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筹划并非都是税赋最低的策划(论文文献综述)
柳丽娜[1](2020)在《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文中提出1912至1937年是我国晚清以来教育现代化努力的一个重要时期。研究这一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可以丰富乡村教育现代化理论成果,能够为当下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提供历史镜鉴。本论文以安徽省的乡村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法为主,辅之以个案研究法和比较归纳法,考察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教育的发展状态,以揭示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在其现代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制约。在整理、分析民国时期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法令汇编,相关报刊、着作等一般性史料的基础上,重点整理、挖掘了民国时期安徽省乡村教育办理的地方史料,主要包括《安徽教育行政周刊》《安徽教育周刊》《安徽教育行政旬刊》,怀宁县、天长县、阜阳县等八个县的教育志,桐城县和休宁县的县志等。以艾森斯塔德关于教育领域现代化的理论为基础,聚焦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系统、乡村教育者三个维度,以专门化、组织化和系统化为指征,贯穿以国家意志、精英理想、乡村诉求三条线索,分析乡村教育在这三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呈现出的现代转型进程与样态。研究发现:第一,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建立了省、县两级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在县与最基层的乡村之间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组织,主要通过在乡区设立学区教育委员和保甲制度下以联保主任充任学董来代为行使部分教育行政权力。通过对安徽省怀宁县、天长县、颍上县等样本县乡村小学校发展的总体情况看,乡村小学校的数量都是逐年增加的,就学的学生数也呈上升的趋势。但乡村小学校的建设很多停留在形式上,尤其是初级小学校,虽然有充足的生源,却没有足够的学生,虽然遍布乡村,却时常难以为继。这其中,乡村私塾的影响不可忽视,小学校与私塾,分别作为现代教育和旧式教育机构的代表共存于乡村地区。这折射出的不仅是现代教育在乡村推进的不易,更说明了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绝不止步于设立专门的组织与机构,更需要组织与机构的系统化有效运行。第二,从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乡村小学校无论是从小学校的建设、课程标准的执行、教学法的运用还是学校内部的管理上都呈现出较多的不成熟性,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参差不齐、成效总体不彰。除了一小部分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彰显出现代化的活力,更多的乡村小学校呈现出的是较为萧条的景象。此外,位于教育经费体系最底端的乡村小学教育经费,在这一时期,虽有独立之名,但常无独立之实,维持乡村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教育经费的专门化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常常是金额不足、来源不稳。第三,从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小学校长和教员的任职资格标准根据省情进行了修订,整体上略低于国家标准。这一时期,安徽省虽然在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化、小学校长专任化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但总体上看,乡村小学校长无论从资质还是实质上,特别是实质的胜任力上都没有成为现代化学校系统的合格的专业成员,并由此产生了诸多弊病,校长们的违规行为也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对小学教员而言,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都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与政府对小学教员在任职资格和专业知能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匹配的。虽然安徽省试图使小学教员达到任职资格标准,通过培训、研究等方式促进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安徽省各县小学教员,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总体上依然不高且参差不齐,有些乡村地区的小学教员甚至连形式上的专门化也没有达到,其专业化水平更是令人担忧。这一现象在占乡村小学校多数的初级小学校中尤为明显。1912至1937年的安徽省乡村教育发展的状况表明:民国政府力图对乡村教育的行政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的设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则规约、内部管理、办学经费、乡村小学校长和教员的选任、培训及考核等进行现代化的规划,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特别是乡村社会自身的制约,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步履维艰。尽管这一时期乡村教育正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初步完成了制度层面的现代转型,但观念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现代转型还远没有完成。
何肖肖[2](2020)在《“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及法律应对》文中认为目前,全球税收治理体系正在变革但前景不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全球税收治理提供了新平台,这对于“一带一路”国家间税收规则的重塑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法经济学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和价值分析法,在探寻现行全球税收治理中的矛盾的背景之下,主要对“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进行分析,并从国际税法的角度提出法律建议。首先,本文以全球视角为出发点,先对国际税收治理中的具有普遍性和紧迫性的矛盾——保护主义下的国际税收恶性竞争和数字经济新形势对传统税收规则的挑战进行基础性分析,为后续“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分析奠定基础。其次,主要针对“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进行了分析。国家间税收障碍主要包括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和以关税为主的其他税收障碍三大类。国际重复征税使跨国纳税人承担了合理税收义务范围外的税负,国际避税则使跨国纳税主体减轻了本应该承担的税收义务,两者从不同方向都背离了国际税法公平、中性的内在要求。而关税即其他壁垒则阻碍了经济自由贸易,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再次,根据对上述税收障碍的分析,从国际税法提出了相应建议。由于“协定必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这就使得国际税收协定成为具有国家间法律约束力的上层建筑,在协调国际税收关系方面,具有各国国内法不能替代的功能。因此通过完善“一带一路”国家间双边或者多边税收协定,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避税这两大国际税收障碍,是比较切实可行的途径。具体分为以下3点:第一,对税收协定本身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具体建议——及时更新协定内容需要、拓宽协定覆盖范围、重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经济结构差异。第二,以国际税收协定为抓手来解决消除重复征税与打击国际避税方面存在的障碍。(1)关于消除重复征税障碍法律应对上,相关国家可以在税收协定中规定纳入抵免法和免税法。同时,须对作为居住国的缔约国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做出规定。(2)在打击国际避税障碍法律应对上,国际不能仅被动防止避税结果的发生,需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增强反避税立法的可预期性和准确性。此外,应对在数字经济模式的挑战,需要提高传统常设机构的时代适配性,补充劳务型常设机构的认定规则,同时完善互联网经济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第三,沿线国家间需要通过消减关税壁垒、借鉴沿线国家成功的税收改革经验以减少差异与税收歧视、进一步协调税收制度。最后,从我国角度出发,在探究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治理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参与“一带一路”国家间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解决“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形成更为完善的税收治理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目标,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收治理中的话语权。同时,我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推动“一带一路”税收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是中国的大国责任,也关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切身利益。
