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化的文学批评:选择整合还是分离——对女性主义批评的一种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琪[1](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提出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胡贝克[2](2020)在《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伦理是人际关系的产物,伦理学是研究人的道德行为的学问,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则是伦理学视角下进行文学批评的方法。文学和伦理学对人的共同关注构成了两个学科的交叉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新模式。以伦理为批评视角的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旨在通过文本中道德人物面对利益采取的道德行为及其后果,折射出个体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对伦理的认知和道德行为的选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文学的“德治”支持,并在为惊悚小说正名的同时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文学的学术研究。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探讨惊悚小说如何通过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及其利益不受侵害的伦理叙事形成其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该选题研究重在小说人物的善恶行为及其相应后果所体现出来的人道主义伦理学“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观点和以人的行为后果论善恶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观点,阐释其揭露和抨击维多利亚时期社会阴暗面的社会批判和人的本质弱点批判精神,探讨其伦理取向对当代和谐社会构建的德治借鉴意义及其对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促进作用。该选题研究以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为认知视角,将惊悚小说置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背景下,从相关伦理学观点出发,探讨人的善恶行为根源和善恶评价准则,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以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为伦理叙事对象而形成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将小说人物置于具体社会环境中分析其伦理取向以及人在本质上存在的弱点;既肯定了惊悚小说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意义,同时又找出了其存在的局限性。论文除绪论和结论部分外,在主体部分对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总体论述基础上,分别从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利益形成的人际伦理、性别伦理、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三个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并借助相关文学理论分析了惊悚小说作品形式的创新和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生成机制。绪论分别对研究问题的缘起、国内外研究现况、研究内容及其意义与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框架做了陈述与论证。选题研究认为,惊悚小说的兴起与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背景、大众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形成、大众读者和专业作家群体的形成、西方伦理学发展史及其现代转向、其他类型小说对惊悚小说的影响具有直接关系。该选题研究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出发,探讨了惊悚小说作品中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物的人性和以“反主流伦理”思维模式下惊悚小说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探讨了该选题研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教诲意义和促进当代大众文化时代通俗文学发展与批评的学术意义。第一章分别从贵族阶级伦理和中产阶级的焦虑、性别伦理与职业精英伦理叙事、惊悚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三个方面入手,从总体上论述了惊悚小说的基本伦理取向。研究结果发现,惊悚小说的“反主流”伦理叙事体现出马基雅维里“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和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以后果论善恶的价值判断准则,而惊悚小说作品中崇尚的“善”仅聚焦于特定社会阶层的范畴内,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人类幸福论”的伦理学观相去甚远。第二章分别从财产与伦理、惊悚小说的利益关系叙事、小说的私有财产观三个方面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基于新贵族和中产阶级所崇尚的伦理价值观。研究结果表明,惊悚小说通过不同作品、从不同角度、以“悬疑”和“惊悚”为主要艺术形式,揭示出新贵族和中产阶级对财产和地位的文化焦虑;小说对人物基于贵族财产的道德行为书写形象化地表达出惊悚小说对善恶的判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第三章从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取向对维持贵族阶级伦理秩序的意义。在分析性别伦理起源的基础上,该议题研究以作品中不同类型的性别人物为例,揭示出贵族阶级男性至上的传统性别伦理取向,论述了男权社会中性别伦理的非公平性,结论是:“性”的差异位于生理的自然属性层面,“性别”则属于社会文化范畴,后者是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叙事所关注的主要层面;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既有神学伦理学的根源,又有历史和经济的影响因素;作品中男性人物的身份决定家庭财产所有权的性别伦理叙事印证了恩格斯基于家庭关系的性别伦理观;而性别越界现象的性别伦理叙事则体现出惊悚小说的“反传统”态度,表达出惊悚小说倡导男女平等的性别伦理取向。第四章分析了维多利亚时期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背景下惊悚小说对法律精英和医学精英维护社会公正的职业伦理取向。惊悚小说既从正面肯定了其维护社会公正的积极作用,又从反面讽刺和抨击了其违背职业伦理及其对社会公正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而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批判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所谓的“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的理念,进而构建起惊悚小说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第五章从惊悚小说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的创新及其逆主流传统的伦理取向内涵创新。研究中发现,“悬疑”和“惊悚”是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创新的集中体现。此外,故事人物同时又是故事叙述者的叙事方式、小说人物形象塑造的独特性和小说开篇对主题思想的直白表述方式等也均为惊悚小说在作品形式层面的创新;与现实传统伦理观相悖的思维模式和叙事模式形成的深层内涵以及“行善者”与“作恶者”并非泾渭分明的“模糊地带”,体现出惊悚小说在人性反思的内容层面上的创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和皮亚杰的结构主义方法论是惊悚小说作品研究的有力支柱:前者揭示出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的伦理互映关系;后者从惊悚小说文本的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出发,阐释了该类型小说通过不同“类别”的小说人物划分开始,最终形成了惊悚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在伦理层面上的整体性。形式创新形成了该类型小说的文艺美学价值,而深刻的伦理思想内涵则构成了政治伦理的美学价值。新颖的文本形式与伦理内涵的独特表达方式相结合是形成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决定性因素。