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2000) 第九篇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 第四章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论文文献综述)
王浩东[1](2021)在《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分析》文中指出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安全性与稳定性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在其业务转型的过程中,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的识别与衡量以及风险管理模式的构建是证券公司保证自身良好运行发展的基础。中信证券作为券商行业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行业规模也是最大的券商龙头,在A股市场上市值最大。中信证券还占领多个第一,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资产管理规模排名均为行业第一,中信证券是本文研究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一案例得出的启示较为典型。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中,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19年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中明确指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划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文以中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模式为案例,介绍了其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模式后,创新性地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四个角度对其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分析过程中,首先通过市场模型法、公司财务指标等方法,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对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识别。进而结合识别结果对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模式进行分析,分析其模式较为成功的原因。最后结合分析结果与工作经验提出案例分析启示并提出建议。本文应用了资本市场经济模型、公司财务管理指标、巴塞尔新标准模型等分析方法对中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风险管理经营业务过程中的资本市场投资风险、操作策略风险、流动性投资风险分别进行了识别、分析与评价上设定对应指标,定量识别分析对应风险,并进行评价。从分析风险管理模式的角度上看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通过对目前中信证券在开展金融资产市场监督风险管理经营业务中存在可能直接产生的各种证券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四种不同因素分别进行了不确定量风险辨认评估分析和基于信用风险等不同特征的不确定性风险辨认评估分析,并提出启示与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创新性意义。
赵晗羽[2](2021)在《沪港通和深港通开通前后沪深港股市联动性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内地的金融市场通过实施股票交易改革,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机制(QFII)和合格的国内机构投资者机制(QDII)等多项开放政策,逐步扩大对外界的开放程度,并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改革,香港与内地在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都更为频繁和紧密。在这种环境下,为了继续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体化,我国分别在2014年和2016年实施了两项重要措施:沪港通和深港通,进一步通畅内地和香港开放资金的流通的桥梁。所以,在新时代、新背景下,研究“沪港通”、“深港通”启动前后内地沪、深、港三市之间的联动效应尤其关键。本文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析中国上海、深圳和香港这三个主要股份在证券市场之间相互联动的作用与效应,所使用的样本数据分别为上证综合、深证成分指数与恒生指数三个主要股票指标每天收盘价的平均投资收益率,研究时段确定的日期为2012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30日,基于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的市场调查和研究,本文将针对当前中国上海、深圳和香港三地的证券市场之间相互联动性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进行了处理和研究,通过综合运用宏观经济对其影响的主要因素、A+H股、机构投资和宏观政策等各种确定性手段和理论方法,来深入分析沪、深、港三地股市相互影响的具体情况,然后,它使用了多种综合的定量方法,包含协整检验,VAR模型,Granger因果检验,方差分解模型等,来分析了两个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传递影响力大小程度与方向。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深港通实施后,香港股市对沪、深两地区股市的内部价格波动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上海和深圳两地股市受到香港股市价格波动的外部冲击影响并不大。最后,本文得出结论认为,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实施将会使内地沪、深股市和香港股市之间的联动效应进一步增加,以及香港股市价格波动的传递会直接影响沪、深两地股市价格变动。之后伴随着沪港通和深港通两个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将有机会进一步地深化沪、深、港三地的合作与协同,充分发挥我国证券市场综合经济实力优势,拓展和扩大延伸国内外投资者的证券市场投资途径,也将促进人民币在国际化中更加有序地流动和流动,并且极大地增强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在与国际市场更深入融合的进程中,中国对外开放的水平和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通过对股票市场之间的关联性的研究以及对影响股票市场之间的关联性的因素的实证分析,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不同政策的实施对股票市场之间的联动性的影响,也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股票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避免风险或通过跨市场分配实现超额收益具有关键意义。
胡旭[3](2021)在《基于云南州市面板数据的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研究》文中认为边境地区,在各自国家中均具有远离各国的经济中心、开发程度弱、地区竞争力低的特点。为此,各国均实施以开放各自市场为导向的开放战略来推动沿边地区经济发展。随着开放后人口、贸易等不断的交融,边境地区对于金融合作的需求也尤为迫切。然而随着沿边金融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此时地区内的金融发展水平就成为了沿边金融开放能否在经济发展和金融领域中发挥更多正面效应以及降低风险的关键因素。完善的金融体系可以在保障沿边金融开放进一步扩大的同时还可以优化改革,为沿边金融开放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并且针对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机制的探讨也将为深化金融改革,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提供帮助。云南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在推进沿边开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窗口作用。作为我国最早与周边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省份,云南沿边金融开放发展特色鲜明,跨境金融合作优势明显。为此本文特选定了云南十六个州市的面板数据来进行了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的研究。本文首先对金融发展与沿边金融开放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在前人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出了金融发展通过扩大金融规模吸引外资、提高金融效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完善金融结构使抗风险能力提高以及增强金融服务四个方面作用于沿边金融开放。其次从云南省金融规模、金融效率以及金融结构三方面对云南省金融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并从云南省与沿边国家货币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自由贸易区以及省内机构走出去、外资机构走进来四方面分析了云南省沿边金融开放的现状。之后,利用云南十六个州市2008年-2018年的面板数据,构建了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的系统GM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以金融规模和金融效率为指标测定的金融发展程度均对沿边金融开放具有促进作用,且金融规模的促进效用更大。2.控制变量中各州市的经济发展程度以及进出口总额的提高和2010年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实施均有助于沿边金融开放的扩大。最后,依据上述分析结果并结合云南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扩大金融规模、提高金融效率、完善金融结构、紧抓自贸区建设以及开发产业金融合作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邹昌波[4](2021)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摘 要:近年来,我国在金融领域大力推进去杠杆、强监管等力度,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创新利弊的深入讨论。