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论文文献综述)
张轶[1](2021)在《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罗蓉[2](2008)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所谓“地者,政之本也”,其核心在于“地乃民生之本”。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都面临着农业用地大量转为非农利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民因此离开土地走向城镇,成为规模接近1亿人并正以加速度日益扩大的特殊人口群体——失地农民。他们的生计问题正成为中国城市化发展不得不慎重对待的一个严峻问题,考量着推动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每一个实践者。本研究以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按照可持续生计的分析范式,着重分析了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现状、特点和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和运用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理论框架,全面而系统地对失地农民生计路径进行具有建设意义和实践意义的设计和创新。整个研究针对环环相扣的几个问题逐一展开,并力图找到答案。本文共分八章,各章以回答下列问题为主要内容:第一,失地农民问题的根本何在?文章用大量的篇幅从宏观和微观、历史与现实的角度阐释和剖析土地与失地农民问题。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客观地描述着一个事实:中国农民的土地具有生产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土地作为资产,本身就是所有者的一笔财富。城市化中,失地农民被动地接受与土地密切关联的各类生计资产缩水贬值、生计途径减少、社会心理不适等诸多现实,更为严重的是不得不面对生计水平整体下降的残酷事实,也因此产生担忧、困惑甚至抵制而引发的社会冲突。这正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付出的代价,社会发展付出的代价,由此形成的制度成本逐渐高昂。至此可以看出,可持续生计问题是失地农民问题的根本所在,关系到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可行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空间,也关系到失地农民当期福利存量大小和未来生存能力积累基础,更关系到社会风险产生的初始大小和加速度。解决好失地农民生计问题,才能保证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第二,如何认识和理解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本文一开始就用第二章和第三章两个章节,运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相关理论,阐释可持续生计的理论基础,对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进行理论上的修正和补充,指出交易成本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是构成可持续生计理论的两大基础,并以可持续生计为逻辑起点,从严格的假定出发,构建起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的原理模型、拓展模型和实现模型,使可持续生计的分析工具更具有理论的内涵和广泛的适用性。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的构建为我们深刻理解可持续生计内涵提供了理论支撑。文章指出,生计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生计资产的配置效率和制度因素的影响。生计资产及其配置构成了可持续生计的核心部分,而交易成本影响着生计资产配置效率。如果纳入一个持续改进的分析框架,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是指,农民在丧失土地资源后,根据变化后的生计环境进行包括资金和人力资本在内的诸多生计资产的配置,从而至少保持其现有生计水平不低于失地前水平。从资产配置效率的角度看,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是在制度变迁的转型时期,生计资产通过有效率的配置,使此群体失地后生计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即大部分人福利(生计)有改善而无一人的福利(生计)有所减少的状态。第三,关系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根本因素是什么?本文第四章斥之以大量文字阐释历史上土地制度与农民生计发展的演变过程,也在第五章专门辟章分析制度如何影响失地农民的生计发展。研究认为,土地及其相关的制度是决定农民生计安排的关键因素,它不仅直接决定农民与土地的联系方式、分配方式、经营方式等一系列产权制度的安排方式,也决定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构架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方向,决定着社会分层和伦理关系。不同时期的土地产权安排规定了农民在以土地为重要生计资产中收益分配的利益格局,格局的打破就意味着新的制度产生,历史上皇权更替便因于此。当前中国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暴露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土地征用制度、补偿分配制度、基层组织制度等存在的系列问题。现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决定了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作为土地产权制度更应是一个完整的激励机制,但不完全的产权属性过高估计了农民个人责任感,也过低估计了农民在生计转变中的困难与艰辛。产权缺失使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计资产在交换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估价和完全补偿,使失地农民生计资产基础不厚、积累不足、资产贬值、配置不易,导致生计难以持续。我们越来越清晰地看到,制度对失地农民生计有着重要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失地农民的生计贫困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生计制度的贫困。在一个比较好的生计制度里,失地农民生计虽然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但很多时候能够实现帕累托的持续改进。第四,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如何实现?作为追求可持续生计利益最大化的失地农民,制度成本和配置成本共同约束生计的可持续发展,投资于制度改善与投资于生计资产同样重要,选择何种路径关键取决于其投资—收益比较。