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武建[1](2020)在《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所需的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支撑,矿产资源的供给,直接影响着所在地乃至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受到中央和地方的越发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山建设随之也被列为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此外,随着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2018年《江西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颁布,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改革不断走向深处,在对促进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打造绿色矿山提出了要求。另外,伴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推进,一大批资格资质被取消,也给矿产资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以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当前形势下宜春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研究,分析该区域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实际,进而查找在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矿政开发管理实际从出让转让环节、审批环节、批后监管环节以及当前的重点工作绿色矿山建设等角度,就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批后监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优势矿种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增强基层矿政管理工作人员对当前矿产资源管理现状和对矿政管理政策了解,提升矿政管理理念,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当地的矿政管理政策符合矿业发展形势,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确保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两手抓、两不误。
刘卓[2](2020)在《矿业权理论之反思与重构》文中提出在人类长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矿产资源几乎一直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可以说矿产资源和科学技术是奠定人类文明的两大基石。随着世界经济的的不断向前发展,资源消耗量不断增加,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矿产资源的价值亦随着不断升高,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决定了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但是,纵观我国矿业市场的发展现状,出现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人利益流失、矿业权流转不畅、矿业市场的发展不充分等诸多问题。仔细考察便可以发现,其根本原因是指引我国矿业立法与矿业实践的矿业权理论的混乱及错误所致。因此,文章旨在运用法学及社会科学的规范研究方法、法经济学研究方法、比较法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等基本的研究方法,对矿业权理论进行反思,最后重构一个恰当、明确的,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能够对矿业立法、实务和实践起到正确指引的矿业权理论。矿业权理论的基本结论是: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本质是民事私权、物权、财产权;矿业权是由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衍生出来的权利,故而亦是民事私权、物权、财产权,探矿权和采矿权是矿业权的下位权利;探矿权的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而不应包含国有地勘单位,客体是特定范围内的“领土区域”,法律属性应为用益物权;采矿权的法律属性应为与所有权并列的一种新型他物权;其中,在矿业权人在获取矿业权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获得的行政许可,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避免因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等开发利用行为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负外部性问题所采取的行政管理手段,是对矿业权人的行为规制而不是权利归属的干预,因此,动态的权利行使行为的行政规制与矿业权静态的权利归属是两条不可交的平行线,行政权力没有干预民事私权归属的余地,最后要实现矿业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矿业权在以市场逻辑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的充分流转。
王中庆[3](2020)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益是社会历史变迁的内在动因,而利益分配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矿产资源以其蕴含的巨大利益有力地支撑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但一段时期内,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领域所出现的两极分化、严重不公现象引发广泛而强烈的关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仍存在诸多理论困境,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提升。本研究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为研究对象,围绕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理论与经验,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完善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应坚持的原则与举措等三部分进行框架建构。从矿产资源相关概念与界定、理论与经验切入,梳理古今中外不同时期与制度下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和观点,探讨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状况、经验和问题,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内在成因,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探索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辩证评析诸多学术观点,以期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研究进路提供智慧启迪。导论部分主要说明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梳理国内外最新的研究现状,确定基本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考量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概述。