结论部分在各章分别就不同层面的伦理取向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惊悚小说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伦理取向虽然与主流伦理相悖,但在法制基础上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人和睦相处、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惊悚小说对构建和谐社会而形成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教化作用。该结论从伦理层面推翻了早期批评界对惊悚小说的负面评价,形成了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的发展与研究的学术意义,同时又对构建当代和谐社会形成了以史为鉴的社会实践意义。惊悚小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中发现,艾布拉姆斯将“文本”与“世界”设定为单向关系是有一定缺陷的,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两者的关系应是双向的,因而对其做了修正,其修正的意义在于惊悚小说创作源于维多利亚现实世界,而后又以作品的文本形式影响现实世界。该选题研究在充分肯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时,发现惊悚小说又存在某些层面上的局限性:第一,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视而不见,而仅将特定社会阶层作为其伦理反思的场域,其维护的也仅是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伦理秩序和利益,对构建人类和谐社会而言具有一定局限性;第二,惊悚小说对贵族财产的来源描写甚少,似乎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财产都是以合法手段获得的;第三,惊悚小说的幸福观并非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而是局限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内,这与亚里士多德的“最高善”幸福观相去甚远,因而在伦理的普遍性层面上形成了惊悚小说幸福观的局限性。尽管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存在这些局限性,但总体而论,惊悚小说中惩恶扬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的正向价值还是其主要层面。
戴叶莹[3](2020)在《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主要运用舞蹈身体语言学、舞蹈形态学的研究方法,对北京当代芭蕾舞团六部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进行研究。第一章阐述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立与创作理念。一是根据王媛媛的艺术经历、“当代芭蕾”的界定及发展历程的梳理、西方舞蹈对中国的影响三点内容,阐述舞团的创团背景。二是从中外经典文学作品的再现、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女性现象的重塑三方面总结舞团的创作理念。三是从王媛媛的生命经验出发,紧密结合舞团的舞蹈作品,阐释舞团对女性的思考与关注。第二章探索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来源。首先,通过对舞蹈作品中五个典型女性人物——杜丽娘、潘金莲、花灵、夜莺、丹妮的舞蹈身体语言分析,论述女性形象从历史场到舞蹈场的身体重塑,拟物化的身体修辞方式,不再是文学文本的复现,而是有意识地将女性形象置于当代视角下的舞蹈表达。基于以上分析,将情节中女性对个性解放、追求自由的向往作为文本相似性的构筑方式,讨论其中互文性的体现及其“变异”。第三章分析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方式。首先论述六部作品的舞蹈结构,再从身体符号象征、“他者”的身体建构两个层面总结“看”与“被看”间女性形象塑造的主体差异,继而根据舞台形式中的色块、道具、音乐等创新性地尝试运用,探讨三者对于塑造女性形象的作用。最后从“舞”“戏”并置,传统与创新并置的身体表达,分析舞蹈身体语言表达的多元并存。第四章基于前文的论述,探讨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当代价值。首先分析舞团当代芭蕾艺术风格中的审美创新如何在作品感性世界中的理性美、两性的审美和谐、情感符号建构三个层面的实现方式;其次根据年龄分界与角色转换的重审、女性话语的建构与精神关怀、当代女性编导的社会责任,解读以女性形象作为研究对象的意义及价值。论文既关注王媛媛在舞蹈创作中以女性身体为出发点的主体性表达,也非常谨慎看待这一发声背后隐含的文化反思,从而理解人的生命本质。
山丹[4](2020)在《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童年书写是儿童文学艺术的核心内容,表现童年的现实生活与想象世界,是儿童文学对童年精神的审美创造与诗意追求。童年书写不只是一种文学的表达策略和创作形式,更是以文学形式构建人类对于自身、他者、社会及历史的一种独特思考方式。本论文以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为研究对象,并将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划分为写实型童年书写、经验型童年书写和理想型童年书写,通过梳理三种童年书写范式在主题表现、创作技巧、文体形式、叙事结构、语言类型等方面所呈现的文学图景,归纳新世纪以来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所体现的美学价值,及由此带给中国儿童文学的启示。本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五章。具体章节内容概括如下:绪论主要对童年理论、童年观和童年书写的基本观点进行梳理,总结了中国当代儿童文学中童年书写的研究现状,阐明了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的研究价值,并明确了本论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思路。第一章“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转向”,对现实题材儿童小说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勾勒,通过探讨新世纪以来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转向,阐释童年书写的艺术表达与审美意蕴。现实题材儿童小说演变轨迹,聚焦于1917至1999年间的儿童小说历史发展脉络,本论文将其归纳为:新生期、生长期、探索期及繁荣期四个阶段,并对每一阶段儿童小说的创作特征加以分析。新世纪以来,随着文化语境的革新和“解放儿童”儿童文学观的确认,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形成了新的创作格局。通过对儿童小说中童年书写转向的内外成因分析,阐释童年书写的叙事特征和艺术形式。第二章“写实型童年书写中的生命观照”,探讨写实型童年书写对当下童年个体生命的书写维度。本章从个体童年的身份认同、成长书写、性别书写、青春书写和边缘生命书写的不同维度,梳理了童年书写中的写实型童年书写的创作特征。展现成人作家在将现实儿童作为表现对象时,对童年的生活现状、情感真实和生命尊严的理解与尊重。对写实型童年书写创作范式的探究,能够丰富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童年生命书写的内涵和形式,并为儿童文学深入童年精神提供重要的参考。第三章“经验型童年书写中的情感再现”,对童年书写中的经验型童年书写进行了阐释。经验型童年书写,分为成人作家对自我童年生活书写的白描,及以文学书写方式再现自我童年的心理投射。在对儿童小说中经验型童年书写进行解读时,主要从童年回忆的诗意书写,童年乡土的多元书写,童年创伤的投射书写和童年缺失的补偿书写等不同维度加以讨论。在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经验型童年书写中,成人作家试图通过追寻自我童年生命的书写价值,来呈现儿童小说中的童年经验的艺术形态和审美表征。第四章“理想型童年书写中的童心想象”,探讨了儿童小说中的理想型童年书写所具有的文本特征和审美意蕴。理想型童年书写作为成人作家对于童年精神的追求与寄托,为当下儿童的成长提供了指引,并为人类童年提供了直达心底的精神滋养。本章从历史语境、战争语境、人类乡土语境和理想童年精神四个维度,建构了理想型童年的创作范式。理想型童年书写为成人作家提供走出个人化童年私语,面向集体童年精神的途径,其体现的是儿童文学创作对于人类童年精神的向往。第五章“童年书写的审美意旨与创作反思”,主要讨论了童年书写所呈现的审美意旨,与其在创作中所面临的书写困境。童年书写的审美意旨,既体现为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在文本层面,以诗性内核把握童年精神品质和以童心力量坚守文学创作之魂,又体现为童年书写对儿童读者在审美体验中的心灵净化与情感共鸣。在探究新世纪儿童小说的童年书写所面临的困顿境遇时,本论文分别从童年书写与现实之间的距离,童年书写中成长体验的错位和童年书写中“生命本位”意识的缺失等方面,指出了当下儿童小说的创作困境。并重审消费文化语境中的“系列化”写作模式,桥梁书阅读模式,及“低龄化”写作现象,为童年文化变革中的童年书写提供突破和发展的新方向。结语部分对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进行了简单的回顾。通过肯定童年书写所具有的文学价值和美学意义,指出了随着“童年”元素作为儿童小说书写的日趋繁盛,追求童年审美的文学样式将丰富儿童小说的创作空间。然而,需要警惕的是过度商业化的童年书写样式对儿童小说发展的阻碍。因此,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既要对抗符号文化的侵蚀性,又要保有文学审美的生命力。特别是,童年书写需要从儿童生活的真实感出发,表达儿童生命的深广度,展现童年精神的力量性和童年文化的审美力,为儿童文学阅读构建一个更为美好的审美空间。童年本身能够带给人类的精神力量,引导着儿童小说在立体而饱满的童年书写中,塑造中国童年的独特审美艺术。新世纪儿童小说正是通过不同维度的童年书写诠释着童年精神的生命、历史和文明之歌。
