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股减持的对策及评价(论文文献综述)
杨美龄[1](2019)在《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产生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数额巨大,我国养老金缺口将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依照经验,单纯凭借财政补贴来弥补缺口几乎不大可能,因此,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已成为现实的可行路径。从国有资本属性、省内人口老龄化程度以及省内养老金隐性债务等方面来看,山东省实行国有资本划转是必然的。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本质属于全民所有;另一方面,山东省老年抚养比逐渐增大,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加之转制成本数额巨大,将会严重影响未来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同时,山东省作为国有资本划转的重要试点省份,其本身具备优势,即良好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丰富的养老金累计结余等,为划转工作的完善提供了充分的准备时间。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正处于探索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不稳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政策体系不完善,且发达国家未给予任何实践上的借鉴。因此,山东省在施行划转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群体共同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保障未来退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本文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养老金缺口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针对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发布的数据进行统计,并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对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同时发现划转对象的经营效益、承接主体的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本变现的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划转比例与无偿划转涉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本篇文章能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以及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顾闻[2](2019)在《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重心是在分类治理的背景下进行公司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有企业的功能为分类标准将其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并按照分类治理的模式进行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功能从本质上说就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通过公益类国有企业实现其经济政策,以弥补市场失灵和缺陷,同时实现其经济调控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商业类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通过商业化运作,以国有资本总体上的保值和增值为最终目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具有独立市场竞争地位的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是一种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公司管理层、董事等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契约关系以及管理和控制公司内部和外部结构运行的法律制度体系。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很多疑难杂症都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进行的公司化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有利于有效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保障国有企业投资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然而目前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产权主体缺位、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权力界限模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等问题,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低下。第一,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是抽象的产权主体,在我国国资委不能有效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企业实际上面临产权主体缺位的现状。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多年来未能得到解决,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对公司治理产生十分不利的后果。第二,合理的股权结构是良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持股比例过高,其他非国有股所占比例小。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在持股比例和公司资金控制上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缺少话语权,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经理以及股东会的相互制衡机制很难实现。第三,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机构,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界限仍不够明晰,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对不同种类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董事会职权进行分别设置,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而且董事会的职权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董事会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不利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第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仍存在信息披露渠道单一、缺少专门的信息披露法律细则、自愿信息披露动力不足、国有企业内外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第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主要表现在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缺失、高管薪酬和企业经营业绩脱节、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高管薪酬标准不合理等问题。产权主体缺位会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产权主体缺位的根本原因是产权不明晰。没有清晰的产权,公司治理是没有意义的。产权理论认为公共产权是天然缺位的,但法律应明确产权的边界。委托代理理论论证了公共产权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必然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为我国出资人职能转变,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分离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但是国家无法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能,国资委既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能,又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但两种职能无法同时履行,很难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国家和企业的实际经营者之间有很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容易产生国有资产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我国可以借鉴新家坡淡马锡的做法,构建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控股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而国资委仅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将很好的分离政府和企业,实现商业类国有资产的良性运作,从根本上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的类型,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良治的基础。基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存在的特殊问题,适当引入并建立优先股和金股等类别股法律制度,建立制衡性公司治理结构。优先股可以在商业一类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将商业类一类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不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控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不具有表决权,在公司的控制比例大大缩减,公司的控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向制衡性公司控制结构发展。而金股制度的实质是政府虽然仅占有国有企业少量的股份,但是却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具有否决权。金股制度可以在商业二类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如国防、交通、能源等国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涉及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上应保留控制权。适当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从股权结构上降低国有股的比重,但国有股仍拥有绝对的投票权,始终保证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地位。股权改革过程中国有股减持应采用渐进式模式,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平稳过渡。同时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比例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董事会的权力界限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针对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的问题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及对经理的任免权和监督权。一方面,构建董事会职权独立行使的法律保障机制,按照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和非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进行董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同时设立专业委员会,健全董事会选拔机制,保障董事会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董事会的职权得到有效的制衡,完善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第一,国资委不能既当出资人又当监管人,明确国资委的主要职能。