实现PPP项目的全周期风险动态管理,从而保证其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上的最优化。与之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全面准确的风险识别清单,即通过对我国40个PPP问题案例的研究,将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归纳为五大类,包括政府引致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项目建设风险和市场运营风险,合计20种,并以此建立风险清单。二是科学系统的风险预警机制。即利用模糊综合评判与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演示如何在实践中合理评价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三是权责清晰的风险分担框架,即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将PPP风险因素分级,然后采用层级关联与要约仲裁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框架。四是群策群力的社会共治环境,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结合传统礼教与公序良俗的规范作用,为处理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问题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角度。第四,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优化设计。在PPP项目风险全周期管理的框架下,以数理模型为分析工具,通过探讨项目租值的创造与分配,对PPP合约进行优化设计,从而实现PPP项目的资源最优配置。与之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基本框架概述,包括项目类型与收费机制、主要合约条款以及合约设计准则。二是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说明在管制的局限条件下,各个生产要素在合约中所占比例及其变化情况,并对影响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的因素进行分析。三是基于PPP合约的不完全性,构建动态博弈的数理模型,并对影响项目租值创造与分配的因素进行分析。四是综合全文的研究分析,从完善PPP合约的收益条款、风险条款、主体条款、监管条款、补充条款五个方面,对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进行优化设计。第五,发展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建议。总结全文的研究结论,有以下四条政策建议。一是实现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良性发展就要优化其项目合约的设计,主要包括完善模式匹配机制,合理配置项目租值,实现风险动态管理。二是PPP项目合约要以法律框架为依托,突出合约合法合规审查,厘清PPP合约法律关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PPP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发展需要政府监管的保驾护航。树立全新监管理念,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健全监管监督机制,是加强政府监管的三个重要手段。四是发展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需要社会共治,可以通过突出社会规范作用,建立公众问责机制,塑造社会共治环境来实现。总而言之,PPP模式的本质是建立在公共部门(政府)与私人部门(社会资本)之间的合约安排,实现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应当着眼于PPP模式的合约治理,根据具体PPP项目所面临的局限条件,在项目缔约之前,项目试运营期间、项目中期评估阶段适时完善合约条款,从而不断优化PPP的合约设计,为发展我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提供一条有效的路径。
龚思羽[5](2020)在《绿色营销视角下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导致的雾霾频发、水土流失、淡水污染严重、土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其中企业更是因占我国污染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而成为了环境污染治理的焦点。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大力推进不仅唤醒了我国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导致其对企业自觉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期盼日益攀升。在此背景下,企业所开展的一系列以保护资源、治理污染和关爱自然为目的的环境行为,成为其占领绿色市场份额、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获得积极社会声誉、提升经济效益和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环境行为作为环境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等领域关注的核心内容,学术界基于模型演绎与数理分析探索企业环境行为的决策演化机制,及企业环境行为对企业环境绩效和长期财务绩效的影响,鲜有研究关注消费者这一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环境行为的差异化响应。事实上,作为企业绿色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环境行为不仅是企业践行绿色发展原则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表现,关乎着企业的社会声誉,也是维系与消费者高质量关系的重要途径,会对消费者的行为决策产生重要且深远的影响。鉴于现有研究不足,本研究将从绿色营销视角出发,聚焦于消费者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心理决策过程,深入探讨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影响机制。本研究从绿色营销视角出发,依据制度理论将企业环境行为划分为实质性环境行为与象征性环境行为两类,其中实质性环境行为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相关的且能够显着地改善或提升企业环境绩效的企业行为,包括产品驱动的环境行为和制造过程驱动的环境行为以及其他与污染防治和环境技术创新相关的行为。象征性环境行为是指企业为缓解制度压力,获取环境合理性而开展的,能帮助企业建立或维护环境保护形象的环境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环保事业展开合作、参加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申请绿色商标、设立环境管理委员和采用绿色薪酬政策等环保形象管理行为。本研究引入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两个能够有效反映消费者对企业行为动机认知的心理变量和思维模式这一能够反映消费者信息加工模式的变量,构建起以企业环境行为为自变量,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为中介变量,思维模式为调节变量,消费者响应为因变量的理论模型,并提出相关研究假设。本研究通过四个情境实验分别验证了消费者对实质性环境行为与象征性环境行为的差异化响应,即消费者在面对两类企业环境行为时在企业态度、产品购买意愿和口碑传播意愿上所表现出的差异;诚意动机感知与漂绿感知在企业环境行为影响消费者响应过程中的中介作用;消费者思维模式在企业环境行为影响消费者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过程中的调节作用,以及思维模式调节下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的被调节的中介作用。本研究通过实验一验证了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直接影响,结果表明相比于象征性环境行为,消费者对实质性环境行为的企业态度、产品购买意愿和口碑传播意愿更积极。实验二通过更换被试和实验材料的方式验证了再次验证上述结论且进一步发现,相比于象征性环境行为,实质性环境行为更易激发出消费者诚意动机感知;相比于实质性环境行为,象征性环境行为更易激发出消费者的漂绿感知,且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在企业环境行为与消费者响应之间起中介作用。实验三再次更换实验材料和被试,旨在验证消费者思维模式在企业环境行为与诚意动机感知、漂绿感知之间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处于整体思维模式时,消费者对实质性环境行为与象征性环境行为所表现出的诚意动机感知与漂绿感知无差异,在局部思维模式时,更易对实质性环境行为产生诚意动机感知,对象征性环境行为产生漂绿感知。实验四通过更换被试对上述所有结论进行再次验证,目的是提升实验结果的可推广性,此外实验四的结果进一步表明思维模式会调节企业环境行为对诚意动机感知和漂绿感知的影响,进而对消费者响应产生影响。本研究首次绿色营销视角出发,考察消费者对企业环境行为的响应机制。这不仅是在理论上对企业环境行为研究视角的补充与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了新的策略选择。本研究发现并验证了企业环境行为提升消费者响应的中介机制,构建起实质性环境行为与象征性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心理机制,揭示了两种企业环境行为影响消费者响应的心理过程的差异性。此外,本研究探讨并证实了思维模式在企业环境行为提升消费者响应过程中的调节作用,明晰了两类企业环境行为尤其是实质性环境行为对促进消费者响应的边界条件。在营销实践方面,本研究对于企业有效地开展环境行为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赢得绿色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具体而言,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环境行为时,应以实质性环境行为为主,象征性环境行为为辅,重视消费者对企业环境行为动机的认知与判断,并充分考虑针消费者整体与局部思维模式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实施企业环境行为策略,从而激发出消费者的诚意动机感知,避免漂绿感知的产生,最终增强消费者响应。