文章最后用第七章和第八章回答了这个问题,更为系统地提出促进失地农民生计持续改进的一揽子建议。文章认为,现实中,由于失地农民难以参与到制度层面的改革,因此,基于现行以土地为核心的制度框架不变的情况下,着力于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和配置,成为失地农民的首要选择,也是地方政府更容易施行的方略。对此,文章用大量的实证案例充分证明,以代内发展和代际转移为特征的人力资本主导型、以资产建设和个人账户为特征的金融资本主导型、以住宅资本化为特征的物质资本主导型、以文化认同和组织重构为特征的社会资本主导型四种生计路径,具有广泛的实践意义。然而,也不排斥这样的情况发生,当制度创新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政府改革现行以土地为核心的宏观生计制度的动力是充分的。特别是在失地农民生计发展压力、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土地需求压力双重挤压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建立以自然资本(土地)为主导的生计模式,这就必然触及到以土地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章用大量的事实证明,这样一个命题越来越难以绕过:要顺利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必须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既然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入股和集体所有土地进入市场流转,那就要在法律上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两个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就应该还权赋能给农民,只有这样,无论是征地城市化还是留地或土地入股方式的城市化都有了基础,失地农民才可能获得完整的产权收益包括对升值部分的剩余索取。离开这一点,建立失地农民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本生计模式几乎无从说起。文章还以成都等地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实践为例,指出这种诉诸于城乡统筹发展、致力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基础上的新型城市化道路,不仅能有效解决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用地需求,也能较好地解决农民生计发展问题。尽管这条道路需要从户籍制度、就业社保制度、城乡管理体制、基层治理机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制度创新,但正是这种从城市化发展方式转变上的系列制度创新为失地农民生计安排开辟了新的路径。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既构成了本研究的基本逻辑和分析思路,也构成了本研究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创新。本研究力图在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概念、基本分析框架,以及产权制度的重要影响等核心问题的分析方面有所创新。然而,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须有更全面的多因素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弥补这些不足将是笔者未来努力的方向。
于学江[3](2005)在《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提出农民是中国人口的主体。农民就业的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国整体就业的状况,而农民就业缺乏保障直接影响了农民就业的水平。按照国际惯例,在工业化进程开始后农民进入非农领域就业是经济发展的规律,农民也基本上转变成为产业工人,其就业保障已经纳入国家整体保障体系之内。但是我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主要在于工业化开始后以及到目前仍在进行之中(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是工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并存的一个时期),没有使众多的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土地上积聚了大量的农民。实行家庭承包制(1998年)后大量的农民失业显性化,就需要到非农领域就业,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是实行多年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民不仅没有自由就业的权利,而且更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一系列的就业保障(如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业保险等)。与此同时,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多种因素而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不仅如此,农民土地上的就业安全系数在逐年下降,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主要原因有农民没有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导致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被随意征用,出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失地农民,而单个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这就加剧了农民就业的风险。本文正是基于上述情况对农民就业保障进行系统地研究,以对农民就业进行全方位的保障,最终促使全国统一的就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 全文分三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是农民就业保障体系概论,主要内容有: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理论基础,中国农民就业多元化格局的形成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保障体系,这是全文的起点;第二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探讨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的内容。其内容主要有就业权利保障、教育培训保障、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以及权益保障等五个面;第三部分,对建立健全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的展望,即结束语,是文章的结尾。 