宋捷[5](2020)在《劳拉·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研究》文中认为劳拉·穆尔维(Laura Mulvey,1941-)是当代英国着名的电影理论家、影评人和导演,她于1975年发表的《视觉快感与叙事电影》一文主要以精神分析为武器揭示了叙事电影背后父权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以及电影中女性形象作为被凝视对象的“他者”地位,突破了 70年代初以来美国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的社会学方法局限,将关注焦点引向了观众和电影之间的关系问题,从而开启了西方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以这篇文章为中心的凝视研究在理论界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伴随着对它的引证、探讨、质疑和反思,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研究在性差异、女性观众、女性主体性、女性欲望等问题上不断向前探索并取得了丰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凝视研究是穆尔维影像理论的开端,在4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穆尔维不断对其早期观点进行反思和调整以回应变化了的时代和文化状况以及女性主义电影批评发展的新趋势。可以说“女性主义”是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的一个起点和突出方面,但并不是唯一的方面。在之后的研究中,穆尔维重点探讨了《视觉快感与叙事电影》一文提出但未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在改变女性形象的“被看性”地位、探索女性主体位置、解构叙事快感以及呼唤“智识性”观众等方面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70年代至今,穆尔维在对凝视理论进行再审视的同时还将研究范围扩展到了叙事研究、情节剧研究以及技术与影像研究等方面,涉及到了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与符号学、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人类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并试图在更大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研究的语境下对有关叙事闭合、物恋以及电影本体论等问题展开讨论,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本文主要借助文献分析法、文本阐释法、对比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等对穆尔维理论进行探析,并尝试在女性主义电影批评的发展框架、同时期的英国文化背景和历史语境下结合历时研究与主题研究方法对穆尔维影像理论的发展变化轨迹进行梳理和分析。具体来说,本文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缘由、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本文以劳拉·穆尔维的影像文化理论作为选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其对于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研究、影像文化批评以及创作实践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外学界对于穆尔维90年代之后的理论及其与早期理论的联系等方面的研究和讨论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展。从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外学者在对穆尔维影像理论的研究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对其70年代到80年代的凝视理论及后续观点有着较为详尽的阐释和批评,将其理论应用到具体电影作品或电影类型分析中的研究成果也较多;但目前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憾,例如过于关注其早期女性主义凝视研究相关的观点而对其后期理论探索和整体理论发展脉络的讨论较少,对其理论的主题性研究以及对其左派身份和政治背景的关注不足等等,本文旨在对于这些被忽略的环节进行补充以期有所助益。第一章介绍和阐释了穆尔维凝视研究的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及其引发的质疑和讨论。穆尔维凝视理论产生的理论背景、历史条件和个人原因,分别是60年代以来英国的文化和学术界对于法国理论的大量引进、同时期女性主义运动和女性先锋电影实践的深刻影响以及作者本身对于好莱坞电影的复杂情感和态度转变。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研究产生于女性主义的“第二次浪潮”之中,最终以穆尔维凝视理论为代表的结合了精神分析、符号学、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等欧陆理论的英国女性主义电影批评占据了主流位置。穆尔维在《视觉快感与叙事电影》一文里以弗洛伊德的性本能学说为主要依托探讨了视觉快感的两种来源,并进一步指出了观影过程中存在的女性/被动、男性/主动的二元对立模式及其与好莱坞电影叙事常规的关联,最终提出了以摧毁叙事快感为核心的反抗电影中父权意识形态机制的策略。凝视理论发表后在引起兴奋的同时也受到了来自于女性主义电影研究领域的质疑,一批女性主义学者围绕着女性观众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对穆尔维理论的封闭性和单一维度提出了批评,对于这些问题穆尔维在后来的学术研究中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第二章对于穆尔维的叙事研究进行了分析。在女性主义电影批评和实践与先锋派“反电影”、反传统叙事的观念相融合的背景下,穆尔维逐渐形成了她自己在电影的叙事、结构、视听语言等层面上的风格和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她关于叙事的激进看法在后期也有所发展和变化。《斯芬克斯之谜》是穆尔维与彼得·沃伦先锋电影实践的代表作品,文中主要对这部作品的画面、结构以及表现手法进行了分析与讨论,从内容和视听语言两方面具体阐释了穆尔维有所发展的电影叙事观以及反抗父权意识形态的理论旨趣。穆尔维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凝视理论在暴露叙事电影背后的父权制意识形态的同时也受困于二元对立模式。80年代穆尔维提出,叙事的闭合结构不仅存在于文学、电影等艺术形式中,也存在于俄狄浦斯情结和资本主义历史的叙事之中,她重新挖掘了人类学中的“阈限”概念,赋予属于阈限阶段的狂欢仪式以破坏二者的可能性。新世纪初,穆尔维反思了其凝视理论对于弗洛伊德死本能学说的忽略,进而借鉴了彼得·布鲁克斯的观点对叙事进程的死亡驱动力进行分析以修正早期对于“快感”作用的过分强调。穆尔维对延宕电影的关注与其受吉尔·德勒兹电影哲学的影响有关,借助文本分析的方法,她在罗伯特·罗西里尼、阿巴斯·基亚罗斯塔米等人的作品中发现了一种阻碍和延宕被死亡驱动力影响的叙事进程的机制。第三章是关于穆尔维情节剧研究的探讨。穆尔维首先从一个欧洲知识分子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好莱坞电影,尤其是好莱坞情节剧在欧洲电影批评中变化的位置和作用;随后,她又分别从经济学、神话学、美学等几个角度探讨了从19世纪早期的情节剧到50年代好莱坞情节剧的发展流变过程,结合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电影理论与大众文化研究的方法对情节剧、对立的家庭内外空间与母亲这一身份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以此为背景讨论了道格拉斯·塞克50年代情节剧中的“母亲困境”。鉴于学界对于女性观众相关话题的持续关注及其早期理论所受到的质疑,穆尔维在具体的情节剧影片分析中提出了与女性观众观影快感问题相关的“异装癖理论”,并由此引发了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界的关注和回应。80年代末到90年代,穆尔维试图在分析情节剧中的女性形象时通过“物恋”这一概念将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进行融合,并提出以“好奇”为手段破解被电影所加强的物恋现象。第四章分析和阐释了穆尔维的技术与影像研究。20世纪末,消费和放映电影方式的改变极大地影响了穆尔维影像理论的研究视角。穆尔维将詹奇与弗洛伊德对于恐惑感的两种看似截然不同的阐释结合了起来并以此为背景分析了早期电影所引起的“技术恐惑”的心理来源,随后又进一步指出新的观看技术使电影的恐惑属性回归,而这也许会成为干扰叙事进程的一个因素。穆尔维认为,新旧技术在电影中的结合使观影方式发生了变化,观众得以重新思考电影的双重时间性同时也会发掘一些以往会被忽略的细节,新的观影方式促成了影像民主化与个人化的转向。随后穆尔维试图进一步探究这些新的观看实践是否有效地消除了好莱坞电影中有关性差异和再现的难题。最后,穆尔维提出了有关“占有型观众”与“沉思型观众”的概念,这可以看作是其凝视理论中有关恋物癖观众与窥淫癖观众分析的一个延伸和发展。在她看来,新技术的应用也许会为愿意尝试特殊观影方式的观众带来一种更为丰富的观影体验。结语部分论述了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的意义和局限,其中意义部分包括了它对于当代中国包括女性主义电影批评在内的影视文化研究所具有的重要借鉴价值。总体来说,穆尔维影像理论体系具有奠基性、开拓性、发展性和动态性,虽然其理论本身也存在一些矛盾和缺憾,但在构建本土理论话语体系、反思女性主义电影内容与形式、口碑与商业性之间的关系以及正确看待新技术在影片制作中的运用等问题上都对目前国内的影像文化研究有着积极的参考作用。
