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将实施严格的注册通报制度——国家认监委提醒我国食品及饲料企业做好应对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刘孟伟[1](2020)在《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推动禽肉出口研究》文中指出据统计,2018年WTO成员国共发布技术性贸易措施4685件,同比增长2.2%,创历史新高;2019年1至6月,WTO共发布技贸措施2484件,同比增长8.14%,并呈现发达国家技术性门槛日渐高筑、发展中国家制度性成本居高不下及最不发达国家涟漪性传导加剧三大发展趋势,在现阶段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攀升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已成为影响我国贸易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在禽肉产品产量在国际上名列前茅,仅次于第一产量国美国,名列第二位。同时禽肉产品在我国的需求量也被列为第二大肉类品种,名列第2位。尽管我国禽肉产品产量大,出口销售却不乐观,我国目前食品市场上还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问题,这也导致我国食品难以被国际市场接纳。除此之外,发达国家通过科研改进食品检验技术,提高食品标准,完善检测程序和认证制度,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我国目前禽肉产品的售出价格远远低于国外,扩大禽肉出口是提升生产效益的重要举措。但是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将阻碍我国禽肉企业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欧美国家长期将中国内地视为疫区,大大限制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技术贸易措施广泛应用、产品质量达不到进口国要求、产品标准不统一、没有自主品牌、进出口规模小及动物福利等因素都会影响中国禽肉出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可避免,今后将更加完善。所以,在新形势的推动下我国要参考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禽肉的影响,深入解析出口禽肉贸易中遭遇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境况和原因,充分了解重点贸易国家实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具体内容,除此之外,我国还需针对其他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采取相对应的举措,防止日后产生国际贸易纠纷,推动禽肉出口,增加农民收入,出口禽肉主要贸易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究已成为当前我国推进禽肉出口贸易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专题研究项目。”
李冠群[2](2019)在《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与监管问题研究 ——从“认证乱象”谈起》文中研究表明为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我国在二十一世纪伊始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制度),实施至今已十六年有余。在此期间,CCC认证制度在保护社会公众人身健康与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往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制造技术的不断提高,在新环境下发生的各类“认证乱象”屡禁不止,使CCC认证制度的实施与监管面临着愈发严峻的考验,CCC认证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为研究CCC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公共物品理论与政府管制理论思想的指导下,梳理了认证的概念与原理。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模型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等方法,从实施与监管两方面对现行制度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顶层设计方面,法规体系存在缺失与冲突,政策间互相缺乏支撑与协调,认证机构形成寡头垄断;实施执行方面,认证实施规则不够完善、检测质量有待提高;监督管理方面,监管的越位与缺位并存,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足,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梳理近年来制度改革的措施与成效,探讨改进制度实施与监管成效的建议与措施,包括完善制度建设,增加认证实施机构数量使业内形成良性竞争;抓住标准源头,发挥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作用规范认证实施;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永久退出、终身禁业等措施对违规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高国钧[3](2016)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文中研究指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是政府为保障产品安全、公共安全、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由特定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其内在动力来源于政府、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于安全、效率与秩序的价值追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众多的认证机构,其认证服务广泛渗透经济、社会、环境、政府管理、教育及人权保障,逐渐成长为重塑世界秩序的引导者。基于中立、客观、专业立场及“平民主义”精神,认证的理念、内容与方式具有普适性与超国家性,具有克服外部性、节约交易成本的作用,甚至在某些方面替代政府规制市场,事实上承担着干预主体的角色。在国家干预与社会自治之间,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既有中介服务组织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异性。已有的研究探讨大多局限于认证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与影响。多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颇受垢病,认证标志的“安全性”与“消费导向”价值尚未得到社会认可。保障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是认证行业的生命线,也是认证主体的基本法律义务。尽管入世以来,国家认监委组织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但效果并不佳,认证主体不实认证、认证合谋、市场主体花钱买证等认证“形式主义”尚未予以根治;另一方面,认证程序、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认证收费制度规定不尽合理,导致强制性认证产品合格率不高,认证有效性不强,消费安全面临极大隐患。本质上,在产品质量治理方面,当下政府所面临的并非单向式简单干预,而是双层干预,既要直面规制微观市场,维护竞争秩序,又要对认证主体实行干预。政府经济干预权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认证主体,对这种“混合规制”的规制已有的主流经济法理论并未对此予以恰当的重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很重要,但存在问题也多,已构成对我国市场秩序及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的极大挑战,带来的命题是:什么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规制能够使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系统最有效率地履行其支持市场系统的应然功能?为此,本文坚持学术研究的问题导向,尝试在“国家—社会中间层—市场”的分析框架下,以风险社会为切入点,以认证权为逻辑起点,以解决认证有效性为主线,以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制度的规范性为研究重心,探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范畴,以公共治理理论、社会中间层理论、法律的道德性理论为基础,检视并总结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及运行的规律和特征、存在问题,细致考察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的模式、特征及趋势,在经济法的视野下,做一个一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研究,以澄清和巩固认证机构的经济法主体地位,找到认证有效性不足问题发生的内在机理及多年未根治的原因,从宏观上研判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从微观上明晰政府规制认证有效性的策略工具及法律责任实现机制。全文除绪论外,共分六章,各章内容具体分述如下:第一章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内涵与理论基础。在政府、社会中间层和市场三者间合理地分配权力与权利,明晰干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形成三方相互监督、互相促进的局面,可改变政府“一股独大”的权力配置结构。认证制度源于西方,只有观照其制度起源和发展史,才能探究和洞悉其内在的功能与价值。风险社会的来临,引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需求,凸显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首要“安全性”应用价值,阐释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与现实的五个动因及意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本质上究竟有何特别的制度机理?