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释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专业术语的内涵,归纳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化发展的思想理论,梳理中国古代及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实践经验,确定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第二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在确定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范畴内,对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总体情况、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系统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整体发展路径,确定研究的目标和对象。第三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从理论认识和实践偏差两个维度,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在各阶段存在问题的内在机理和形成原因,以基本原理与具体规范相结合、主观思维与客观现实相联系,找到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困境的根源,确定研究的重点和界线。第四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依据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从党的领导、国有化、人民共享和社会共建等四个方面,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确定研究的规范和依据。第五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探索并完善新时代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理论,通过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路径,以权益金制度、税费体系、法治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等举措,有效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以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纵深发展。
张昊泽[4](2019)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文中指出党中央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指明了方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习总书记提出的“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要求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源动力。油气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部矿政管理的一部分,其中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是油气资源管理的开端,它引导着油气勘查开发的布局,约束着油气行业发展的进程。此前,由于初步建立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复杂、信息分散、数据库标准不统一、专业数据不齐全,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严重了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本文基于电子政务,以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为研究对象,对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内外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分析入手,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应用电子政务理论,以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流程优化为核心问题,对油气矿业审批信息系统展开研究,并针对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2)优化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3)提高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支撑水平。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形成以数据库为基础、以简化程序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驱动、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以社会监督为保障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从而推进我国油气产业的更快速发展。优化后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大大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压缩了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方面,为油气行业信息化战略实施提供了支持。
肖畅[5](2019)在《基于期限结构模型的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研究》文中指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我国政府已发布一系列政策要求清退涉及自然保护区和落后产能的矿业权。随着各地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陆续出台,矿业权退出补偿数额及实现方式的确定已经成为制度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关注的焦点。由于主要矿产品在国内外都有成熟的上市期货合约,论文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的矿产品期货价格期限结构数据展开矿业权补偿数额评估研究,通过引入期限结构模型、选取长期性因子的方式改进传统的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基于期限结构模型,论文具体研究矿业权退出补偿模型构建、矿业权退出实现方式的提出及模型比较、补偿数额范围模型构建以及矿业权退出非直接补偿方案研究4项内容。主要研究工作和创新性成果如下:(1)确定适用于评估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的模型和实现方式。基于期限结构模型改进现有折现现金流量法(DCF法),论文构建了适合于采矿权的退出补偿模型。论文使用长期现货价格收益率作为三因子期限结构模型的长期性因子,使用矿产品的期货价格来估计未来矿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构建了修正折现现金流量法(mDCF法)。与传统DCF法使用矿产品历史价格均值作为未来销售价格相比,使用期货价格期限结构模型评估未来矿产品销售价格能将市场交易者对于未来矿产品的期望价格引入补偿评估过程。该方法在论文分类阐述7种矿业权退出补偿实现形式中被应用于采矿权补偿评估过程。此外,将上述三因子模型引入实物期权方法用于校正参数,在将采矿权视为欧式买方商品互换期权的前提下,可以起到计算采矿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上限的作用。由于论文使用期货价格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因此mDCF法只适用于解决有对应期货合约矿种的矿业权退出补偿评估问题。(2)构建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mDCF法的假设条件与现实情况存在差异,而且其评估结果是单一数值,并未留下调整的余地。为利于矿业权人和政府部门达成更易于双方接受的补偿数额,论文探讨了建立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的方法。