第一章 导论 本章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分别对国内外关于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和评价,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说明了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第二章 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理论基础 本章对国外有关就业保障的理论进行剖析,提出了尽管国外的就业保障理论体系是不科学的,但是仍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的观点;对马克思主义的就业保障理论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就业保障理论的一些论述中个别观点与目前的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整个就业保障理论体系是科学的,仍然是建立健全当代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刘世松,翟常观[4](2000)在《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文中指出 进入1999年11月份,山东省胶州市劳动监察与公安部门“110”实现联动,对突发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向“110”报警,由“11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一般性违反劳
二、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研究背景与主题:问题的提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失地农民: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人口群体 |
1.1.2 失地农民生计不可持续:城市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
1.1.3 失地农民生计问题:不堪承受的社会风险 |
1.1.4 系统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失地农民 |
1.2.2 可持续生计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失地农民问题一般研究 |
1.3.2 关于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研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研究方法 |
1.4.4 主要结论 |
1.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 |
1.5.2 论文的不足及以后的研究方向 |
2.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理论基础 |
2.1 可持续生计框架:贫困经济学视野下的可持续生计 |
2.1.1 可持续生计提出的背景 |
2.1.2 可持续生计内涵 |
2.1.3 可持续生计框架 |
2.1.4 可持续生计方法在本研究中的适用性 |
2.1.5 可持续生计方法在本研究中的局限性 |
2.1.6 本研究对可持续生计框架的修正 |
2.2 交易费用理论: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可持续生计 |
2.2.1 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内涵 |
2.2.2 产权理论的内涵 |
2.2.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可持续生计的解析 |
2.2.4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可持续生计内涵 |
2.3 资源配置理论:古典等经济学视野下的可持续生计 |
2.3.1 资源配置与资本积累理论 |
2.3.2 资产建设与资产组合理论 |
2.3.3 资源配置理论对可持续生计的适用性 |
2.3.4 基于资源配置理论的可持续生计内涵 |
小结 |
3.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理论框架 |
3.1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与模型 |
3.1.1 基本前提与假设 |
3.1.2 原理模型:可持续生计模式 |
3.1.3 拓展模型: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理论模式 |
3.1.4 实现模式:基于制度变迁下的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实现路径 |
3.2 生计资产类型、运行机理及配置 |
3.2.1 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 |
3.2.2 金融资本(financial capital) |
3.2.3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 |
3.2.4 物质资本(physical capital) |
3.2.5 自然资本(natural capital) |
3.2.6 生计资产配置 |
3.3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制度因子 |
3.3.1 制度影响失地农民生计行为和决策 |
3.3.2 制度影响失地农民生计的三个环节 |
3.3.3 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分析中的主要制度 |
3.4 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实现路径 |
3.4.1 既定制度环境下的生计实现模式 |
3.4.2 制度变迁中的生计实现模式 |
小结 |
4. 失地农民生计问题考察:历史与现状 |
4.1 农耕制度下的农民生计考察 |
4.1.1 中国农耕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皇权更替下的农民生计 |
4.1.2 乡土社会历史演变中的农民与土地 |
4.1.3 理论思考 |
4.2 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失地农民生计考察 |
4.2.1 快速城市化发展中的失地农民群体 |
4.2.2 土地作为自然资本对农民的效用 |
4.2.3 基于土地生计资产的属性和功能视野:土地与失地农民生计 |
4.2.4 基于生计资产相互联系的视野:生计与发展能力 |
4.3 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关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 |
4.3.1 可持续生计:失地农民政策的尺度 |
4.3.2 可持续生计:社会稳定的保证 |
4.3.3 可持续生计:城市化健康发展的保障 |
4.3.4 可持续生计:深化城乡改革的关键点 |
4.3.5 可持续生计:科学发展观的要义 |