故有必要梳理认证概念起源和沿革,从而揭示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从权力与权利的分野与耦合角度,揭示了认证权的权源、本质及其基本特征。择取公共治理理论、社会中间层理论、法律的道德性理论,分别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视角、主体间性“多元治理”视角、法律与伦理交融视角,阐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该当性,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理论上的铺垫。第二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特点。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的双重特征,引进并借鉴于西方,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正在从认证大国向认证强国迈进。作为一种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全景式梳理其基本内容及运行机制,具体包括制度渊源、监管体制、认证程序、认证模式及收费制度。制度渊源除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之外,还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指南、国际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行业协会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渊源的广泛性、复杂性、多层次性凸显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变动性特征。良好的监管体制、科学的认证程序、优化的认证模式、市场化的收费制度对提高行政效率、认证绩效具有正向效应。上述事实性内容的交代,为概括和总结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的规律性特征提供素材和依据,即政府主导干预的父爱主义、质量规制的混合治理模式、发展路径的国际标准依赖、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本位观、与生产许可制度两轮驱动。第三章是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应然意义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很重要,但现实运行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简单模仿到改革完善,从被动依从到主动融入,在曲折探索中不断前行。在深入剖析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面板数据,总结认证主体社会化、认证证书集中化、认证市场结构寡头垄断等整体失衡基础上,梳理、研判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度创新与完善提供靶向。大抵来说,主要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基于立法机制视角的体系性立法缺陷、基于行政干预视角的政府监管不到位、基于认证绩效视角的认证有效性不高。具体表现为:立法位阶低层次,法律规范严重冲突,立法空白,立法体系不完整;机构设置不合理,运行机制不顺畅,执法力度不够大;机构独立性不强,技术标准不协调,认证程序不规范,虚假认证未根治及认证采信度不高。立法缺陷是根源,有效性不高是制度运行的表征,而监管不力是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三个认证典型案例,运用博弈利益主体分析,进一步剖析和归纳造成上述问题的成因及影响。第四章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域外考察与启示。作为“互补性”制度移植,认证来源与引进于西方发达国家,对其制度与实践的深入考察可为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经验和范本。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文化和历史传统、法系差异,世界各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运行和规制并没有统一固定的版式,从而表现为一定的“地方性知识”。在概述世界主要国家放松规制政策和行政规制权的社会转向背景基础上,检视世界主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运行状况,并从宏观上归纳了各国模式,即美国、德国的标准先行、市场推动型模式;俄罗斯、日本、印度立法规范、政府主导型模式;英国、韩国因势利导、协同推进型模式。并总结概括上述典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与借鉴,即效率主义的价值判断、法治基础的权力改革、多元主体的配置结构、风险管理的决策方法。第五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基于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国际认证的发展趋势,需要根据我国的市场环境、产业发展做出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和完善。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坚持科学发展、认证主权的总体理念指导下,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前提,科学界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定位,统筹规划,宏观布局,理顺政府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规制相结合,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认证有效性为核心目标,在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基础上,坚持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认证协同发展原则。针对目前中央力促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同时要克服国家干预过度与干预不足的倾向,坚持国家干预适度性的经济法理念。放开认证行业,不等于政府撒手不管,干预也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范围,要正确处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与生产许可证制度两者的关系和边界,促进合格评定方式的改革创新。剖析了《合格评定法》与《技术监督法》两种立法模式的历史条件和优劣,探讨了《合格评定法》的立法导向、总体框架及立法重点,分析了强制性标准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的法律地位,建设性提出修订《标准化法》的总体导向、基本原则和建议。第六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具体建议。法律制度运行好坏取决于其责任的科学设计与实施。预期成本超过预期收益是有效治理的基本要求,认证主体法律责任是认证市场有序发展的保证,是认证法律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然而,认证的公益性与自利性的冲突与矛盾决定了对其规制的复杂程度。在论述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法律效力和范围基础上,以提高认证有效性为目标,探讨了市场导向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竞争政策的关系,提出科学构建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的指定标准、程序规则、权利救济途径。认证行为的可控性是法律规制的目标,建议从完善强制性认证信息披露机制、提升强制性认证行为规范性两个方面来强化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制。最后,从法律责任创新与完善角度,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法治化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声誉成本;连带责任的认定与实现。从适用主体、行为模式、责任承担角度对《产品质量法》与《认证认可条例》中的连带责任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深入探讨连带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的程序与条件、责任分担规则等,并提出合理化的立法建议。从制度执行的个体维度,提出在保证职业独立性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厂检查员的专家责任制度。
质检总局[4](2015)在《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中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78号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27件。清理结果:截至2014年12月底,质检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49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和中国纤维检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备案有效规范性文件145件。