论文通过实物期权模型和套期保值比率等方法、指标构建了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模型,基于某铜矿采矿权的补偿范围进行实证研究,阐明该方法确实有助于矿业权人和地方政府的补偿谈判工作。(3)研究非直接补偿方案,提出全国统筹、省内转移支付、省际差额结算的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分期抵扣税费模型。由于到直接以现金补偿矿业权人将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筹资压力,论文研究了矿业权退出非直接补偿方案,即不直接以现金补偿矿业权人的补偿方案。国外已经实践的非直接补偿方案主要是矿业权置换补偿,该方案基于矿业权评估结果把矿业权人位于保护区内的矿业权置换为区外矿业权(资金多退少补),从而实现矿业权退出。我国双鸭山市和湖南省的相关部门也有相关探索。论文还构建了矿业权退出补偿分期抵扣税费模型并阐述了其优缺点,经测算,在全国统筹、省内转移支付、省际差额结算的前提下,该方法确实能够起到降低地方政府筹资压力的效果。论文从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文件以及现行矿业权退出补偿存在的问题出发,基于mDCF法评估采矿权和详查、勘探探矿权的退出补偿数额,基于地质要素评序法评估预查和普查探矿权的退出补偿数额,分别阐述与7类矿业权退出相适应的实现方案,同时研究了推进矿业权退出顺利进行相关的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模型和非直接补偿方案,为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的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指导性建议。
陈佳佳[6](2017)在《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矿业权的出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实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国家政策目标和建立矿业权交易市场的重要举措。随着近年来市场机制发展的成熟和矿业市场的波动加剧,出让在矿业权交易的一级市场应用日益广泛、交易量不断增加,使得矿业权的出让合同成为理论界与实践领域矿业研究的一大热点问题。对于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定性及其产生的效力、法律后果等在矿业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着诸多的争议,至今没有定论。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究竟是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抑或兼有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双重属性,关系到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合同违约的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影响下一步的矿产资源立法,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意义深远。因此,对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具有现实而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核心观点是通过对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争议分析,对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辨析,将矿业权出让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完善其作为民事合同的法律保障,用民事合同的思路审理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保护矿业权流转,限制政府公权力的目的。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对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性质进行论证。第一部分为绪论,对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进行概述,并对当前国内矿业权出让合同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综述;文章第二部分对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性质争议作了介绍,从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发,引出学界对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的几种观点;第三部分对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发展及争议进行概括,总结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的明晰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在上文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从合同的法律关系、交易性质、构成要素、利益衡量等角度论证了其法律性质应为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并进一步分析了其作为民事合同的特殊性;第五部分,总结性地从立法与司法两方面提出凸显矿业权出让合同民事合同性质的具体建议。
陈俊楠[7](2016)在《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文中认为矿业投资环境是矿业投资经营活动所面临的外部条件的集合,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及其区域差异决定着矿业投资的规模和流向。我国矿业发展具有区域多样性的特点,各地区矿业投资条件和竞争环境具有明显差异。在当前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背景下,开展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对于优化区域矿业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矿业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为研究对象,在文献综述、理论研究、数据分析、模型测算、专家研讨、问卷调查、调研座谈等大量研究和实物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开展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评价指标、评价模型、实证分析等研究工作,形成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的方法模型、竞争力定量化评价、地区排序及优化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的思路建议。本研究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一是研究构建了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针对我国区域矿业发展规律和投资环境特点,对现有矿业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了总结分析和修正完善,在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识别、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由7项影响因素和10项评价指标构成、运用多层次加权综合评价方法的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二是探索开展了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实证评价。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对我国31个省(区、市)的资源禀赋、矿业发展程度、矿业市场化程度、矿业开放程度、矿业管理效能、地质资料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现状进行了定量评估,在此基础上,运用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对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情况进行了定量化测算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得分排名居前15位的省(区、市)依次是内蒙古、新疆、广东、山西、湖南、宁夏、黑龙江、甘肃、青海、陕西、云南、辽宁、浙江、贵州和四川。这些省份在东部、中部、西部等区域都有分布,其中东部地区省份占20%,中部地区省份占20%,西部地区省份占60%。总的来看,矿产资源丰富的省份矿业投资环境综合竞争力得分总体靠前。
