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论文文献综述)
任翔[1](2020)在《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产品质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元素,是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与其相对应的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产品质量监管涉及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横跨公共管理、法律制度、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社会伦理等多门类学科。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或层面考量,产品质量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我国现有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导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的法治化体系化研究,使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法制制度、监管模式从“源头立意”上就日渐式微,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对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问题构建起新的分析路径,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目标、价值取向、法制结构、法治行为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意见建议,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法治化进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了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情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分析了产品质量监管相关基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相关的学科理论学说,并在本章最后结合当代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安排的实际,提出“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旨在对当代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上作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第二章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框架。以结构性研究来指导行为的分析范式作为本章的研究主线,系统详细地论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等四个方面。即根据对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四个层面的探究,指出影响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过程中的关键动因及限制性因素,提出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呈现出观念上的渐进式、结构上的社会化、行为上的法治化的特点与趋势。第三章以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历史变迁为视角,首先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间节点分别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困境以及法治发展,对产品质量法制演进沿革进行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阐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最后,从前面一般性的制度构建层面的梳理上升到法治理念层面,重点探讨了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存在问题。第四章主要讨论对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借鉴。文中采取“总-分”的思路,先将境外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分为产品主导型监管和消费者主导型监管两种类型,并借助“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对每种类型下的监管理念、法制结构和监管行为进行梳理分析。随后,具体分析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特点及主要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启示。第五章结合前文的分析提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措施的建议。包括在法治观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产品质量监管价值取向,将意识形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本位”向市场经济下的“尊重市场规律”转变;在法制结构方面,要深化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要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体系,要加强各方主体间的联系与互动,要建立监管法制影响评估分析;在法治行为方面,要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要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要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要提高信息传递质量。最后,本文虽然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这一特定背景,尝试通过构建“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并依据此范式从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选择等层面系统剖析重构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理论和整体体系框架。然而,这一尝试是否能够涵盖并较为信服地解释当下中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仍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最后一章结合实务给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的可行性,但这一分析范式是否具有可迁移性并运用于其他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分析,还需要更充分细致的论证探讨。限于个人能力和时间精力,所有上述问题的解决寄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学者共同努力。
张贤伟[2](2018)在《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标功能是商标法的中枢,商标许可使用的起点,是建立在对商标功能的新认识之上的。法律对商标新功能的认同与保护使商标许可使用成为了可能。商标许可的特殊性源于商标本身的特殊性。商标许可相较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许可,最显着的差异在于其质量控制制度,即本文的论题;本文试图借由对商标功能的论证,使我国的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更加周延和完整。本文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绪论至第二章为基础理论部分,第三章至第四章为制度构造部分。绪论叙述了商标法及商标许可的基本性质、立法目的等,指出商标权的竞争政策属性构成了对商标财产权的限制,商标的功能划定了商标权的边界。在第一章中,着重就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进行了论证。首先,论述了质量保证功能的重要性。其次讨论了商标标记为什么应当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为什么这种保护与质量保证功能有关?在提及质量保证功能主要体现为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制度后,本文第二章阐述了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规则不同的价值取向及在相关国家的演进叙事,展现了其是如何独立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许可发展变化的。本文在第三章开始论述质量控制在商标法中作为义务的必要性及正当性。虽然质量控制义务虽然得到了法院的广泛认同,但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批评者认为,质量控制义务使得法官陷入价值冲突的陷阱;由于“质量”与“控制”标准的模糊性,它事实上形同虚设。在更深入的考察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商业运作之后,本文认为,质量控制义务没有影响到二者的利益,即使有也是极其轻微的,是维护消费者信赖和市场机制正常功能的必要牺牲。商标法上的质量控制义务能够使商标许可人在进行推销式商标许可更加慎重,在无形中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另外,“质量”与“控制”的模糊性,恰恰提供了必要的弹性和自由裁量空间。虽然我国商标法中有明确体现出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但却未就许可时不履行质量控制的法律后果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也未明确商标权人可能承担的产品侵权责任。本文第四章探讨了什么是“质量”及“控制”,归纳了典型判例,并就弥补我国商标法的缺漏作出了探索。