董啸天[5](2014)在《我国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是世界公认的水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尤其是在进入21世纪后海水养殖业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2年我国海水养殖经济总产值达到了2264.54亿元,海水养殖总产量达到了1643.81万吨。当前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严峻,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安全的海水养殖产品成为了海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如何真实、客观地描述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状况与管理成效?建立全面、完善和有效的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便是一条保障食品安全的康庄大道。本文主要运用管理学的分析方法,以食品安全理论、水产品相关理论、质量管理模型理论以及农产品品牌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国外发达国家水产品安全管理经验作为参考,结合博弈分析模型,将海水养殖产品的供应链分为养殖、加工和市场三个阶段,针对每个阶段海水养殖产品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研究,并通过建立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以及两项重点环节,辅以统计数据分析和案例分析,最终形成了完整意义上的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理论框架。论文共分为十一章,其中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是相关理论综述,第三章是国外发达国家水产品安全管理经验研究,第四章是我国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概况描述,第五章是对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认为制度保障在推进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影响,第六章养殖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七章加工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八章市场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九章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以及第十章重点环节建设是论文的核心章节。论文第六、七、八和九章属于主体结构章节,养殖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属于海水养殖产品供应链的上游环节,也是生鲜海产品和海产品加工原料的生产环节,饲料、渔药、水质和苗种是影响海水养殖产品质量的四个关键因素,该章就以这四项制度为基础,然后辅以海水健康养殖模式、海水养殖疾病防治和检测、海水养殖业灾害保障以及产地监督抽查抽样等四项制度。加工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属于加工海产品的生产环节,对于加工海产品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影响,该章就以GMP、SSOP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开篇,然后将水产品加工原料、加工环境、加工人员因素以及食品添加剂等内容也纳入研究范畴。市场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涵盖的主要环节是运输、储藏、批发与零售等,所以该阶段是海水养殖产品进入市场的把关环节,包括了水产品可追溯、水产品流通安全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以及水产品召回等内容。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涵盖的内容并不独立存在于养殖、加工和市场任何一个单独的阶段,而是自始至终都可以发挥保障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的功能,因此该章是四章主体框架中体系最为繁琐、结构最为复杂的,包括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水产品品牌建设、水产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体系、渔业产业化发展、人员培养培训机制、企业文化建设、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渔业科技创新等内容。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第十章重点环节建设,本文提出建立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核心就是建立CPMC体系,全称为Cultivation(养殖)、Process(加工)、Market(市场)与Complex(综合)体系,实际上就是将第六章养殖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七章加工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八章市场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与第九章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进行有效整合,重点突出第十章HACCP体系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力求全面覆盖海水养殖产品供应链的所有环节,追求食品安全管理零死角、零漏洞、零容忍和零风险的“四零原则”,希望能为推动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孙波[6](2012)在《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重要的水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水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立现代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渔业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要求,也是积极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确保水产品稳定、持续、安全供给,提高农渔民收入的现实需要;是提高我国水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快外向型农渔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同时也是科学开发用渔业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论文应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分析工具,对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明确了政府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应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供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动机;通过系统管理论、组织理论、二元制结构理论等为建立区域化综合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论文系统回顾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历史趋势,对近年来发生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事件进行了案例分析;比较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行系统分析。论文将研究重点定位于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公共产品存在问题的经济分析上,探讨了政府的监管责任。指出包括水产食品在内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社会分配不公、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不足、社会二元制结构导致了食品市场“劣质驱逐良质”现象的存在。提出加强对水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控制和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论文提出应建立有效整合水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全部要素与利益相关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管理新模式。主要路径有:建立管理统一、分工负责、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水平,建立食品安全科技支持体系;完善我国水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监管组织有效性,提高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和自律能力。结合我国现阶段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论文提出了建立区域化的综合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主要思路包括:建立综合高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包括组建综合性管理机构、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宣传培训体系;优化以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为主要流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护体系、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体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体系;强化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两大关键环节。
吴希铭[7](2011)在《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的合作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提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我国的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激励性的掺杂行为,造成食品原料污染,后又波及食品链,最终影响到整个出口食品行业的生存。由于经济激励性的掺杂行为具有非传统性,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因此,需要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本研究使用态势分析工具分析了我国出口食品监管模式的成效和问题,在这基础上,借鉴国外有效运行的生产企业联合自治模式案例以及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模式的案例,提出构建一个多中心的出口食品安全合作治理网络,作为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新模式。这个网络的运作模式的设计包括:⑴生产企业行业联合的协作模式;⑵政府部门、生产企业与专业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协作模式;⑶网络内各组织间信息沟通的模式。对网络内专业合格评定组织的监督,则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来达成。本研究为实现这个新的管理模式提出的主要建议为:⑴完善我国出口食品的行业组织,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治;⑵在食品链的各类组织中,倡导使用第三方合格评定工具,合理吸纳第三方合格评定的结果;⑶建议借助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对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的监督机制;⑷建议为出口食品链中各部门间的沟通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⑸建议在专业合格评定机构内部使用平衡记分卡作为绩效管理的工具。