谭少红[3](2020)在《昆百大跨界并购我爱我家动因和绩效分析》文中提出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兴起与强大,传统的产业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以致许多传统行业企业纷纷倒闭,传统的商业零售业企业在这一场互联网大潮中也未能幸免。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催生了一大批电子商务零售企业,传统行业的发展再次受限。传统的商业零售企业要在这一场激流动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要开展新的业务,探索新的发展方向,追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所以,构建多元化的业务模式成为了传统行业企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然而,要重新开展新业务,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所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收效如何却是不能保证的。在此情况之下,跨行业并购成为了最佳之选,它是传统商业零售业企业重获生命力的有效途径。那么,跨界并购是否会提高传统商业零售业企业的经营绩效,是否符合传统商业零售业企业的发展战略,通过研究昆百大跨界并购我爱我家这一案例,有助于我们探索一条适合传统商业零售业、酒店旅游服务业企业的转型之路。本文将通过案例研究的范式来分析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的并购动因和并购绩效。首先对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这一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进行概述;其次,阅读了大量的文献与相关书籍,罗列了国内外学者在并购动因和并购绩效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系统概述国内有关并购动因和并购绩效的基本理论;接着,在总结了并购动因和并购绩效的相关理论知识的情况下对并购动因和并购绩效进行文献综述;最后,对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这一案例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如以下三点所述:第一,通过网上搜索以及文献研究收集有关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这一并购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公告等资料进行研读,在此基础上,先介绍并购双方的公司简介以及这次跨界并购的整个并购过程;第二,关于并购动因的分析,本文分别站在昆百大和我爱我家两个角度对此次并购事件的并购动因进行探究。第三,关于并购绩效的研究,本文利用了传统财务指标、现金流指标、事件研究法和EVA评价法对此次并购事件发生前后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综合分析此次并购事件产生的并购绩效。从并购前后的传统财务指标分析看来,昆百大在并购我爱我家后,其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从现金流指标的衡量看来,昆百大跨界并购绩效明显;从市场绩效分析看来,跨界并购绩效也在证监会通过并购方案后变好;从并购前后的EVA计算看来,昆百大在并购我爱我家之后,经济增加值也从负数变为了正数,股东的权益有了很大的提升。经过这两方面的分析,从而得到此次跨界并购总体是成功的结论。希望能通过深入描述和剖析这一事件,为同行业其他的传统商业零售业企业进行转型提供方向。
师璇[4](2020)在《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征纳合作”概念。此外,《“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也曾多次强调“征纳沟通”的重要性。在现行税收法律规范视野中不乏征纳合作的具体制度,预约定价和税务行政诉讼调解已经立法,预约裁定、申报修正、税务行政复议和解、税务行政复议调解也已进入了立法征求意见阶段。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实务和学界理论研究共同关注的热点。只有对此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阐释,才能积极应对税收征纳双方合作中的现实缺憾,使得现行合作规则、方法制度化、体系化。本文剖析征纳合作制度的税法基本原则落实不到位、功能结构不当、规则内容不合理、运行基础薄弱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目的在于通过征纳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使得税收征纳双方均可以提升效率、平衡利益、控制风险与争议。本文除引言、结论之外,共分六章。第一章,税收征纳合作的理论阐释。税收征纳合作是一种法律机制,其运用平衡利益、控制风险、更优服务的激励工具促使纳税人自发参与税收执法,使得征纳双方得以通过信息交换、认知交流、咨询辅导、提醒与回复、争议和解等一系列具体合作方式在税收法定框架内构建高效、互惠的税收执法模式,具体包括申报纳税合作、纳税调整合作与争议消解合作三个构成要素,需给予制度保障。其以自发合作的动力机制为内在内容特征,以征纳沟通式的税收执法为外在形式特征。之所以需要征纳合作,是因为现行的税收征管建立在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的基础之上,税收征纳本就是征纳双方合力推动的,为了更好地应对双方信息不对称、效率低等问题,征纳双方能否构建起彼此合作的法律关系尤为重要。从理论上讲,税收征纳合作在经济学、社会学、行政学和法学方面都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相较于传统的征管强化税收执法模式,征纳合作机制实现了政府和纳税人的“双赢”,具有提升税收征纳效率、平衡税收利益、控制双方风险、提升税收执法可接受性的实践优势。第二章,税收征纳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制度缘由。税收征纳合作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三个合作构成要素中:一是申报纳税合作尚未实现依法;二是纳税调整合作尚未达至税法公平;三是争议消解合作尚存制度认可困境。征纳合作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是征纳合作实践问题频出的根本缘由。征纳合作相关制度发挥作用具有整体性、连贯性,三个合作构成要素出现问题不仅与自身制度的不完善规则有关,亦反映出在不同合作构成要素之间存在制度结构安排缺陷,而且,相关制度在税法基本原则落实、制度运行基础方面存在共性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对于合作实践问题的制度缘由进行一体化分析:现行征纳合作法律制度存在税法基本原则落实不到位、功能结构不当、规则内容不合理、运行基础薄弱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征纳合作的实际效果,完善相关制度才能有效化解合作障碍。第三章,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完善的整体思路,包括完善指向、体系框架与运行基础三个部分。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指向包含征纳合作机制法定化、自发合作激励机制充足且适度、依法合作约束机制严谨化、制度体系功能设计整体化。在申报纳税合作、纳税调整合作和争议消解合作中,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相应承担如下功能:为申报纳税合作实现依法申报最大化提供制度保障;为纳税调整合作实现公平调整最大化提供制度保障;为通过争议消解弥补前期合作不足提供制度保障。有鉴于此,本文先将申报纳税合作法律制度、纳税调整合作法律制度与争议消解合作法律制度设置为征纳合作法律制度体系的二级制度框架,再增减、整合现行制度以确定三级具体制度,最终优化具体制度间的功能结构。另外,征纳合作顺畅展开还需强化制度运行基础,包含相关纳税人权利入法、不合作行为责任落实、权力制衡需要下的能力平衡机制构建等。第四章,申报纳税合作法律制度的拓展。