袁家三[6](2020)在《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以其丰富的内涵及强大的解释力,受到了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诸多学科的热切关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形态,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同样也受到学者和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作为研究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学科,企业伦理学同样也不能回避对企业社会资本的探讨。这样,遵循从理论到实践的脉络,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全面揭示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等深层特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其培育机制的构建展开研究,就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是从企业层面,对社会资本理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怎样促成社会资本的形成?”所进行的探索。讨论企业社会资本,必须先确定一个前提,这就是人的社会性以及企业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同时,企业作为经济行为的主体,在具有经济性的同时,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必然发生社会化联系,因而也具有社会性。作为个体的人及作为法人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性,都包含有道德关系,具备特定的伦理内涵。因此,从企业伦理视角,运用文献分析与归纳法、案例研究法、对比与借鉴法、移植拓展广泛吸纳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企业社会资本伦理蕴涵及其培育机制的研究,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就是着眼于企业社会资本所必需的价值前提和伦理纽带,将伦理学研究成果运用到企业社会资本研究中,尤其是运用五种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即德性论、功利主义、非后果论、综合社会契约论和关怀伦理的分析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资本进行探讨。而在培育机制建构方面,既要讨论伦理方面的机制,也要探讨非伦理方面的机制,如此才能建构企业社会资本的整个培育机制。从伦理角度来看,企业伦理是企业的道德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而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企业社会资本是指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建立起的可以从中获取企业运营所需要资源的内外部社会化联系,以及蕴含在这些社会联系中为企业各项活动提供支持的共同理念、价值和规范。企业社会资本可以被划分为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两个维度,以及以员工为主体的个人社会资本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法人社会资本两个层次。同时,按照其构成要素不同也可以划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和认知性社会资本两种类型。通过回顾社会资本理论的演变过程,并从伦理的角度来解析企业社会资本,对比企业三种主要资本,即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人的关系,人们可以发现,物质资本联结人的自然性,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性,而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性。企业社会资本中,结构性社会资本存在着与利益关系并存的道德关系和与经济权利并行的道德权利;认知性社会资本具有信任、合作、共享、共同追求和职业精神等伦理内涵。这些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和伦理意蕴,并使企业社会资本对企业产生三个方面的伦理作用,即协调义利冲突、平衡公平与效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体现为概念集合性、易流失性和可能产生负外部性等;企业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建立在拥有企业家及其基本社会关系,并以此为起点形成企业内外部合作关系的前提上;其作用机理则表现为企业社会资本通过整合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减少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等途径,实现其资本作用。从实践角度看,社会资本在企业现实运营中的培育实践面临一定的困境,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企业社会资本投入的驱动力不足,企业社会资本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等。而当前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为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提供了良好机遇。在充分考虑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伦理内蕴以及现实困境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机制宜从如下方面进行建构:首先,伦理方面,社会资本的培育要建构包括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确立伦理决策流程、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等在内的企业伦理决策机制和职业伦理驱动机制,形成正确的伦理导向,这是积极社会资本构成的基础;其二,非伦理方面,要建构包括经济绩效驱动、社会心理驱动的动力机制,这是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核心机制;建构包括机构人员保障、激励约束保障和时空环境保障的保障机制;建构包括教育调节、社会参与度调节和规章制度调节的外部调节机制。上述建构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体系,是以理论逻辑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还需要要进一步对其可行性和实践性进行验证。扎根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广泛使用的成熟工具,利用该工具可演绎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必要性及其建构的可能性。通过应用扎根理论多案例分析,验证了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构建是企业绩效的必然需求;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由伦理决策机制、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外部调节机制构成,四种机制功能互相补充,可以构成了完整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在上述四种机制下构建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有利于企业绩效增长的同时,还在促进企业与环境融合、企业员工全面发展、协调企业义利关系方面,发挥突出的伦理作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新兴的重要概念,近年理论研究成果较多,但真正纳入企业实践的较少,因此有必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认识这种新的资本形态,探索其培育的有效机制,为企业社会资本更好地进入企业实践,为企业提高竞争力作出更大的努力。
张竞远[7](2020)在《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面临的问题与优化策略研究 ——以M航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呈现出新的特点,从注重经济成果到注重经济生产效率,从粗放型经济到注重集约和环境承受能力。在这个重要的转型时期,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这个重要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其中,大型央企作为企业中的巨无霸和标杆,其国有背景、独特体制、政治地位及在很多领域的强大话语权,理应在中国经济和社会转型发展中承担起领头羊和榜样的作用。当压力和机会并存,又是社会关注的中心,如何使大型央企更全面、更有效、更规范地履行社会责任,既是这些企业本身应该考量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更考验着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起源于西方,近几年逐渐进入中国并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其中大型央企的角色更为特殊,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大型央企掌握国家经济发展命脉,其发展规划和发展动向关乎国计民生;作为引领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动力,大型央企承接政府的部分责任,起到了引导经济发展方向的带头作用,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大型央企的社会责任要比普通企业更为重要。因此,完成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引领经济发展方向,维护和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既是央企自身的使命和任务,也是社会和人民的期待和要求。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大型央企已经取得了非常亮眼的发展成绩。但是新时期有新的挑战和特殊性,在国际环境变幻莫测、国内经济面临转型压力的大背景下,在民众普遍对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呼声较高的情况下,大型央企在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更加严峻,提升大型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就势在必行。因此,对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予以分析研究,对面临的问题提出优化策略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根据中央企业的资产规模与管理权限划分,我国中央企业可分为若干类型,M航空公司无论从行政层级、行业特点、规模体量还是员工人数等各方面来看都属于大型央企,也是国内民航运输企业的典型代表。以M航为实例研究大型央企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面临的问题并寻求优化策略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课题。本论文立足于大型央企在承担社会责任时所扮演的角色,并在其中详细分析了其成功的实践及面临的困惑,针对性提出了优化策略,对深入研究、推动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首先引经据典,界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其次对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时的特点、范围和必然性做出了解释和说明,之后,本人从现实出发,论证了大型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历程,现状、面临的挑战及原因,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人的建议和观点,通过提高大型央企社会责任意识、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制定操作细则并针对性考核以及通过制定评判标准,给予大型央企适当激励等手段和方法,解决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既着眼于现实,又立足于长远,旨在全面分析、了解、解决大型央企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问题,推动大型央企更加科学、合规、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