孙颖[3](2006)在《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运用比较分析、逻辑分析、历史分析、系统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超越民法的理念,运用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程序法的基本理论,对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重新描述和构建了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完整轮廓。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把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作为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来考察,将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标识法和刑法的保护,以及消费者行政机关、消费者团体的监督与保护和消费纠纷的救济方式等全部纳入考察视野,从确保消费安全、公平自由竞争、消费信息真实、公平合理的交易、减少环境污染、提供受害救济、方便诉讼等各个方面综合研究,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弥补体系化研究方面的不足,推动消费者保护事业的社会进步。全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消费者保护的基础理论,论述了消费者保护的若干重要基本观念,并初步分析了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内容构成。第二章:民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分别论述了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及其在消费者保护领域今后的发展方向。第三章:经济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分别论述了竞争法对消费者的直接与间接保护;产品质量法及其相关法在消费安全方面所能提供的保护;最后对广告法、标识法在信息提供方面的法律规制作用进行理论分析并结合国外情况指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第四章:行政法对消费者的保护,论述了消费者行政保护和消费者行政法的内容与作用,重点分析了消费者行政组织法对消费者保护的意义与作用。其次对消费者组织的成立及其历史发展、消费者组织的职能与作用、消费者组织发展与运作的特点做了国际范围内的比较分析,并指出了中国消费者组织今后的发展方向。第五章:刑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分别论述了刑法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和刑法对消费者经济利益的保护,并结合国外情况对我国刑法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立法模式、刑法调控范围的划分和刑罚的配置提出了立法建议。第六章:程序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分析了程序保障对消费者保护的价值和消费者纠纷的有效解决途径。结论部分论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属性和在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与兜底法的地位,进一步阐明了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思路和方略。
张涛[4](2005)在《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过去的的十年间,世界各大洲均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各国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给予了空前未有的的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像一般的急性传染病那样,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条件的改善及计划免疫工作的持久开展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相反的,会随着食物和食品生产的机械化和集中化,以及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而不断涌现。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与否,都存在着爆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因此,食品安全成为世界性的话题,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 历史经验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远远越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如何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建立在可持续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组织和管理好一个安全、健康的人类食物链,这不仅需要有远见的科学研究、政府支持、法律法规建设,而且必须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企业顺应市场规律的经营策略。食品安全性问题的社会性质,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也要从行政、法制、教育、传媒等不同角度,提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素质,排除自然、社会、技术因素中的有害负面影响,并着眼于未来世界性食品贸易前景,整治整个食物链上的各环节,使提供给社会的食品越来越安全。 本文从经济法的视角出发,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和机制,以及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思考。除序言外,全文约21万字,共9章。 第一章 导论——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 该章从经济法视角出发考察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首先对食品安全的时空性进行考察,证实了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性话题,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通过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辩析,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揭示了食品安全法律的形成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对安全食品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结论是:食品安全法律具有经济法的属性。这主要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一是食品不安全所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符合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二是食品安全的保障需要国家运用经济法形式进行干预。三是食品安全纳入经济法调整有利于克服其他法
徐孟洲,谢增毅[5](2001)在《一部颇具经济法理念的产品质量法——兼评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改》文中研究表明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于1993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2000年7月通过了《产品质量法》修正案。这部法律既借鉴了欧美国家关于产品责任的最新理论和做法,适应国际上关于产品责任的立法潮流,在立法体例和法律内容上又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使整部法律颇具中国特色。一、立体体例——经济法理念的反映