第二,将国资委的出资人职权即股东权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行使,从而保障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独立经营。第三,我国相关法律进一步规定党委核心领导的具体职权,以及区分党委核心领导和董事会独立经营权。第四,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审计署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对于其他非国有独资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行使其法定职责。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公司治理中外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有利于遏制内部人控制现状,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降低监督的成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对于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披露完整的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处于竞争行业的非上市商业类国有企业可以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定信息披露的具体法律规范,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公开程度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作出相应的规定。而另一类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安排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区别对待。构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惩罚措施、民事及刑事责任。建立内部和外部一体化的多层次监督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国有资产属性教育。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薪酬合理程度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以及国有企业盈利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为了加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建立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优化高管薪酬结构。区分商业类国有企业中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高管的选聘、晋升方式、薪酬标准。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薪酬结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组成,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企业的薪酬设置标准分别制定。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薪酬追回制度。我国薪酬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高管的业绩等要素独立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根据商业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别明确高管薪酬审查决定权的行使主体、审查程序以及审查的激励措施及法律后果,保障高管薪酬方案合理、公正。创设薪酬追回制度,规定国有企业高管因虚假、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或因为决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错误等情形的,其特定时期的薪酬全部予以追回。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毛少华[3](2015)在《国有股减持主体权益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国有股减持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如何贯彻国有股减持,更好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国有股减持既是经济问题,又需要法律的保障。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改革的重点,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并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也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则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这样一个经济与法律并重的契机之下,进一步改进国有股减持,保障经济经济发展稳定势在必行。目前国有股减持问题的研究方向多以减持方式以及定价研究为主,没有充分考虑到国有股减持中各个主体的权益和责任等问题。但是主体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以及责任能否落实涉及到国有股减持能否顺利进行,以及各主体对待国有股减持的积极性问题,因此,本文力求从国有股减持的主体角度出发,寻求主体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的落实,从而解决国有股减持中的后顾之忧。本文从国有股减持的基础内容入手,通过采取文献研究等方式,对过往的文献以及社会现实的研究进行国有股减持的进一步探索,从而探索出一条更为完善的国有股减持法律路径来进一步规制国有股减持,使国有股减持更加适应市场和国家的需求。从国有股减持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国有股减持无论从方式还是范围上来看还都有待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进一步进行减持势必会影响到各个主体的利益,如政府、国有股股东、流通股股东以及债权人等。因此,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减持中存在的保护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从而完善法律机制,保障国有股减持有序进行。国有股减持所涉及到的主体的权益以及监督主体的职能,目前国有股减持中各个主体的权益保护中存在问题,以及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既作为股权所有人又作为减持监督者的双重身份之下,相关主体的权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对解决国有股减持的困境,把主体权益提高到一定地位,实现坚持以人为本具有重要意义。
陈月生[4](2010)在《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研究 ——基于制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新旧体制的摩擦和对抗的夹缝中产生和发展的。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制度,中国证券市场为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机遇和挑战,金融危机后中国如何发展证券市场并解决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问题,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资源配置理论为指导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资源配置理论、有效市场理论、效率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综合运用历史的、逻辑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法分析了证券市场的配置资源的内容、方式、特点、效率并提出了证券资源配置效率的评价标准。本文回顾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阐明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及其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并对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行了客观评价。本文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总体上是有效率的,为国有企业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微观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不高,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中国制度的问题。新兴加转轨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明显带有特定的制度安排,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又成为了制约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因素:如上市资源的行政化的配置导致的寻租行为,增加了上市成本和难度;股权分置造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导致产权不清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全流通时代,虽然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发挥,但股权分置改革遗留下来的“大小非”和“大小限”仍需解决。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冲击,但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剧烈震荡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其制度本身。鉴于上述问题,本文认为,世界金融危机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充分利用世界正在看好中国经济的这一大好机遇,同时要以美国金融危机作警戒,加强制度创新,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完善信用制度,建立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相结合的机制,按照市场性、效率性和竞争性的原则来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建立健全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利用低碳经济这个契机,建立绿色证券市场;以培养证券市场的凝聚力来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孔伟艳[5](2010)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从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金融危机,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商业银行国有化的现象。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以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为标志,完成了股份制改造。金融危机带来的银行国有化,是不是对过去非国有化改革的否定?股份制改革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对策是什么?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国内背景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背景下,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在理论上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探索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在实践上有利于推动我国四大银行深化产权改革,提高我国银行的微观经济绩效,进而提高金融业整体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本文遵循“问题→原因→对策”的研究思路,正文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问题部分(第1、2章)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包括大一统阶段、专业化阶段、商业化阶段和股份化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按照三大类七项指标进行评估的结果表明,股份制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但同时也遗留和产生了一些问题,包括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股改上市、金融创新、混业经营等导致金融监管困难增加的问题。