其一,预约裁定制度入法,提供免费服务,引入“繁简分流”机制,尽力缩短裁定周期,简化申请材料内容。其二,拓展预约定价制度,即引入“繁简分流”机制,设计谈签失败情况下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规则,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规则。其三,创新构建预约定支法律制度,其作为一项纳税服务,可以为具有行业自律监管的纳税人的税前扣除合理性支出条款提供征纳双方共同认可的客观性标准,通过促使纳税调整合理性裁量空间最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征纳双方就未被税法明确规定的支出产生争议。其四,风险提示制度入法,实现税种全覆盖,提升提示的精准度、有效性。其五,纳税辅导制度入法,通过设计服务标准强化税务机关合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与精准性,使之成为纳税人依法顺利完成申报纳税的重要助力。第五章,纳税调整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其一,申报修正制度入法,其适用范围包括主观故意、非主观故意形成的各种错误。其二,税务约谈制度入法,将其界定为一种在纳税期限届满之后、纳税处罚生效之前激励纳税人自动遵从税法的合作式执法方式,赋予纳税人申请税务约谈的权利,将“事实难以查清”明确规定为适用标的法定限定条件,明确规定其适格纳税人。其三,针对申报修正与税务约谈需要一并设计整体化、系统化的自动报缴从宽处罚制度,通过精细立法增强处罚规则的规范性、公平性与稳定性。第六章,争议消解合作法律制度的优化。其一,税务争议和解、调解制度适用标的规则忽略“原因条件”并设置“其他合理性”条款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制度优化的关键是限制、缓和兜底条款超越“事实难以查清”限制的矛盾;其二,和解、调解制度的“事项类型”应当予以厘清:行政奖励、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这些由税务机关负有给付义务的纠纷,只能适用调解制度;其三,中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建设,和解协议、调解书的公开,以及征纳沟通的实质化、充分化,可以显着增进和解、调解制度的公正性,进而提升纳税人自发参与和解、自愿接受调解的意愿。
严安[5](2018)在《“营改增”后X建筑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筑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型产业。不过,受到其自身行业特殊行业性质的影响,建筑行业中普遍存在着进项税额不能够被完全抵扣的现象,这极大的影响了公司自身盈利水平。同时,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的优化完善,在税收处理模式以及税收额度等方面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应当项目业务进行提前的预算和安排,合理设计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从而减少企业税收压力,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这将对企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中,结合了X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X建筑公司进行分析:首先分析了文章的整体研究背景意义,指出了文章的研究框架以及采用主要研究方式。在“营改增”背景下,分析了税收改革对X建筑公司税负的影响作用,以及目前X建筑公司增值税税收现状,并针对X建筑公司不同方面的税收筹划问题分别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在增值税税收方案设计中,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公司获取大型机械的方式;第二,合格的材料供应商的选择;第三,EPC合同的科学筹划;第四,对老项目计税方式的选择,并针对各方面问题都给出了税收筹划建议,为X建筑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合理的方案,以帮助企业顺利做好税收改革过度时期。总体而言,“营改增”给X建筑公司带来了更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也意味着建筑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必须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的研究分析。总而言之,本文旨在通过研究,为建筑行业在增值税改革背景下,更好的做好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有利的参考。
贾明杰[6](2017)在《北宋三司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北宋三司是指盐铁、度支和户部三个部门的合称。它最早萌芽于唐朝中前期、确立于唐朝后期、初步发展于五代、完善于北宋前期、衰落和结束于北宋熙丰变革时期。它是北宋元丰改制前最重要的中央理财机构和政府重要事务的参与决策机构。论文以三司的经济管理为中心,分别就三司与元丰改制前的政治、军事和礼仪的关系进行论述。为便于开展研究,论文又以皇帝、大臣以及三司机构自身在经济、政治、军事、礼仪等方面的管理为主线。论文除绪论和结论外,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即论文的五章。第一章为三司的发展和变迁。本部分主要论述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北宋之前三司的萌芽、确立以及初步发展情况进行梳理,理清北宋之前三司发展的来龙去脉;二是对北宋时期三司的发展和变迁进行论述。此阶段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熙丰变法前三司内部机构和主要官员的设置和发展进行研究;二是对熙丰变法时期三司内部机构的变迁以及外部财政管理机构的设立和变迁进行研究。从三司的发展变迁过程不难看出,一个机构的发展在于其内部优势的不断发挥和机构制度的不断完善,反之,一个机构的衰亡则在于其劣势的不断扩大和管理权的不断丧失,当内部动力不能继续推动其发展时,被新机构取代便成为可能。熙丰变法时期的三司机构,随着内部管理范围的不断缩减和外部其他经济管理机构权力的不断增加,缺少内部发展动力的三司、加之宽泛而效率低下的管理,成为其转型的重要原因。第二章是三司与经济的关系。作为一个新生机构,三司理财是对以户部为中心的传统财政管理模式的颠覆。财政管理是其诸多职能的核心功能,论文对其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三司与外部经济管理机构的关系,主要论述三司与皇帝财物的储存机构内藏库以及三司与代表管理地方财政机构转运司的关系。在三司与内藏库的关系上,一方面三司是内藏库物资筹集的重要保证机构,皇帝要求三司通过对地方经济的管理,进一步保障对内藏库的供给,使内藏库具有稳定的收入;另一方面内藏库则在皇帝管理下成为三司发展的备用库,在皇室活动、军事补给以及赈灾等诸多活动出现运转困难时,皇帝则多通过内藏库对其进行钱物的拨付和借贷,使其度过难关。毕竟三司既是国家的三司,也是皇帝的三司。同样,在三司与地方财政关系上,三司通过对转运司的管理,一方面保障了地方经济对三司和国家的供给;另一方面通过皇帝、三司对地方经济的转运方式、转运数目和转运人员的选定以及转运官员的管理,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经济的具体控制。二是三司与内部三大经济部门的关系,即皇帝、大臣和三司对盐铁、度支和户部的管理,以实现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对三司内部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三司内部诸案和三司收支的管理。在三司经济管理中,三司主要充当了三个角色:一是诏令制度的执行者;二是具体财政事务的管理者;三是经济政策的重要决策者。第三章是三司与政治的关系。本章重点论述三司与元丰改制前的皇帝、三司与宰执的关系,三司对内部监管、外部对三司的监管以及三司官吏的俸禄和三司官吏政治地位的升迁。在具体的管理中,皇帝的诏令往往直接决定着三司机构的变动和三司官吏的升迁,毕竟皇帝对三司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监督管理权;而三司掌管中央财政的运转,常常提出一些推动社会政治经稳定、社会发展的建议,并对皇族事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在三司与宰执的关系上,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宰执的政治地位高于三司,三司使是进入宰执行列的最佳人选;二是宰相对三司官员的晋升具有进拟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三司官员的政治前途;三是三司分割了宰执的部分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在三司的内部监督上,三司对内部的监管本应是一个闭合线路,从三司管理制度的制订开始,到制度的实施,再到物资的运转、账籍的管理、经验的总结等多个环节串联在一起,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监管。然而由于三司财权的高度集权、事务运转的繁杂、机构本身的多次变迁,严重影响到了三司内部监管的实施。三司内部监管主要表现为相关制度的制订、内部监管机构的设立以及三司对内部官吏的监管三个方面。内部监管既是三司自己分内之事,也是完善皇权对于三司的管理。外部对三司的监督是本部分研究的重点,主要包括皇帝高位的监管、平行机构和大臣的监管以及下级官员对于三司的监督。