支持者认为,金融创新能有效降低机构和消费者的交易成本,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金融脆弱性论者则认为,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业务创新产生的过度信用扩张是金融危机的根源。因此,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企业和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监管降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仍然值得深入研究。在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仍是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金融机构,国内市场融资渠道也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相对较小,商业银行依然是经营信用活动的核心主体。因此,以商业银行为对象来考察我国金融创新具有现实价值。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遵循着“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这一基本过程,因而研究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必须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原来只从事国家指定金融活动的商业银行,也开始开展大量的金融业务创新,尤其是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的交叉金融业务、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金融业务创新活动,已引起银行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为主要研究对象,紧扣金融创新过程以及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博弈过程,通过梳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脉络,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创新的特征以及对银行经营绩效、银行风险、企业经营绩效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进而提出针对性业务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金融创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本文聚焦于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以及与金融创新相关并影响着金融业务创新效率的外部监管、公司治理、机制、有利条件等。本文所指的金融创新,包括交叉金融业务等新型业务,以及批发金融业务、机构金融业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改进。同时,与金融创新关联的制度,如商业银行的治理目标、组织方式、组织架构等,本文也纳入了研究范围。论文按照“金融创新理论→金融创新动因→金融创新内容与特征→金融创新评价→金融创新效应”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金融创新的国内外研究总体现状、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最后给出了研究思路、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研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本章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首先,在严格界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等相关概念基础上,剖析了金融创新与金融业务创新与影子银行业务之间的关系;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分类进行了分析;最后,重点讨论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因和效应的相关理论观点,包括经济增长理论、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理论等。第三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本章首先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为节约资本耗用、突破信贷规模限制等而进行的监管套利,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其次,对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最重要的金融创新领域之一,即交叉金融业务的发展历程、模式与特征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的创新内容、特征进行了分析;最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约束条件。第四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与现状评价。首先构建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评价体系,进而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作为样本,运用因子分子法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了评价。其次,以我国37家上市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作为衡量指标,分析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并以非利息收入占总资产比重这一指标作为创新能力替代指标,对其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第五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本章首先基于我国2008—2019年37家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采用面板门槛回归模型分析了金融创新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有利于提升银行经营绩效,但依赖于银行自身对风险承担水平的把控;其次,根据实证结果,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进行进一步探讨。第六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分析。本章利用我国2008—2019年37家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以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刻画的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并且在引入金融风险滞后项以后,所得到的实证结果依然稳健;第二,提高商业银行存贷比、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和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风险;第三,商业银行资产报酬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对金融风险具有正相关关系。第七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本章利用我国A股2004—2019年上市企业的非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以委托贷款刻画的金融创新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来说,这一结论依然稳健;第二,企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营业销售收入比率、资产负债率、无形资产规模、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三,企业资产规模对金融风险具有负向阻碍作用,而企业成立年限兼具正负两种效应。第八章: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本章通过DSGE模型阐释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作用机制,并通过设计相关的实证模型和变量指标,利用我国37家商业银行以及宏观层面2008—2019年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表明:第一,商业银行在进行交叉金融创新业务的时候会获得更高的收益;第二,以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刻画的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不显着;第三,整体上,商业银行存贷比、盈利能力、资产规模、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支出、对外开放、产业结构升级、人力资本和城镇化对宏观经济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章首先总结了研究结论,并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与监管的关系,认为金融业务创新与金融监管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其次,分析了我国金融业务创新监管需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资本监管不足、表外与同业监管不足、监管协调不够以及对系统性重要监管机构监管不足等方面;最后,从完善监管制度、完善资本监管和堵住监管套利三大方面提出了改进金融创新监管的方向和建议。