2.原因部分(第3章)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后股改时期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产权改革不够彻底,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有股份(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所占比例在70%以上(新建行为57.02%),政策制定主体和市场主体混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真正的公司治理制度就难以建立,高成本低效益的经营现状也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因此,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接下来从理论综述与实践经验两个方面探索了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首先,国内外大多数学者主张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和国有股减持。其次,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基本规律也表明: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趋势,也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最后,金融危机引起的银行国有化,只是产权多元化这一主旋律中的插曲。3.对策部分(第4、5章)我国要在尊重客观规律和分析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首先,在股份制改革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产权多元化具有必要性、必然性与可行性,建立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必然方向。其次,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首要步骤是优化产权结构,其目标模式应当是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其实现途径就是国有股减持。在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中,随着国有股减持,全要素生产率(TFP)、股本净回报率(ROE)和总资产净回报率(ROA)呈现上升趋势,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最后,建议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优化产权结构实行“三步走”战略: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三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在坚持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取向的同时,还要进行与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使之与产权改革互相促进;稳步推进混业经营,扩大银行利润来源,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政治民主化改革,切断政企不分的根源;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相关法律,保障产权交易自由。论文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国有股减持的贡献时,主要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的创新。(1)论文运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y = f ( K , L )= AKαLβ,以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为案例,实证分析了国有股减持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国有股减持对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的贡献,具有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结果表明:①无论是以净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为产出,还是以总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加利息支出为产出,无论改革前后劳动力弹性系数β的值是否改变,三大银行股份制改革后的全要素生产率都比改革前明显增加;②随着国有股权比例的下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都明显提高。(2)研究结论的创新包括:①分析了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认为产权多元化配合风险管理和有效监管,才能有效防范金融危机。②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其基本内涵为主体明确、约束严格、产权多元、交易自由,核心是产权多元化,目标模式为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具体到我国就是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模式,实现这一目标模式的有效途径是国有股减持。
宋文阁[6](2009)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文中指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十七大报告又指出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这是国家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局出发,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集中管理国有资本运营,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再投资活动,有助于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权力与作为社会管理者行政权力相分离,促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助于对国有资产实行资本经营,促进国有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充分流动与优化组合,最大限度提高国有资本的营运效率,发挥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和带动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效对资产收益和产权变动等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抑制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综合运用管理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博弈理论、资产定价及国家财务等理论,采用了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经验研究、归纳法、演绎法、调查研究等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重点地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力求基本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理论与实务的现实问题。全文可分四大部分,共七章。第一部分:问题提出和研究背景。论文的第1章导论。主要内容:其一,提出研究的目地、意义和主要研究方法;其二,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综述及评价。第二部分:理论研究部分。论文的第2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理论基础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和第3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构建。主要内容:其一,提出了国有资本金是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其二,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的六大假设;其三,提出了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是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双目标;其四,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由起点理论、目标理论和应用与发展理论三个层次组成,并论述了相互关系;其五,对上海、深圳和江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点模式进行分析比较,提出了国有资本编制范围、国有资本编制的主体、国有资本编制的程序和方法、收支内容构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同时提出了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被投资企业”的三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架构模式。关键是构建中间载体即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第三部分:实证研究部分。论文的第4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及收缴监管和第5章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证分析;其一,通过构建数理模型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估值、减持区间。运用案例分析法验证了国有股权估值、减持区间的有效性。通过董事会决策、管理层操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批系列监管程序,实行国有股权分红变现收益及国有股权专用账户监管;其二,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从收缴范围、收缴基数、审核确认程序和未分配利润处理四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三,本文从配置绩效、耗用绩效和社会绩效三个方面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应用对策部分。论文的第6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从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构建全新的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预决算和财务风险管控、强化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管理等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最关注的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以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效和健康运行。第7章是论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给出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指出存在的不足,并通过展望为后续研究提供线索。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方面:(1)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体系,探索性提出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假设、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逻辑起点、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双目标论;(2)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构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提出了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即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被投资企业”构成的三层管理架构,探讨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基本运行机制。(3)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优化传统财务指标以及拓展指标体系两个方面,对现行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的财务指标体系进行创新,提出了以EVA为核心的国有资本考核评价体系;(4)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模型,对江苏省履行出资职责的30户企业进行了实证分析。(5)为确保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有序流转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加强国有控股股东行为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变现转移。本文运用数理建模的方法构建了国有股估值、减值区间的模型,并选择江苏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户上市公司进行了案例分析。