另外,对于三司官吏的俸禄和升迁,本章也进行了部分研究。宋代三司官员的俸禄,主要包括请受和添支两个部分,请受又包括料钱、衣赐和禄粟;添支内容较多,包括赠给及日常生活用品的添支等多个部分。作为北宋时期重要的使职,三司官员获得的钱物远远高于其实际官阶应得的俸禄,根据官职差遣不同,三司官员的料钱和衣赐相差较为悬殊,宋朝并通过一定的添支进行弥补。三司官员的升迁,包括多种原因,主要有皇帝的诏敕、磨勘制度的考核以及大臣的荐举,在人治社会里,三司官员升迁,多是由最高统治者的意决定志。第四章主要论述三司和军事的关系。宋朝部分大臣认为三司与宰相、枢密使分立治事,不利于军队建设,分而治之、缺乏联系是导致战争失败的主要原因。但实际上三司与军费、军需物资的供给、军事武器的制造以及军事政策的制定等军事活动的多个方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对其研究也是北宋军事深入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通过研究发现:三司不仅承担着军事活动中绝大部分物资费用的供给和筹划,而且三司官员还经常出任军事官员以及参与部分军事政策的制订。三司与军事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三司是军事费用的主要筹划者;二是三司是军需物资的重要保障者。另外,三司也是军事决策的重要参与者。论文还将对作为战马的管理机构群牧司与三司的关系进行专门研究,二者主要是以军事为中心,主要表现为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第五章主要论述三司官员与宋代礼仪的关系。作为政治延续的礼仪,是三司官员政治活动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三司官员的礼仪研究,将有助于对北宋中前期政治生活的再现和深入研究的推进。论文将其分为两部分论述:一是论述三司官员在宋代所享有的主要礼仪。三司作为宋朝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官员既享受着与其他官员同样的礼仪,又由于自己地位的特殊,享受着特有的礼仪,本部分主要研究三司内部官员间的礼仪和三司官员享有的外部主要礼仪,这些外部礼仪主要包括合门之仪、朝参之仪、导从之仪、辞谢之仪和奏事之仪;在各种礼仪中,三司官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不同时期,其礼仪也有不同的变化。一是主要论述三司官员享有的优待。三司官员享有的优待主要包括恩荫、宴请、丧葬赙赠及赏赐等诸多方面的优待,在不同时期又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三司的出现,既是唐朝中后期至元丰改制前这一特定阶段的产物,是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的政治架构向以三司为核心的经济管理架构转变的经济产物,又是安史之乱后分割宰相之相权、用以加强皇权的政治产物,还是打击地方武装割据,收地方之财权归中央的军事产物。宋代三司机构的建立,使元丰改制前的财权和政权、军权形成二府三司独特的经济政治管理格局,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共同达到权利制衡的目的,有利于皇权的统治和政治的长期稳定。北宋三司管理机构的设立,是中国财政管理史上一次大胆的改革,与其他朝代的理财机构有着明显的区别,在中国古代经济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后代财政管理和政治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马璐[7](2017)在《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跨国关联企业不断增多,关联交易额也在逐年上升。独立的企业在产品销售时就需要定价,因此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也在寻求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以达到最佳的经营状态,实现成本效益最优,而这种定价方法就是转让定价。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关联企业之间,也可以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筹划,从而使企业的税负减轻,加之国际各区域税率的差异,跨国关联企业在转让定价方面具有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因此企业围绕转让定价进行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转让定价安排中的重点内容。本文以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过程的事中筹划为主要研究对象,预测企业关联交易进行后,转让定价方法的应用对企业纳税环境的影响。采用价值链分析的方法确定企业的合理回报,对转让定价筹划结果进行验证,看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从而避免由转让定价带来税务风险,并且对企业在日后的转让定价税务筹划过程提出建议。本文首先从理论方面分析企业税务筹划的动因和方法,结合转让定价的相关概念,对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分析;再结合企业实例,具体分析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过程,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和行业现状,确定企业的功能和风险,选择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并进行可比性分析,评价转让定价筹划的可行性和税收效应;最后是对S公司在进行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实施建议,主要分为具体对策和保障措施,希望能对S公司在进行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王新华[8](2014)在《营改增对中交路桥公司税负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根据改革文件要求,建筑业将在2015年1月1日实施改革,适用税率为11%。虽然针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等尚未出台,但建筑业营改增已成为行业研究的热点。通常来说,营改增为了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来说,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后的预期结果尚未确知。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属于建筑业,这一改革政策的执行将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带来重大影响。本文以营改增的试点方案为研究的起点,详细分析了营改增的缘起及特征,在此基础上探讨营改增的经济效应。在上述前提下,本文结合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现状,全面分析了营改增给公司税收相关的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如对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以及劳务采购等。然后从定量的角度测算了营改增给公司流转税税收负担带来的影响,并且分析了对公司所得税带来的影响。最后,本文分析了流转税、所得税税收负担变化的原因,并结合公司实际,从合同管理、税务筹划以及财务核算角度提出了应对营改增的思路。本文得出以下初步结论:营改增后将会增加公司的流转税税负;营改增将会影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法获得足额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收入和成本不同步以及税法计算所得税的特殊规定导致所得税发生变化;总结了中交路桥公司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当然,鉴于营改增尚未在施工企业真正执行,故本文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尚未定量研究营改增对公司所得税的影响;二是探讨中交路桥公司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尚未经过实践检验。