曾华平[6](2020)在《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研究》文中认为墨菲是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研究的杰出学者。在其多数理论作品中,墨菲总是以自己的独特的眼光,阐释女性和自然在父权制社会下作为“他者”的存在现实。墨菲不断地对生态女性主义领域进行探索,将巴赫金对话理论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研究完美契合,致力于构建具有对话性的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视域。第一章从生态女性主义理论的背景出发,分为时代背景和理论背景,时代背景介绍生态女性主义的诞生。理论背景则是墨菲在众多哲学家理论影响之下,结合自身观点才将生态女性主义引向文学批评领域。鉴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概念过于冗长,所以本文对生态女性主义与女性主义,生态女性主义与生态学,生态女性主义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几个概念之间进行辨析;第二章撰写墨菲对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及其创见,首先概述了墨菲理论,墨菲的理论以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为支点,从女性和自然双重视角解读作品。然后阐述了墨菲理论对传统的女性主义,生态批评以及巴赫金对话理论的完善与发展。对女性主义而言,传统的自然写作定义将女性和自然客体化,墨菲主张女性使用新的表达方式创作文学作品,重新书写文学作品中的性别,恢复文本中自然的主体地位,拓展了女性言说的空间。随后墨菲从生态女性主义角度对“崇高”概念和“盖娅”意象进行修正。最后是探讨了墨菲理论对巴赫金对话理论的运用与发展。墨菲运用巴赫金对话理论中如“自我和他者,向心力与离心力”,发展巴赫金对话理论,使其囊括生态问题和性别问题。论文第三章简述了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批判与构建。生态女性主义是在女性主义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二者都批判以男权为中心的父权制文化。生态女性主义试图重新建构新的理论,而这一新的理论构建是对传统女性主义理论极大的发展和突破。墨菲将生态女性主义理论融入教育学,创设了郊狼助产士教学法,从教育的角度,惠及所有的普通女性,帮助她们从多年的父权制的文化影响下走出来。在教学内容上,墨菲要求加入美洲土着妇女的自然写作文本,她们的生存智慧有助于女性摆脱多年来性别压迫。论文第四章论述了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对我国的文艺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启示。墨菲理论具有跨学科、跨国界、跨文明以及多元对话性特点,客观认识汲取其理论中的优秀成果,无疑会给我国的文学研究带来新的视角和方法。与此同时墨菲在其理论研究多次强调“负责任”“恢复女性与自然的主体意识”,对整个生态环境而言,“生态责任意识”和“生态平等意识”呼之欲出。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发展。对墨菲理论的反思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结语部分论述了墨菲作为一名学者的“入世”情怀,他的学术理论启发了后代学者,字里行间中描绘出对生态的忧思,以及对后辈的敦敦教诲。
张栋[7](2020)在《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小说神话叙事,指作家借用神话的思维观念或叙述话语特征进行故事讲述的独特叙事形式。在小说神话叙事中,神话原型、神话结构、神话主题、神话模式等神话元素都被纳入到小说的情节设置与组织结构之中,且往往形成日常生活理性与神话逻辑的并置。“故事”与“话语”的融合,是小说神话叙事的重要特征,作家们以打破现实与虚构之间隔的话语方式,使其营造的故事不再是对现实世界的简单描摹,而是打破了客观现实与人类主观体验的界限,从而再造了一个糅合着人类神话想象与感性经验的审美世界。在神话思维的影响下,作家们在小说叙事主题的选择上更倾向于把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神话母题作为表现的中心,而且神话式情节也往往构成叙事的主要元素,并成为探索人类精神世界的核心中介。另外,对主要人物的神性塑造、对神话时空观的叙事借鉴等等,使小说神话叙事被赋予了独特的叙事外观,且产生了一定的叙事价值与审美价值。本文以叙事理论与小说创作实践相结合、叙事现象的整体纵览与叙事的个案分析相结合的论述逻辑,可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理论层面说明小说神话叙事的概念与理论形态,在对新时期以来小说创作的历史概览中,也能发现作家们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神话叙事要素的创造性发挥,这是神话叙事传统在当下延续的证明;第二部分是新时期以来小说创作的个案分析,本文结合当代文学的创作语境与作家不同的创作个性,充分阐释小说神话叙事在主题表达、内容更新、形式拓展等方面的特征;第三部分是总结部分,点明小说神话叙事作为一种独特的叙事手法与一般叙事的区别,以及其对于当下批评方法更新与批评范式转换的深刻启示。基于以上论述,本文主要形成了几种主要结论:第一,新时期以来中国当代作家对小说神话叙事的独特运用,是历史与现实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历史地来看,神话是叙事文学的源头,先秦时期庄子的寓言化书写与屈原的《离骚》提供了神话叙事表现的初期形式,经过魏晋南北朝时的志怪小说、唐朝传奇,乃至明清的古典小说、以鲁迅《故事新编》为代表的现代小说神话叙事,中国的小说创作在故事的完整性、情节的戏剧性、叙事的系统性层面,与神话实现了更具深度的契合,因此神话叙事的诸多特质都能够完整地映现在小说创作中。从现实来看,在新时期以来的社会语境中,当代作家试图寻找到一种能够超越社会历史阈限与时空制约的新型表达方式,而神话作为一种能够反映人类行为永恒模式与世界本质性规律的话语,因此可作为当代作家现代理念表达的重要凭借。小说神话叙事不仅有独立的理论形态,而且能够适应不同语境中作家的表达需要,因此是一种具有可行性与灵活性的叙事方法。第二,贾平凹、张炜、莫言、韩少功等四位作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神话主题表达。贾平凹的《秦腔》《山本》等创作,以秦岭为叙事对象,着重发掘其中的神话意象;张炜则以《古船》《九月寓言》等开启了对于胶东大地的自然神话发现,并借此表现其对工业社会中自然命运的观照与人文思考;莫言对高密地区神话资源的发掘,则通过《红高粱家族》《生死疲劳》等小说呈现出来,具有现代意味的英雄书写与东方美学塑造,成为其创作的重要特征;韩少功则在《爸爸爸》《马桥词典》中着重探索南方神话中的神秘气质,他既借此还原自己的知青记忆,同时亦展开对人类社会中语言神话、集体神话等多种神话类型的理性思考。几位经典作家的神话叙事阐释,为小说神话叙事作为一种叙事方法的充分性、科学性、灵活性做了注解,同时也为其他作家的神话叙事提供了借鉴。第三,小说神话叙事的内容呈现与形式创新,是该叙事方法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内容的表现方面,当代作家选择将叙事在历史、现实、未来等多重维度展开:迟子建、范稳等选择从历史的视角观照少数民族地区的神话嬗变;阿城、李杭育等寻根作家对中国边地的文化寻根开拓了神话叙事表现的现实情境;刘慈欣、王晋康等作家则开辟了神话叙事的未来书写形式,神话与科幻实现了精神与叙事层面的衔接,上述创作推动了人类的精神与心灵向一种自然、纯粹境界的回归。小说神话叙事的方法创新,则是通过对神话内蕴的思维方式的艺术再现,帮助读者从观念更新的层面重新认识神话。在这一方面,鲁敏、赵本夫等作家通过《奔月》《天漏邑》等创作对神话之象征、隐喻特质加以运用,以苏童、叶兆言等为代表的作家以原型重构的方式重新讲述传统神话,以及朱大可、王小波等作家通过《长生弈》、“时代三部曲”等创作实现神话作为知识分子思考中介的功能,皆突出了神话内涵多元、表现方式多样等多重特征。本文探究小说神话叙事的理论与创作实践问题,是试图描摹具有中国特色的神话叙事话语体系的一个部分,并以此为原点深入到更为系统的神话叙事批评话语构建之中。中国语境中的小说神话叙事,可总结出其作为启蒙的推动力、作为经验解构与建构的力量,以及作为时代价值言说主体的多重内涵,而这正是一种叙事话语能够与其他话语实现交流的重要前提。这是小说神话叙事话语探究的最终目标,它不仅能够推动叙事文学批评范式的转换,而且能够导向与人类经验相关的共同体话语建构。