王澎[8](2011)在《HACCP标准在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英文缩写,是一种对食品安全有显着影响的危害加以识别、评估及控制的体系。近年来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广泛重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认为HACCP是迄今控制食源性危害最有效的手段。自其产生30多年来,HACCP已在全球得到了广泛推广,发达国家成为这一过程的引领者,并形成了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卫生监管体系。它主要是通过科学和系统的方法,分析和查找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确定预防控制措施和关键控制点,并实施有效的监控,从而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这种体系的运用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完全依赖于对成品检验的被动局面,形成了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到最终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使食品卫生监管体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我国是食品大国,食品工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调查显示,近七成百姓对我国食品卫生状况“没有安全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和谐社会的建立与稳定带来了干扰。世界各国政府已将食品卫生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大力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对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在食品卫生领域推行HACCP标准过程中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结合我国最近二十年推行HACCP标准发展进程的研究,通过与美国、加拿大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应汲取的国外成功经验,找出我国推行HACCP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在我国食品卫生监管领域有效推行HACCP标准的设想和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及实践提供参考。
魏东[9](2011)在《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文中指出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弹指一挥间,“入世”已经十年。成为国际贸易大家庭的一员,即可以享受WTO成员的权利,为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方面随着关税的降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的逐渐取消,进口商品将越来越多的涌入我国,冲击国内市场;另一方面我国出口商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使得形势日益严峻,形形色色、花样繁多的技术壁垒使得走出去面临诸多难题。我们通常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由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 Agreement)来规范的,由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三个要素组成。本文所指的TBT,当我们称其为壁垒时,显然是从其对国际贸易起阻碍作用的角度说的。另一方面,当我们尝试构建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时,笔者倾向于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Technical Measures to Trade)"这一中性的名词。我们有必要充分研究国际上通行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熟悉其规则和惯例,并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在遵守WTO规则的基础上,探寻建立起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以实现《TBT协定》所认同的合法目标:即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以及保护国家安全。此外,我们研究TBT,将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规则,按中国国情“量身定制”非歧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不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商品通过技术手段调控,阻挡在国门之外,维护我国的正常经济和贸易利益。另一方面,作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我们的产业界在走向世界的同时,需要与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管部门一道共同配合,打破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的外贸出口。本文尝试在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即体现中国自身特色,又不违背世贸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第一章介绍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形式、特点、地位和作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还包括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而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SPS)措施及绿色环境壁垒和专利壁垒等形形色色的贸易措施。文章分析了其最新变化,提示其既有合理正面的作用,又有对贸易阻碍的负面作用。第二章则通过介绍以美国和欧盟等经济体为代表的典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情况,着重从其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合格评定制度等方面逐一探讨分析其构成和运行特点,,并总结分析了欧美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经验。第三章以《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0)》为基础,分析了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经济贸易的影响。第四章是实例剖析,着重介绍了美国应对欧盟化学品新法规(REACH)、日本对食品农产品建立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和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技术壁垒执法案例分析。第五章着重分析了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现状、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第六章尝试从法律和实务层面探讨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合格评定体系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体系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建立我国自己符合国际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期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更多的专业人士深入了解技术壁垒,关注我国自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使其完善并全方位地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接轨,从而使我国在履行入世承诺的同时,充分享受加入世贸带来的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郭可汾[10](2010)在《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文中提出在我国实行多年的《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经充分调研,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历经多年修改、审议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终于在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不仅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也将为我国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法律屏障提供依据。