赵盈盈[9](2013)在《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中指出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对首钢板材公司财务状态及涉税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按税种做出纳税筹划方案,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随着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发展问题,税负水平也随之增长,必须设计并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纳税筹划方案。针对课题的特点,本文从系统论角度出发,采取综合分析与逻辑归纳相结合、图表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系统研究。首先,对纳税筹划研究的背景、意义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对国内外的发展及现状进行了简述,按照不同阶段对纳税筹划进行探讨,系统的阐述了其概念、特点、原则、方法、步骤等相关基础理论,为首钢板材公司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对首钢板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从纳税的角度对首钢板材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针对税收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所造成重大影响加以阐述,与此同时还深入分析首钢板材公司现阶段财务情况与涉税情况,为公司提出纳税筹划工作列明主要内容。再次,综合运用多种纳税筹划技术,区分不同税种,分别阐述了各税种下若干方面的筹划依据和筹划思路,根据首钢板材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与所享政策相对应的基本纳税筹划方案。最后,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理论进行简述,指出了首钢板材公司自身存在的风险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纳税筹划方案可以顺利实施。
郑福芹[10](2013)在《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以潍坊市ABH公司为例》文中认为本文以有效税务筹划理论和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的现状为基础,研究现行税法环境下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并在此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以潍坊市农资企业ABH公司为例,抓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为ABH公司量身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并进行实证分析,适当采用案例和图表阐明税务筹划的成效,从成本收益和博弈论两个角度,阐明选择税务筹划最佳方案的思路及分析。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主要说明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点。第二章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主要对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经典理论进行阐述。第三章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分析,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我国中小企业税务筹划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策略,从筹资、投资、经营的不同角度,对中小企业发生的典型业务,提出税务筹划策略,指出其切入点。第五章中小企业税务筹划实证研究,以潍坊市ABH公司为例,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重点,用实例说明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和操作,并对每个方案筹划结果进行实证分析,用数据说明筹划效果,从成本收益和博弈论两个视角进行理论分析,将实证结果上升到理论高度。第六章对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最后是结论和展望,对全文进行总结。
二、税收筹划并非都是税赋最低的策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税收筹划并非都是税赋最低的策划(论文提纲范文)
(1)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的意义 |
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 |
(二)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研究 |
(三) 晚清至民国时期安徽省教育现代化研究 |
(四) 对已有研究的分析与评价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基本概念界定 |
(一) 乡村教育 |
(二) 乡村小学校 |
(三) 现代教育 |
(四) 教育现代转型 |
六、样本县基本情况 |
第一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发展的背景 |
一、民国时期的国家教育制度 |
(一) 明确教育宗旨和教育目标 |
(二) 颁行现代学制和制定教育法令法规 |
二、民国时期影响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主要教育思想 |
(一) 普及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二) 义务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 国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四) 平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民国时期的乡村教育运动 |
四、民国时期的安徽省社会和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一) 安徽省社会发展概况 |
(二) 安徽省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第二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 |
一、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一) 国家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二)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三) 安徽省县级及以下地方教育行政组织的运行 |
(四)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特征 |
二、乡村小学校的专门化、组织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校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设立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与乡村私塾并存 |
第三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课程的现代化 |
(一) 国家对小学课程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对国家小学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乡村小学教学法与教则的现代化 |
(一) 小学教学法的现代演进 |
(二) 小学教则的现代演进 |
三、乡村小学内部管理的规范化 |
四、乡村小学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层面教育经费独立的相关政策 |
(二) 安徽省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情况 |
第四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对小学校长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二、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教员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第五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与历史镜鉴 |
一、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 |
(一) 传统与现代的交织决定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难度 |
(二) 国家意志、知识精英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张力制约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程度 |
(三) 乡村小学校的边缘地位延缓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进度 |
二、历史镜鉴:面向未来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一) 时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二) 空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参考文献 |
本人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2)“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及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国际税收治理困境 |
2.1 保护主义下的国际税收恶性竞争 |