邹丽丹[8](2019)在《北美汉学视阈下的清代诗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外汉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是清代诗词研究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目前国内对其了解严重不足,系统化的学术史梳理也刚起步。北美汉学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圈,他们对清代诗词的考察呈现给我们的是异质文化土壤中孕育出的研究果实。虽然深受欧洲汉学传统的影响,北美汉学独有的历史文化语境使它产生了与欧洲学术传统不同程度的断裂和新变,在中国古典诗词研究领域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本文以美国汉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作为背景,梳理北美汉学家对清代诗词研究的学术史,追溯北美汉学视阈下清代诗词研究范式的演变轨迹,挖掘成果背后的历史、政治、文化因素。二战后,美国区域研究兴起,汉学研究作为东亚研究的一部分,以推行西方政治-经济范本为主要特征,以了解敌情进而改变中国为终极目标。朝鲜战争的失利,越南战争和民权运动的推波助澜迫使美国精英知识阶层调整东亚研究的重心,联邦政府和私人基金会加大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投入。在思想文化层面,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弥漫着浓烈的反叛西方文化传统和打破既有文学经典构成的气息,汉学界大规模地译介中国文学经典作品,并以此作为一种批判武器,这给中国古典诗词移入美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中国词选》自1965年与西方读者见面后,在1969年和197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1972年,由着名汉学家白之主编的《中国文学选集》被当作教材进入美国高校。同年,“垮掉派教父”雷克斯罗斯编译的《中国女诗人》直指西方经典作家阵营中的女性失语症。1975年,英语世界第一部大型中国文学选集《葵晔集:中国历代诗词曲选集》向读者完整地呈现中国诗歌传统。20世纪80-90年代以耶鲁大学对区域研究人员和院系按照学科进行重新整合为标志,北美汉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各派文艺理论风起云涌,北美汉学界阐释中国古典诗词的理论工具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在这一时期,英语世界第一部清代断代诗词选集《待麟集:清代诗词》(1986)问世。诺顿世界文学选集丛书之《中国文学选集》(1996)和《哥伦比亚中国古典文学选集》(1994)让我们看到清代诗词在更加广阔视野中的呈现面貌。叶嘉莹先生清词研究的语义学与阐释学互补的模式,《哥伦比亚元、明、清诗选》(1986)诗画互印的审美趣尚以及对明清青楼诗词、朱彝尊情词、陈子龙诗词研究的多元化视角形成这一阶段北美清代诗词解读的复合式话语。新世纪之交,在不断涌现的文化理论的影响下,北美清代诗词的研究模式呈现出走向文化研究的发展态势。李惠仪将明清易代定义为“文化和传统的危机”。方秀洁、曼素恩、舒衡哲、孙康宜对于清代缙绅阶层诗歌创作的考察融合了文化策略和身份政治学的研究理路。函可流放生活中的诗歌研究和齐皎翰对基督教诗歌的研究背后潜藏的权力和社会斗争清楚地表明了文化研究与生俱来的政治指向性。管佩达以比丘尼诗歌对社会关系的建构作为切入点展开研究。伊维德和管佩达编选的《彤管:帝制中国时期的女作家》试图打破中国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女性写作的边缘化态度,客观呈现中国女性文学文化史。近十年来,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会议机制的确立对于推动双方学术交流和对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国内中文版《剑桥中国文学史》和《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的问世是中美跨文化交流实践中的重要成果。对明清诗词研究的跨文化交流和学术对话也极大地推动了清代女性诗词研究体系的建构,从历史视角考察清代女性诗词是对传统闺阁视阈的一种拓展,女性对诗词编辑工作的主动性介入以及女性游历诗词的系统化研究更进一步丰富了清代女性诗词研究的主题。本文以清代诗词文本为本位,研究视域限定于北美地区,研究对象是北美汉学界“以文本为中心”的广义学术研究历史状貌,祛除了通过汉学家个体为单位的研究模式对北美古典诗词研究所具有的发展性和动态性的遮蔽,从而更有利于考察北美汉学发展与清代诗词研究模式演变之间的互动关系,便于做出跟进式的后续研究。
袁盼盼[9](2019)在《新世纪以来的现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文中提出女性主义叙事学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和经典叙事学理论密不可分,一方面它克服了经典叙事学在对叙事作品进行意义阐释时只关注叙事技巧本身的文本意义而将作品与包括性别、种族、阶级等因素在内的社会历史语境隔离开来的弊端;另一方面它批判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过分强调政治化、流于印象化的评论方式;同时它吸取经典叙事学科学严谨的对文本叙事结构进行研究的方式,借用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文本中隐含的性别政治的批评立场。本世纪初期,中国学者开始译介传播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在被应用于文本分析、研究实践的过程中呈现出了中国的特性。然而,综观国内学术界关于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的是文本分析而少理论分析,关于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本土化建构过程的研究寥寥无几。鉴于此,作者认为有必要对前人关于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研究以及借用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进行实践的研究进行探讨,分析女性主义叙事学在中国本土化过程中对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应用与创新、问题与展望。本文试图将女性主义叙事学在中国的传播发展以及应用进行探讨,形成属于现阶段的中国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特征,在梳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生成女性主义叙事学在中国化研究过程中的发展特征,女性主义叙事学作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修正,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兴起与特色。这一章主要是对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兴起与主流研究方式、主要特征进行阐释。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叙述声音”理论与“叙事干预”理论是其最重要的研究方式,也是其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实践中最常用的方式。女性主义叙事学呈现出与女性主义批评、经典叙事学明显的不同,具有独特的研究方式,对此的理解应是研究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出发点。第二章,女性主义叙事学的中国化研究实践。这一章主要是中国学者对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中国化解读以及在利用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分析中国现当代文学女性小说的过程中呈现出的特征和中国本土研究对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补充。主要是分析依据兰瑟、沃霍尔重要研究方式进行的研究成果,对现当代文学中重要的女性作家作品、女性写作现象以及叙事策略进行阐释,分析其中国特征。第三章,女性主义叙事学实践的反思与展望。第一节是分析女性主义叙事学在中国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第二节主要是分析兰瑟的“交叉路口性”理论以及中国语境下如何突破现阶段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研究中出现的困境,与中国社会传统的文化结合形成新的女性主义叙事学增长点。
杨媛[10](2019)在《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理论及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一种新起的圣经诠释理论,社会科学批评通过运用社会科学的视角和理论来分析文本的社会文化维度和语境,并将《圣经》文本视为作者与读者之间进行语言交流的重要媒介。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的学科发展经历了两次高潮——时间分别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以及20世纪70年代。18世纪中后期,在《圣经》的历史批评中开始出现对《圣经》时代以色列社会性质和特征的揭示;到19世纪末,社会科学方法正式应用于希伯来圣经研究;进入20世纪,社会科学批评在诠释《圣经》文本时,主张秉持对作者意图和文本之文化处境的人文关怀。在这样一个复杂而多变的发展历程中,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的理论特质开始被更多的学者所发现和关注,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科学者让我们看到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不断引申出来的新思考和新动向。基于社会学科的理论特色,社会科学批评在进入《圣经》文本诠释时就已然保有一种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等学科积极有益的互动。