特别是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尚不令人满意,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背景下,对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本文分析的背景材料,首先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和具体沿革以及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随后,通过运用不完备法律理论对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分析,并对食品安全法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适用进行了初步的介绍;通过引入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博弈论,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从三个方面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建立相应的理论基础。作为经验借鉴,本文从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标准、检测、认证、危险性分析、可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制度和危险性预警系统等着手,对美、欧、日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积累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随后,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具体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构进行了归纳;从相关法律对标准的规定、我国水产标准化发展历程和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现状三方面对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对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总结;从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认证认可的规定、我国水产养殖领域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现状着手,分析了我国水产品认可认证的发展现状;还对我国的水产品可追溯、水产品召回、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的现状进行了探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结合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带来的在监管方面的变革,就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最后,从大菱鲆事件着手,以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作为实例,分析了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现状。对大菱鲆养殖过程中与环境、投入品和初级产品有关的监管部门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总结,对相关认证在大菱鲆产业中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我国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现状,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美国将实施严格的注册通报制度——国家认监委提醒我国食品及饲料企业做好应对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将实施严格的注册通报制度——国家认监委提醒我国食品及饲料企业做好应对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推动禽肉出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技术性贸易措施概述 |
2.1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 |
2.2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分类 |
2.3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特征 |
2.4 中国出口禽肉遭受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况 |
3.我国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
3.1 日本 |
3.2 .欧盟 |
3.3 韩国 |
4.出口禽肉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战略和措施 |
4.1 .革新理念纳入发展大局 |
4.2 转变职能加快顶层设计 |
4.3 创新驱动完善工作体系 |
4.4 把握机遇强化支撑效能 |
4.5 因地制宜差别化管理 |
4.6 市场导向激发应对活力 |
4.7 优化服务打造新动能 |
4.8 推进共治集聚工作合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2)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与监管问题研究 ——从“认证乱象”谈起(论文提纲范文)
学位论文数据集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政策引导:提升认证公信力 |
1.2.2 完善管理: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
1.2.3 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
1.2.4 服务社会:保护双方切身利益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相关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 |
1.4.2 比较研究 |
1.4.3 模型分析 |
1.4.4 案例分析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及内涵外延 |
2.1 政策基础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政府管制理论 |
2.3 认证的概念与原理 |
2.3.1 认证与认可的概念 |
2.3.2 认证的实施对象与主体 |
2.3.3 认证与认可的辨析 |
2.3.4 认证的原理 |
2.4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成果与作用 |
2.4.1 支撑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制度交易成本 |
2.4.2 打破技术贸易壁垒,促进我国产品出口 |
2.4.3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
2.4.4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
2.5 国外相关制度对比 |
2.5.1 欧盟CE标志认证制度 |
2.5.2 日本PSE认证制度 |
3 实施与监管现状 |
3.1 实施主体及程序 |
3.1.1 实施主体 |
3.1.2 实施程序 |
3.2 监管体系及方式 |
3.2.1 监管制度 |
3.2.2 监管内容 |
3.2.3 执法主体 |
3.2.4 监管方式 |
3.3 制度在实施与监管间的博弈关系分析 |
3.3.1 实施机构与监管部门 |
3.3.2 实施机构之间 |
3.4 博弈模型的假设、建立与分析 |
3.4.1 实施机构与监管机构间的博弈 |
3.4.2 实施机构之间的博弈 |
3.5 监管的重要作用与改革的必要性 |
3.6 近年在实施与监管方面改革的措施及成效 |
3.6.1 优化实施程序 |
3.6.2 创新监管模式 |
4 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案例一:机构管理松懈——问题产品CCC证书依然有效 |
4.2 案例二: 行风亟需整顿——认证潜规则屡禁不止 |
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顶层设计 |
4.3.2 实施执行 |
4.3.3 监督管理 |
4.4 成因分析 |
4.4.1 监管视角:缺乏统筹下的深化制度改革 |
4.4.2 实施视角:寡头垄断下的权力寻租与内生动力不足 |
4.4.3 利益视角:低违法成本下的恶性循环 |
5 建议与措施 |
5.1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
5.2 增加机构数量,完善制度建设 |
5.3 抓住标准源头,规范认证实施 |
5.4 拓宽监管渠道,加大惩处力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导师及作者简介 |
附件 |
(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风险社会对认证的制度需求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背景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动因与意义 |
第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法理内涵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概念之界定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关系分析 |
三、认证权的本质与特征 |
第三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 |
二、社会中间层理论 |
三、法律的道德性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特点 |
第一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及转轨特性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历程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转轨特性 |
第二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体系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渊源 |
二、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运行体制 |