2.2 数字经济对传统税收规则的挑战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分析 |
3.1 重复征税 |
3.1.1 内涵辨析 |
3.1.2 税收管辖权冲突与重复征税的关系 |
3.1.3 重复征税对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 |
3.2 国际避税 |
3.2.1 国际避税概述 |
3.2.2 税收管辖权冲突下的国际反避税障碍 |
3.2.3 数字经济下的国际反避税障碍 |
3.2.4 “一带一路”反避税立法与税收征管 |
3.3 “一带一路”国家间的其他税收障碍 |
3.3.1 关税 |
3.3.2 直接税和关税以外的其他间接税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法律应对 |
4.1 税收协定 |
4.1.1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
4.1.2 “一带一路”国家间税收协定的不足 |
4.1.3 税收协定完善建议 |
4.2 税收协定下的重复征税与国际避税 |
4.2.1 重复征税法律应对 |
4.2.2 国际避税法律应对 |
4.3 其他税收障碍法律应对 |
4.3.1 消减关税壁垒 |
4.3.2 合力应对减税之战 |
第五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税收障碍法律应对 |
5.1 税收合作机制建设 |
5.2 国内涉外税收服务建设 |
5.3 国内税收争端解决机制建设 |
5.4 企业“走出去”税收法律风险防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昆百大跨界并购我爱我家动因和绩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跨界并购动因综述 |
1.2.2 跨界并购绩效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跨界并购概述及理论基础 |
2.1.1 跨界并购概述 |
2.1.2 跨界并购的类型 |
2.2 跨界并购动因理论 |
2.2.1 新古典综合派理论 |
2.2.2 协同效应假说 |
2.3 跨界并购绩效的概念及评价方法 |
2.3.1 跨界并购绩效的概念 |
2.3.2 跨界并购绩效的评价方法 |
第三章 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案例简介 |
3.1 并购双方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1 昆百大公司简介 |
3.1.2 我爱我家公司简介 |
3.2 并购背景及并购方案简介 |
3.2.1 并购背景 |
3.2.2 并购过程及方案简介 |
第四章 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动因分析 |
4.1 昆百大并购动因分析 |
4.2 我爱我家被并购动因分析 |
第五章 昆百大并购我爱我家绩效分析 |
5.1 并购后的整合以及协同效应的发挥 |
5.1.1 并购后的整合 |
5.1.2 协同效应的发挥 |
5.2 财务绩效分析 |
5.2.1 营运能力分析 |
5.2.2 偿债能力分析 |
5.2.3 盈利能力分析 |
5.2.4 成长能力分析 |
5.3 基于现金流量表的四大能力分析 |
5.3.1 基于现金流指标的盈利能力分析 |
5.3.2 基于现金流指标的偿债能力分析 |
5.3.3 基于现金流指标的营运能力分析 |
5.3.4 基于现金流指标的成长能力分析 |
5.4 并购经济增加值绩效分析 |
5.4.1 EVA的定义 |
5.4.2 EVA的会计调整 |
5.4.3 EVA的计算 |
5.5 市场绩效分析 |
5.5.1 事件窗口期的选择 |
5.5.2 累计超额收益率的计算 |
5.6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研究启示 |
1.研究结论 |
2.研究启示 |
3.跨行业并购完善绩效方面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税收征纳合作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税收征纳合作的本体认知 |
一、税收征纳合作的概念 |
二、税收征纳合作的主要特征 |
三、税收征纳合作相关概念的界分 |
第二节 税收征纳合作的理论基础 |
一、税收征纳合作的经济学基础 |
二、税收征纳合作的社会学基础 |
三、税收征纳合作的行政学基础 |
四、税收征纳合作的法学基础 |
第三节 税收征纳合作的实践优势 |
一、提升税收征纳双方的效率 |
二、平衡征纳之间的税收利益 |
三、控制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 |
四、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可接受性 |
第二章 税收征纳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制度缘由 |
第一节 税收征纳合作突出问题的表现 |
一、申报纳税合作尚未实现依法申报 |
二、纳税调整合作尚未达至税法公平 |
三、争议消解合作尚存制度认可困境 |
第二节 税收征纳合作突出问题的制度缘由 |
一、税法基本原则落实不到位 |
二、制度功能结构安排不当 |
三、规则内容设计不合理 |
四、制度运行基础较为薄弱 |
第三章 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完善的整体思路 |
第一节 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指向 |
一、征纳合作机制法定化 |
二、自发合作激励机制充足且适度 |
三、依法合作约束机制严谨化 |
四、制度体系功能设计整体化 |
第二节 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的体系框架 |
一、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的功能结构 |
二、功能定位下的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体系 |
第三节 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运行基础强化 |
一、制度运行基础理念与相关纳税人权利入法 |
二、不合作行为责任落实与征纳互信观念培养 |
三、构建权力制衡需要下的能力平衡机制 |
第四章 申报纳税合作法律制度的拓展 |
第一节 预约裁定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预约裁定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国内学界的主要观点梳理 |
三、预约裁定制度的构建对策 |
第二节 预约定价法律制度的拓展 |
一、预约定价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国内学界的主要观点梳理 |
三、预约定价制度的拓展建议 |
第三节 预约定支法律制度的创新 |
一、制度创新构想提出的背景 |
二、对于支出项目税法规制失败的反思 |
三、预约定支制度的创新对策 |
第四节 风险提示法律制度的拓展 |
一、风险提示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国内学界研究主要观点梳理 |
三、风险提示制度的拓展建议 |
第五节 纳税辅导法律制度的拓展 |
一、纳税辅导相关经验总结 |
二、纳税辅导制度的拓展路径 |
第五章 纳税调整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申报修正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申报修正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国内学界研究主要观点的梳理 |
三、申报修正制度构建对策 |
第二节 税务约谈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税务约谈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税务约谈制度的域内现状述评 |
三、税务约谈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三节 自动报缴从宽处罚法律制度的创新 |
一、自动报缴免罚制度考察 |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借鉴 |
三、税务酌情处罚制度考察 |
四、自动报缴从宽处罚制度的创新对策 |
第六章 争议消解合作法律制度的优化 |
第一节 事项、原因抑或结果:适用标的规则的优化 |
一、学界质疑争议消解适用标的规则的表征 |
二、对于学界质疑争议消解适用标的的反思 |
三、有关“形式合法、内容却不合理”问题的域外考察与评析 |
四、设置“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条款并忽略“原因条件”的必要性分析 |
五、争议消解适用标的规则优化的建议 |
第二节 合一抑或分列:和解、调解各自适用范围的厘清 |
一、和解、调解适用范围规则概览 |
二、和解、调解适用范围冲突的剖析 |
三、和解、调解各自适用范围厘清的建议 |
第三节 争议消解公正保障机制其他相关规则的优化 |
一、中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设置 |
二、争议消解监督机制的优化 |
三、争议消解沟通机制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营改增”后X建筑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2 基本理论与行业税改现状 |
2.1 税收筹划基本理论 |
2.2 建筑业特点及营改增现状 |
3 X建筑公司税收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X建筑公司基本情况 |