特别是在第二次发展高潮尚未完全消退的今天,社会科学者更是以各种有实际操作可能并兼具研究针对性的解释框架来进行《圣经》文本的解读。这便引出了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即社会科学圣经批评通过建立范式(从某些具体的解释框架逐渐演变为一个范式体系)来呈现话题并解读《圣经》。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避免空洞、孤立地呈现研究问题;同时另一方面也便于形成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空间对话。当社会学科的理论开始介入圣经研究时社会学者就直接借用其理论逻辑,如我们在“反抗模式”(the revolt model)中解读出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的多重可能性;在“荣辱范式”(honor and shame paradigm)中洞见了泛地中海区域的价值观形成;从“血族关系”(kinship)中考察了《新约》文明中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个体与家庭等的关系网络。这些解释框架让我们站在社会文化的角度切入《圣经》文本成为可能,当然,这种理论线索也是在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的发展演变中逐渐明晰和联动起来的。在诺曼·歌德瓦(Norman K.Gottwald)和布鲁斯·马利纳(Bruce J.Malina)两位当代圣经学者的社会科学研究实践中,我们亦能感受到这种逐渐变化和不断深入。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基础上,试图展开以下的工作:首先,深入分析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理论产生的背景、理论视角、与方法论模式,重点揭示出其所运用的主要研究范式;其次,结合具体的文本批评实践,选取歌德瓦和马利纳对《旧约》和《新约》的社会科学解读为落脚点,勾勒出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理论在具体实操中的表现和线索;最后,我们也尝试做出一些展望,希望为社会科学圣经批评在今后的发展中注入一些新的思考。
二、女性化的文学批评:选择整合还是分离——对女性主义批评的一种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女性化的文学批评:选择整合还是分离——对女性主义批评的一种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缘起 |
第二节 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节 选题研究的内容、意义与方法 |
第四节 理论框架:文学伦理学批评 |
第一章 惊悚小说的总体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伦理秩序与中产阶级的焦虑 |
第二节 性别伦理和职业精英伦理叙事 |
第三节 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 |
第二章 贵族阶级财产引发的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财产的伦理叙事 |
第二节 贵族阶级的私有财产伦理观 |
第三节 贵族财产层面的文学伦理学批评 |
第三章 惊悚小说的性别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家庭成员的性别伦理观 |
第二节 男性人物的性别伦理取向 |
第三节 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第四章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一节 法律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二节 医学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三节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反思 |
第五章 作品形式与伦理取向的关系 |
第一节 伦理叙事的形式美学创新 |
第二节 政治伦理美学价值的生成 |
第三节 艺术创新与伦理取向的形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3)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立与创作理念 |
第一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团背景 |
第二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作理念 |
一、中外经典文学作品的再现 |
二、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 |
三、女性形象的重塑 |
第三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对女性的思考与关注 |
第二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来源 |
第一节 历史场到舞蹈场的女性形象的身体重塑 |
一、杜丽娘身体形象的“元”与裂变 |
二、潘金莲身体形象的“欲”与“隐喻” |
三、丹妮身体形象的“大我”与“小我” |
第二节 拟物化与女性形象的身体重塑 |
一、“花灵”形象 |
二、夜莺形象 |
第三节 互文性的体现及其“变异” |
第三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方式 |
第一节 舞蹈结构中的女性形象塑造 |
一、心理式结构 |
二、情感式结构 |
第二节 “看”“被看”与女性形象塑造的主体差异 |
一、“看”:身体符号象征 |
二、“被看”:“他者”的身体建构 |
第三节 舞蹈形式中的女性形象塑造 |
一、色块的象征作用 |
二、道具的隐喻作用 |
三、音乐的创新性尝试 |
第四节 舞蹈身体语言表达的多元并存 |
一、“舞”“戏”并置的身体表达 |
二、传承、创新并置的身体表达 |
第四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当代芭蕾艺术风格的审美创新 |
一、感性世界中的理性美 |
二、“典雅”与“自然”交织中实现两性的审美和谐 |
三、当代芭蕾的情感符号 |
第二节 王媛媛舞蹈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文化反思 |
一、年龄分界与角色转换的重审 |
二、女性话语的建构与精神关怀 |
三、当代女性编导的社会责任 |
结语 |
附录一:王媛媛采访记录(一) |
附录二:王媛媛采访记录(二)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童年书写研究的理论基础 |
二、童年书写的研究现状概述 |
三、核心概念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
四、童年书写的研究价值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新世纪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转向 |
第一节 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历史变迁(1917—1999) |
一、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新生期 |
二、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发展期 |
三、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探索期 |
四、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繁荣期 |
第二节 新世纪文化语境下的儿童小说童年书写 |
一、新世纪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文化语境 |
二、分化期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新格局 |
三、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创作范式 |
第三节 新世纪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表现形式 |
一、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文学表达 |
二、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文化内涵 |
三、儿童小说童年书写的艺术呈现 |
第二章 写实型童年书写中的生命观照 |
第一节 学校与儿童:写实型童年的身份认同 |
一、童年的校园:作为学生的儿童身份塑造 |
二、认同的焦虑:儿童身体的压抑与桎梏 |
三、认同的内省:校园童年的觉醒与抗争 |
第二节 主体的真实:写实型童年的成长镜像 |
一、自我镜像:童年主体的成长性审视 |
二、他者镜像:童年主体的成长性迷思 |
三、家庭镜像:童年主体的成长性再认 |
第三节 自觉与超越:写实型童年的性别意识 |
一、性别书写:“永远的”男孩和女孩 |
二、少女小说:童年书写的性别意识自觉 |
三、超越定式:童年书写的性别意识重构 |
第四节 接纳与指引:写实型童年的青春书写 |
一、找寻信念:童年青春书写的姿态与方向 |
二、触碰情丝:童年青春书写的勇气与限度 |
三、走进现实:童年青春书写的理性与节制 |
第五节 观照与隔阂:另类童年的书写边界 |
一、无声的呐喊:书写特殊童年的私语 |
二、他者的边界:从《我是白痴》到《我是天才》 |
三、遥远的银河:“另一种”童年书写 |
第三章 经验型童年书写中的情感再现 |
第一节 记忆碎片:童年回忆书写的追思与重组 |
一、真挚与坦诚:童年回忆书写的诗意表达 |
二、治愈与省思:童年回忆书写的双重指向 |
三、遮蔽与取舍:童年回忆书写的经验治理 |