王能彬[7](2009)在《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在1999年和2001年两度实行国有股减持,但均以失败告终。在国内,经济学家们在经济学的领域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的比较多,但是,国有股减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尤其是在国有股减持的法律规范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更需要法律的建立。文章站在法律的角度,对国有股减持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立法建议。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法律经济分析法以及社会学分析法,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国有股减持在性质上是一种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行为,其提出的直接背景是为了筹集社保基金,国有股已进行两次减持但均遭失败,即将来的是新一轮国有股减持。股份回购是国有股的减持方案,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早期的减持中取得了成功,且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份回购的程序也有了一定的规制。股权分置改革是国有股减持过程中的一种新的探索,股改的顺利完成将为国有股减持提供经验,因此对股改的对价问题和股改承诺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对国有股减持具有借鉴意义。国有股减持的监管问题是国有股减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对监管主体、监管体系的建构、国有股权转让的监管等方面的研究,对保证国有股减持的顺利、稳定和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国外在进行减持国有股之前都先行立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成功减持国有股的保障机制。我国先前的减持失败的一个深层原因就是法律的缺位,因此,对国有股减持进行专门立法是有其必要性的,从国有股减持的目标、原则、步骤、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立法框架。
叶柯[8](2009)在《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制度分析 ——基于市场监管者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证券市场在此基础上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需要不断深化。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制度安排关系到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因此,需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问题加以深入研究,该课题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基业常青”公司正是由于在发展的不同阶段能够处理好公司的控制权问题,从而推动了公司长治久安的发展。而另一些公司则由于公司控制权问题处理不当,导致业绩衰退甚至破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司控制权问题在企业发展历史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控制权问题,历来不仅是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和关键,而且也是证券市场研究的重要课题。如何妥善处理上市公司控制权,成为持续提高公司绩效、有效协调利益相关者关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问题。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一部分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质量不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行政干预、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不正常的现象。因此,如何开展有效的制度安排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成为关键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一直以来都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引导作用,未来的发展也离不开行政力量的调控。而以往的研究很少是从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角度去分析控制权安排的问题,因此,本文站在证券市场监管者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安排进行研究,力争为实现健全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现实指导。本文从制度角度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过程,解释现行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和转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期找到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变化的内在规律,争取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一些理论依据和现实指导,从而实现对并购重组等影响控制权转移的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最终提高上市公司监管的质量和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导言。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框架安排,以及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公司控制权研究的理论基础。本章通过介绍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公司控制权的界定、公司控制权安排的研究和公司控制权安排的本质四个部分,系统地阐述了公司控制权安排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博弈模型分析。本章通过介绍上市公司控制权竞争所涉及的许多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之间在对上市公司共同治理下相互博弈,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企业行为和不同的绩效差异。通过本章分析可知,在中国证券市场机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还需要证券市场监管者去完善法制和市场规则的建设,逐步推进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第四章,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初始安排。本章的三个部分是一个由浅入深的理论“沁入”过程,研究的核心内容就在于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在不同历史阶段安排上的差异和特点。第五章,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完成初始安排后的控制权在一定的制度结构中,可以脱离股权关系而单独配置,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转换,这样的并购活动大量出现从而形成了控制权市场。本章重点介绍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几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是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中需要重点解决的核心问题,通过分析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寻求如何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合适途径。
赵嘉宾[9](2008)在《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我国国有森工企业陷入了可采森林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两危”境地,国有森工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近年来森工企业一直在探索走出“两危”困境的路径,深化改革是国有森工企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以往国有森工企业的改革主要是从行政上放权和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上着手,然而,由于改革并未上升到制度创新的高度,所以最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起,全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的吉林森工集团率先进行了包括加工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辅业全部转制民营、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职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内的“四全部、一改造”改革,破解了多年来困扰国有森工企业的产权结构单一、冗员过多、社会负担沉重、主业不突出、企业创利能力不强等难题,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阶段性成果为我国国有森工企业探索出一条有益之路,对我国国有林区改革具有启发借鉴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课题背景、相关理论综述,然后从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推动、吉林森工集团现实需求、社会总效益最大化要求和林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四个方面分析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动因,并从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施方案入手分析了其改制的总体思路、改制形式及改制实施情况等,并运用统计软件SPSS13.0、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及对比分析法评价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此来审视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的特殊价值:同时从一股独大、整体上市、产业后续发展的不足、社会遗留问题四个方面阐述了吉林森工集团深化改制的必要性,并针对这四个方面提出其今后深化改制的措施;最后文章根据吉林森工集团改制经验,从启示的角度主要针对改制中政府主导作用、改制形式的选择和改制中职工权益的维护三个方面,对我国国有森工企业改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和建议。