梁慧星[6](2001)在《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文中研究说明《民法通则》颁布以前,中国无产品责任制度,时下,该法律制度规定在具有公法性质的《产品质量法》及散见在其他法律、法规中。编着民法典时,应将严格产品责任法的规定从《产品质量法》中分离出来,编入民法典侵权行为篇。其内容为:产品定义、责任原则、免责事由、缺陷定义、连带责任、赔偿范围、请求权的时效限制等。
竺建平[7](2001)在《我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从1984年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到2000年修改的《产品质量法》已有17个年头了。随着人民生活教育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产品的卫生安全保障要求越来越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为进一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治环境。笔者力图通过对产品质量法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务上对产品质量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我国产品质量法是由民法的特别侵权法和经济法的国家适度干预市场两大范畴组成的法律制度。而中国历史上从没有形成过完整的民法思想和民法制度,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些问题也仅仅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置于民事责任的题目下开始进行粗略的研究,近10年才取得较大的进展。所以在研究产品责任时,需要考察在立法司法上经验丰富、理论成熟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理论方法。既充分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能鼓励产品不断降低成本,更新换代。本文用法律经济学的方法阐述了产品质量法的价值功用,对2000年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内容的特点<WP=4>作了归纳。同时采用分析比较的方法考察了各国的产品责任制度中的概念、原则和理论,并诠释了我国产品责任制度不成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根据国情提出了制定产品责任法实施细则的建议以及需要在该实施细则中予以细化的概念、原则和程序。比如:将通用软件等智力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列入产品范围,确立不合理危险的认定标准,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在损害赔偿中引入市场份额原则,注重精神损害赔偿,加入惩罚性赔偿,增加生产者的产品售后责任等等建议。此外对标准法立法民主化提出了听证制度的创新建议。本文从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出发,认为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离不开高效、公正的程序制度,特别是完善的证据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理念,难以形成系统的证据规则,在具体的个案处理中牵强的判断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产品质量法的正确实施。本文提出了符合我国产品责任精神的举证分配方法和鉴定证据规则。 本文以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试图用符合公平与效率原则,保护弱者原则,鼓励开发低成本实用先进的产品政策,在法律上提出自已的见解和立法建议,以期达到促进产品质量法正确实施,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目的。
杜署光[8](2001)在《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文中指出
李传卿[9](2000)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就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答记者问》文中研究说明 记者:李局长,在刚刚闭幕的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产品质量法》修正案。请您谈谈为什么要修改《产品质量法》?李传卿: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质量问题高度重视,为加强我国质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1993年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郜法律《产品质量法》颁布后,国务院又制定了我国到2010年的《质量振兴纲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0](2000)在《新《产品质量法》打假火力更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 9月 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质量尺度,会给行业管理、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什么 ?
二、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范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基础理论与分析范式构建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概述 |
一、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 |
二、监管与产品质量监管 |
三、产品质量监管工具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理论 |
一、法经济学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三、安全价值理论 |
四、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范式建构:一种法治化分析路径 |
一、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初始法制状态 |
二、“观念——结构——行为”法治化分析路径的建构 |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框架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打造协同治理的法治监管模式 |
二、结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法治平衡 |
三、行为目标:形成多元协同、社会共治的法治格局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动力来源 |
一、内在动力:现代质量监管理念的嵌入 |
二、外在动力:法律制度供求的非均衡 |
三、直接动力:利益驱动下的理性选择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阻力因素 |
一、思想阻力:理念认知滞后 |
二、结构阻力: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 |
三、行为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
第四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 |
一、观念选择:渐进式路径 |
二、结构选择:社会化路径 |
三、行为选择:法治化路径 |
第三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变迁 |
第一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演进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
二、改革放开后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管法制演进沿革述评 |
第二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 |
一、监管理念从国家权力走向公民权利 |
二、监管法制从自利型走向服务型 |
三、监管行为从单一手段走向多元化手段 |
第三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运行存在问题 |
一、监管理念守旧,价值目标冲突 |
二、法制体系内容交叉冲突,与市场实际脱节 |
三、监管行为倚重运动式监管,参与主体单一 |
第四章 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借鉴 |