第二节 个人乡土:童年乡土书写的热切与哀伤 |
一、记忆重启:个人乡土童年的书写特征 |
二、大地之子:个人乡土童年回忆的成长之歌 |
三、重拾美好:新乡土童年书写的碰撞与坚守 |
第三节 投射机制:创伤性童年书写的精神博弈 |
一、悲悯的投射:童年创伤经验的文本再现 |
二、受创的儿童:身体的规训与精神的桎梏 |
三、童心的抚慰:灾难中的群体性创伤 |
第四节 情感补偿:缺失性童年书写的孤独内核 |
一、教育的轮回:缺失性童年书写的亲情之思 |
二、孤独的延续:缺失性童年书写的生存观照 |
三、《金色的手指》:爱的缺失与成长的孤寂 |
第四章 理想型童年书写中的童心想象 |
第一节 想象的儿童:历史与童年的双重建构 |
一、历史童年书写:“唯我”的历史文化想象 |
二、历史的童年:童年生活的想象与再现 |
三、童年的历史:童年视角下的历史叙事 |
第二节 战火中的儿童:战争与童年的书写平衡 |
一、重返生活:战争题材儿童小说的叙事转向 |
二、悲悯情怀:战争童年的书写力量 |
三、非暴力书写:战争童年的人性底色 |
第三节 人类的乡土:童年生命的精神原乡 |
一、人性颂歌:人类童年乡土的诗性咏叹 |
二、文化乡土:重返童年的生命之源 |
三、《寻找鱼王》:童心与初心的“天人合一” |
第四节 理想的儿童:童年精神的文化确认 |
一、童年精神书写的集体性想象 |
二、童年精神书写的多重性建构 |
三、童年精神书写的革新与超越 |
第五章 童年书写的审美意旨与创作反思 |
第一节 向阳而生:童年书写的审美意旨 |
一、诗性哲思:童年书写的美学景象 |
二、守护童心:童年书写的精神内涵 |
三、救赎之力:童年书写的净化作用 |
四、情感共鸣:童年书写的文本价值 |
第二节 走出困顿:童年书写的创作反思 |
一、从“现实”到“真实”的童年书写距离 |
二、童年书写中成长性体验的割裂与缺失 |
三、童年书写中“生命本位”对“儿童本位”的补充 |
四、消费时代下童年书写的改写与重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劳拉·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劳拉·穆尔维的凝视研究 |
第一节 劳拉·穆尔维凝视研究的产生背景 |
一、《新左派评论》杂志对于欧陆理论的引进以及“《银幕》理论”的形成 |
二、60年代兴起的女性解放运动及女性先锋电影实践的深刻影响 |
三、穆尔维对于好莱坞经典电影的复杂情感 |
第二节 观影快感的性差异问题 |
一、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背景下的女性主义电影理论发展 |
二、视觉快感与叙事电影 |
第三节 凝视理论在女性主义电影研究领域受到的质疑 |
第二章 劳拉·穆尔维的叙事研究 |
第一节 劳拉·穆尔维的先锋电影立场与实践 |
一、70年代女性主义先锋电影实践的产生背景及发展趋势 |
二、穆尔维的先锋电影实践成果---“理论电影” |
第二节 劳拉·穆尔维关于狂欢仪式的反叙事闭合性研究 |
一、穆尔维对叙事闭合结构再发现的原因和背景 |
二、狂欢仪式的“阈限”特征 |
三、狂欢仪式与俄狄浦斯情结 |
四、狂欢仪式与资本主义历史叙事 |
五、对穆尔维反叙事闭合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电影叙事进程的死亡驱动力与延宕电影 |
一、叙事进程的死亡驱动力 |
二、延宕电影 |
第三章 劳拉·穆尔维的情节剧研究 |
第一节 家庭情节剧与母亲形象 |
一、好莱坞情节剧与20世纪中期以来的欧洲电影批评 |
二、情节剧与对立的家庭内外空间 |
三、塞克50年代家庭情节剧中的母亲困境 |
第二节 情节剧与“异装癖理论” |
一、穆尔维的异装癖理论 |
二、女性主义电影研究有关异装癖理论的讨论 |
第三节 情节剧与物恋现象 |
一、电影中的恋物与拜物 |
二、情节剧中的女性与物恋 |
第四章 劳拉·穆尔维的技术与影像研究 |
第一节 电影的“恐惑”属性 |
一、穆尔维关注电影恐惑属性的背景及原因 |
二、技术应用与电影的“恐惑”属性 |
第二节 新技术背景下的影像民主化趋势 |
一、真实时间与银幕(虚构)时间 |
二、浮出水面的细节 |
三、影像的民主化与迷影的狂欢 |
第三节 占有型观众与沉思型观众 |
一、占有型观众 |
二、沉思型观众 |
总结 劳拉·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的意义和局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写作主旨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形成背景及概念辨析 |
第一节 理论背景 |
第二节 理论来源 |
第三节 概念辨析 |
一、生态女性主义与女性主义 |
二、生态女性主义与生态学 |
三、生态女性主义与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
第二章 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及其创见 |
第一节 墨菲理论概述 |
第二节 墨菲理论对女性主义的拓展和提升 |
一、墨菲理论对女性主义的拓展 |
二、墨菲理论对女性主义的提升 |
第三节 墨菲理论对生态学领域中概念的匡正 |
一、对卢克莱休斯、康德等男权崇高的修正 |
二、对“盖娅”意象的纠正 |
第四节 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巴赫金对话理论的运用与发展 |
一、墨菲对巴赫金对话理论的运用 |
二、墨菲对巴赫金对话理论的发展 |
第三章 墨菲理论的实现途径—批判与构建 |
第一节 郊狼助产士教学法(Trickster Midwife Pedagogy) |
第二节 美洲土着作家的自然写作文本 |
第三节 教学案例 |
第四章 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理论启发 |
第二节 生态建设 |
一、生态责任意识 |
二、生态平等意识 |
第三节 理论反思 |
结语: 墨菲,致力于行的学者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小说神话叙事现象与概念 |
二、研究历史与现状 |
三、选题缘由、目的与意义 |
第一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理论形态与文学史呈现 |
第一节 小说神话叙事理论研究 |
一、作为理论形态的小说神话叙事 |
二、小说神话叙事的历史传统 |
三、小说神话叙事结构、类型与功能 |
第二节 中国神话叙事传统的当代延续 |
一、原始神话资源的当代再利用 |
二、文人神话叙事传统的当代拓展 |
三、民间神话叙事的小说转化 |
第三节 新时期以来的文艺思潮与小说神话叙事 |
一、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现象概览 |
二、寻根思潮与神话再发现 |
三、大众化思潮与神话叙事的多元走向 |
四、新世纪以来的神话观念变迁与小说神话叙事更新 |
第二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多维主题表达与典型化表现 |
第一节 神话意象的发掘——贾平凹的神话叙事 |
一、秦岭书写中的神话意象 |
二、神话意象的结构性意义 |
三、神话意象的现实底色 |
第二节 神话视阈下的自然观照——张炜的神话叙事 |
一、胶东自然环境的神话塑造 |
二、自然女神:神话视阈下的女性塑造 |
三、神话视阈下的生态伦理呈现 |
第三节 民间神话资源的化用——莫言的神话叙事 |
一、作为民间神话地域的高密 |
二、民间神话英雄的当代呈现 |
三、民间神话叙事的东方美学品格 |
第四节 文化之根的神话探求——韩少功的神话叙事 |
一、楚地巫风:作为神话起源的南方 |
二、语言的魔力:语言神话的起源与异变 |
三、记忆的迷失:集体神话的消解与重塑 |
第三章 走向多元:小说神话叙事内容的新型表现 |
第一节 民族精神根柢的神话发现 |
一、寻回被遗忘的精神世界:寻根小说神话叙事 |
二、神圣的精神领地:红柯边疆书写的神话韵味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神话的当代呈现 |
一、原始信仰的现代遭遇:以《额尔古纳河右岸》等为例 |
二、范稳“藏地三部曲”中多元民族的神话原型融合 |
第三节 再造神话:科幻叙事的神话品格 |
一、回归神话:刘慈欣“三体”世界的逻辑起点 |
二、神灵再造:王晋康小说中的人神辩证 |
第四章 作为“方法”的神话:小说神话叙事形式新变 |
第一节 象征与隐喻:神话叙事的话语形式 |
一、人类生存的寓言化书写:《天漏邑》与《朱雀》 |
二、女性命运的神话隐喻:《女娲》与《奔月》 |
第二节 重述神话:传统神话叙事的当下再现 |
一、“重述神话”国际项目与中国作家的叙事选择 |
二、方法革新:神话叙事原型的置换变形 |
三、重述的中西视野与叙事缺失 |
第三节 神话作为一种思考方式:学者神话叙事倾向 |
一、朱大可的“古事记”:神话视阈下的历史观照 |
二、精神的自足:王小波的个体性神话建构 |
第五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当代启示 |
第一节 用神话“启蒙”:情感维系与精神救赎 |
一、小说神话叙事作为“启蒙”的方法 |
二、小说神话叙事的情感疗治功用 |
三、精神救赎:小说神话叙事的精神指向 |
第二节 解构与重建:小说神话叙事的两条路径 |
一、历史的解构:小说神话叙事对既往经验的打破 |
二、感性经验的重建:小说神话叙事的升华之路 |
第三节 小说神话叙事的现实意义与时代价值 |
一、神性书写与现实旨归:神话叙事的现实底色 |
二、讲好中国故事:小说神话叙事的时代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北美汉学视阈下的清代诗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北美汉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 |
二、北美古典诗词研究的“文论本位”倾向 |
三、北美清代诗词“文本本位”研究的缺位 |
四、研究范围和分期理由 |
第一章 20 世纪50—70 年代北美清代诗词研究的兴起 |
第一节 二战后美国区域研究兴起与东亚研究重心的转移 |
一、美国汉学研究的政治-经济模式:李又安《人间词话》译介 |
二、美国汉学研究的人文-社会模式:《中国文学批评方法:从孔子到梁启超》 |
第二节 美国反西方文学经典与中国古典诗词选集的涌现 |