刘超[8](2020)在《新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联盟博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是新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联盟,新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联盟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是新能源企业与金融资本信息沟通的基础平台,是金融资本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研究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目的是为了探索金融资本与新能源产业内企业合作的有效途径,解决在新能源企业在遇到国际环境变化时,如何突破资金瓶颈的限制。本文研究的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是指新能源产业投资企业与金融资本合作,共同对新能源产业融资企业投资的过程,它研究的核心是由新能源企业产业内的融资企业、产业投资企业和金融资本三方联合构建的小联盟体系。研究新能源产融合作联盟是为了剖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合作的内在机理和运行逻辑,并为了推演出整体的理论框架和操作方法并最终指导新能源企业的融资实践,甚至进一步推广到其他产业。在推演产融合作联盟的理论框架时,本文主要运用了理论演绎法,综合了信息论、博弈论、网络组织理论、贝叶斯均衡理论等重要理论的模型或结论,并充分分析各个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搭建整体的理论框架以及搭建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业务体系。金融资本具有天生的避险倾向,因此违约风险评估是产融合作联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本文主要运用Logistic模型构造违约概率模型在开展产融合作联盟的过程中,分析新能源企业的违约风险。运用新能源同类可比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并用于评估新能源企业违约风险。此外,运用熵测度模型综合考量新能源企业信用情况和抵质押担保品的增信作用,并运用违约风险作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合作的先验概率。产业资本在产融合作联盟中的作用在于增加信用信息供金融资本进一步判断风险,产业资本分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行为为产融合作中的金融资本提供了额外信息,这构成了金融资本修正产融合作风险判断的重要依据,并再次运用熵测度模型计算整个产融合作系统中熵值的降低。再次,通过贝叶斯网络模型,推导金融资本对修正后信用风险的判断,并最终影响到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融资支持。最后,运用合作博弈中的Shapley值模型分析产融合作联盟的Pareto改进及分配。上述流程构成了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内在运行机制,也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合作的内在机理,这一机理分别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效用分配三个部分组成,这三个部分在产融合作联盟机制中缺一不可。本文打破了原先产业资本以参股、控股为主要方式的产融结合模式,拓展了产融合作的新路径。避免了由于产业资本过度嵌入金融资本带来的过度嵌入风险,同时也避免了在纯粹的市场机制下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上升的市场失灵缺陷。在产融合作联盟中,需要进一步引入更多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形成联盟盟员冗余,这样一来才能够保障融资成本的持续降低,使产融合作联盟由Pareto改进向Pareto最优持续演进。图4幅,表25个,参考文献383篇。
程巍[9](2020)在《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及其优化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文中指出我国农业历史悠久。农耕文明在几千年内经历了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巨变,却始终难以改变农业产业固有的弱质性。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共同作用下的农业生产,始终经受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多重风险的综合影响。在多种风险交织影响下,农业产业的发展受风险影响极大。现代化农业生产及其所处环境决定了农业生产对农业风险管理的急切需求,现代化农业发展亟需能够对农业风险进行管理的有效工具。农业保险的出现不过是近三百年的事情,却成为目前世界100多个国家惯用的国家调控经济、缓解政府救济压力、缓解农业因灾损失、稳定社会关系的金融手段,农业保险是改良农业弱质性的有效工具。世界上多个国家包括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经验表明,没有政府参与的农业保险市场必然只能达到低水平均衡。农业保险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如果没有政府的行政决策和公共经济等行为介入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无法发挥与现代化农业生产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功能。探究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目前农业保险市场成熟发展的国家,政府均通过各种强有力行为和措施培育本国农业保险市场。政府必须通过行使监管、补贴和代理等行为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市场的构建,才能保障农业保险市场的平稳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分析政府行为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所起积极作用。政府作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重要的构建者和引路人,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从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农业保险市场发展阶段、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作用。其次,分析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的互动。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的响应共同构成了政府行为的互动。通过分析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影响,发现政府行为影响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作用过程。通过分析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的响应水平,发现政府行为影响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预定目标实现程度。再次,设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的激励方案。在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市场主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分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目标一致性行为的激励方案建立。研究在现有农业保险市场中,通过综合激励方案的构建,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具有一致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特征。最后,进行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的演化趋势分析。在综合农业保险市场各个主体的行为特征基础上,建构基于各个主体行为特征的演化博弈模型。对具有代表性的策略进行模拟仿真,为农业保险市场中三方主体各自均衡行为的决策方案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通过分析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的响应,形成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的互动研究。在政府行为互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农业保险市场中主体行为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的演化趋势,根据政府行为演化的趋势,最终发现影响政府行为优化的重要因素,据此为优化政府在农业保险市场中行为提出若干建议。提出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的建议如下:遵循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原则,明确政府行为优化在提高农业保险市场资源配置、保障农业保险市场交易行为稳定性及促进多种类型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等方面的目标,为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构建适合的宏观环境、协调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利益关系、提供差别性农业保险产品补贴和倡导农业保险市场中科技驱动创新。研究结论如下:我国的农业保险行业环境持续利好农业保险发展。在我国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调整的新常态下,深层次结构性改革是农业保险市场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发展农业保险由行业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政府行为稳定了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投保行为。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模式下政府参与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政府介入农业保险市场是符合现有农业保险市场运作的行为。政府行为激励农业保险机构经营积极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投保积极性,政府行为目标在农业保险市场中通过农业保险机构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响应得以实现。