王欣[10](2008)在《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化改革不得不采取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股权分置逐渐变成阻碍我国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制度桎梏。2005年,我国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创造了条件,怎样在规范中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提升公司的绩效,成为后股权分置时代的一个新课题。本文介绍了股权分置的由来、股权分置制度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缺陷,说明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随后概述了股权分置改革等研究状况和相关理论,为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提供了借鉴和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通过描述性统计、回归分析以及理论推导,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影响,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减持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最后,根据前文的研究结果,从内、外部两种治理结构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三个方面,为后股权分置时代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而提升公司的绩效,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二、国有股减持的对策及评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股减持的对策及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研究 |
二、关于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管理的研究 |
三、我国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国有资本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三、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保障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第二章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及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 |
一、国有资本具有公共属性 |
二、山东省人口结构日趋老龄化 |
三、山东省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
第二节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现状 |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取得成效 |
二、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优势 |
三、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历程及取得成效 |
第三章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划转对象的经营效益问题 |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相对较低 |
二、山东省国有企业亏损规模较大 |
第二节 承接主体的委托代理问题 |
一、道德风险 |
二、逆向选择 |
三、委托成本较大 |
第三节 国有资本变现的产权交易市场问题 |
一、区域间的“条块分割” |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 |
三、惩罚机制不完善 |
第四节 划转比例以及无偿划转问题 |
一、划转比例相对较高 |
二、国有资本无偿划转社会保障基金涉税意识淡薄 |
第四章 促进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快推进划转对象的公司制改建 |
一、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结构 |
二、规范市场秩序 |
第二节 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市场 |
一、优化管理部分审批流程 |
二、完善产权监督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划转比例以及无偿划转体系 |
一、“分类”定比 |
二、完善国有资本无偿划转体系 |
第四节 完善山东省社会保障理事会的资源配置 |
一、加强理事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二、明确理事会在国资划转中的权力与职能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结构安排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一般分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界定及相关概念解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内涵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外延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区分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解读 |
(一)内涵:商业类国有企业内外部运行治理机制 |
(二)外延:商业类国有企业运行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需求 |
(一)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特殊需求 |
第二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和现状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 |
(一)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 |
(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 |
(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
(四)分类治理改革阶段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 |
(一)产权主体缺位 |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
(三)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 |
(四)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缺失 |
第三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制度设计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的法理分析 |
(一)公共产权主体天然缺位的产权理论依据 |
(二)委托代理理论对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影响 |
(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下的国资委权能反思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体缺位的法律原因 |
(一)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
(二)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
(三)国资委双重角色的形成和冲突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之法律治理 |
(一)构建新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模式 |
(二)国资委出资人职能和管理者职能分离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律定位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制度体系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主要模式 |
(一)英美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 |
(二)德日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概览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类别股制度设置 |
(一)类别股对法人治理的重要价值 |
(二)优先股制度的适用 |
(三)金股制度的适用 |
(四)双层股权结构的创设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的法律路径 |
(一)国有股减持采用渐进式模式 |
(二)国有股减持的步骤 |
(三)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 |
第五章 规范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权力界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的理论基础 |
(一)公司权力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 |
(二)现代公司“股东会中心主义”的神话破灭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缕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变迁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确立 |
(三)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权 |
(四)董事会的任命权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保障机制 |
(一)董事会内部结构的设置 |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配置 |
(三)董事选拔机制的设立 |
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 |
(一)国资委的监管机制 |
(二)股东会职权的行使 |
(三)党委政治核心的法定地位 |
(四)监事会外派制度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变迁 |
(二)域外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概览 |
二、构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一)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 |
(二)加快构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三、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 |
(一)明确信息披露内容 |
(二)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 |
四、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
(一)构建民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二)协调多层次监督机制 |
(三)建立信息披露教育培训机制 |
第七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构建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完全行政化阶段 |
(二)市场化阶段 |
(三)市场化和行政化双轨制阶段 |
二、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结构 |
(一)高管薪酬分类管理 |
(二)优化高管薪酬结构 |
三、构建高管薪酬制定和追回法律制度 |
(一)高管薪酬制定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 |
(三)创设高管薪酬追回制度 |
四、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法律规制 |
(一)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 |
(二)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 |
(三)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有股减持主体权益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股减持脉络梳理 |
一、国有股减持之法律内涵 |
(一)国有股减持内涵厘清 |
(二)国有股减持性质界定 |
二、国有股减持之历史沿革 |
(一)国有股减持背景 |
(二)国有股减持历程 |
三、国有股减持规则健全之必要性 |
(一)国有股减持具有正当性 |
(二)国有股减持规则亟待完善 |
第二章 国有股减持主体权益分析 |
一、国有股减持中股权主体权益 |
(一)国有股权主体 |
(二)流通股权主体 |
二、国有股减持中的债权人主体权益 |
三、国有股减持中的监督主体职能 |
(一)国资委 |
(二)财政部 |
(三)证监会 |
第三章 国有股减持主体权益规则健全与完善 |
一、股东主体权益保护规则的健全 |
(一)国有股股东权益保护规则的完善 |
(二)流通股股东权益保护规则的健全 |
二、债权人权益保护规则的完善 |
(一)国有股减持债权人会议制度 |
(二)国有股减持停止请求权 |
(三)国有股减持无效诉权 |
(四)国有股减持损害赔偿请求权 |
三、监督主体职权规则的健全 |
(一)出资人监管职能的分离 |
(二)监管方式市场化 |
(三)实施分权式的国有股流转审批制度 |
(四)全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后记 |