3.2 “营改增”后X建筑公司税收现状 |
3.3 “营改增”后X建筑公司增值税抵扣问题分析 |
4 X建筑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改进建议 |
4.1 合理选择大型机械获取方式 |
4.2 合理选择原材料供应商 |
4.3 加强对EPC合同的管理 |
4.4 合理选择和利用税收政策 |
4.5 小结 |
5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北宋三司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三司的发展和变迁 |
第一节 北宋之前三司的发展和变迁 |
一、唐朝三司的萌芽和确立 |
二、五代时期三司的初步发展 |
第二节 北宋时期三司的发展和转型 |
一、熙丰变法前三司的发展和变迁 |
二、熙丰变法时期三司的变迁和转型 |
第二章 三司与经济的关系 |
第一节 三司与中央财政诸库的关系 |
一、三司与左藏库的关系 |
二、三司与内藏库的关系 |
第二节 三司与地方经济的关系 |
一、地方经济对三司的供给 |
二、皇帝、三司对地方经济转运的管理 |
第三节 三司内部诸司的管理 |
一、三司盐铁司的管理 |
二、三司度支司的管理 |
三、三司户部司的管理 |
第三章 三司与政治的关系 |
第一节 三司与皇帝的关系 |
一、皇帝对三司官员的管理 |
二、三司官员对皇帝及皇族事务的制约 |
第二节 三司与宰执的关系 |
一、三司与宰执的政治关系 |
二、三司分割宰执的诸管理权 |
第三节 三司的内外监管 |
一、三司对内部的监管 |
二、外部对三司的监管 |
第四节 三司官吏的俸禄及官职升降 |
一、三司官员的俸禄 |
二、三司吏员的俸禄 |
三、三司官员的升降 |
四、三司吏员的升降 |
第四章 三司与军事的关系 |
第一节 三司与军事的关系 |
一、三司是军事费用的主要筹划者 |
二、三司是军需物资的重要保障者 |
三、三司与军事其他诸方面的关系 |
第二节 三司与群牧司的关系 |
一、三司与群牧司的政治关系 |
二、三司与群牧司的经济关系 |
第五章 三司官员的主要礼仪和优待 |
第一节 三司官员的主要礼仪 |
一、三司官员内部之间的礼仪 |
二、三司官员外部的主要礼仪 |
第二节 三司官员的主要优待 |
一、恩荫优待 |
二、宴请优待 |
三、丧葬及赙赠优待 |
四、赏赐优待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7)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本文框架 |
1.2.3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理论 |
2.1 税务筹划理论分析 |
2.1.1 税务筹划的原因 |
2.1.2 税务筹划的方法 |
2.1.3 税务筹划的意义 |
2.2 转让定价理论分析 |
2.2.1 转让定价概念 |
2.2.2 转让定价产生原因 |
2.2.3 转让定价模型 |
2.2.4 转让定价税务风险分析 |
2.3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理论 |
2.3.1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目的 |
2.3.2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原则 |
2.3.3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方法 |
2.3.4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特点 |
3 S公司转让定价背景分析 |
3.1 S公司背景分析 |
3.1.1 企业基本情况 |
3.1.2 所在行业现状分析 |
3.1.3 企业组织结构 |
3.2 S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
3.2.1 公司主要关联方 |
3.2.2 S公司关联交易流程 |
3.2.3 S公司主要关联方交易额 |
3.3 S公司财务数据分析 |
3.4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环境分析 |
3.4.1 BEPS行动计划 |
3.4.2 税收征管环境分析 |
4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分析 |
4.1 S公司转让定价项目 |
4.1.1 关联采购 |
4.1.2 关联销售 |
4.1.3 其他关联交易 |
4.2 S公司转让定价事前税务筹划分析 |
4.2.1 关联方选择 |
4.2.2 转让定价税务筹划过程 |
4.3 S公司转让定价事中税务筹划分析 |
4.3.1 企业功能和风险分析 |
4.3.2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 |
4.3.3 可比性分析 |
4.3.4 结论 |
4.4 S公司转让定价事后税务筹划 |
4.5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结果 |
5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改进建议 |
5.1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具体改进措施 |
5.1.1 合理认定企业的功能和风险 |
5.1.2 执行预约定价安排 |
5.1.3 以集团整体利益为筹划目标 |
5.2 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改进的保障措施 |
5.2.1 设置税务风险控制部门 |
5.2.2 寻求外部专家的支持 |
5.2.3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
5.2.4 关注国际税收环境变化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营改增对中交路桥公司税负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1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收负担的研究 |
1.3.2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对资金管理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难点和困难的研究 |
1.3.4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难以足额取得专用发票的原因研究 |
1.3.5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如何应对不利影响的研究 |
1.4 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与文章框架结构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营改增演化过程以及效益分析 |
2.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
2.2 营改增的演化过程 |
2.3 营改增的经济效应分析 |
2.3.1 国家层面 |
2.3.2 企业层面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营改增对经营活动以及税收负担的影响 |
3.1 营改增对经营活动的影响 |
3.1.1 对材料采购的影响 |
3.1.2 对劳务采购的影响 |
3.1.3 对固定资产采购的影响 |
3.1.4 对设备租赁的影响 |
3.1.5 对财务核算的影响 |
3.1.6 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
3.2 营改增对中交路桥税收负担的估测 |
3.2.1 对流转税以及附加税费负担的估测 |
3.2.2 对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影响 |
3.3 营改增加重中交路桥税收负担的原因分析 |
3.3.1 加重流转税负担的原因分析 |
3.3.2 加重所得税原因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应对营改增不利影响的思路和对策 |
4.1 应对营改增不利影响的思路 |
4.2 合同管理方面 |
4.2.1 与建设方签订合同 |
4.2.2 与供应商等签订合同 |
4.3 税收筹划方面 |
4.4 财务核算方面 |
4.5 其它方面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主要结论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发展现状 |
1.2.1 国外发展现状 |
1.2.2 国内发展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框架结构 |
第2章 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
2.1 纳税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
2.1.1 纳税筹划的概念 |
2.1.2 纳税筹划的特点 |
2.1.3 纳税筹划的主要形式 |
2.1.4 纳税筹划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2.2 纳税筹划的原则 |
2.2.1 守法原则 |
2.2.2 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
2.2.3 事先筹划原则 |
2.2.4 时效性原则 |
2.2.5 风险规避原则 |
2.3 纳税筹划的方法 |
2.3.1 计税依据筹划 |
2.3.2 适用税率筹划 |
2.3.3 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