第一节 产品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二节 消费者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分析及启示 |
一、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分析 |
二、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路径 |
第一节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观念变革 |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取向 |
二、产品质量监管法治意识形态革新 |
第二节 重塑产品质量监管法治结构 |
一、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 |
三、优化各方主体间联系互动制度 |
四、建立监管法治影响评估分析制度 |
第三节 优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行为 |
一、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手段 |
二、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 |
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
四、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 |
五、提高信息传递质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2)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与质量控制有关的商标法基本理论 |
二、质量控制义务的存废 |
三、质量控制与推销式商标许可 |
四、现有研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的目的及结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之处 |
第六节 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 |
一、商标 |
二、商标功能 |
三、商标权 |
四、商标许可 |
五、本文中互用的同义术语 |
第一章 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标记的来源指示及质量保证 |
第三节 质量保证功能的发展 |
一、质量保证功能的前提:来源指示的扩大解释 |
二、以质量保证为中心的商标许可 |
第四节 作为法律功能的质量保证 |
一、商标法的宗旨 |
二、商标保护的正当性基础 |
三、质量保证功能的作用 |
四、质量保证功能的要素 |
五、质量保证的运行机制 |
第二章 商标许可中的质量控制路径 |
第一节 商标功能与商标许可的关系 |
第二节 质量控制路径的价值取向 |
第三节 基于事前预防的“注册使用人”制度 |
一、“注册使用人”制度的产生 |
二、“注册使用人”制度的相关问题 |
三、兰哈姆法中的相关公司条款 |
第四节 基于事后救济的商标失权制度 |
一、质量控制义务概述 |
二、质量控制义务的认定因素 |
三、质量控制义务的例外 |
四、商标失权的典型案例 |
第五节 作为权利的质量控制条款 |
一、被许可人的合同义务 |
二、许可登记焦点的转型 |
第三章 质量控制义务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商标许可的制度观 |
一、商标许可中的“公共利益” |
二、商标许可中的信息资源 |
三、基于资源配置的商标许可 |
第二节 商标许可的政策目标 |
一、商标许可的处分对象——商标权 |
二、商标权的政策属性 |
三、商标许可的秩序价值 |
四、商标许可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对质量控制义务的质疑 |
一、实践中的问题 |
二、基础理论上的矛盾 |
第四节 质量控制义务的正当性 |
第四章 中国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的重构 |
第一节 制度现状 |
一、规则沿革 |
二、执法及司法实践 |
三、现有制度评价 |
第二节 质量控制的标准及后果构建 |
一、商标许可中的“监督”与“控制” |
二、商标许可中的“质量” |
三、未履行质量控制义务的责任后果 |
四、商标权人在非许可情境下的质量控制义务 |
第三节 商标许可中的产品责任 |
一、商标法与消费者保护法的关系 |
二、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及归责标准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3)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方法 |
三、本文的内容 |
第一章 消费者保护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消费者的概念 |
一、消费者概念的法律界定 |
二、我国地方立法对消费者概念的扩展与未来消费者概念的立法走势 |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 |
一、消费者的权利 |
二、消费者的责任 |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
一、经营者的概念辨析 |
二、经营者的义务 |
三、实现义务的途径 |
第四节 消费者保护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
一、消费者保护的理念 |
二、消费者保护的基本原则 |
第五节 未来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内容 |
一、消费者保护法与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概念与含义 |
二、现行立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
三、未来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内容 |
第二章 民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
第一节 合同法对消费者的基础保护作用 |
一、合同法提供公平交易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救济方法 |
二、合同法在消费者保护领域今后的发展方向 |
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对消费者损害的救济 |
一、侵权行为法对产品和服务造成的损害提供救济 |
二、侵权行为法在消费者保护领域今后的发展方向 |
第三章 经济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
第一节 竞争法对消费者的直接与间接保护 |
一、消费者保护在竞争法立法目的中的体现 |
二、竞争法对消费者的直接保护 |
三、竞争法对消费者的间接保护 |
第二节 产品质量法及其相关法对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保护 |
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保证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
二、提供安全消费的方针与策略 |
第三节 广告法、标识法对信息提供的法律规制 |
一、广告、标识的目的与作用 |
二、不合理标识与广告的产生 |
三、为确保合理的标识、广告而进行规制 |
第四章 行政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
第一节 消费者行政法与消费者行政保护 |
一、消费者行政法与消费者行政保护的区别与联系 |
二、消费者行政保护的内容与作用 |
三、消费者行政法的内容与作用 |
第二节 消费者组织 |
一、消费者组织的成立及其历史发展 |
二、国际消费者联会 |
三、消费者组织的职能与作用 |
四、消费者组织发展与运作的特点 |
五、中国消费者组织及其今后的发展 |
第五章 刑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
第一节 民事救济和行政保护之有限性 |
一、民事救济的局限性 |
二、行政保护之有限性 |
第二节 刑法在消费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
一、刑法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 |
二、刑法对消费者经济利益的保护 |
三、对我国刑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建议 |
第六章 程序法对消费者的保护 |
第一节 程序法的价值 |
第二节 消费者纠纷的特点与解决的方法和策略 |
一、消费者纠纷的特点 |
二、我国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方法及其适合性 |
三、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方法与策略 |
第三节 几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消费纠纷仲裁 |
二、小额诉讼程序 |
三、集团诉讼与团体诉讼 |
四、公益诉讼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4)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导论——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 |
一、食品安全:世界性的话题 |
(一) 食品安全:一个现实的话题 |
(二) 食品安全:一个历史性话题 |
(三) 食品安全:一个未来的话题 |