第三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政府主导干预的父爱主义 |
二、质量规制的混合治理模式 |
三、发展路径的国际标准依赖 |
四、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本位观 |
五、与生产许可制度两轮驱动 |
第三章 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整体失衡 |
一、认证主体社会化 |
二、证书分布集中化 |
三、寡头垄断的认证市场结构 |
第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体系性立法缺陷——基于立法机制视角 |
二、政府监管不到位——基于行政干预视角 |
三、认证有效性不高——基于认证绩效视角 |
第三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与影响:案例研究与批判 |
一、案例述介 |
二、认证法律制度移植出现异化 |
三、认证合谋导致监管机制缺失 |
四、政府干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并存 |
第四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主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运行概况 |
一、放松规制下的制度替代 |
二、行政规制权的社会转向 |
第二节 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检视 |
一、标准先行、市场推动 |
二、立法规范、政府主导 |
三、因势利导、协同推进 |
第三节 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成功经验 |
一、效率主义的价值判断 |
二、法治基础的权力改革 |
三、多元主体的配置结构 |
四、风险管理的决策方法 |
第五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路径选择的基本原则 |
一、他治与自治平衡:强制性与自愿性协同发展 |
二、硬法与软法结合:适度干预理念下弹性管理 |
三、认证与审批衔接:促进合格评定的方式创新 |
第二节 路径选择的立法模式 |
一、总体思路:《合格评定法》抑或《技术监督法》? |
二、《合格评定法》的立法导向 |
三、标准改进模式——兼谈《标准化法》的修改 |
第六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具体建议 |
第一节 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效力和范围 |
第二节 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市场准入制度 |
一、市场导向与强制性认证竞争政策的关系 |
二、认证机构的指定及救济 |
第三节 强化对指定认证机构行为的规制 |
一、完善强制性认证信息披露机制 |
二、提升强制性认证行为的规范性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指定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度 |
一、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 |
二、完善认证制度中的连带责任 |
三、完善工厂检查员的专家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我国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目的 |
1.2.3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食品安全体系问题 |
1.3.2 基于管理学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
1.3.3 基于经济学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
1.3.4 小结 |
1.4 论文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1 论文主要内容 |
1.4.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6.1 论文的创新点 |
1.6.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相关理论综述 |
2.1 食品安全相关理论综述 |
2.1.1 食品安全性概述 |
2.1.2 良好行为规范 |
2.1.3 食品质量管理 |
2.2 水产品相关理论综述 |
2.2.1 概念解析 |
2.2.2 水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水产品质量管理的外部性理论 |
2.2.4 水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有限理性问题 |
2.2.5 水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管制分析 |
2.2.6 水产品供应链理论 |
2.2.7 我国水产品食品安全问题的 SWOT 分析 |
2.3 质量管理模型理论 |
2.3.1 PDCA 循环 |
2.3.2 OPT |
2.3.3 甘特图 |
2.3.4 零缺陷管理理论 |
2.3.5 6σ |
2.3.6 5S 现场管理法 |
2.3.7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2.3.8 朱兰三部曲 |
2.3.9 品管圈理论 |
2.4 农产品品牌理论 |
2.4.1 农产品品牌的内涵和分类 |
2.4.2 农产品品牌特性分析 |
3 发达国家水产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启示 |
3.1 世界海水养殖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 |
3.1.1 世界海水养殖业发展概况 |
3.1.2 世界海水养殖业发展趋势 |
3.2 美国 |
3.2.1 美国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3.2.2 美国水产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3.3 日本 |
3.3.1 日本水产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3.3.2 日本海水养殖产品可追溯体系 |
3.3.3 日本水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
3.3.4 日本水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3.3.5 日本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3.3.6 日本水产品食品安全“110”报警制度 |
3.3.7 日本水产品加工零排放发展 |
3.4 韩国 |
3.5 挪威 |
3.6 发达国家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给我们的启示 |
3.6.1 建立健全水产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3.6.2 建立完善的水产品食品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
3.6.3 重视水产品养殖海域环境保护 |
3.6.4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产品食品安全意识 |
3.6.5 建设水产品科技支撑体系 |
3.6.6 建立水产品可追溯体系 |
3.6.7 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水产品食品安全 |
4 我国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概况 |
4.1 我国海水养殖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
4.2 我国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发展现状 |
4.2.1 行政管理体系 |
4.2.2 法律法规体系 |
4.2.3 标准体系 |
4.2.4 检验检测体系 |
4.2.5 认证体系 |
4.3 水产品安全危害因素分析 |
4.3.1 自源性危害 |
4.3.2 外源性危害 |
4.4 建立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
4.5 建立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 |
5 水产品安全管制作用机制的博弈分析 |
5.1 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的假设及变量的选取 |
5.1.1 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假设 |
5.1.2 博弈模型中变量的选取及符号意义 |
5.2 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的建立和求解 |
5.2.1 混合策略下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的建立 |
5.2.2 博弈模型的求解 |
5.3 基于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的政府行为动机分析 |
5.3.1 从政府监管的收入部分来分析其行为动机 |
5.3.2 从政府监管的成本角度分析其行为动机 |
5.4 基于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的企业行为动机分析 |
5.5 小结 |
6 养殖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6.1 加强对投放饲料的管理和开发 |
6.1.1 饲料安全的重要性 |
6.1.2 影响饲料安全的因素 |
6.1.3 加强对海水养殖投放饲料的管理 |
6.1.4 加强对海水养殖投放饲料的开发 |
6.2 加强对投放苗种的管理和开发 |
6.2.1 加强对水产苗种的管理 |
6.2.2 加强对水产苗种的开发 |
6.3 提高渔业水域海水污染的监测强度和治理水平 |
6.3.1 海水养殖对于海水环境的影响 |
6.3.2 我国海水养殖水质标准 |
6.3.3 提高对海水水质的监测强度 |
6.3.4 加强对海水养殖水域海水污染的治理 |
6.4 加强对投放药物的管理和开发 |
6.5 鼓励海水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 |
6.6 建立海水养殖疾病防治和检测体系 |
6.7 建立完善的海水养殖业灾害保障机制 |
6.8 建立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抽样制度 |
6.9 小结 |
7 加工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7.1 GMP 与 SSOP |
7.1.1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