浮婷[10](2020)在《算法“黑箱”与算法责任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自2010年前后兴起的新一轮人工智能热潮,以互联网大数据、强大的计算硬件设施和人工智能算法为关键性的发展要素。本文关注人工智能算法在普及应用中带来的问题。算法具有通过自动化决策和解释大数据而影响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系统的强大能力,这与其缺少透明度、弱于监管的现状形成了鲜明对比。今天,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决策正在由人让渡给算法,而算法的实际运行规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不可见的。针对这一实践问题,本文用算法“黑箱”的概念,来描述日趋深入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的算法不透明现象,文中认为,应对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各种风险问题,需要打开算法开发与应用过程中的“黑箱”,推动算法开发与运营企业负责任的决策与行为,引入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促进企业履行算法责任的行为。这是当前算法技术加速普及应用的时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现实意义的一个研究方向。针对算法“黑箱”和算法责任问题,本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界定并明确了不同类别的算法“黑箱”。算法“黑箱”体现在三个彼此相关的层面:一是深度学习等算法本身存在的不可控的黑箱问题,即“技术黑箱”;二是算法编写开发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对于非专业人员来说很难以理解和判断,即“解释黑箱”。三是开发和应用算法的企业在面向利益相关者的运营层面存在黑箱,即“组织黑箱”。三个层面的算法“黑箱”互有叠加,交织在一起。在这三类算法“黑箱”中,“解释黑箱”居于承上启下的枢纽位置。解决算法“黑箱”的复杂实践难题,不能单单从技术方法上入手,需要找准“解释黑箱”的突破口。2.识别并分析了算法主要利益相关者。从影响力、正当性、紧迫性三个维度,确定开发者、应用者、用户、监管者这四类利益相关者,他们在与算法相关的企业活动中都处于较高水平,是算法价值链中涉及到主要利益相关者。文中从基本责任、面临问题、改进方式、资源优势等方面,对开发者、应用者、用户和监管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对照分析和归因,探讨了在算法价值链中的不同环节上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资源优势发挥机制。文中发现,对不同利益相关者而言,采取不同手段和形式,增进他们在算法活动中的参与度,是应对算法技术所带来的算法黑箱及相关的风险挑战的重要一环。3.针对算法风险及算法“黑箱”问题,提出了算法责任基本内涵。通过对算法发展所产生的广泛影响的梳理,界定了算法技术普及应用所带来的技术、经济、社会、道德等普遍风险,并结合算法“黑箱”问题,进一步界定算法歧视、算法共谋、算法操控等三类具体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因素,引入了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理论,借鉴其中的“预见-反思-包容-回应”四维行动框架,并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需求和期望,从而确保在算法研发与应用过程的各个重要环节上,都建立有担责机制。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多研究视角结合分析算法责任问题。目前关于算法“黑箱”问题与算法责任的研究,多数从单一技术视角出发,或单一伦理视角出发,认为算法“黑箱”通过改进和完善算法,或通过强调算法决策过程中的伦理观念,可以得到解决。而本文则将算法责任的研究重点,聚焦于算法价值链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算法应用平台企业的责任意愿、行为和绩效上,明确从企业视角和思路关注并尝试解决算法“黑箱”问题。文中借鉴和综合了多种理论方法,对算法责任实践问题进行了跨学科和多角度的分析,提出了以负责任研究与创新为基础的算法责任理论框架。这在目前关于关注算法责任问题的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2.建立算法责任的概念模型并进行了实证分析。目前,关于算法责任问题的研究,多从伦理学、哲学、法学等宏观视角出发,它们在为算法责任提供理论和制度实践的有益指导的同时,并不能完全覆盖基于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互动实践所产生的各种中观和微观的具体实践活动。在很多情况下,宏观政策规制和价值引导,需要依赖于中观和微观的企业实践,需要通过一个个市场主体的相互作用来真正发挥作用。本文的研究既融合了科技伦理的宏观视角,关注算法广泛应用背景的宏观风险,又结合了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构建了算法责任的概念模型,再通过调研问卷方法,开展了实证研究,将较难通过实践检验的科技伦理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结合在一起,揭示了负责任研究与创新通过利益相关者参与而作用于算法责任的效应。
二、效率是评判企业行为的首要道德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效率是评判企业行为的首要道德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现状研究 |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 |
三、总体研究述评与趋势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要素构成及机理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企业参与 |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
三、动力 |
四、动力机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系统理论 |
二、场动力理论 |
第三节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SFP分析 |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结构(S) |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功能(F) |
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原理(P) |
四、研究假设 |
第三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问卷调查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工具编制及其修订 |
一、研究目的 |
二、问卷编制 |
三、问卷预测试与修订 |
四、正式问卷的质量检验 |
第三节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要素关系检验 |
一、企业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基于动力要素的企业基本特征分析 |
三、基于相关分析的动力要素作用关系检验 |
四、基于回归分析的动力要素作用关系检验 |
五、基于中介效应的动力要素作用关系检验 |
第四节 假设检验结果与实证研究结论 |
一、假设检验结果 |
二、实证研究结论 |
第四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的访谈研究 |
第一节 访谈研究设计 |
一、访谈目的 |
二、访谈工具 |
三、访谈资料收集与整理 |
第二节 分析结果 |
一、总体词频分析 |
二、访谈研究分析 |
三、访谈调查结论与启示 |
第五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模型建构与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模型构建 |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模型分析 |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模型运行原则 |
第二节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实现路径 |
一、企业转变参与态度,提高参与自觉 |
二、政府完善政策制度,构建参与保障 |
三、市场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参与规范 |
四、学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与引力 |
五、参与主体动态整合,形成参与合力 |
参考文献 |
附件1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问卷》 |
附件2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2)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本质 |
第一节 生态伦理的阐释 |
一、西方生态伦理的思想流变 |
二、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内涵及特征 |
第二节 多学科视角的生态伦理属性 |
一、政治学视角:基于政治权力的生态伦理属性 |
二、经济学视角:共生和绿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管理 |
三、社会学视角:社会结构的生态化转型 |