小结 |
5. 失地农民生计不可持续的制度分析 |
5.1 城乡二元体制 |
5.1.1 城乡二元体制:固化和扩大城乡二元矛盾 |
5.1.2 城乡二元体制:农民长期生计资产积累不足 |
5.1.3 城乡二元体制:农地转让权限制条件下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
5.2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5.2.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市场缺位:农民土地利益残缺化 |
5.2.2 农村土地产权边界模糊:农民土地利益虚拟化 |
5.2.3 农村土地主体权能不明确:农民博弈地位弱势化 |
5.3 现行征地制度 |
5.3.1 征地过程中,农民无参与权和决策权 |
5.3.2 土地处置权的缺乏,无法实现高收益 |
5.3.3 “公共利益”无限扩张,征地权滥用 |
5.3.4 征地费用发放程序不合理,容易造成截流挪用 |
5.4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 |
5.4.1 补偿方法之忧:农民生活难以为继 |
5.4.2 补偿标准扭曲:土地的隐性溢出效益忽略 |
5.4.3 补偿内容之优:农民利益受损 |
5.4.4 补偿总额限制:不合理的土地征用机制 |
5.5 现行征地分配制度 |
5.5.1 土地收益的基本流向:利益格局的形成 |
5.5.2 土地收益分配之患:严重的不合理性 |
5.6 边缘化的基层组织 |
5.6.1 农民利益诉求主体的缺失 |
5.6.2 农民利益诉求途径的缺失 |
5.6.3 强势干预与农民利益诉求 |
小结 |
6. 国内外失地农民生计安排及启示 |
6.1 部分国家失地农民安置方式 |
6.1.1 暴力强制型:英国圈地运动 |
6.1.2 合理补偿型:日本等国解决失地农民生计方式 |
6.2 我国失地农民生计安排方式的回顾 |
6.2.1 户口“农转非”的就业安置阶段(1949~1994 年) |
6.2.2 后“双轨制”时期就业安置逐渐让位于货币安置(1994~ 1998 年 |
6.2.3 经济转型时期以货币安置为主的多元安置方式(1998 年至今) |
6.3 国内外失地农民生计实践路径的启示与思考 |
6.3.1 重要启示 |
6.3.2 我国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重要思考 |
小结 |
7. 现行制度框架下失地农民生计安排与路径选择 |
7.1 人力资本主导下的生计模式:代内提升与代际转移 |
7.1.1 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有效配置 |
7.1.2 培训促进就业: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最好体现 |
7.1.3 人力资本失灵的对策:非正规就业 |
7.1.4 代际转移:失地农民家庭生计的持续 |
7.1.5 小结 |
7.2 金融资本主导下的生计模式:资产建设与账户建立 |
7.2.1 资产建设:为失地农民建立个人发展账户 |
7.2.2 资产资本化:以小额贷款为主的金融政策 |
7.2.3 留资安置:“收入+资产”的实践形式 |
7.2.4 小结 |
7.3 物质资本主导下的生计模式:住宅资本化 |
7.3.1 住宅资产重构:住宅资本化 |
7.3.2 成都实践:住房安置中的资本升值 |
7.3.3 小结 |
7.4 社会资本主导下的生计模式:文化认同与组织重构 |
7.4.1 文化认同: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文化转型 |
7.4.2 社会保障:从村落互助到社会互助的跨越 |
7.4.3 集体经济组织:失地农民社会资本的新方式 |
7.4.4 小结 |
8. 制度变迁中的失地农民生计安排与路径选择 |
8.1 自然资本主导下的生计模式:留地安置与产权改革 |
8.1.1 留地安置:湖南咸嘉模式的实践意义 |
8.1.2 产权改革:还权赋能奠定可持续生计的重要基础 |
8.1.3 小结 |
8.2 统筹发展的生计模式:新型城市化 |
8.2.1 新型城市化道路选择的背景分析 |
8.2.2 成都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实践分析 |
8.2.3 成都实践的启示 |
8.2.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书籍类 |
二、期刊类 |
三、英文类 |
后记 |
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3)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意义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1.3 研究的目的 |
1.1.4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2.1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理论基础 |
2.1 农民的含义 |
2.1.1 英美俄等国对农民所下的定义 |
2.1.2 我国对农民下的定义 |
2.1.3 本文对农民下的定义 |
2.2 农民就业的科学内涵 |
2.3 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理论基础 |
2.3.1 社会保障的理论渊源 |
2.3.2 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 |
2.3.3 马克思主义的就业保障理论 |
2.3.4 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就业保障理论 |
2.4 东西方国家就业保障理论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三章 当代中国农民就业多元化 |
3.1 传统农民的生存方式 |
3.2 农民开始分化 |
3.3 农业自身容纳不了现实的农民劳动者 |
3.4 农民就业多元化格局的组成 |
3.4.1 农民就业企业化 |
3.4.2 农民就业城市化 |
3.4.3 农民就业国际化 |
第四章 中国农民就业权利保障 |
4.1 农民就业权利受到限制的由来与发展 |
4.2 农民就业权利受到限制和侵害的主体 |
4.2.1 国家对农民就业的限制 |
4.2.2 地方政府对农民就业权利的限制和侵害 |
4.2.3 用人单位对农民就业权利的忽视和侵害 |
4.2.4 城市市民对农民在城市就业权利上的歧视 |
4.3 农民就业权利的保障措施 |
4.3.1 全面落实《劳动法》 |
4.3.2 彻底清除对农民就业的限制政策和法规 |
4.3.3 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的用工制度 |
4.3.4 城镇居民要屏弃对农民的歧视 |
4.3.5 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为服务 |
第五章 中国农民就业教育培训保障 |
5.1 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对农民的教育与培训 |
5.2 素质低下已经成为制约农民就业的瓶颈 |
5.2.1 素质的含义 |
5.2.2 农民素质的现状 |
5.2.3 农民素质低下的原因 |
5.3 农民就业教育培训保障的内容 |
5.3.1 大力加强九年义务教育 |
5.3.2 对现代农民实施针对性的培训 |
5.3.3 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法》 |
第六章 中国农民就业社会保障 |
6.1 最低生活保障 |
6.1.1 最低生活保障的含义 |