论文的创新点:第一,对以商业银行交叉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前沿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交叉金融业务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前沿领域,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交叉金融业务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尤其是交叉金融业务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地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容和特征,及其宏微观影响,具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特征以及效应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从国内外研究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并采用理论建模、博弈分析、实证检验等多种手段分别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对银行经营绩效、银行风险、企业经营绩效以及宏观经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多角度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宏微观影响。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的经营发展起到推动作用,通过微观金融业务创新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从而提升商业银行金融规模,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这种创新又会增加自身风险承担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金融风险的形成。对于企业而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整体上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来说,这一结论依然稳健。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会增加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但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第三,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能力的两个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特征进行联系,分别从创新的综合能力和中间业务收入两个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进行定量分析。本文认为,规模小的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方面表现出不稳定的特征,但是在风险管理创新能力方面表现比规模大的商业银行要稳定。同时,在样本期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第四,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DSGE模型,并对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从理论上看,当金融创新的收益为正时,商业银行有动机将资金从传统借贷转移到金融创新业务中,从而逃避金融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加经济体的总产出与总消费。
李美林[5](2021)在《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赋能证券行业,券商互联网经纪平台建设与完善,证券经纪业务进入以“互联网经纪业务”为突出代表的“后互联网”阶段。当下,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中小券商数量的连年激增,以“佣金战”为主要标志的竞争战略被各大券商视为抢夺证券经纪市场份额的不二利器,以“官网”、“官方APP”为主阵地发展互联网经纪业务,以轻资产的“C型”营业部作为线下“客服中心”的证券经纪模式日益成为券商行业发展主流模式。但是纵观国外市场“零通道”的佣金现状,以及我国证券行业“佣金率”逐渐触底、券商低佣金收益难以维持日常运营成本,互联网经纪业务走向何方、如何发展成为实践中和理论研究中关注的创新点。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是以互联网经纪业务为核心业务的一家综合性全牌照类券商,面对外部行业市场环境急剧变化,本文以其互联网经纪业务为研究核心,以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为研究对象,在介绍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运用PEST、五种竞争力分析模型,分析其机遇和威胁;围绕资源分析和能力,分析其优势和劣势。最后运用SWOT分析矩阵,全面系统梳理公司所处发展环境和自身条件,明确了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应选择差异化竞争战略,并提出业务竞争的战略重点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通过本文研究,不仅为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发展提供系统、可行的决策建议参考,同时也为我国证券行业其他证券公司发展互联网经纪业务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李晓轩[6](2021)在《H证券公司差异化经营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监管不断鼓励创新,为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开展带来了机会。同时,证券行业进入头部效应时代,证券公司强者恒强的地位不断巩固,对于中小证券公司而言,面临着竞争与威胁。证券行业未来竞争格局的变化迫使其尽快转型,尤其是要打破同质化的竞争局面,形成差异化经营策略。本文以H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介绍了经营策略的相关概念,经营策略是为经营战略服务的。运用PEST、SWOT分析方法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H证券公司进行全面分析,寻找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盈利能力下降,业务优势不突出,业务模式较为传统”等。公司外部环境存在政策方面对创新的鼓励、资产管理市场空间的扩大、市场对创新业务和多元化产品的需求,为证券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但是公司内部出现了盈利能力下降、竞争优势不足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公司差异化意识不足、产品缺乏创新以及营销手段较为传统等。接下来在制定差异化经营策略的过程中通过对欧美投资银行业五种差异化模式进行了借鉴。经过综合分析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可行性的差异化经营策略。从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异化、营销手段差异化三个维度制定的经营策略。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的多元化和创新来实现差异化;在营销差异化方面进行细分市场的选择和目标市场定位,避开竞争激烈的市场,选择有区位优势和专业领域优势的市场实现差异化营销策略;在服务方面借助金融科技的发展,进行金融科技布局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为了保障差异化经营策略的有效实施,采取了资金、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徐明[7](2020)在《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适用辨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券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证券交易方式及规则的合理选择与科学适用,对证券市场的顺利运行和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三板成立以来,证券交易制度日渐丰富,尤其是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在精选层实行连续竞价交易制度,对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完善意义重大。目前,新三板交易机制的创新仍在持续推进,除了业已实施的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做市商交易制度以外,也在进一步探讨T+0(日内回转交易)、混合交易、融资融券、质押式回购等交易制度是否适合新三板市场。在对上述交易制度进行考察分析时,应当充分考虑新三板市场的运行规律和发展需求,从现实的必要性和实现的可行性维度深化创新新三板市场交易制度,丰富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实践。
周汉城[8](2021)在《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证券法》第九十三条首次规定了证券先行赔付制度,该制度是我国多层次投资者民事赔偿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走向完善的缩影,对于及时、充分补偿投资者的损失有重要意义,对于压实保荐机构的证券市场“看门人”职责有重要作用。证券市场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金融市场稳定关系整个社会的平稳发展,完善证券先行赔付制度对于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稳定金融市场秩序都有助益。我国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构建起始于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2015年12月,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义务写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1号》),2019年12月,证券先行赔付制度正式写入《证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一制度研究颇多,但对于赔付与受偿主体范围、赔付标准、激励机制、资金来源与追偿等问题仍有分歧。本研究立足于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对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现存问题的成因分析和域外先进立法经验,尝试对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第一章是绪论,阐述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研究思路及方法,并明确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第二章展开分析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概念、基础法律关系及正当性。