刘欣[8](2016)在《矿业权价款制度评析及完善对策》文中提出矿业权价款的概念模糊和制度错位问题由来已久,对矿业企业的发展和矿产资源管理均产生了不利影响。通过对矿业权评估对象、矿产资源的概念及属性、矿产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的性质、矿产资源价值、矿业权评估行为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梳理与剖析,揭示了矿业权价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对制度发生错位的背景及原因加以分析,明确了"国家勘查投资补偿型价款"和"矿业权竞价型价款"的新概念及其内涵,最后提出了具体的制度性解决对策:一是严格区分国家勘查投资收益补偿与资源收益,明确定义矿业权价款及其内涵;二是规范和健全矿业权有偿出让管理制度;三是调整和完善矿业权评估制度与方法。
杜雪明[9](2015)在《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全球新兴经济体不断崛起,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发达国家已不再是刺激全球生产和消费的唯一源泉,未来不断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应通力合作改变全球政治和贸易形势。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中的典型代表,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带来的矿产资源消费量大幅上涨,全球矿产品市场、矿业投资环境的变化和矿业结构的调整,这一系列变化将对我国矿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中国矿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矿政管理的核心是矿业权管理。国家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身份,通过矿业权管理,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我国的矿业权管理历来是以政府管理为主体,在不同的时期,政府的定位不同。矿业权管理的重心在于矿业权布局的研究。目前为止国内涉及矿业权的文献也较多,但绝大多数都是研究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性质、矿业权立法、矿业权管理的规范文件、矿业权制度改革、矿业权价值评估及我国矿业权市场,而有关矿业权布局的文献少之又少。然而对于矿业权如何进行合理布局、如何进行科学分区,如何把矿业权科学而已定量化,诸如此类问题的相关研究不多。本文通过对现有矿业权布局相关文献的分析,认为矿业权布局领域有以下科学问题需要解决:(1)究竟什么样的矿业权布局不合理?——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业权布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分析归类。(2)如何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业权布局不合理的典型类型提供优化方案和模式总结。(3)如何把矿业权布局定量计算?——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区中影响矿业权布局的因素进行探讨,并把矿业权布局定量化。(4)什么样的矿区需要优化布局?矿业权布局较好的矿区又需要注意些什么?——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根据矿业权布局等指标对矿区进行分类,明确各类矿区在矿政管理中的重心和主要任务。本文将围绕上述科学问题,对矿业权布局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由于笔者水平及论文篇幅有限,有些问题未能进行深入研究,可以留作下一步研究。矿业权布局考虑的因素过多,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矿业权布局”均指矿业权究竟布局。
陈洁[10](2013)在《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文中研究说明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明晰产权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产权流转包括全部产权交易和部分产权流转。部分产权流转是指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流转,如土地使用权流转、矿业权流转以及租赁业务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和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人们只能拥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本文在这种特殊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以价值理论、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不确定性理论以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为基础,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不确定性的部分产权流转价值的构成、计量与信息披露。根据部分产权流转不确定性程度的高低,将产权流转分为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和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并构建了不确定性下产权流转的会计理论框架。由于不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在进行产权流转的价值计量与信息披露时,选择的计量属性也有所不同。对高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中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采用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混合计量,对于低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以公允价值计量。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矿业权为例。矿业权在勘探开采之前的流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矿业权流转包括矿产资源权益的交换、转让、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会计作为提供信息的工具,必然反映这些问题。矿业权流转的不确定性程度极大,为了反映矿业权流转过程的风险,建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业权流转价值,从受让方和转让方两个角度探讨矿业权流转过程中的价值计量。中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土地使用权为例。在我国特殊的产权体制下,土地产权只能部分流转。现行会计准则没有为土地流转发布单独的会计规范,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土地流转价值成为现实,从土地二级市场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角度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价值计量,以期对我国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低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租赁业务为例。阐述租赁业务的产权内涵、分析现行世界各国租赁会计的发展情况。