第三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基本规定 |
一、生态伦理的价值理念 |
二、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 |
三、生态伦理的理论基础 |
四、生态伦理的维护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代管理视域下的生态伦理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古典管理理论的价值定位——效率至上 |
一、古典管理理论的“经济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科学管理的管理模式:控制自然的祛魅化设计 |
三、理性逻辑的科学化功利价值取向 |
四、“经济人”假设的反生态伦理省思 |
第二节 行为科学管理的价值转换——情感依托 |
一、行为科学管理的“社会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行为科学理论模式:人际关系的社会化凸显 |
三、情感激励的生态化行政伦理扩展 |
四、行为科学理论的生态伦理缺失 |
第三节 系统权变管理的价值探索——因境制宜 |
一、系统权变管理的“复杂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系统权变管理的管理模式:人境关系的动态化调适 |
三、动态持衡的多元化政府伦理关系 |
四、系统权变时期的方法论评价 |
第四节 知识与文化管理的价值创造——互生共存 |
一、知识与文化管理的“文化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知识与文化管理模式:人智关系的持续化建设 |
三、生态和谐的人本化行政文化结构 |
四、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人”的内在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向度 |
第一节 现代社会管理的生态意识理念 |
一、生态健康意识——推动社会协调发展 |
二、生态优先意识——保证社会持续发展 |
三、生态环境意识——引领社会绿色发展 |
第二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的价值体系 |
一、生态公正:政府生态伦理管理的核心价值 |
二、生态自由:公共管理秩序建构的目标价值 |
三、生态平等:道德主体利益协调的价值根基 |
四、生态和谐:和谐社会伦理调和的价值趋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实现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生态伦理在现代管理中的实现困境 |
一、现代管理的主体性困境:主体价值的公平失允 |
二、现代管理的目标困境: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受阻 |
三、现代管理的秩序困境:生态安全的秩序失衡 |
四、现代管理的文化困境:中西生态伦理的融突 |
第二节 公共社会治理实现生态伦理的出路 |
一、构建生态伦理观念以践行协调共生的价值理念 |
二、实施生态伦理战略以推动生态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
三、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以维护生态安全的稳定秩序 |
四、创新生态文化理念以促进生态文明的理论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建构之维 |
第一节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伦理价值阐释 |
一、基于命运共同体的生态伦理价值构建 |
二、生态善治对美丽中国愿景的实现 |
第二节 中国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模式 |
一、生态管理及其决策理念建构 |
二、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运行模式 |
第三节 生态伦理视域下生命安全健康的价值阐释 |
一、生命安全健康的理性制衡内蕴 |
二、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的生态行政价值观建构 |
三、中国政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法律化路径说明 |
(一)道德的法律化 |
(二)本文法律化路径思考 |
第一章 法学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沿革 |
(一)中世纪后期西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萌芽 |
(二)1900-1950: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 |
(三)20 世纪50-6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 |
(四)197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时期 |
(五)1980-1990 年代:补充性理论的蓬勃发展 |
(六)21 世纪: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 |
二、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
(一)法律概念之争与法律条文解释之辩 |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的多元视角 |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困境 |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判例概况 |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判决中的运用 |
(三)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困境 |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中“责任”概念的再认识 |
(一)何为“责任” |
(二)法学中有关“责任”的探讨 |
(三)企业社会责任是何种“责任” |
第二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理论探讨 |
一、《民法典》第86 条立法沿革 |
(一)早期立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
(二)2005 年《公司法》第5条中的“社会责任” |
(三)《民法典》第86 条的出台 |
(四)《民法典》第86 条文义解释 |
二、《民法典》第86 条的法律原则性质研究 |
(一)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法律性质之争 |
(二)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与原则的区分 |
(三)《民法典》第86 条法律性质:法律原则 |
三、作为法律原则的《民法典》第86 条解释 |
(一)体系因素解释:民商合一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
(二)目的因素解释: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补充 |
第三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司法适用 |
一、指导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 |
(二)劳工保护 |
(三)消费者保护 |
(四)环境保护 |
(五)案例分析 |
二、裁判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用于法律漏洞补充 |
(二)法律漏洞认定 |
(三)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 |
(四)案例分析 |
三、评价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价值衡量的依据 |
(二)怎样进行衡量——比例原则 |
(三)案例分析:北京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刘富君劳动争议案 |
第四章 对《民法典》第86 条的补充——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 |
一、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
(一)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
(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 |
二、标准:作为法律的补充 |
(一)什么是标准 |
(二)标准与法律的关系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第86 条的补充 |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
(二)企业社会责任国内标准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实践中的运用 |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补充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城市公用事业特性及相关理论 |
2.1.1 城市公用事业的网络性 |
2.1.2 垄断性与自然垄断理论 |
2.1.3 公用性与公用物品理论 |
2.2 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概念 |
2.2.1 PPP模式的合约本质 |
2.2.2 PPP模式的发展背景 |
2.2.3 PPP模式的类型划分 |
2.3 从新古典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2.3.1 合约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交易费用理论 |
2.3.4 博弈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适用性及存在问题 |
3.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适用性分析 |
3.1.1 PPP合约与产业结构 |
3.1.2 PPP合约的效率边界 |
3.1.3 PPP合约的应用条件 |
3.2 PPP合约应用实例分析—以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项目为例 |
3.2.1 项目概况 |
3.2.2 合约分析 |
3.2.3 假说验证 |
3.3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现存问题 |
3.3.1 营建用途产生异化 |
3.3.2 社会资本参与困难 |
3.3.3 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
3.3.4 监管效能有待提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制约因素及风险分析 |
4.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中的制约因素 |