2.3.4 税负转嫁筹划 |
2.4 纳税筹划的步骤 |
2.4.1 收集纳税筹划必需的信息 |
2.4.2 设计、选择筹划方案 |
2.4.3 实施、改进筹划方案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首钢板材公司概况及涉税问题分析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3.1.3 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3.2 首钢板材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
3.2.1 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3.2.2 公司涉税情况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首钢板材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1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总体目标 |
4.1.1 合法降低税负 |
4.1.2 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
4.1.3 规避涉税风险 |
4.1.4 企业价值最大化 |
4.2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案 |
4.2.1 供货方选择的纳税筹划 |
4.2.2 运费的纳税筹划 |
4.2.3 进项税先抵扣后转出的纳税筹划 |
4.2.4 增值税申报期限的纳税筹划 |
4.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案 |
4.3.1 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 |
4.3.2 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
4.3.3 专用设备的纳税筹划 |
4.4 房产税的纳税筹划方案 |
4.4.1 筹划依据 |
4.4.2 筹划思路 |
4.4.3 筹划效果及预测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纳税筹划风险及其防范 |
5.1 纳税筹划风险的基本理论 |
5.1.1 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5.1.2 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 |
5.1.3 纳税筹划风险的形成原因 |
5.2 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 |
5.2.1 纳税筹划风险的识别 |
5.2.2 纳税筹划风险的应对 |
5.2.3 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以潍坊市ABH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的选题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环境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文献 |
1.3.2 国内研究文献 |
1.4 研究方法、研究进程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进程 |
1.5 论文研究的思路及主要内容 |
1.6 论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1.6.1 为潍坊市ABH公司设计建立税务筹划体系 |
1.6.2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及成效 |
2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 |
2.1 中小企业及税务筹划界定 |
2.1.1 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 |
2.1.2 税务筹划的概念界定、特征、原则 |
2.2 税务筹划的对象 |
2.2.1 行为对象 |
2.2.2 要素对象 |
2.3 税务筹划的目标 |
2.4 典型税务筹划理论 |
2.4.1 传统的纳税最小化理论 |
2.4.2 有效税务筹划理论 |
2.4.3 税务筹划的博弈论 |
3 国内外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现状分析 |
3.1 国外税务筹划的现状及分析 |
3.2 国内税务筹划的现状及分析 |
3.2.1 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原因 |
3.2.2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 |
3.3 国内外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现状比较分析 |
4 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策略 |
4.1 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策略 |
4.2 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 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1 基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2 基于征税范围或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3 基于税率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4 基于税收优惠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5 基于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6 基于费用扣除的税务筹划策略 |
4.3.7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税务筹划策略 |
5 ABH公司税务筹划实证研究 |
5.1 潍坊市ABH公司发展概况简介 |
5.2 ABH公司税务筹划现状及分析 |
5.3 ABH公司生命周期分析—成长期 |
5.4 ABH公司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
5.4.1 基于成长期的筹划策略设计切入点分析 |
5.4.2 增值税的筹划设计 |
5.4.3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设计 |
5.5 ABH公司税务筹划实践及成效分析 |
5.5.1 成本收益视角分析 |
5.5.2 博弈论视角分析 |
6 增强中小企业税务筹划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
6.1 增强中小企业税务筹划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
6.1.1 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 |
6.1.2 加强对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的培养 |
6.1.3 规范会计核算依法筹划 |
6.1.4 进行成本收益、博弈论分析 |
6.1.5 防范规避筹划风险 |
6.1.6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 |
6.2 “营改增”大环境下,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7.3 发展前景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税收筹划并非都是税赋最低的策划(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D]. 柳丽娜. 安徽师范大学, 2020(01)
- [2]“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障碍及法律应对[D]. 何肖肖. 兰州大学, 2020(01)
- [3]昆百大跨界并购我爱我家动因和绩效分析[D]. 谭少红. 广东工业大学, 2020(02)
- [4]税收征纳合作法律制度研究[D]. 师璇.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5]“营改增”后X建筑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D]. 严安.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5)
- [6]北宋三司若干问题研究[D]. 贾明杰. 河北大学, 2017(01)
- [7]S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筹划研究[D]. 马璐. 西安理工大学, 2017(02)
- [8]营改增对中交路桥公司税负的影响研究[D]. 王新华. 长沙理工大学, 2014(06)
- [9]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 赵盈盈. 燕山大学, 2013(02)
- [10]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以潍坊市ABH公司为例[D]. 郑福芹. 青岛科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