二、食品安全的现代内涵 |
(一) 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辨析 |
(二) 食品安全的相对性 |
(三) 食品安全的定义及内涵 |
三、食品安全法的经济法属性 |
(一) 食品不安全所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符合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
(二) 食品安全保障需要国家运用经济法形式进行干预 |
(三) 食品安全法纳入经济法调整体系有利于克服其他法律部门调整之不足 |
第二章 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影响和成因 |
一、全球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
(一) 世界各国面临食源性疾病的威胁 |
(二) 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成因 |
(三) 国外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
(四) 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 |
(五) 全球食品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
二、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食源性疾病有增无减 |
(二) 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 |
(三) 农业投入品滥用现象突出 |
(四) 食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
(五) 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时有发生 |
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成因 |
(一) 微生物污染 |
(二) 化学性污染 |
(三) 环境污染 |
(四) 食品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管理水平偏低 |
(五) 法律保障体系不适应 |
(六) 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不完善 |
(七) 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不足 |
(八) 新产品和新技术潜在的风险 |
第三章 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 食品安全存在外部性 |
(二) 食品安全存在信息不对称 |
(三) 食品安全的公共物品属性 |
二、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政治学思考 |
(一) 食品安全与执政能力 |
(二) 食品安全与社会和谐 |
(三) 食品安全与经济安全 |
(四) 食品安全与“三农”问题 |
(五) 食品安全与消费者保护 |
(六) 食品安全与人权保障 |
三、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心理学理论 |
(一) 马斯洛需求理论说 |
(二)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说 |
(三) “恐惧和愤怒”因素 |
(四) 食物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对象—UFO |
四、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
(一) 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
(二) 食品生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三) 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五、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法律价值 |
(一) 秩序价值 |
(二) 效益价值 |
(三) 公平价值 |
六、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其他理论 |
(一) 社会伦理 |
(二) 动物福利 |
(三) 生态伦理 |
(四) 企业社会责任 |
第四章 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生成机理研究 |
一、政府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 政府规制的内涵和形式 |
(二) 政府规制的主要流派 |
二、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生成的经济学依据 |
(一) 供给与需求理论 |
(二) 社会均衡理论 |
(三) 成本与效益理论 |
三、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一) 决策路径:风险分析的运用 |
(二) 实施路径:公共规制和私人规制的互动 |
(三) 公共规制:综合控制体系 |
(四) 私人规制:企业的战略回应 |
四、几点启示 |
(一) 重视对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经济分析 |
(二) 重视部门利益理论所揭示的问题 |
(三) 重视食品安全规制调整方法的综合运用 |
第五章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考察 |
一、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 |
(一) 食品安全法律的初始阶段 |
(二) 食品安全法律的现代阶段 |
(三) 食品安全法律的国际化阶段 |
二、国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述评 |
(一) 国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况 |
(二) 国外食品安全法律的原则 |
(三) 国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发展趋势 |
三、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况 |
(一)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
(二)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综合性规章 |
(三)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针对性规章 |
(四) 食品供应过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五) 与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
(六) 与食品进出口有关的法律法规 |
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食品安全理念的缺失 |
(二) 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 |
(三) 法律效力层次低 |
(四) 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强 |
第六章 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研究 |
一、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启示 |
(一)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考察 |
(二)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启示 |
二、食品安全管理的内容 |
(一) 食品安全行政监管 |
(二) 食品安全检验服务 |
(三) 食品安全实验室服务 |
(四) 食品安全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 |
三、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则 |
(一) 基于科学评估的原则 |
(二) 风险评估原则 |
(三) 效率原则 |
(四) 公众参与原则 |
(五) 依法管理原则 |
四、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现状 |
(一)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分工 |
(二)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五、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思考 |
(一)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合理分工 |
(二) 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作用的发挥 |
(三) 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 |
(四) 行政部门执法权力的强化 |
六、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想 |
(一) 食品安全组织结构的种类分析 |