4.1.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 |
4.1.2 PPP合约的不完全性与风险 |
4.1.3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特征 |
4.2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风险识别 |
4.2.1 PPP项目合约的内部风险 |
4.2.2 PPP项目合约的外部风险 |
4.2.3 城市公用事业PPP风险的识别方法 |
4.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风险清单 |
4.3.1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案例归纳 |
4.3.2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清单建立 |
4.3.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的风险释义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管理 |
5.1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风险的预警机制 |
5.1.1 PPP项目的风险评估 |
5.1.2 PPP与模糊综合评判法 |
5.1.3 PPP合约风险评估的案例演绎 |
5.2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风险分担框架 |
5.2.1 PPP合约的风险分担 |
5.2.2 层级关联与责任归属 |
5.2.3 归责不明与仲裁机制 |
5.3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风险的社会共治 |
5.3.1 交易费用视角下的风险度量 |
5.3.2 礼仪规范下的PPP项目风险 |
5.3.3 PPP项目风险的社会性监管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优化设计 |
6.1 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合约的基本框架 |
6.1.1 PPP项目类型与收费机制 |
6.1.2 PPP项目合约的主要条款 |
6.1.3 PPP项目合约的设计准则 |
6.2 完全信息条件下的PPP合约分析 |
6.2.1 租值配置模型 |
6.2.2 政府管制约束 |
6.2.3 推理结果分析 |
6.3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PPP合约分析 |
6.3.1 租值配置模型 |
6.3.2 动态博弈分析 |
6.3.3 推理结果分析 |
6.4 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的优化设计 |
6.4.1 PPP合约的收益条款设计 |
6.4.2 PPP合约的风险条款设计 |
6.4.3 PPP合约的其它条款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发展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市公用事业PPP合约设计 |
7.1.1 完善模式匹配机制 |
7.1.2 合理配置项目租值 |
7.1.3 实现动态风险管理 |
7.2 完善PPP合约的法律保障 |
7.2.1 突出合约合法合规审查 |
7.2.2 厘清PPP合约法律关系 |
7.2.3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7.3 加强城市公用事业PPP政府监管 |
7.3.1 树立全新监管理念 |
7.3.2 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
7.3.3 健全监管监督机制 |
7.4 推动城市公用事业PPP项目社会共治 |
7.4.1 突出社会规范作用 |
7.4.2 建立公众问责机制 |
7.4.3 塑造社会共治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录 PPP项目风险因素权重及其影响程度判断专家调查问卷 |
(5)绿色营销视角下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内容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主要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绿色营销 |
2.1.1 绿色营销的内涵与发展 |
2.1.2 绿色营销的理论基础 |
2.1.3 绿色营销的研究进展 |
2.1.4 小结 |
2.2 企业环境行为 |
2.2.1 企业环境行为的概念界定与类型划分 |
2.2.2 企业环境行为的理论基础 |
2.2.3 企业环境行为的研究进展 |
2.2.4 小结 |
2.3 消费者响应 |
2.3.1 消费者响应的内涵 |
2.3.2 企业环境行为情境下的消费者响应 |
2.3.3 小结 |
2.4 诚意动机感知 |
2.4.1 诚意动机感知概念界定与测量 |
2.4.2 诚意动机感知的理论基础 |
2.4.3 诚意动机感知的研究进展 |
2.4.4 小结 |
2.5 漂绿感知 |
2.5.1 企业漂绿行为 |
2.5.2 漂绿感知的概念界定与测量 |
2.5.3 漂绿感知的研究进展 |
2.5.4 小结 |
2.6 思维模式 |
2.6.1 思维模式的理论阐述 |
2.6.2 思维模式的测量与操纵 |
2.6.3 思维模式对消费决策的影响 |
2.6.4 小结 |
第3章 研究框架与研究假设 |
3.1 研究框架 |
3.2 研究假设 |
3.2.1 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影响 |
3.2.2 诚意动机感知的中介作用 |
3.2.3 漂绿感知的中介作用 |
3.2.4 思维模式的调节作用 |
第4章 实验设计与假设检验 |
4.1 预实验 |
4.1.1 实验目的 |
4.1.2 实验设计与结果 |
4.2 实验一: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直接影响 |
4.2.1 前测 |
4.2.2 正式实验 |
4.2.3 讨论 |
4.3 实验二:诚意动机感知与漂绿感知的中介作用 |
4.3.1 前测 |
4.3.2 正式实验 |
4.3.3 讨论 |
4.4 实验三:思维模式在企业环境行为与诚意动机感知、漂绿感知间的调节作用 |
4.4.1 前测 |
4.4.2 正式实验 |
4.4.3 讨论 |
4.5 实验四:诚意动机感知与漂绿感知被调节的中介作用 |
4.5.1 前测 |
4.5.2 正式实验 |
4.5.3 讨论 |
4.6 假设检验结果汇总 |
第5章 结论与讨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理论贡献 |
5.3 营销启示 |
5.4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
5.4.1 研究局限 |
5.4.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路线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与重要概念界定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从资本到社会资本的理论演进 |
二、企业社会资本研究的主要方向及成果 |
三、企业伦理研究及其对社会资本的观照 |
四、文献综述小结:研究空白或不足 |
第二节 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学基本理论 |
一、引入伦理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资本何以可能与必要? |
二、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代表性伦理学说 |
三、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资本的关系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界定 |
一、企业社会资本:企业内外社会联系与共同价值规范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两个维度与层次 |
三、企业社会资本的两种类型 |
四、“培育”及其主体、对象和相关方 |
第四节 扎根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 |
第二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解析 |
第一节 企业三种主要资本与人的关系 |
一、物质资本源于人对物的自然依赖 |
二、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能力 |
三、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互动 |
第二节 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与结构性社会资本 |
二、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道德认同基础 |
第三节 企业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信任: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 |
二、合作:社会资本的理性特质 |
三、共享:社会资本的活力源泉 |
四、共同追求:社会资本的精神动力 |
五、职业精神:社会资本的价值典范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作用 |
一、企业面临的主要伦理问题 |
二、社会资本对企业义利冲突的协调作用 |
三、社会资本对企业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作用 |
四、社会资本对企业员工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
第三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与作用机理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 |
一、企业社会资本构成的复合性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易流失性 |
三、社会资本可能产生负外部性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作用机理 |
一、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前提 |
二、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途径 |
第四章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现状与机制建构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现状:困境与机遇 |
一、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 |
二、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投入驱动力不足 |
三、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 |
四、机遇: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 |