(4)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研究 ——基于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成果综述 |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结构与体系 |
六、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资源配置 |
二、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 |
三、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 |
四、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及评价标准 |
第二节 资源配置理论 |
一、马克思关于资源配置的理论及评述 |
二、西方学者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理论及评述 |
第三节 制度变迁理论 |
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者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 |
三、制度变迁的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及制度分析 |
第一节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背景及规律 |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背景 |
二、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规律 |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及其评价 |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 |
二、中国证券市场上市资源配置模式的变迁 |
三、对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评价 |
第三节 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制度分析 |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体制缺陷 |
二、中国证券市场的机制缺陷 |
三、中国证券市场的规则缺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市公司治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第一节 公司治理的概述 |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
二、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一、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第一节 证券市场信息和信息披露 |
一、证券市场产品的特性与信息 |
二、证券市场的价格、信息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 |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原则 |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意义 |
第二节 证券市场信息的理论分析 |
一、有效市场理论 |
二、不对称信息市场理论 |
第三节 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行为取向对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影响 |
第一节 市场失灵与政府的干预 |
一、政府对证券市场适度干预的必要性 |
二、中国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作用 |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的政府失灵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一、政府失灵的表现形式 |
二、政府失灵给资源配置带来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危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
第一节 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原因分析 |
一、金融危机的由来 |
二、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 |
第二节 金融危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股市的影响 |
二、金融危机对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影响 |
三、金融危机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的机遇 |
第三节 金融危机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启示 |
一、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 |
二、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
三、改革监管体制 |
四、完善信用制度 |
五、确保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的统一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金融危机后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制度创新 |
一、推进市场化发行制度 |
二、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价格稳定机制 |
三、建立多元化的流通体制 |
四、稳妥解决国有股减持和流通问题 |
五、通过股指期货引入卖空机制 |
第二节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
一、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
二、保持公司财产和经营的独立性 |
三、建立劣质公司的退出机制 |
第三节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一、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机制 |
二、建立股票价格机制以监控和筛选上市公司 |
三、严格信息披露的监管与执法 |
第四节 调整政府行为取向 |
一、明确政府的行为和角色定位 |
二、减少政府过度干预 |
三、建立科学化和透明化的政府决策机制 |
第五节 建立低碳经济下的绿色证券市场 |
一、绿色证券市场的含义 |
二、建立绿色证券市场的必要性 |
三、中国绿色证券市场形成的过程 |
四、建立低碳经济下绿色证券市场的措施 |
第六节 培养证券市场的凝聚力 |
一、影响证券市场的凝聚力的因素 |
二、证券市场凝聚力形成的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3.1 本文的主要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
2.1.1 大一统阶段(1949~1978 年) |
2.1.2 专业化阶段(1978~1993 年) |
2.1.3 商业化阶段(1993~2003 年) |
2.1.4 股份化阶段(2003~2009 年) |
2.2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效评估 |
2.2.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本 |
2.2.2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效 |
2.2.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2.2.4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
2.3 股份制改革遗留和产生的主要问题 |
2.3.1 战略投资者是双刃剑 |
2.3.2 公司治理有待改善 |
2.3.3 风险管理亟需重视 |
2.3.4 金融监管难度增加 |
2.3.5 人力资源管理尚待加强 |
第3章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 |
3.1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
3.1.1 问题的根源是产权改革不彻底 |
3.1.2 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迫切要求 |
3.1.3 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 |
3.1.4 改善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的根本要求 |
3.1.5 挑战外资银行的竞争的迫切需要 |
3.2 国内外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研究综述 |
3.2.1 产权结构是否影响银行效率? |
3.2.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3.2.3 国家要不要掌握控股权? |
3.2.4 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 |
3.2.5 怎样减持银行国有股? |
3.2.6 调整产权结构的步骤 |
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 |
3.3.1 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3.3.2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规律 |
3.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 |
3.3.4 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
第4章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产权多元化 |
4.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是必然趋势 |
4.1.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性 |
4.1.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然性 |
4.1.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可行性 |
4.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理论探索 |
4.2.1 产权多元化的基本内涵 |
4.2.2 产权多元化的目标模式 |
4.2.3 产权多元化的实证研究 |
4.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战略步骤 |
4.3.1 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 |
4.3.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 |
4.3.3 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 |
第5章 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 |
5.1 坚持宏观管理制度创新 |
5.1.1 转变政府职能 |
5.1.2 完善市场体系 |
5.1.3 加快利率和汇率体制改革 |
5.1.4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5.1.5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
5.2 坚持微观治理制度创新 |
5.2.1 规范公司治理制度 |
5.2.2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5.2.3 逐步调整组织结构 |
5.2.4 转变经营管理理念 |
5.2.5 稳步推进混业经营 |
5.3 深化民主法制制度改革 |
5.3.1 政治民主化 |
5.3.2 国家法治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题目来源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 |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理论基础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 |
2.1 本研究相关范畴界定 |
2.1.1 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 |
2.1.2 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 |
2.1.3 国有企业和国家出资企业 |
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涵义 |
2.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义 |
2.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能 |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特征 |
2.2.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其他预算的关系 |