明确证券先行赔付是指适用于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案件,先行赔付人在行政处罚和民事判决作出之前与受偿投资者达成和解并在赔付后获得追偿权的法律制度。先行赔付人与受偿投资者就证券民事纠纷相互妥协、达成合意的行为,符合民事和解的特征,双方系和解协议关系。证券先行赔付在前置程序、周期长度、证明难度、维权成本等方面,较民事诉讼有优势,建立并完善先行赔付制度有其必要性。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助力受损投资者获得补偿、为虚假陈述行为人获得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待遇建立渠道、缓解上市公司的赔付压力、促进资本市场公平稳定发展等方面。第三章对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立法现状、实践现状进行梳理与评析,并对证券先行赔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法律渊源包括《证券法》、《内容与格式准则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投资者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先行赔付的具体规则尚付阙如。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建立过程体现出“实践先于立法”的特征,具有代表性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包括万福生科案、海联讯案、欣泰电气案。本文考察立法和实践争议,提出证券先行赔付制度存在赔付与受偿主体范围不明确问题,赔付标准一致性与公平性不足问题,制度启动激励不足问题,赔付资金来源单一与追偿权实现困难问题,并以此作为本文的问题导向,展开研究。第四章对比美国的公平基金制度与我国“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的配套制度,得出美国的公平基金制度在运用行政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行政和解金补偿受损投资者方面具有优越性的结论,建议我国设立公平基金制度以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对比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与内地的投保基金制度,得出投资者赔偿基金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具有优越性的结论,建议内地改革投保基金制度,强化其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职能。第五章立足于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对先行赔付制度现存问题的成因分析和域外先进立法经验,拟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制度完善建议:引入投保基金先行赔付投资者,以实质性标准认定受偿主体;明确赔付标准并提升赔付方案认可度,建设专用网络平台提升投资者参与度;制定配套的行业指引明确先行赔付的具体规则,制定部门规章明确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及效果;以“不完全”赔付方式鼓励多主体联合赔付,设立公平基金保障先行赔付人追偿权。在证券先行赔付制度设计中,先行赔付人主动出资补偿投资者损失,承担了巨大的追偿风险。这一制度设计的实质是立法者在权衡先行赔付人的经济利益、投资者损失填补、资本市场秩序时,做出了弱化赔付人合法权益,倾斜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秩序的选择。本研究正是基于平衡各方利益的立场,尝试探索一条完善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路径。
程孝强[9](2020)在《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大幅放宽,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进程的持续加速,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的金融开放迎来国际化发展的新机遇。但国际经验也启示我们,金融开放在为一国经济金融发展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由金融开放诱发的金融风险无疑会威胁金融系统稳定。银行稳定作为金融稳定的关键和核心,必然会受到金融开放的影响。已有对金融开放与银行稳定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研究。这方面的研究认为金融开放通过影响银行竞争(存款竞争、冒险机会、利润效率等)进而来影响其风险承担行为。还有部分研究认为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有着紧密联系,原因在于利差是银行贷款投放的主要考量因素,银行利差的结构变化对银行盈利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很可能会改变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另外,金融开放也会对银行利差产生影响。因而,现有研究表明金融开放驱动的银行竞争会影响银行利差,并可能通过银行利差来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这意味着,金融开放可能会通过银行利差渠道来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而已有研究并未考虑这一问题。此外,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研究忽略了宏观审慎政策的作用。二是对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大多没有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以及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本文以金融开放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为主线,一方面研究了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银行利差渠道。具体而言,首先以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现有研究为基础,提炼出金融开放导致银行利差降低的理论假说,将银行利差作为中介变量,从银行利差视角建立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理论假说;其次,从金融稳定和金融中介配置资源的社会成本角度,全面深入地分析金融开放对银行利差的影响;再次,从金融监管和银行风险承担角度,全面地剖析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最后,使用中介效应方法验证传递渠道“金融开放—银行利差—银行风险承担”的存在性。另一方面,从银行危机层面深入研究了金融开放和存款保险制度以及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丰富金融开放、银行利差决定、银行风险承担以及银行危机等方面的研究,为金融开放、银行利差和银行风险承担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有效的分析框架,还可以为深化中国金融开放、合理安排开放次序、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研究结论:(一)在仔细梳理银行利差决定因素文献的基础上,建立了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理论假说,选取中国商业银行和跨国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以事实金融开放指数还是以法定金融开放指数度量的金融开放都使得银行利差显着缩窄。另外,银行特征也会对利差产生显着影响,其中非利息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能够显着缩窄银行利差,银行市场势力、运营成本将会显着扩大银行利差。(二)在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现有研究基础上,考虑宏观审慎政策,研究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分别以中国商业银行和全球101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均显示金融开放显着增加了银行风险承担,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效果明显,但不同审慎政策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差异,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具能够显着降低银行风险承担,而针对借款人的审慎工具对抑制银行风险承担的效果不明显。以跨国数据为样本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内贷款限制、集中度限制、外币贷款限制、银行间风险敞口、杠杆率以及金融机构税等变量能够显着限制银行风险承担;债务收入比、贷款价值比上限、逆周期资本要求、贷款损失动态拨备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要求对抑制银行风险承担的效果并不明显,而外汇或逆周期准备金要求反而会激励银行过度承担风险。银行市场势力、银行规模、非利息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存贷比、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货币政策等也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三)以银行利差作为中介变量,分别以中国商业银行和跨国数据为样本,使用中介效应方法实证检验“金融开放水平上升—银行利差下降—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上升”这一传递渠道是否存在,研究结果表明银行利差是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部分中介因子,文章的理论假说得到了实证支撑。(四)提出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危机的研究假说,选取包括中国在内的89个国家和地区的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开放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一些控制变量也会对银行危机产生影响,存款保险制度和信贷增速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而贸易开放度、实际经济增速和银行监管程度与银行危机呈显着负相关关系。进一步,将事实金融开放指数细分为外商直接投资、债务和证券投资组合三个方面,以研究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组合并未显着增加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而债务则恰恰相反,债务流动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这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组合属于相对良性的资本流动。