以4家上市航空公司为例,阐述我国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现状,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租赁业务新模式,分析将经营租赁承诺资本化后,将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比例产生怎样的影响。结果表明,经营租赁承诺资本化后,公司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都较资本化前有提高。信息披露是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的重要部分。阐述矿业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及租赁资产使用权流转的信息披露问题。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风险,将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和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在风险披露方面的异同,认为在高度不确定性程度下应披露更多的信息。本文的创新点有:(1)在我国特殊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以使用权流转为主的产权流转会计研究具有中国特色,在国内属首创。(2)现行会计规范对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权及租赁资产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多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没有考虑资源的价值,本文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研究产权流转价值的计量与信息披露。(3)将契约理论和不确定性理论运用到产权流转会计中,突破了会计学就会计谈会计的局限,将会计理论与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不确定性理论密切联系在一起,弥补了产权经济理论研究的缺陷。根据不确定性程度的高低来进行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是本文的重要创新点。
二、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1)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说明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述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研究 |
2.1.1 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 |
2.1.2 净采矿权 |
2.1.3 生态文明和绿色矿山 |
2.2 相关理论研究 |
2.2.1 矿产资源价值理论研究 |
2.2.2 矿产资源产权理论研究 |
2.2.3 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研究 |
第3章 宜春市矿产资源及开发管理现状 |
3.1 宜春市矿产资源概况 |
3.1.1 区域地质条件 |
3.1.2 资源赋存状况 |
3.1.3 优势资源介绍 |
3.2 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
3.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3.2.2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业务要求 |
3.2.3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 |
第4章 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 采矿权市场建设滞后 |
4.1.1 一级市场“市场化配置”不足 |
4.1.2 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 |
4.1.3 “净采矿权”出让未落地 |
4.2 采矿权重审批轻监管 |
4.2.1 审批流程和登记要件加码 |
4.2.2 批后监管薄弱 |
4.2.3 绿色矿山建设迟滞 |
4.3 矿山基础工作不足 |
4.3.1 地质勘查工作开展不足 |
4.3.2 储量评审工作不到位 |
4.3.3 采矿权评估有待加强 |
4.4 优势矿种开发问题显现 |
4.4.1 地热水可持续利用隐现忧患 |
4.4.2 锂矿资源供应管控力度不够 |
第5章 推进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 |
5.1.1 提高一级市场的市场化配置程度 |
5.1.2 促进二级市场合理发展 |
5.1.3 完善“净采矿权”出让步骤 |
5.2 优化采矿权审批、强化批后监管 |
5.2.1 优化采矿权审批流程和登记要件 |
5.2.2 强化矿山的批后监管 |
5.2.3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5.3 规范矿山基础工作 |
5.3.1 加强地质勘查程度 |
5.3.2 完善储量评审工作 |
5.3.3 完善矿业权评估工作 |
5.4 加强对优势矿种开发与保护 |
5.4.1 加强温汤地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
5.4.2 强化对含锂资源的管控与扶持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矿业权理论之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二章 为何需要重构矿业权理论——矿业权制度反思与理论前提 |
2.1 矿业法律修立及施行中矿业权的发展流变情况介绍及问题反思 |
2.1.1 问题一:计划还是市场,行政还是民事?——壮士难断腕 |
2.1.2 问题二:公权还是私权,权力还是权利?矿业权曲折的市场化之路 |
2.2 矿业权理论的前提基础:公私的二元分离、互动共治与私权主导 |
2.2.1 矿业权公私混合的历史背景 |
2.2.2 无形之手不可或缺:国家主权、自然资源所有权与外部性 |
2.2.3 天上到人间: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私权性 |
2.2.4 矿业权的私权性 |
2.2.5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行政机关的民事主体资格与行政职能 |
第三章 矿业权理论的历史溯源、比较法研究与概念厘清 |
3.1 矿业权的历史渊源 |
3.2 矿业权理论的比较法研究 |
3.3 矿业权概念与外延的厘清 |
3.3.1 矿业权的否认说 |
3.3.2 矿业权承认说 |
第四章 探矿权 |
4.1 探矿权权利构造之明确 |
4.1.1 探矿权的主体 |
4.1.2 探矿权的客体 |
4.1.3 探矿权的内容 |
4.2 探矿权法律属性之析明 |
第五章 采矿权 |
5.1 采矿权权利构造之明确 |
5.2 采矿权法律属性之析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3)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矿产资源 |
1.1.2 利益 |
1.1.3 利益分配 |
1.1.4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1.2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3 西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1 中国古代及近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2 资本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3 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第二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 改革前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1 总体情况 |
2.1.2 基本经验 |
2.1.3 主要问题 |
2.2 改革中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2.1 总体情况 |
2.2.2 基本经验 |
2.2.3 主要问题 |
2.3 “深改”以来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3.1 总体情况 |
2.3.2 基本经验 |
2.3.3 主要问题 |
