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事,你有何看法?
- 答:这个很好,可以让人民平常去办理一些东西的时毕升余候,少走几趟,不用不停的来回手滚跑,很笑高方便,我很支持这个政策!
- 答:近日,相关部门表示,中央机关和更地区机关将在12月31日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认为,这项制度的实行将会提高老百姓的办事效率,让普通群众更加充满获得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的时候,将对申请人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不如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将告段毁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用在开具证明自己身份的一种制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全面实行,将大大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极大的方便人们的办事规程。在之前,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奇葩的证明。比如证明“我爹是我爹”、“我自己是我自己”等,这些奇葩的证明严重影响了办事效带灶率,让老百姓办事变得困难,因为这些证明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同时,办这些证明也都是非常麻握行备烦的。浪费了办事群众的时间,也增加了办事办证人员的时间。所以这一项证明的事实可以使老百姓少跑腿,减少他们的等待时间,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
同时,事项证明制度也是有前提的,必须要求这个人的社会信用是比较高的。只有高的社会信用才能减少出错,才能让办事变得更加规范和公平。这也是对普通人在平时生活中的要求,一定要遵守信用遵守道德规范,不要成为失信人员。
一个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着想。过去我们国家一些制度不完善,或者有些制度不适应新时期的发展状况。所以,这就要求相关部门,经常性的倾听民意和大众的心声,不断地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让每个普通群众都充满获得感。 - 答:我觉得这个方案挺好的坦埋,省了老百姓很多事情,尤其李御是很多老年人他们不太适应当今的一些设备,这个方案哪信岩一推行,他们也省了很多事,方便了很多。
- 答:赞同,这件事有利于国民的发展,有利于人们文明素质的提高。
- 答:我觉得是一个利民政策,百姓办渣竖事情也不用跑很多地方,去开一些证明闷缓,百蚂梁模姓办事能节省很多时间, 工作人员也轻松一些。
- 答:我认为肯定会得到社会上的支持的,而且会带给社会更高效率的运行,这也是为了提高效率。
- 答:支持。该项目的推进可以有效减少相关案件的法律纠纷,加强公民的决策意识。
- 答:其实我还是非常赞同的,因为推行这种制度其实有助于我国发展。
- 答:我觉得这挺好的,不会有稀里糊涂的各种证明,奇奇怪怪的各种证明你是谁之类的
问: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个制度有何积极意义?
- 答:保障盯梁局了民众的知情权。让民众可以享有渣贺知情权,而不是凯让迷迷糊糊稀里糊涂就“被要求”做了一些自己不明所以的事情。
- 答:这个制度的积极意义有很多,我认为最有意义滑毁的就是让大众拥有了事情的知情权,信芦备也可以提前让群众知道有关企业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是哗返什么。
- 答:让人们都了解最基本的制度。方便的人民,减少了手续,实实在在的是为人民减麻烦。
- 答:这个制度一出来,人们去 机构办事就会容易多了,减轻了人们的负担。
- 答:这个是便民利民的大举措。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裤谨物因为特殊原因,很多证明很难开具,这个完成一晌燃些事情办胡液不了,比如办理房产登记等等,证明承诺制解决了这些难题。
- 答:有利于保证大众的知情权。大家可以事先得知事项的相关内容,这样挺好的。
问:我国为何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答: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是群众和企业经常反映的问题。为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2019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部分地方和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11月1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就《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说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发点都是通过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自愿承诺并诚信守诺,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说明,实际上是以告知承诺书替代了原来的证明材料。有一些必要证明,由行政机关通过信息共享、事后核查等方式解决,申请人不必另行开具。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了审批程序,实现了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扩展资料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避免风险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首先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
其次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亏卜建立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再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
最后,要规定不实承诺的谨激处理措施祥空袜,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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