徐晓惠[10](2020)在《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的选题和研究基于以下理由: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担保物权章节首次采用了“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模式,典型担保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结构保持了一致,纳入物权编中的“担保物权章节”,除典型担保外的非典型担保,《民法典》388条第1款明确将“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类型一并纳入担保范畴,表明《民法典》对非典型担保确立了开放、包容、非排斥性的立法态度,非典型担保合同效力的确认为非典型担保进一步类型化区分规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现代经济的高频流通强调动态规避和化解风险,从属性因过多赋予担保人抗辩权,已经成为束缚担保物权发展的桎梏,世界范围内担保物权出现了“从属性之极小化”趋势,国内担保物权目前处于不动产动产抵押到担保一元化的中间阶段,“保全型担保”向“流通型担保”的过渡时期,实践中,双合同并立、所有权转移担保债权的非典型担保类型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滥觞于强制平仓、进口押汇等我国民商事实务各个领域,纷繁的表象形态已经表现出市场主体对担保物权独立性的渴望和需求。但是,目前对全国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此种非典型担保规制的总体思路为否认债权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参照抵押的处理方法,并将其纳入从属性担保的规制范围。以上规制方法无视了担保物权的独立性诉求及市场主体选择双合同并立、所有权转移担保而非传统担保的目的。将直接造成以下几种后果:第一,将此种非典型担保强制纳入传统担保的程序进行规制,无视市场主体对现有担保实现程序高成本的不满,将使市场主体寻找更加隐蔽的担保形式以降低担保权实现成本,引发新一轮的适法与司法问题;第二,否定此种非典型担保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的效力,将其直接归于从属性担保,导致其无法为商事实践出现的强制平仓、进口押汇等提供制度供给,商事实践将会另寻相同的制度以供给其自身结构的建立;第三,由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担保权人后,设定人并无措施控制债权人对第三人转让财产,尤其是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通常不会等到法院拍卖标的物即会处分财产以实现担保权,而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债务人起诉要求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只能以违约进行赔偿,反而更加不利于债务人利益的保护。总体来看因传统担保物权“僵化地理解和构造从属性原则”,这种对债务人父爱主义的强制关怀无法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已经不能满足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多层次的融资需求,最终后果只能逼迫市场主体另立游戏规则。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对我国双合同并立、所有权转移担保的实然状态做了深入的考证:我国出现的此种非典型担保与比较法上的德日等国的让与担保在外观上相同,因此,有观点直接称之为让与担保。但是在标的范围上与德日让与担保具有显着的不同,例如德国让与担保标的范围仅限于动产、债权等。而日本让与担保的标的范围为动产、不动产等一切可以转让的财产性权利。而此种非典型担保的标的范围主要为登记生效主义内的不动产、权利等。适用标的范围的不同,直接反映出市场主体期望达到的经济目的不同。比较法上德日等国以让与担保替代抵押的作用,而在我国直接原因则是担保物权独立性诉求在非典型担保领域的强烈表达。经过以上考证得出如下结论:即我国需要的为能够承载担保物权独立性的担保类型。而我国出现的此种非典型担保,并立合同的相互分离使其在交易外观上呈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双方之间债的约定的当然结果,直接表现为设定人对于债权人擅自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失控。从内容上,“所有权转移担保”使得担保权严格附着于所有权之上区别于传统抵押中抵押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架构,能够在客观上摆脱设定人对标的物的束缚,进而摆脱“先诉讼后偿债”的传统担保实现模式,为了与德日让与担保相区分,本文认为称之为独立让与担保更为适宜。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构建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的设计思路:即以突破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为使命,在我国登记生效标的范围内构建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第一,理论上,独立让与担保的独立性理论不是建立于物权无因性的基础之上,而是基于“债权与担保权仅仅是目的性关联,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这一自罗马法的观念,本文对独立让与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之间关系做了拆分,从而使担保权与基础债权关系相分离,确保独立性效果。价值上,基于现行经济社会大环境进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取舍和价值衡量,并不适宜将独立让与担保设定为流通型担保,独立让与担保的独立属性目前应仅限于解决债权的快速实现问题,但是作为流通功能的前提,对于独立性的承认为未来流通型担保权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为了确保独立让与担保的独立性,标的的范围不应设定过于宽泛,应限定于登记生效范围的不动产和权利,此范围区别于德国的动产让与担保以及日本的“一切可以转让的财产性权利”的宽泛型让与担保,也与我国目前传统抵押标的泛化没有关系,两者在法律结构上具有平行性,一项制度的建立不会导致另一项制度的闲置。且从我国司法实践考察独立让与担保仅仅以非占有转移型已足,无需设定占有转移型让与担保。第三,独立让与担保的独立性要求以所有权绝对转移说作为其理论架构,标的物所有权于担保设定时绝对转移于担保权人,担保权人仅在担保的目的范围内受到赎回的契约约束。在实现上构建“先偿债后诉讼”的程序,履行期届满即担保权人不受赎回协议的约束,可以市场价自行处分标的物实现债权,债务人不可以基础债权关系的效力缺陷为由阻止担保权人实现债权。第四,由于独立让与担保承担弥补后《民法典》时代担保物权的独立性诉求功能,对其规制应总体从严,并需要配套相应的机制:设立强制评估机制,具体包括担保设定时不能由市场主体约定排除的法定第三方强制性评估以及履行期限内评估价格的监督机制。同时,基于我国解决执行难常态化的趋势以及现行执行力度状况,构建担保权人履行期限内擅自转移标的物的惩罚性违约机制,即在法律上强制明确债权人擅自转移财产承担不少于标的物评估价值50%的赎回违约金。鉴于独立让与担保并不接纳流质契约,超额利益不具有归入担保权人的理由,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有异议或者认为标的物的价值超过被担保的债权,请求债权人返还超额价值的,可以另行起诉,此诉讼的提起不影响担保权的实现程序,强制清算后,超出债权部分利益应归还于债务人。
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2000) 第九篇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 第四章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2000) 第九篇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 第四章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1)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1.7 不足 |
第2章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
2.1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 |
2.2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内部控制理论 |
第3章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案例介绍 |
3.1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发展历史 |
3.2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3.3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模式 |
3.4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盈利情况 |
第4章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
4.1 市场风险分析 |
4.2 操作风险分析 |
4.3 流动性风险分析 |
4.4 信用风险分析 |
第5章 启示与建议 |
5.1 启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沪港通和深港通开通前后沪深港股市联动性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股市产生影响的相关研究 |
二、沪、深港通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联动性的定义 |
第二节 股市联动的理论假说 |
一、经济基础理论 |
二、有效市场理论 |
三、行为金融学理论 |
四、市场传染理论 |
第三章 沪、深港通机制与股市联动性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互联互通机制 |
一、沪港通 |
二、深港通 |
第二节 内地和香港股市比较 |
一、发展历史 |
二、现状 |
三、交易机制 |
四、信息披露 |
第三节 沪深港股市联动性的影响因素 |
一、经济因素 |
二、A+H股 |
三、机构投资者因素 |
四、政策驱动因素 |
第四章 股市联动效应的计量研究模型及计量方法 |
第一节 平稳与单位根检验法 |