第三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1 理论认识误区 |
3.1.1 忽略对矿山地租理论的研究 |
3.1.2 地质矿业规律理解错位 |
3.1.3 法律规范存在逻辑矛盾 |
3.2 政策实践偏差 |
3.2.1 借鉴国内外经验不全面 |
3.2.2 税费政策运用不准确 |
3.2.3 利益主体不平衡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 |
4.1 坚持党的领导 |
4.1.1 加强党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领导 |
4.1.2 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4.2 坚持国有化方向 |
4.2.1 国有化的依据 |
4.2.2 国有化的内涵 |
4.2.3 国有化的步骤 |
4.3 坚持人民共享目标 |
4.3.1 侧重民生领域建设 |
4.3.2 健全利益共享可持续发展机制 |
4.4 坚持社会共建方式 |
4.4.1 中央统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4.4.2 协调相关主体权利冲突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 |
5.1 完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理论 |
5.1.1 规范参与分配的规则依据 |
5.1.2 健全参与分配主体范畴 |
5.1.3 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价值取向 |
5.2 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 |
5.2.1 坚守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 |
5.2.2 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 |
5.3 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治理水平 |
5.3.1 完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
5.3.2 健全矿产资源税费体系 |
5.3.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法治化建设 |
5.3.4 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依据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述评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2.1 行政审批相关概念 |
2.1.1 行政审批 |
2.1.2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 |
2.2 油气矿业权审批相关概念 |
2.2.1 固体矿产资源、油气矿产资源 |
2.2.2 探矿权、采矿权 |
2.3 电子政务的概念 |
2.4 流程再造理论 |
2.4.1 流程再造的原则 |
2.4.2 政务流程再造 |
第3章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管理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现状 |
3.1.1 油气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数量保持平稳 |
3.1.2 我国油气矿业权申请资料要求专业性强 |
3.1.3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类型多 |
3.1.4 三个审批管理系统同时运行 |
3.1.5 审批管理环节多,工作链条长 |
3.1.6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使审批工作更加繁重 |
3.2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
3.2.1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内容逐渐增多 |
3.2.2 系统之间互不兼容,需要通过人工衔接程序复杂 |
3.2.3 审批流程结构复杂,涉及因素多 |
3.2.4 矿产资源法滞后,补充规定频出难以掌握 |
3.2.5 审批工作中纸质件与电子件交叉运行,弊端丛生 |
3.3 制约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管理的因素分析 |
3.3.1 法律法规因素 |
3.3.2 制度设计因素 |
3.3.3 信息资源因素 |
3.3.4 行政管理因素 |
第4章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证分析 |
4.1 审批流程优化方法 |
4.1.1 清除影响效率的事项 |
4.1.2 简化工作流程 |
4.1.3 整合业务系统 |
4.1.4 部分功能信息化升级 |
4.2 审批流程优化 |
4.2.1 审批流程优化阶段划分 |
4.2.2 审批流程优化的主要内容 |
4.2.3 油气矿业权审批功能优化 |
4.2.4 其它自动化功能优化 |
4.3 审批系统优化的预期效果 |
4.3.1 夯实审批工作的数据信息基础 |
4.3.2 优化审批程序 |
4.3.3 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
4.3.4 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
4.3.5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5)基于期限结构模型的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要求 |
1.1.2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 |
1.1.3 期限结构模型的发展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科学问题与创新点 |
1.4.1 科学问题 |
1.4.2 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矿业权退出补偿研究现状 |
2.1.1 矿业权退出补偿法律法规依据 |
2.1.2 矿业权退出补偿研究进展 |
2.1.3 各地矿业权退出补偿相关文件 |
2.2 现行矿业权评估方法 |
2.2.1 采矿权评估方法 |
2.2.2 探矿权评估方法 |
2.2.3 其他矿业权评估方法 |
2.3 实物期权评估方法研究现状 |
2.3.1 实物期权评估模型研究现状 |
2.3.2 实物期权嵌入式与整体式评估研究现状 |
2.4 期限结构理论研究现状 |
2.4.1 多因子期限结构理论研究现状 |
2.4.2 其他类型的期限结构理论研究现状 |
2.5 文献评述 |
第3章 矿业权退出补偿模型构建 |
3.1 期限结构模型 |
3.1.1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 |
3.1.2 期限结构 |
3.1.3 三因子期限结构模型及调整 |
3.2 采矿权退出补偿评估模型 |
3.3 探矿权退出补偿评估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矿业权退出补偿实证研究及模型比较 |
4.1 实证数据研究准备 |
4.1.1 实证数据概述 |
4.1.2 铜矿探矿权资料 |
4.1.3 铜矿采矿权资料 |
4.1.4 实证数据清洗与预处理 |
4.2 矿业权退出状态分类原则与分类结构 |
4.3 未转采探矿权退出补偿实现方式 |
4.3.1 未完成交易探矿权 |
4.3.2 已完成交易最终到期探矿权 |
4.3.3 已完成交易未最终到期探矿权 |
4.4 转采探矿权退出补偿实现方式 |
4.5 采矿权退出补偿实现方式 |
4.5.1 未完成交易采矿权 |
4.5.2 到期采矿权 |
4.5.3 建设及生产中采矿权 |
4.6 矿业权退出补偿模型比较 |
4.6.1 其他矿业权退出补偿模型 |
4.6.2 模型评估结果比较 |
4.6.3 基于纳什均衡的DCF法和mDCF法比较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分析 |
5.1 构建矿业权退出补偿范围模型的原因分析 |
5.2 矿业权退出补偿上限分析 |
5.2.1 匹配矿业权对应的期权类型 |
5.2.2 非固定波动率实物期权模型 |
5.3 矿业权退出补偿下限分析 |
5.3.1 折价因素1:套期保值比率 |
5.3.2 折价因素2:机会成本因素 |
5.4 矿业权退出补偿谈判范围模型的实证研究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矿业权退出非直接补偿方案分析 |
6.1 矿业权置换补偿方案分析 |