五、困境的应对与机遇的把握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伦理决策机制 |
一、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 |
二、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 |
三、建立企业伦理决策流程 |
四、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动力机制 |
一、经济绩效驱动 |
二、职业伦理驱动 |
三、社会心理驱动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保障机制 |
一、机构人员保障 |
二、激励约束保障 |
三、时空环境保障 |
第五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外部调节机制 |
一、教育体系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二、社会参与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三、规范建设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第五章 基于“扎根理论”对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的验证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样本选取 |
三、数据收集与整理 |
第二节 三级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式编码分析 |
二、主轴式编码分析 |
三、选择式编码与结论构建 |
第三节 扎根演绎结果的验证分析 |
分析小结 |
结语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企业管理人员对“社会资本”认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企业社会资本通用访谈提纲 |
附录三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专项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通用企业社会资本研究调查问卷 |
致谢 |
(7)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面临的问题与优化策略研究 ——以M航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状况 |
二、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模式的研究现状 |
三、关于大型国企承担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 |
四、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大型央企 |
二、社会责任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企业公民理论 |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M航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践与现状 |
第一节 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概况 |
一、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 |
二、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 |
第二节 M航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证分析 |
一、M航基本概况 |
二、M航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践 |
第三节 M航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效与不足 |
一、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三章 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面临的困境和原因 |
第一节 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侵害其他权益主体 |
二、下达的硬性指标较多 |
三、影响经营业绩 |
四、范围边界模糊 |
第二节 产生困境的主要原因 |
一、意识淡薄、机构缺失 |
二、利益配置难以平衡 |
三、缺少明确的法规依据 |
四、欠缺有效的激励措施 |
五、缺乏可实施的操作细则 |
第四章 国外大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瑞典的经验 |
第二节 美国的经验 |
第三节 境外大型航司的经验 |
第四节 国外经验的总结及启示 |
第五章 完善策略的思考 |
第一节 提升意识、完善机构 |
一、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 |
二、提升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 |
三、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组织保障 |
第二节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
第三节 制定评判标准、给予适当激励 |
第四节 制定实施细则、开展针对性考核 |
一、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
二、开展针对性考核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新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联盟博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1.4 研究目的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概念界定 |
1.3.1 产融合作 |
1.3.2 产融合作联盟 |
1.3.3 联盟博弈 |
1.3.4 贝叶斯均衡 |
1.3.5 产业资本 |
1.4 主要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2.基于联盟协同发展的产融合作博弈理论研究及评述 |
2.1 信息经济学与博弈论 |
2.1.1 信息论与信息经济学 |
2.1.2 信息经济 |
2.1.3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 |
2.2 网络组织、企业联盟与博弈信息 |
2.2.1 网络组织及企业联盟的经济学意义 |
2.2.2 网络组织中的熵理论与结构洞理论 |
2.2.3 自组织临界与企业联盟 |
2.3 产融合作联盟的相关研究 |
2.3.1 产融合作中的风险 |
2.3.2 产融合作联盟的组织合理性 |
2.3.3 产融合作联盟的稳定性 |
2.3.4 产融合作联盟的利益分配 |
2.4 理论研究评述 |
3.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框架 |
3.1 新能源产融合作联盟概要 |
3.1.1 新能源产业概要 |
3.1.2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特征分析 |
3.2 新能源企业的风险评估模型 |
3.2.1 产融合作中的风险测度方法 |
3.2.2 投资风险的熵测度 |
3.2.3 风险评估模型 |
3.3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中的贝叶斯均衡 |
3.4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中的机制 |
3.4.1 产融合作联盟的运行机制 |
3.4.2 产融合作博弈的分配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4. 新能源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构建研究 |
4.1 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新能源企业基于财务状况的信用能力 |
4.2.1 Logistic模型在信用风险评价领域的应用 |
4.2.2 研究假设及设计 |
4.2.3 实证研究及信用模型推导 |
4.2 基于信息熵的综合风险状况判断 |
4.2.1 信息熵在风险状况评估中的应用 |
4.2.2 目标企业的投资风险熵 |
4.3 本章小结 |
5.新能源产融合作联盟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构建与分析 |
5.1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中的贝叶斯网络 |
5.1.1 贝叶斯网络在产融合作联盟介绍 |
5.1.2 贝叶斯网络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的作用 |
5.2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 |
5.2.1 产融合作联盟中的合作方类型及先验概率分布 |
5.2.2 贝叶斯网络及产业合作方视角下的后验概率分布 |
5.2.3 产融合作各方的纯策略效用函数 |
5.2.4 产融合作的贝叶斯均衡与策略函数 |
5.3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中的贝叶斯均衡的具体案例 |
5.3.1 产业融资企业类型判断及贝叶斯网络 |
5.3.2 产融合作基金的贝叶斯均衡 |
5.3.3 经修正的投资风险熵 |
5.4 本章小结 |
6. 基于合作博弈新能源产融合作联盟运行机制应用研究 |
6.1 产融合作联盟中的机制 |
6.1.1 产融合作联盟的运行机制 |
6.1.2 产融合作联盟的激励机制 |
6.2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实际收益 |
6.2.1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运行机制分析 |
6.2.2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激励机制分析 |
6.3 合作博弈Shapley值对实际协同效益分配机制的评价 |
6.3.1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收益转移分配机制 |
6.3.2 基于Shapley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
6.3.3 新能源企业产融合作联盟的收益分配机制评价 |
6.4 本章小结 |
7.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管理启示与建议 |
7.3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新能源企业样本及指标列表 |
索引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及其优化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保险 |
2.1.2 农业保险市场 |
2.1.3 农业保险市场主体 |
2.2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前景理论 |