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资本保全理论 |
2.2.5 预算管理理论 |
2.2.6 国家财务理论 |
2.3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基础理论结构 |
2.3.1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涵义 |
2.3.2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研究现状 |
2.3.3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假设 |
2.3.4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逻辑起点 |
2.3.5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双目标论:EVA最大化和宏观经济调控 |
2.3.6 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理论结构的相互关系 |
2.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出资人财务监督基础 |
2.4.1 在国家出资企业全面推行财务预算制度 |
2.4.2 确立国资委层面的财务预算报表的各项指标 |
2.4.3 国家出资企业全面推进行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2.4.4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具体预算收支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
2.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关系 |
2.5.1 共同的理论基础 |
2.5.2 内容上的相关性 |
2.5.3 目标上的一致性 |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构建 |
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践经验 |
3.1.1 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2 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3 江苏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及评析 |
3.1.4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情况的比较 |
3.2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启示 |
3.2.1 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地位 |
3.2.2 提高了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
3.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更合理 |
3.2.4 节约了财政性预算资金 |
3.2.5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框架体系 |
3.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原则 |
3.3.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
3.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和层次 |
3.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 |
3.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关键: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 |
3.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内容 |
3.3.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流程 |
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纳入财政结算体系 |
3.4.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
3.4.2 设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用账户,保持资金管理相对独立 |
3.4.3 依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 |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确认与收缴监管 |
4.1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的原则和方法 |
4.1.1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原则 |
4.1.2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的方法 |
4.2 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处理好两大关系 |
4.2.1 处理财政部门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关系 |
4.2.2 处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关系 |
4.3 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确认收缴流程 |
4.3.1 收缴的范围 |
4.3.2 收缴基数 |
4.3.3 审核确认程序 |
4.3.4 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
4.4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确认与收缴监管 |
4.4.1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特殊性 |
4.4.2 上市公司国有股估值 |
4.4.3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区间 |
4.4.4 国有股估值与减持区间的关系及结论 |
4.4.5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益财务监督与减持治理策略 |
4.5 以EVA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考核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相关性分析 |
4.5.1 回归模型构建 |
4.5.2 江苏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0户大型企业的EVA计算及分析 |
4.5.3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国有资本回归分析 |
4.5.4 EVA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关性分析 |
4.6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管理亟需做好的几项财务监督工作 |
4.6.1 积极推行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相结合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
4.6.2 探索建立汇算清缴方式,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 |
4.6.3 建立外部财务监督机制,适时跟踪监控预算收益 |
4.6.4 重新整合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提高盈利能力做到EVA最大化 |
4.6.5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探索建立政府国有资本财务报告制度 |
5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实证分析 |
5.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5.1.1 合理性原则 |
5.1.2 目的性原则 |
5.1.3 科学性原则 |
5.1.4 系统性原则 |
5.1.5 可操作性原则 |
5.1.6 可比性原则 |
5.1.7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
5.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 |
5.2.1 配置绩效评价 |
5.2.2 耗用绩效评价 |
5.2.3 社会绩效评价 |
5.3 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
5.3.1 层次分析法原理 |
5.3.2 层次分析法的步骤 |
5.3.3 应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指标权重 |
5.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权重评价结果 |
5.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
6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财务监督对策 |
6.1 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
6.1.1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思路 |
6.1.2 建立健全科学的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
6.1.3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6.2 全面推行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6.2.1 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 |
6.2.2 完善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
6.2.3 明确评价对象和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
6.2.4 国家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管理及运用 |
6.3 构建全新的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 |
6.3.1 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框架 |
6.3.2 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权责安排和运行 |
6.3.3 构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的建议 |
6.4 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预决算和财务风险管控 |
6.4.1 加强国家出资企业财务状况动态监测及现金流量管理 |
6.4.2 实施国家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 |
6.4.3 健全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 |
6.4.4 加强国家出资人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 |
6.5 强化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管理 |
6.5.1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时间 |
6.5.2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内容 |
6.5.3 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方式 |
6.5.4 加强国家出资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
6.5.5 建立财务信息披露问责机制 |
6.5.6 实行年度审计附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制度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研究局限 |
7.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7)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股减持概述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提出的背景和减持实践 |
第二章 国有股回购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国有股回购概况 |
第二节 国有股回购案例分析 |
第三节 国有股回购方案的法律分析 |
第三章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和股改承诺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 |
第二节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股权分置改革中股改承诺的法律分析 |