6.2 矿业权退出补偿分期抵扣税费模型构建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和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教育背景 |
研究方向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博士期间参与撰写专着 |
博士期间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 |
博士期间学术活动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得的奖励 |
(6)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现有研究成果综述 |
第一章 矿业权出让合同及其法律性质概述 |
第一节 矿业权出让合同概述 |
一、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订立 |
二、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主客体 |
三、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内容 |
第二节 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理论争议 |
一、民事合同说 |
二、行政合同说 |
三、双重属性说 |
第二章 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实践现状 |
第一节 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立法实践 |
一、我国矿业权出让立法概述 |
二、明晰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对我国矿业立法的必要性 |
第二节 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司法实践 |
一、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与审判思路总结 |
二、明晰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对我国矿业纠纷司法实践的必要性 |
第三章 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辨析 |
第一节 矿业权出让合同属民事合同 |
一、矿业权出让合同符合民事合同的构成要素 |
二、矿业权出让合同不具备行政合同的构成要素 |
三、将矿业权出让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的意义 |
第二节 矿业权出让合同是具有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 |
一、行政机关对矿业权申请人授予行政许可 |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政监管 |
三、行政机关为了公益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
第四章 突出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民事合同性质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矿产资源出让法律规范体系 |
一、修订《矿产资源法》,厘清矿业权出让的产权关系 |
二、在《民法典》中进一步明确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 |
三、加强矿业法律体系中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的衔接 |
第二节 统一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司法救济 |
一、发布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及指导性案例 |
二、制定更为详尽的矿业权纠纷案件审理司法政策 |
三、通过司法解释明晰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2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3 关于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对象的研究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完成的主要工作量 |
1.5 研究创新点 |
2 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投资环境 |
2.1.2 区域竞争力 |
2.1.3 投资环境竞争力 |
2.1.4 矿业投资环境 |
2.2 理论基础 |
2.2.1 区域分工理论 |
2.2.2 区位优势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
2.2.4 复杂系统理论 |
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识别 |
3.1 投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 |
3.1.1 定性分析方法 |
3.1.2 统计分析方法 |
3.2 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的一般影响因素 |
3.2.1 政治环境因素 |
3.2.2 法规环境因素 |
3.2.3 经济环境因素 |
3.2.4 经营环境因素 |
3.2.5 服务环境因素 |
3.2.6 社会环境因素 |
3.2.7 自然环境因素 |
3.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影响因素调查 |
3.3.1 调查工作情况 |
3.3.2 调查结果分析 |
3.3.3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主导影响因素 |
4 我国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1 指标框架 |
4.1.1 指标选取的原则 |
4.1.2 指标的确定 |
4.2 指标权重 |
4.2.1 专家打分赋值 |
4.2.2 定义判断尺度 |
4.2.3 建立判断矩阵 |
4.2.4 确定指标权重 |
4.3 评价模型 |
4.3.1 层次结构模型 |
4.3.2 评价方法步骤 |
5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实证分析 |
5.1 我国矿业发展形势 |
5.1.1 我国矿产资源概况 |
5.1.2 我国矿业经济形势 |
5.1.3 我国矿业投资形势 |
5.2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测度 |
5.2.1 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单因素竞争力测度 |
5.2.2 我国31个省(区、市)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测度 |
5.3 我国重点地区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述 |
5.3.1 内蒙古 |
5.3.2 新疆 |
5.3.3 广东 |
5.3.4 山西 |
5.3.5 湖南 |
5.3.6 宁夏 |
5.3.7 黑龙江 |
5.3.8 甘肃 |
5.3.9 青海 |
5.3.10 陕西 |
5.3.11 云南 |
5.3.12 辽宁 |
5.3.13 浙江 |
5.3.14 贵州 |
5.3.15 四川 |
6 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竞争力评价结果探讨与建议 |
6.1 关于区域矿业协调发展 |
6.1.1 矿业低迷形势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 |
6.1.2 充分利用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资源开发的鼓励支持 |
6.2 关于区域矿业投资布局 |
6.2.1 区域矿业投资布局不合理带来产能过剩等系列问题 |
6.2.2 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矿业投资优化布局 |
6.3 关于矿业投资准入 |
6.3.1 各地区推进矿业市场化和矿业开放进度不平衡 |
6.3.2 完善市场与政策环境,打造竞争开放的矿业投资准入机制 |
6.4 关于矿业投资管理服务 |
6.4.1 部分地区矿业权管理审批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
6.4.2 优化管理与服务环境,促进矿业投资经营便利化和高效化 |
6.5 关于矿业领域基础设施 |