6.1.2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
6.1.3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途径 |
6.1.4 最低生活保障的内容 |
6.2 养老保障 |
6.2.1 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
6.2.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
6.2.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历程 |
6.2.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成 |
6.2.5 对老年农民实施退休养老保障的设想 |
6.3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
6.3.1 农村合作医疗的兴起、衰退、重建 |
6.3.2 农村合作医疗的概念及特点 |
6.3.3 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内容 |
6.3.4 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宏观管理组织形式的选择 |
6.3.5 农村合作医疗的微观组织形式 |
6.3.6 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控制 |
第七章 中国农民就业制度保障 |
7.1 户籍制度改革 |
7.1.1 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 |
7.1.2 户籍制度的演变 |
7.1.3 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原因分析 |
7.1.4 户籍制度改革先行 |
7.1.6 户籍制度改革目标 |
7.2 农户承包经营土地保护制度创新 |
7.2.1 农户承包土地保护制度创新背景 |
7.2.2 农户承包经营土地保护制度创新要件 |
7.3 建立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
7.3.1 建立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的背景 |
7.3.2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要件 |
第八章 农业劳动者阶层就业权益保障 |
8.1 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作社的形式对农民就业合法权益实施保障 |
8.1.1 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 |
8.1.2 日本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主要是农协 |
8.1.3 法国农民的合作有悠久的历史 |
8.1.4 印度 |
8.1.5 巴西 |
8.2 世界各国农民组建自己的组织 |
8.2.1 北美农业协会 |
8.2.2 澳大利亚的全国农民联盟代表农民自己利益 |
8.2.3 荷兰有着十分强大的农民组织 |
8.2.4 以色列 |
8.3 农业劳动者阶层权益受到损害的表现 |
8.4 农业劳动者阶层自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困难重重 |
8.5 本文提出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就业权益保障的路径选择 |
8.5.1 重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背景 |
8.5.2 重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和作用 |
8.5.3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划分的方法和类型 |
8.5.4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思路、原则、发育方式和模式 |
8.5.5 党和政府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建中的作用 |
第九章 农民工阶层就业权益保障 |
9.1 农民工产生的理论支持与动力 |
9.2 农民工就业的态势 |
9.2.1 农民工人数继续增长 |
9.2.2 农民工就业群体低龄化 |
9.2.3 农民工就业层次低下 |
9.2.4 农民工就业方向是省外和沿海发达地区 |
9.2.5 农民工工资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
9.3 农民工就业权益受到损害的突出表现 |
9.3.1 就业歧视依然存在 |
9.3.2 得不到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保护 |
9.3.3 劳动关系不规范 |
9.3.4 工伤赔付不合理 |
9.3.5 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
9.3.6 把农民工视为管理、收容、遣送的主要对象 |
9.3.7 农民工得不到实用技术的培训 |
9.4 农民就业进程中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 |
9.5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措施 |
9.5.1 实施规范的劳动合同 |
9.5.2 按时足额不带任何附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 |
9.5.3 制定有利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 |
9.5.4 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
9.5.5 确定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 |
9.5.6 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利和社会权利 |
9.5.7 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
9.5.8 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 |
9.5.9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论文参考文献)
- [1]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D]. 张轶.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2]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研究[D]. 罗蓉.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1)
- [3]中国农民就业保障体系研究[D]. 于学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03)
- [4]山东胶州市有个劳动监察“110”[J]. 刘世松,翟常观. 劳动保障通讯,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