一、词选作为一种批评方式:《中国词选》(1965) |
二、引入中国诗歌传统:《葵晔集:中国历代诗词曲选集》中的清代诗词 |
三、对清词经典化地位的认同:白之《中国文学选集》中的清初与晚清词 |
第三节 西方女性经典作家的失语与清代女性诗歌选集的滥觞 |
一、“垮掉派教父”雷克斯罗斯对清代女性诗作的译介 |
二、北美中国女性古典诗歌选集意义的再思考 |
第二章 20 世纪80-90 年代后期北美清代诗词研究的发展期 |
第一节 美国汉学的新趋势与清代诗词阐释理论的多元化 |
第二节 清代断代诗词选集的出现及其意义: |
一、清代诗词的异域经典重构:《待麟集:清代诗词》(1986) |
二、诗画互印的审美趣尚:《哥伦比亚元、明、清诗选》(1986)中的清代题画诗 |
第三节 世界文学选集丛书中的清代诗词 |
一、文本家族:宇文所安《中国文学选集》(1996) |
二、对“纯文学”的“拓”与“破”:梅维恒《哥伦比亚中国古典文学选集》(1994) |
第四节 多维度诗词研究的人本主义批评向度 |
一、重审边缘化创作主体:保罗·若普的明清青楼诗歌研究 |
二、“男性主体视角”与“越界说”:方秀洁的朱彝尊情词研究 |
三、“情”与“忠”合一的诗学主张:孙康宜的陈子龙诗词研究 |
第五节 叶嘉莹的清词研究:语义学与阐释学互补的研究模式 |
第三章 新世纪之交北美清代诗词研究的深入期 |
第一节 走向文化研究的发展态势 |
第二节 李惠仪对清诗研究的文化视角 |
一、历史记忆与审美超越 |
二、易代创伤与清诗中的女性形象 |
第三节 诗歌研究透现缙绅阶层的文化心理 |
一、方秀洁:洪亮吉怀旧诗研究 |
二、孙康宜:钱谦益的诗歌创作与历史地位 |
三、曼素恩:完颜恽珠与《正始集》 |
四、舒衡哲:奕寰诗歌研究 |
第四节 “物”文化作为研究的切口:施吉瑞《随园:袁枚的人生、文学批评与诗歌创作》(2003) |
第五节 宗教文化作为清代诗歌研究的进路 |
一、严志雄:流放诗僧函可 |
二、齐皎翰:基督教诗歌研究 |
三、管佩达:比丘尼诗歌研究 |
第六节 女性诗歌研究的里程碑:伊维德、管佩达《彤管:帝制中国时期的女作家》(2004) |
第四章 近十年北美清代诗词研究 |
第一节 跨文化交流视野中的诗词研究学术对话 |
第二节 中国文学史中英文版本的跨文化反响 |
一、《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中的清代诗词 |
二、《剑桥中国文学史》中的清代诗词 |
第三节 施吉瑞的郑珍自然诗研究——跨文化生态主义视角 |
第四节 清代女性诗词研究体系的建构 |
一、易代女性诗学:国族创伤性别越界 |
二、拓展闺阁视阈:文化视角历史视角 |
三、主题研究细化:女性游历女性编者 |
余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新世纪以来的现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现状 |
三、论文研究计划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兴起与特色 |
一、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发展与译介 |
二、女性主义叙事学的主流研究方式 |
三、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主要特征 |
第二章 现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的本土化研究实践 |
一、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的本土化解读 |
二、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方法的应用 |
三、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理论的提升 |
第三章 现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
一、女性主义叙事学中国实践的问题 |
二、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的展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理论及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社会科学、重构与批评实践 |
1.1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概说 |
1.1.1 定义 |
1.1.2 发展历程 |
1.2 研究背景 |
1.2.1 问题源起 |
1.2.2 批评实践与方法论上的拓展 |
1.3 概念界定与辨析 |
1.4 研究现状述评 |
1.4.1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4.2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5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5.1 研究思路 |
1.5.2 论文结构 |
2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的理论基础 |
2.1 源自宗教社会学的思考 |
2.1.1 宗教社会学基本理路 |
2.1.2 社群生活及其影响 |
2.2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 |
2.2.1 建模理论 |
2.2.2 文化人类学关注的社会 |
2.3 社会科学成为—种思考方式 |
3 范式的本质及其方法论意义 |
3.1 关于范式 |
3.1.1 库恩的范式概念及启示 |
3.1.2 范式与社会科学 |
3.2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中范式的两层含义 |
3.2.1 语境层面 |
3.2.2 内涵层面 |
3.3 范式作为分析工具的合理性 |
3.3.1 范式的哲学性和文学性 |
3.3.2 从观念模式到批评范式 |
4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中的主要范式及其运用 |
4.1 社会价值和文化处境 |
4.1.1 荣辱范式 |
4.1.2 血族关系 |
4.1.3 社会地位和有限财富 |
4.1.4 洁与不洁 |
4.2 社会形成与社会结构 |
4.2.1 反抗模式 |
4.2.2 以色列联盟 |
4.2.3 结构功能主义和历史文化唯物主义 |
4.3 社会群体关系 |
4.3.1 结构功能模式 |
4.3.2 冲突模式 |
4.4 范式的效用分析 |
4.4.1 范式的有效性和局限性 |
4.4.2 范式在研究实践中的自我更新及修复 |
5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在《旧约》中的理论实践——以诺曼·歌德瓦为例 |
5.1 诺曼·歌德瓦的学术生平 |
5.1.1 主要着作及研究特色 |
5.1.2 学术思想及其贡献 |
5.2 诺曼·歌德瓦对《旧约》的社会科学解读 |
5.2.1 古代以色列社会的建立模式:征服、迁徙抑或反抗 |
5.2.2 以色列社会结构:支派联盟 |
5.3 诺曼·歌德瓦对人类学和社会学说的吸收 |
5.3.1 经济、社会和政治框架下的诠释模式 |
5.3.2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范式由自发向自觉的嬗变 |
6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在《新约》中的理论实践——以布鲁斯·马利纳为例 |
6.1 布鲁斯·马利纳的学术生平 |
6.1.1 主要着作及研究特色 |
6.1.2 学术思想及其贡献 |
6.2 布鲁斯·马利纳对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研究方法的梳理和推进 |
6.2.1 马利纳如何“发现”泛地中海社会文化 |
6.2.2 马利纳对范式的广泛应用 |
6.2.3 由马利纳引发的社会科学批评实践 |
6.2.4 范式对马利纳《新约》研究的推动 |
6.3 布鲁斯·马利纳之后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的演进 |
6.3.1 学科内部对范式的不同态度 |
6.3.2 社会科学圣经批评有可能的演进方向 |
7 结语与余论 |
7.1 本土化阐释的理想与实践 |
7.2 认知科学:一种新的批评维度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四、女性化的文学批评:选择整合还是分离——对女性主义批评的一种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2]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D]. 胡贝克.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D]. 戴叶莹.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2)
- [4]新世纪儿童小说中的童年书写研究[D]. 山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劳拉·穆尔维影像文化理论研究[D]. 宋捷. 山东大学, 2020(08)
- [6]墨菲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研究[D]. 曾华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7]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D]. 张栋. 兰州大学, 2020(01)
- [8]北美汉学视阈下的清代诗词研究[D]. 邹丽丹. 吉林大学, 2019(02)
- [9]新世纪以来的现当代文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D]. 袁盼盼. 山东师范大学, 2019(09)
- [10]社会科学圣经批评理论及实践研究[D]. 杨媛. 浙江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