一、DF检验 |
二、ADF检验 |
第二节 VAR模型 |
第三节 协整检验 |
第四节 Granger因果检验 |
第五节 脉冲响应函数 |
第六节 方差分解 |
第五章 沪深港股市联动性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选取和处理 |
一、数据选取 |
二、数据处理 |
第二节 联动性相关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ADF单位根检验 |
三、协整检验 |
四、构建VAR模型 |
五、Granger因果检验 |
六、脉冲响应 |
七、方差分解 |
第三节 实证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一、政策制定者 |
二、监管者 |
三、投资者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基于云南州市面板数据的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金融发展的研究 |
二、关于沿边金融开放的研究 |
三、关于云南沿边金融开放的研究 |
四、金融发展影响金融开放的研究 |
五、现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金融发展与沿边金融开放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金融发展的内涵 |
二、金融开放的定义 |
三、沿边金融开放的界定 |
第二节 金融发展影响沿边金融开放的机制与渠道 |
一、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的影响机制 |
二、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的作用渠道 |
第三章 云南金融发展与沿边金融开放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云南金融发展的现状 |
一、云南省金融发展规模扩大状况 |
二、云南省金融发展效率提升状况 |
三、云南省金融发展结构组织情况 |
第二节 云南沿边金融开放的现状 |
一、云南省与沿边国家货币交易情况 |
二、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情况 |
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情况 |
四、省内金融机构走出去,外资金融机构走进来 |
第四章 云南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变量选取 |
一、解释变量 |
二、被解释变量 |
三、控制变量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一、计量模型设定 |
二、计量方法选取 |
三、数据来源及描述 |
第三节 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过程及结果 |
一、检验数据 |
二、模型分析与实证结果 |
第五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深化与周边国家经济合作,扩大金融规模 |
二、开发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提高金融效率 |
三、打造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结构 |
四、紧抓自贸区建设契机,提升金融服务整体实力 |
五、 开发产业金融合作模式,开展文化、绿色、科技金融服务 |
第三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4)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金融创新研究现状 |
1.2.2 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发展 |
1.2.3 金融创新与企业经营绩效 |
1.2.4 金融创新与宏观经济发展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1.5 本文不足之处 |
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金融创新与金融业务创新 |
2.1.2 交叉金融业务与影子银行业务 |
2.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分类 |
2.2.1 融资金融创新与非融资金融创新 |
2.2.2 有效金融创新与无效金融创新 |
2.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理论 |
2.3.1 追逐利润的动因 |
2.3.2 顺应供给的动因 |
2.3.3 规避管制的动因 |
2.3.4 完善市场的动因 |
2.4 金融发展理论 |
2.4.1 金融发展理论 |
2.4.2 金融深化理论 |
2.5 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风险理论 |
2.5.1 金融创新理论 |
2.5.2 金融风险理论 |
2.6 金融监管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内容与特征 |
3.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
3.1.1 监管套利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因 |
3.1.2 顺应需求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 |
3.1.3 增强竞争是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外部压力 |
3.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
3.2.1 我国商业银行交叉金融业务创新 |
3.2.2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业务创新 |
3.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特征分析 |
3.3.1 交叉金融业务创新表现出的主要特征 |
3.3.2 传统金融业务创新表现出的主要特征 |
3.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环境条件 |
3.4.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监管不足 |
3.4.2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 |
3.4.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有利条件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与现状分析 |
4.1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体系构建 |
4.2 基于综合能力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评价 |
4.2.1 评价方法与模型 |
4.2.2 研究对象与数据来源 |
4.2.3 评价结果与现状分析 |
4.3 基于中间业务收入的商业银行创新能力评价 |
4.3.1 指标选择 |
4.3.2 样本与数据 |
4.3.3 测算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自身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 |
5.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自身经营绩效的理论分析 |
5.2 模型设计与变量指标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择 |
5.2.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实证结果与讨论 |
5.3.1 模型检验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面板门槛回归分析 |
5.4 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分析 |
6.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银行风险的理论分析 |
6.1.1 基本假设 |
6.1.2 博弈过程 |
6.1.3 融资市场 |
6.1.4 金融创新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6.2 研究假说 |
6.3 实证模型、变量与数据 |
6.3.1 模型设定 |
6.3.2 变量选择 |
6.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模型检验 |
6.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6.5 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 |
7.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绩效的理论分析 |
7.2 研究假说 |
7.3 模型、变量与数据 |
7.3.1 模型设定 |
7.3.2 变量选择 |
7.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模型检验 |
7.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8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
8.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宏观经济的理论分析 |
8.1.1 基本模型 |
8.1.2 参数校准 |
8.1.3 传导机制分析 |
8.2 加入企业创新的进一步分析 |
8.2.1 基本模型 |
8.2.2 创新与经济增长 |
8.3 实证模型、变量与数据 |
8.3.1 实证模型设定 |
8.3.2 变量选择 |
8.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8.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4.1 模型检验 |
8.4.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8.5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完善监管制度 |
9.2.2 完善资本监管 |
9.2.3 减少监管套利 |
9.2.4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理论回顾 |
1.2.1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2 相关概念和理论研究 |
1.2.3 主要战略分析模型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现状 |
2.1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概况 |
2.1.1 J证券公司简介 |
2.1.2 组织架构 |
2.1.3 人员构成 |
2.1.4 营销渠道 |