7.1.2 SSOP(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
7.2 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 |
7.3 加强水产品原料控制和管理 |
7.3.1 水产品原料造成的危害 |
7.3.2 加强水产品原料控制 |
7.3.3 加强水产品原料管理 |
7.4 加强水产品加工环境管理 |
7.4.1 水产品加工环境不当引起的危害 |
7.4.2 加强水产品加工环境管理 |
7.5 加强水产品加工人员管理 |
7.5.1 水产品加工人员造成的危害 |
7.5.2 加强水产品加工人员管理 |
7.6 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
7.6.1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 |
7.6.2 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
7.7 小结 |
8 市场阶段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8.1 建立水产品可追溯体系 |
8.1.1 食品安全追溯技术 |
8.1.2 建立水产品可追溯体系 |
8.2 建立水产品流通安全管理体系 |
8.2.1 流通环节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 |
8.2.2 建立水产品流通安全管理体系具体措施 |
8.3 建立严格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
8.3.1 水产品检验检测内容 |
8.3.2 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8.4 建立水产品召回制度 |
8.5 小结 |
9 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
9.1 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
9.1.1 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
9.1.2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9.1.3 无公害产品认证 |
9.1.4 绿色食品认证 |
9.1.5 有机食品认证 |
9.1.6 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具体措施 |
9.2 建立健全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9.3 推进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 |
9.4 推进水产品品牌建设 |
9.4.1 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特性 |
9.4.2 推进水产品品牌建设 |
9.5 建立水产品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体系 |
9.5.1 水产品风险评价机制 |
9.5.2 水产品风险管理机制 |
9.5.3 水产品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
9.5.4 水产品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
9.6 提升海洋渔业产业化水平 |
9.6.1 海洋渔业产业化内部发展机制 |
9.6.2 海洋渔业产业化外部辅助机制 |
9.7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机制 |
9.7.1 政府及政府授权第三方机构 |
9.7.2 企业 |
9.7.3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
9.7.4 海水养殖户和个体摊贩 |
9.8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9.8.1 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
9.8.2 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应当着重强调企业社会责任 |
9.9 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 |
9.9.1 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 |
9.9.2 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 |
9.9.3 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监督机制 |
9.10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
9.11 建立海水养殖产品科技创新机制 |
9.11.1 渔业科研机构建设 |
9.11.2 渔业硬件设施建设 |
9.11.3 渔业科技推广 |
9.11.4 渔业科技成果转化 |
9.12 小结 |
10 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重点环节 |
10.1 重点环节之一——推行 HACCP 体系 |
10.1.1 HACCP 原理简介 |
10.1.2 HACCP 在海水养殖中的应用 |
10.1.3 HACCP 在水产品加工中的应用 |
10.1.4 小结 |
10.2 重点环节之二——推进标准化建设 |
10.2.1 产品标准制定和修改的基本原则 |
10.2.2 推进海水养殖标准化建设 |
10.2.3 推进水产品加工标准化建设 |
10.2.4 推进水产品物流标准化建设 |
10.3 小结 |
11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11.1 研究结论 |
11.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英文缩略语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主要学术构想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论文主要内容和结构 |
1.6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7 关键术语诠释 |
2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理论思考 |
2.1 公共管理理论 |
2.2 公共选择理论 |
2.3 区域经济理论 |
2.4 系统管理理论 |
2.5 组织理论 |
2.6 二元制结构理论 |
2.7 市场制度的激励及失灵理论 |
2.8 水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 |
2.9 小结 |
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分析 |
3.1 基于产业链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
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
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演化趋势 |
3.4 小结 |
4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
4.1 概述 |
4.2 美国 |
4.3 欧盟 |
4.4 日本 |
4.5 韩国 |
4.6 加拿大 |
4.7 小结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 |
5.1 发展历史 |
5.2 公共监管体系 |
5.3 生产控制体系 |
5.4 小结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与解决途径 |
6.1 水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事件案例分析 |
6.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 |
6.3 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途径 |
7 建立综合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
7.1 建立综合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
7.2 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体系 |
7.3 推进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体系 |
7.4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宣传培训体系 |
8 优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 |
8.1 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 |
8.2 质量安全防护体系 |
8.3 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体系 |
8.4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体系 |
9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 |
9.1 重点管控环节之一——化学投入品控制 |
9.2 重点管控环节之二——质量安全追溯控制 |
10 研究结论、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0.1 研究结论 |
10.2 论文创新点 |
10.3 不足之处与今后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论文中的符号及缩略词说明 |
国内外主要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网站一览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7)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的合作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研究现状 |
一、国外的研究动态 |
二、国内的研究动态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的内容 |
二、研究基于的假设 |
三、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出口食品安全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
一、食品安全的外部性 |
二、出口食品的安全信息链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 |