2.2.2 政府行为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激励理论 |
2.2.5 演化博弈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业保险市场中的政府行为表现及其作用 |
3.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
3.1.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阶段 |
3.1.2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变化 |
3.2 农业保险市场中的政府行为表现 |
3.2.1 政府行为目标 |
3.2.2 政府行政决策行为表现 |
3.2.3 政府公共经济行为表现 |
3.3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作用 |
3.3.1 实施有效的农业风险治理 |
3.3.2 促进农业保险市场规模扩大 |
3.3.3 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
3.3.4 干预农业保险市场交易 |
3.3.5 依赖政府公共经济行为 |
3.4 本章小结 |
4 政府与农业保险机构的行为互动分析 |
4.1 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影响 |
4.1.1 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规模影响 |
4.1.2 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市场行业集中度的影响 |
4.1.3 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聚类影响分析 |
4.1.4 政府行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影响过程 |
4.2 农业保险机构对政府行为的响应 |
4.2.1 问题的提出 |
4.2.2 农业保险机构对政府行为响应的过程 |
4.2.3 农业保险机构对政府行为响应的实证研究 |
4.3 本章小结 |
5 政府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5.1 农业生产经营者行为表现及政府行为对其影响 |
5.1.1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阶段分析 |
5.1.2 农业生产经营者行为表现 |
5.1.3 政府行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影响过程 |
5.2 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的响应 |
5.2.1 问题的提出 |
5.2.2 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响应的过程 |
5.2.3 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行为响应的实证研究 |
5.3 本章小结 |
6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分析 |
6.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的目标和特征 |
6.1.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的目标 |
6.1.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的特征 |
6.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为一致性方案设计 |
6.2.1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政府行为研究 |
6.2.2 委托代理理论的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3 负激励条件下的政府行为一致性模型构建 |
6.2.4 正负激励条件下政府行为一致性模型构建 |
6.2.5 引入精神奖励的政府行为一致性模型构建 |
6.3 本章小结 |
7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趋势分析与博弈仿真 |
7.1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趋势分析 |
7.1.1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趋势模型假设 |
7.1.2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趋势模型构建 |
7.1.3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趋势分析 |
7.2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演化博弈仿真 |
7.2.1 农业保险机构、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政府间策略选择模拟仿真 |
7.2.2 参数改变对政府及整体演化路径影响模拟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8.1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原则和思路 |
8.1.1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原则 |
8.1.2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思路 |
8.2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的目标 |
8.2.1 提高农业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
8.2.2 保障农业保险市场交易行为稳定 |
8.2.3 促进多种类型农业保险市场发展 |
8.3 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优化的对策 |
8.3.1 构建适宜农业保险发展的宏观环境 |
8.3.2 协调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利益关系 |
8.3.3 提供差别性农业保险产品补贴 |
8.3.4 倡导农业保险市场中科技驱动创新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算法“黑箱”与算法责任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 |
一、现实基础 |
二、理论基础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算法“黑箱” |
一、算法“黑箱”概念的提出 |
二、算法“黑箱”的分类 |
第二节 透明度问题 |
一、透明度问题的概念界定 |
二、与算法相关的透明度研究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的概念界定 |
二、与算法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研究 |
第四节 负责任研究与创新 |
一、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概念界定 |
二、与算法相关的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研究 |
第三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算法与算法风险 |
一、算法的定义与分类 |
二、算法基本风险 |
三、算法特定风险 |
第二节 算法与利益相关者 |
一、算法利益相关者识别 |
二、算法利益相关者分析 |
三、算法“黑箱”与利益相关者 |
第三节 算法与负责任研究与创新 |
一、包容与回应——针对基本风险 |
二、预见与反思——针对特定风险 |
第四节 基于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算法责任 |
一、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作用分析 |
二、有意义的透明的作用分析 |
三、概念模型 |
第四章 基于算法责任模型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模型推导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变量测量 |
一、变量测量的理论基础 |
二、基于预测试的变量测量调整与优化 |
三、变量测量题项的确定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样本数据采集 |
二、数据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重视和加强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 |
二、重视和关注有意义的透明问题 |
三、注重提高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 |
第二节 贡献与展望 |
一、主要贡献 |
二、研究局限 |
三、研究展望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附录 :算法与责任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四、效率是评判企业行为的首要道德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动力机制研究[D]. 曾雯珍.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12)
- [2]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D]. 毕然.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D]. 彭钰栋.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4]中国城市公用事业PPP模式研究 ——基于合约视角下的分析[D]. 张一楠. 吉林大学, 2020(03)
- [5]绿色营销视角下企业环境行为对消费者响应的影响机制研究[D]. 龚思羽. 吉林大学, 2020(03)
- [6]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D]. 袁家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大型央企承担社会责任面临的问题与优化策略研究 ——以M航为例[D]. 张竞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8]新能源企业的产融合作联盟博弈研究[D]. 刘超.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9]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行为及其优化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D]. 程巍.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4)
- [10]算法“黑箱”与算法责任机制研究[D]. 浮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