2.2 证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背景 |
2.2.1 互联网经纪业务已成趋势 |
2.2.2 国外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先进模式借鉴 |
2.3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经营现状 |
2.3.1 互联网经纪平台经纪宝运营情况 |
2.3.2 业务产品情况 |
2.3.3 客户资产情况 |
2.3.4 收入状况 |
2.4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2.4.1 市场定位不合理 |
2.4.2 客户营销层次浅 |
2.4.3 产品服务无差异 |
2.4.4 人才队伍不健全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发展环境分析 |
3.1 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3.1.2 经济环境分析 |
3.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3.1.4 技术环境分析 |
3.2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3.2.1 行业内现有企业竞争分析 |
3.2.2 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分析 |
3.2.3 购买商讨价还价能力分析 |
3.2.4 替代品替代能力分析 |
3.2.5 潜在进入者威胁分析 |
3.3 发展机遇与威胁分析 |
3.3.1 发展机遇 |
3.3.2 发展威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条件分析 |
4.1 资源条件分析 |
4.1.1 技术资源分析 |
4.1.2 客户资源分析 |
4.1.3 文化资源分析 |
4.2 能力条件分析 |
4.2.1 服务能力分析 |
4.2.2 营销能力分析 |
4.2.3 网点运营能力分析 |
4.3 竞争优势与劣势分析 |
4.3.1 竞争优势 |
4.3.2 竞争劣势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选择 |
5.1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SWOT分析 |
5.1.1 SWOT战略矩阵分析 |
5.1.2 增长型(SO)战略 |
5.1.3 扭转型(WO)战略 |
5.1.4 多种经营(ST)战略 |
5.1.5 防御型(WT)战略 |
5.2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 |
5.2.1 发展战略定位 |
5.2.2 竞争战略 |
5.3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重点 |
5.3.1 产品:依据客户细分差异化服务 |
5.3.2 渠道:重点发展线上、线下予以配合 |
5.3.3 营销:线上精准与线下综合营销服务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实施的保障举措 |
6.1 建设扁平化组织架构 |
6.2 搭建互联网思维人力团队 |
6.3 完善大数据营销体系建设 |
6.4 推进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
第七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H证券公司差异化经营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本文的研究内容 |
(二)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差异化经营策略的内涵 |
一、差异化经营策略的含义 |
二、差异化经营策略的表现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工具 |
一、PEST分析法 |
二、SWOT分析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H证券公司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H证券公司介绍及经营现状 |
一、H证券公司介绍 |
二、H证券公司经营现状 |
第二节 H证券公司经营存在的问题 |
一、盈利能力下降 |
二、资产管理业务优势不足 |
三、投资银行业务薄弱 |
四、业务模式传统 |
第三节 H证券公司经营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差异化认识不足 |
二、产品和业务模式缺乏创新 |
三、营销手段较传统 |
四、组织结构不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H证券公司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外部环境分析 |
一、PEST宏观环境分析 |
二、微观环境分析 |
第二节 内部环境分析 |
一、经营条件分析 |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
三、企业文化分析 |
第三节 SWOT分析 |
一、优势分析 |
二、劣势分析 |
三、机会分析 |
四、威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H证券公司差异化经营策略的制定与保障措施 |
第一节 欧美投资银行差异化经营策略的经验借鉴 |
一、大型全能投行模式 |
二、中型综合投行模式 |
三、精品投行模式 |
四、网络经纪商模式 |
五、资产管理公司模式 |
第二节 差异化经营策略的制定 |
一、产品差异化 |
二、营销手段差异化 |
三、服务差异化 |
四、组织结构创新化 |
第三节 保障措施 |
一、资金保障 |
二、人力资源保障 |
三、风险管理保障 |
四、信息技术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立法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域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重点、难点、创新点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基本概念 |
2.1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概念分析 |
2.2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基础法律关系 |
2.3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2.3.1 必要性分析 |
2.3.2 制度价值分析 |
2.3.3 制度可行性分析 |
第3章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立法现状 |
3.2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实践 |
3.2.1 万福生科案等三个典型案例 |
3.2.2 案例评析 |
3.3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赔付与受偿主体范围问题 |
3.3.2 赔付标准问题 |
3.3.3 启动激励问题 |
3.3.4 赔付资金来源及追偿问题 |
第4章 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4.1 美国公平基金制度 |
4.1.1 公平基金立法 |
4.1.2 制度特征及比较 |
4.2 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 |
4.2.1 投资者赔偿基金立法 |
4.2.2 制度特征及比较 |
4.3 域外制度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第5章 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的完善建议 |
5.1 明确赔付与受偿主体范围 |
5.1.1 引入投保基金先行赔付投资者 |
5.1.2 以实质标准认定受偿主体 |
5.2 提升赔付方案一致性和公平性 |
5.2.1 明确损失计算标准提升赔付方案认可度 |
5.2.2 建设专用网络平台提升投资者参与度 |
5.3 明确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原则 |
5.3.1 制定配套的行业指引明确先行赔付的具体规则 |
5.3.2 制定部门规章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及效果 |
5.4 完善资金供给和追偿制度 |
5.4.1 以“不完全”赔付方式鼓励多主体联合赔付 |
5.4.2 设立公平基金保障先行赔付人追偿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银行利差的决定因素 |
2.1.1 银行微观特征与银行利差 |
2.1.2 市场结构和宏观政策与银行利差 |
2.1.3 金融开放与银行利差 |
2.1.4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研究述评 |
2.2 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 |
2.2.1 国际资本流动对银行稳定的影响 |
2.2.2 金融开放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
2.2.3 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述评 |
2.3 银行危机的影响因素 |
2.3.1 金融开放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2.3.2 其他因素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2.3.3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的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3 中国金融开放的特征事实 |
3.1 中国金融业开放进程 |
3.2 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的历史进程 |
3.3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
3.4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3.5 本章小结 |
4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与理论假说 |
4.1 银行自身因素影响银行风险的机制分析 |
4.1.1 资产负债错配与银行风险 |
4.1.2 货币错配与银行风险 |
4.1.3 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与银行风险 |
4.1.4 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 |
4.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 |
4.2.1 利率自由化与银行风险 |
4.2.2 资本流动与银行风险 |
4.2.3 外资银行进入与银行风险 |