(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结构的选择 |
第七章 产品责任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制 |
一、产品责任法与食品安全激励机制关系的经济分析 |
(一) 食品安全激励机制的构成 |
(二) 产品责任法对企业提供安全食品的激励作用 |
(三) 诉讼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对激励作用的抑制 |
二、美国产品责任法对食品安全的规制 |
(一) 诉由 |
(二) 共同责任 |
(三) 损害赔偿 |
(四) 集团诉讼 |
(五) 与英国食品安全诉讼的比较 |
三、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的产品责任体系的设想 |
(一) 食品安全的产品责任制度的系统化 |
(二) 食品概念和范围的拓展 |
(三) 食品安全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界定 |
(四) 食品缺陷的定义及认定问题的完善 |
(五) 食品安全的严格产品责任免责事由的特殊规定 |
(六) 食品安全的惩罚性赔偿的反思 |
(七) 食品安全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完善 |
第八章 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法律规制 |
一、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对国际贸易影响的评析 |
(一) 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发展趋势 |
(二) 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与食品安全 |
(一) WTO框架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
(二) 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
(三) 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
(四)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
三、《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对食品贸易争端的解决途径 |
(一) SPS协议的原则 |
(二) WTO食品安全“反向通报”分析 |
(三) SPS协议解决争端的效果评说 |
第九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思考 |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一) 改革机构,加强监管 |
(二) 强化立法,有法可依 |
(三) 以防为主,全面控制 |
(四) 应急为辅,快速反应 |
(五) 社会参与,宣传教育 |
二、完善食品安全立法的总体思路 |
(一) 建立综合化和一体化法律法规体系 |
(二) 实现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结合 |
(三) 寻求水平性与垂直性法律法规的平衡 |
三、关于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
(一) 从农场至餐桌的原则 |
(二) 风险分析原则 |
(三) 透明度原则 |
(四) 法律法规效率评估原则 |
(五) 食品供应者承担主要责任原则 |
(六) 公共规制与私人规制互动原则 |
(七) 灵活性原则 |
四、应优先考虑的食品安全立法 |
(一) 尽快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 |
(二) 尽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三) 加快完善食品质量责任体系 |
五、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重点 |
(一)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 |
(二)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三) 建立新颖食品的法律规制 |
(四) 改善食品安全信息供给法律制度 |
(五) 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六)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
(七) 完善食品与营养标签法律制度 |
(八) 建立生物恐怖袭击预防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一部颇具经济法理念的产品质量法——兼评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改(论文提纲范文)
一、立体体例——经济法理念的反映 |
二、产品质量责任——由单一的产品责任走向综合的产品质量责任 |
三、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法律制裁——政府权力对产品质量的介入与强化 |
四、评价和展望——坚持中国特色,借鉴他国经验 |
(7)我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序言 |
第一章 我国产品质量法概述及其特点 |
一、 立法体例上反映了经济法理念 |
二、 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法律制裁体现了政府权力对产品质量的介入 |
三、 对产品责任的规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依据 |
第二章 产品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产品的定义和范围 |
一、 各国的产品定义和范围 |
二、 几种商品的法律归属分析 |
第二节 产品瑕疵和缺陷 |
一、 产品瑕疵 |
二、 产品缺陷 |
第三章 产品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产品责任主体 |
第二节 因果关系分析 |
第三节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 产品责任的归责理论 |
二、 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
第四节 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 |
第五节 损害赔偿 |
一、 损害赔偿的范围 |
二、 损害赔偿的数额 |
三、 我国损害赔偿制度及评述 |
第四章 我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对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的立法建议 |
一、 扩大产品的定义、范围 |
二、 明确不合理危险的认定方法 |
三、 归责原则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
四、 在损害赔偿中引入市场份额原则 |
五、 加大损害赔偿的力度,增加惩罚性赔偿 |
六、 增加生产者的产品售后责任 |
第二节 标准法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认定产品责任的若干证据规则 |
一、 举证责任的分配 |
二、 鉴定结论及其运用规则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论文参考文献)
- [1]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D]. 任翔.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2]商标许可质量控制制度研究[D]. 张贤伟. 厦门大学, 2018(12)
- [3]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研究[D]. 孙颖.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1)
- [4]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D]. 张涛. 西南政法大学, 2005(01)
- [5]一部颇具经济法理念的产品质量法——兼评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改[J]. 徐孟洲,谢增毅. 法学家, 2001(05)
- [6]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J]. 梁慧星. 法学, 2001(06)
- [7]我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竺建平. 华东政法学院, 2001(01)
- [8]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影响[J]. 杜署光. 上海企业, 2001(01)
- [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就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答记者问[J]. 李传卿.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00(09)
- [10]新《产品质量法》打假火力更猛[J].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城市技术监督, 2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