第四章 国有股减持监管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的监管主体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中国有股监管体系问题 |
第五章 国有股减持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立法的理论分析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的立法框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制度分析 ——基于市场监管者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框架安排 |
一、本文的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的创新观点 |
二、文中的不足 |
第二章 公司控制权研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一、公司治理的研究发展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重点是治理结构的完善 |
三、公司治理的评价指标与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公司控制权的界定研究 |
一、公司控制权不同含义与解释 |
二、公司控制权文献综述 |
第三节 公司控制权安排的研究 |
一、已有的公司控制权安排研究 |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研究新尝试 |
第四节 公司控制权安排的本质:一种制度 |
一、制度的含义 |
二、制度变迁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博弈机理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各利益相关方 |
一、利益集团的含义 |
二、现代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的利益集团的特点 |
三、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利益方的行为特征 |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利益集团间控制权博弈分析 |
一、共同治理下各利益方的控制权博弈 |
二、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利益相关者间的博弈 |
第三节 证券市场监管方在控制权博弈中的作用 |
一、证券监管制度选择的理论选择模型 |
二、证券市场管理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利益集团的影响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初始安排 |
第一节 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模式的各国差异 |
一、国外上市公司控制权模式 |
二、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模式定位 |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关系 |
一、中国证监会成立前资本市场的发展(1978年——1992年) |
二、中国证监会成立后资本市场的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方改革的主要任务 |
一、推动股权分置改革 |
二、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三、证券公司综合治理 |
四、逐步完善发行制度改革 |
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
六、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力量 |
一、“上市资格”的资源短缺为控制权转移提供动力 |
二、强制性变迁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影响 |
三、诱致性变迁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影响 |
第二节 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作用机制 |
一、有关控制权转移作用的相关理论 |
二、不同投资主体的控制权转移方式 |
三、四种主要的控制权转移方式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几个重要问题 |
一、现阶段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提出的新问题 |
二、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最优效率选择 |
第四节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理论框架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
2.1.1 交易费用理论 |
2.1.2 威廉姆斯的资产专用性理论 |
2.2 产权理论 |
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1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团队生产理论 |
2.3.2 詹森和麦克林的管理者理论 |
2.4 林业可持续发展 |
2.5 本章小结 |
3 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施情况 |
3.1 吉林森工集团基本概况 |
3.2 吉林森工集团改革历史沿革 |
3.3 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动因分析 |
3.3.1 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的推动 |
3.3.2 吉林森工集团的现实需求 |
3.3.3 社会总效益最大化要求 |
3.3.4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3.4 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施情况 |
3.4.1 主辅分离改制 |
3.4.2 集团公司整体改制 |
3.4.3 劳动关系转换及职工安置 |
3.4.4 资产及土地处置 |
3.4.5 改制的成本筹措 |
3.5 本章小结 |
4 吉林森工集团改制效益实证分析 |
4.1 经济效益分析 |
4.1.1 经济效益的概念 |
4.1.2 经济效益评价原则 |
4.1.3 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方法 |
4.1.4 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意义描述 |
4.1.5 经济效益评价模型 |
4.1.6 实证分析 |
4.2 社会效益分析 |
4.2.1 社会效益的概念 |
4.2.2 主要变量定义和估算程序 |
4.3 生态效益分析 |
4.3.1 生态效益评价概述 |
4.3.2 生态效益估算指标及程序 |
4.4 本章小结 |
5 吉林森工集团深化改制的必要性及对策 |
5.1 吉林森工集团深化改制的必要性 |
5.1.1 一股独大 |
5.1.2 未能实现整体上市 |
5.1.3 产业后续发展有待加强 |
5.1.4 社会遗留问题有待解决 |
5.2 吉林森工集团深化改制的对策 |
5.2.1 国有股减持 |
5.2.2 整体上市 |
5.2.3 加强产业后续发展 |
5.2.4 妥善处理社会遗留问题 |
5.3 本章小结 |
6 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对国有森工企业改制的启示 |
6.1 充分发挥国有森工企业改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 |
6.1.1 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推动森工企业改制进程 |
6.1.2 用足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 |
6.1.3 制定有利于国有森工企业改制的扶持政策 |
6.1.4 剥离森工企业社会职能对策 |
6.2 因企制宜,制定不同改制形式 |
6.2.1 股份制改造形式的选择 |
6.2.2 管理层收购形式的选择 |
6.2.3 破产形式的选择 |
6.3 保障改制中职工权益 |
6.3.1 转变职工思想观念 |
6.3.2 保证职工民主参与和协商等权利 |
6.3.3 处理好职工身份置换工作 |
6.3.4 多渠道筹集职工经济补偿金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文献综述 |
1.2.2 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的讨论综述 |
1.2.3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论文结构 |
2 股权分置改革理论综述 |
2.1 国有股减持与全流通理论 |
2.1.1 国有股减持理论的提出 |
2.1.2 全流通理论的提出 |
2.1.3 国有股减持与全流通的关系 |
2.1.4 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历程 |
2.2 对价理论 |
2.2.1 对价理论的提出 |
2.2.2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的内涵 |
2.2.3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方案的计算依据 |
2.2.4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的支付方式 |
2.3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相关理论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控制权理论 |
3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
3.1 样本介绍与变量选择 |
3.1.1 样本介绍 |
3.1.2 公司绩效的度量 |
3.2 描述性统计结果与分析 |
3.2.1 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
3.2.2 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
3.3 回归结果及分析 |
3.3.1 回归假设 |
3.3.2 回归模型一 |
3.3.3 回归模型二 |
3.4 理论推导 |
3.5 小结 |
4 后股权分置时代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对策 |
4.1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对策 |
4.1.1 优化股权结构 |
4.1.2 加强独立董事的治理作用 |
4.1.3 改进监事会职能,与独立董事形成双层监管 |
4.1.4 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对经营管理层的激励 |
4.1.5 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 |
4.2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结构的对策 |
4.2.1 加强债权人对公司的监控作用 |
4.2.2 建立规范的经理人市场 |
4.2.3 完善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控制权市场 |
4.2.4 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
4.3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本文的创新 |
5.3 本文的不足 |
5.4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I |
附录II |
附录 |
致谢 |
详细摘要 |
四、国有股减持的对策及评价(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杨美龄.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2]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顾闻.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3]国有股减持主体权益问题研究[D]. 毛少华. 沈阳师范大学, 2015(02)
- [4]中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研究 ——基于制度分析[D]. 陈月生. 福建师范大学, 2010(07)
- [5]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D]. 孔伟艳.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 ——基于国家出资人财务监督视角[D]. 宋文阁. 江苏大学, 2009(11)
- [7]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王能彬. 湖南师范大学, 2009(10)
- [8]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制度分析 ——基于市场监管者的视角[D]. 叶柯. 武汉大学, 2009(09)
- [9]吉林森工集团改制实证研究[D]. 赵嘉宾. 东北林业大学, 2008(11)
- [10]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影响研究[D]. 王欣. 河南理工大学,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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