4.3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假说 |
4.3.1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理论假说 |
4.3.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理论假说:银行利差视角 |
4.4 本章小结 |
5 金融开放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利差的实证检验 |
5.1 银行利差决定因素的理论模型 |
5.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实证设计 |
5.2.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2 实证模型 |
5.3 金融开放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利差的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5.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中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
6.1 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1 实证研究设计 |
6.1.2 实证结果 |
6.2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基于中介效应的检验 |
6.2.1 计量模型构建 |
6.2.2 实证结果 |
6.3 本章小结 |
7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跨国证据 |
7.1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跨国实证分析 |
7.1.1 实证设计 |
7.1.2 实证结果 |
7.1.3 稳健性检验结果 |
7.2 金融开放、银行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来自跨国的证据 |
7.2.1 实证研究设计 |
7.2.2 模型估计 |
7.2.3 稳健性分析 |
7.3 金融开放与宏观审慎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跨国实证 |
7.3.1 研究设计 |
7.3.2 实证结果 |
7.4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跨国实证 |
7.5 本章小结 |
8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危机的跨国实证研究 |
8.1 金融开放与存款保险制度影响银行危机的研究假说 |
8.1.1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 |
8.1.2 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 |
8.2 金融开放、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实证设计 |
8.2.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8.2.2 实证模型 |
8.2.3 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
8.3 金融开放、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实证结果 |
8.3.1 实证结果分析 |
8.3.2 内生性检验 |
8.3.3 稳健性检验 |
8.4 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8.4.1 总资产与总负债 |
8.4.2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外商直接投资 |
8.4.3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债务 |
8.4.4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证券投资组合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启示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政策启示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案例分析研究方法 |
(四)文献分析法 |
第一章 《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立法解析与独立让与担保构建的可能性 |
第一节 《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立法解析与独立让与担保构建的立法可能性 |
一、《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对非典型担保的开放、包容与非排斥性 |
(一)《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立法解析 |
(二)《民法典》对于非典型担保的开放、包容与非排斥性 |
二、独立让与担保构建的立法可能性 |
(一)独立让与担保契约效力的立法确认 |
(二)独立让与担保物权效力确认的可能性 |
(三)独立让与担保独立效力确认的可能性 |
第二节 独立让与担保构建的现实可能性 |
一、独立让与担保的现实趋势 |
(一)国际担保物权独立性渐强趋势 |
(二)国内担保物权独立性现实驱动 |
二、独立让与担保的现实表象 |
(一)独立让与担保现实成因 |
(二)独立让与担保实然印证 |
第二章 独立让与担保制度构建的必要性论证 |
第一节 独立让与担保必要性分析 |
一、回应担保物权独立性的裁判规则需求 |
(一)独立让与担保裁判进程 |
(二)独立让与担保裁判症结 |
二、回应担保物权独立性的制度需求 |
(一)进口押汇 |
(二)融资融券中强制平仓制度 |
(三)对赌协议 |
三、回应担保物权独立性的功能需求 |
(一)缓和物权法定的僵化功能 |
(二)替代流质契约的效率功能 |
第二节 独立让与担保必要价值分析 |
一、独立让与担保价值因素定位 |
(一)独立让与担保的价值因素 |
(二)独立让与担保的价值定位 |
二、独立让与担保价值因素配比 |
(一)公平与效率的价值配比 |
(二)保障与流通的价值配比 |
第三章 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独立让与担保概念厘定 |
一、独立让与担保与让与担保、独立保函 |
(一)独立让与担保与让与担保 |
(二)独立让与担保与独立保函 |
二、独立让与担保概念及特征 |
(一)独立让与担保的概念 |
(二)独立让与担保的特征 |
第二节 让与担保的学说述评与独立让与担保的法律性质 |
一、让与担保的所有权法律构成理论及其评析 |
(一)相对的所有权转移说及评析 |
(二)绝对的所有权转移说及评析 |
二、让与担保的担保权法律构成理论及其评析 |
(一)授权说及评析 |
(二)设定人保留权说及评析 |
(三)附解除条件说及评析 |
(四)质权说及评析 |
(五)抵押权说及评析 |
(六)担保权说及评析 |
三、独立让与担保与所有权绝对转移法律构成 |
(一)担保权法律构成理论非适合性 |
(二)选择所有权绝对转移法律构成 |
第三节 独立让与担保的逻辑证成 |
一、独立让与担保的结构独立性 |
(一)平行并立合同外在独立性 |
(二)所有权转移的高度独立性 |
二、独立让与担保的理论推导 |
(一)独立让与担保独立性的依据 |
(二)独立让与担保权的独立进路 |
第四章 后《民法典》时代独立让与担保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独立让与担保的设定 |
一、独立让与担保契约当事人 |
(一)独立让与担保契约当事人资质 |
(二)第三人成为独立让与担保主体 |
二、独立让与担保之标的及合同 |
(一)独立让与担保之标的 |
(二)独立让与担保之合同 |
三、独立让与担保相关配套措施 |
(一)标的物强制评估机制 |
(二)担保权人违约惩罚机制 |
第二节 独立让与担保的公示 |
一、独立让与担保公示方式 |
(一)比较法上相关公示规则考察 |
(二)独立让与担保公示方式分析 |
二、独立让与担保相关公示规则 |
(一)独立让与担保公示原由 |
(二)二次登记的税费问题 |
第三节 独立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 |
一、独立让与担保内部法律效力 |
(一)独立性在各方主体的体现 |
(二)独立让与担保债权之范围 |
(三)独立让与担保权效力所及标的物之范围 |
(四)标的物之占有使用和善管收益 |
(五)市场主体不当处分或毁灭标的物之责任 |
二、独立让与担保外部法律效力 |
(一)对于一般第三人的效力 |
(二)与设定人的一般债权人的关系 |
(三)与担保权人的一般债权人的关系 |
第四节 独立让与担保的实现 |
一、独立让与担保权实行的条件 |
(一)独立让与担保权实行的充分条件 |
(二)独立让与担保权实行的必要条件 |
二、独立让与担保清偿中的两种关系 |
(一)债务人交付标的物与债权人支付清算金之间的关系 |
(二)债务的清偿与设定人的赎回权之间的关系 |
三、独立让与担保的实现方式及流程 |
(一)独立让与担保的实现方式 |
(二)独立让与担保的实现流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研究(2000) 第九篇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 第四章 证券公司业务国际化的风险防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分析[D]. 王浩东. 河北金融学院, 2021(07)
- [2]沪港通和深港通开通前后沪深港股市联动性的研究[D]. 赵晗羽.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基于云南州市面板数据的金融发展对沿边金融开放影响研究[D]. 胡旭.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4]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及影响研究[D]. 邹昌波. 四川大学, 2021(12)
- [5]J证券内蒙古分公司互联网经纪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李美林.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6]H证券公司差异化经营策略研究[D]. 李晓轩.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7]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适用辨析[J]. 徐明. 商法界论集, 2020(02)
- [8]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法律制度研究[D]. 周汉城.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9]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D]. 程孝强.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3)
- [10]独立让与担保制度研究[D]. 徐晓惠. 吉林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