6.5.1 多数资源丰富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 |
6.5.2 加强互联互通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对矿业开发的支撑能力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矿业权管理研究综述 |
1.4 矿业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1.5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6 主要工作量 |
第2章 中国矿业权管理现状 |
2.1 中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
2.2 现有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
第3章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探析 |
3.1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的推行 |
3.2 矿业权管理统计分析 |
3.3 对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思考 |
第4章 矿业权布局研究 |
4.1 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业权管理 |
4.2 矿业权布局案例分析 |
4.3 矿业权布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 矿业权整合模式探讨 |
4.5 矿业权设置的原则总结 |
4.6 矿业权整合合理性边界模型 |
4.7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优化布局的功能实现 |
第5章 矿业权布局模型初探 |
5.1 矿区布局模型(ML模型)简介 |
5.2 矿区管理综合模型(REL)中的重要系数 |
5.3 矿业权布局模型中各坐标的内涵讨论 |
5.4 矿业权布局模型的建立 |
5.5 基于矿业权布局综合模型(REL模型)的矿区分类 |
第6章结论 |
6.1 论文的主要结论和成果 |
6.2 论文的创新点 |
6.3 下一步研究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插图索引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内容 |
1.3.3 主要创新 第2章 产权流转会计的基本问题 |
2.1 产权流转会计相关的理论基础 |
2.1.1 价值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契约经济学 |
2.1.4 产权会计理论 |
2.1.5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 |
2.1.6 不确定性会计理论 |
2.2 产权流转会计的基本问题 |
2.2.1 产权流转的不确定性分析 |
2.2.2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的理论框架 |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矿业权为例 |
3.1 矿业权的界定及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进 |
3.1.1 矿业权的界定 |
3.1.2 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进 |
3.2 矿业权的价值构成及评估 |
3.2.1 探矿权的价值构成 |
3.2.2 采矿权的价值构成 |
3.2.3 矿业权的价值评估 |
3.3 矿业权流转计量属性的选择 |
3.3.1 各国矿产资源会计准则及计量方法比较 |
3.3.2 我国矿业权确认与计量的现状 |
3.3.3 公允价值在矿业权流转中的运用条件分析 |
3.4 矿业权流转——受让方会计 |
3.4.1 矿业权取得方式 |
3.4.2 矿业权资产的确认 |
3.4.3 矿业权资产的计量 |
3.5 矿业权流转——转让方会计 |
3.5.1 矿业权出售的处理 |
3.5.2 矿业权作价出资的处理 |
3.5.3 矿业权租赁的处理 |
3.5.4 矿业权抵押的处理 |
3.5.5 未探明储量矿业权资产转让收益的确认 |
3.6 本章小结 第4章 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土地使用权为例 |
4.1 土地产权流转内涵 |
4.1.1 土地产权及土地产权制度 |
4.1.2 土地资产及其特性 |
4.1.3 土地产权流转 |
4.1.4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 |
4.2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构成及评估 |
4.2.1 土地价值的构成 |
4.2.2 土地价值评估 |
4.3 土地流转价值的确认与计量 |
4.3.1 现行会计政策对土地的核算 |
4.3.2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土地流转价值 |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租赁业务为例 |
5.1 租赁发展概况 |
5.2 租赁业务的产权流转分析 |
5.3 租赁资产价值的评估——期权模型的运用 |
5.4 租赁会计处理现状 |
5.4.1 现行租赁会计基本规范 |
5.4.2 我国航空公司租赁会计处理现状 |
5.5 租赁会计新模式——“使用权模式” |
5.5.1 “使用权”模式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
5.5.2 “使用权”模式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
5.6 本章小结 第6章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1 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 |
6.1.1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1.2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1.3 中国财政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2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1 矿业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2 土地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3 租赁业务的信息披露 |
6.3 产权流转的风险披露 |
6.3.1 风险信息披露的规范 |
6.3.2 我国上市公司产权流转风险信息的披露现状 |
6.3.3 产权流转风险信息披露对策 |
6.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武建. 南昌大学, 2020(03)
- [2]矿业权理论之反思与重构[D]. 刘卓. 河北地质大学, 2020(05)
- [3]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D]. 王中庆. 山西大学, 2020(12)
- [4]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D]. 张昊泽.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3)
- [5]基于期限结构模型的政策性矿业权退出补偿研究[D]. 肖畅.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6]我国矿业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研究[D]. 陈佳佳. 武汉大学, 2017(06)
- [7]我国区域矿业投资环境竞争力评价研究[D]. 陈俊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08)
- [8]矿业权价款制度评析及完善对策[J]. 刘欣. 制度经济学研究, 2016(01)
- [9]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D]. 杜雪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5(10)
- [10]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D]. 陈洁. 湖南大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