三、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
四、政府失灵 |
第二节 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合格评定理论 |
一、实施合格评定的机构 |
二、出口食品安全合格评定的运作机制 |
三、我国出口食品安全领域中典型的合格评定体系 |
第三章 我国现有的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模式 |
第一节 政府部门对出口食品的管理模式 |
一、出口食品的监管主体:检验检疫机构 |
二、检验检疫机构的主要管理模式 |
第二节 生产企业对出口食品安全的管理机制 |
一、常态情况下的管理机制 |
二、对高风险原辅料的管理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部门对出口食品领域专业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模式 |
一、管理的目的 |
二、管理的主体 |
三、管理的法律依据 |
四、管理的方法 |
五、监管案例: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 |
第四节 其他类型组织参与出口食品安全的管理的模式 |
一、专业合格评定机构参与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模式 |
二、官办行业组织参与管理的案例 |
三、草根组织参与管理的案例 |
四、企业合作参与出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案例 |
五、专业合格评定机构的行业内部的管理体系 |
第五节 当前出口食品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 |
一、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二、出口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合格评定法律制度体系 |
第四章 国外对食品安全实施合作管理的模式 |
第一节 行业合作的自治管理模式 |
一、美国猪肉行业的PQA Plus计划 |
二、英国零售行业采取的BRC认证 |
三、欧盟的零售行业的EUREP GAP认证 |
四、日本行业的合作模式:JCCU模式 |
第二节 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模式 |
一、美国FDA与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合作模式 |
二、日本JFFIC与政府和其他行业组织的多重合作模式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现有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的成效和问题 |
第一节 政府部门对出口食品管理模式的成效 |
一、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设计目标 |
二、出口食品备案制度及其实施成效 |
三、对原辅料安全管理的成效 |
四、政府部门管理成效小结 |
第二节 生产企业对出口食品原料的管理成效 |
第三节 政府部门对专业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成效 |
第四节 对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参与者的态势分析 |
一、概述 |
二、对各类组织的态势分析 |
三、小结 |
第六章 关于形成出口食品安全合作管理模式的构想 |
第一节 出口食品安全合作管理模式的定义 |
第二节 出口食品链中各类组织合作的意义 |
一、可以有效发挥协同效应 |
二、有助形成多中心的合作治理网络 |
第三节 出口食品安全合作管理模式的建构目标 |
第四节 合作模式的运作机制 |
一、行业内的联合协作 |
二、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与专业的合格评定机构的三方合作 |
三、信息沟通机制 |
第五节 对专业合格评定机构的外部监督机制 |
一、外部监督的必要性 |
二、外部监督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
三、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管理工具的应用 |
第六节 专业合格评定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 |
一、内部管理机制的主要架构及功能 |
二、内部绩效管理工具的选择 |
第七章 关于形成出口食品安全合作管理模式的建议 |
一、完善出口食品的行业组织,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治 |
二、倡导积极使用委托代理工具 |
三、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的监督机制 |
四、为部门间的沟通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 |
五、在专业合格评定机构外部使用合适的绩效管理工具 |
六、专业合格评定机构内部使用合适的绩效管理工具 |
第八章 结语 |
附录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第三方合格评定配套制度清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HACCP标准在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由来与研究背景 |
1.1.1 选题由来 |
1.1.2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主要目的 |
1.3 研究的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监管理论文献综述 |
1.4.2 国内外食品卫生监管文献综述 |
1.4.3 我国HACCP 标准的研究现状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2章 HACCP 标准的相关内容 |
2.1 HACCP 标准的起源和发展历史 |
2.2 HACCP 标准的概念 |
2.3 HACCP 标准的基本原理 |
2.4 HACCP 标准的实施步骤 |
2.5 实施HACCP 标准的意义 |
第3章 HACCP 标准在国外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 |
3.1 HACCP 标准在国外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现状 |
3.1.1 HACCP 标准在美国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的现状 |
3.1.2 HACCP 标准在加拿大联邦政府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现状 |
3.2 HACCP 标准在国外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发展趋势 |
3.3 HACCP 标准在国外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
3.3.1 HACCP 标准在美国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
3.3.2 HACCP 标准在加拿大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
第4章 HACCP 标准在我国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现状和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HACCP 标准在我国的三个发展阶段 |
4.1.1 HACCP 标准引入阶段 |
4.1.2 HACCP 标准初级应用阶段 |
4.1.3 HACCP 标准发展和扩大阶段 |
4.2 HACCP 标准在我国农业系统食品卫生监管体系中的应用 |
4.3 HACCP 标准在我国质检系统食品卫生监管体系中的应用 |
4.4 HACCP 标准在农业和质检系统应用的理论分析 |
4.5 HACCP 标准在航空食品卫生监管中的应用 |
4.5.1 航空配餐的特点分析 |
4.5.2 HACCP 体系在航空食品中的应用 |
4.5.3 航空食品生产和配送过程显着危害的控制 |
4.5.4 小结 |
4.6 HACCP 标准在我国应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
4.6.1 法律法规不完善,食品卫生事件频发 |
4.6.2 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标准不统一,影响企业体系的真实性 |
4.6.3 基础环节薄弱,企业缺乏科学系统的HACCP 管理模式 |
4.6.4 实施HACCP 标准的食品行业有限,认知度低,企业缺乏积极主动性 |
4.6.5 HACCP 标准认证发展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 |
4.6.6 HACCP 标准自动控制管理模式发展滞后 |
4.7 HACCP 标准在我国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
4.7.1 法律与标准体系方面的原因 |
4.7.2 政府监管方面的原因 |
4.7.3 行业协会学会及研究机构方面的原因 |
4.7.4 生产经营企业方面的原因 |
4.7.5 认证咨询机构方面的原因 |
4.7.6 消费者方面的原因 |
4.7.7 缺乏自动化控制方面的原因 |
第5章 HACCP 标准在我国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建议 |
5.1 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规与标准体系 |
5.2 有效整合,形成部委联动新机制,建立HACCP 标准协调小组 |
5.3 加强对HACCP 标准的基础性研究 |
5.4 加强HACCP 标准认证的管理和宣传 |
5.5 建立专业化的技术管理机构,加强国际合作与国内培训 |
5.6 结合我国企业实际,自主研发HACCP 标准自动控制软件 |
5.7 分层次全面推进企业的HACCP 标准的管理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途径 |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技术性贸易措施概述 |
第一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定义 |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 |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特点及最新变化 |
一、技术贸易措施的主要特点 |
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变化 |
第三节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目的和作用 |
一、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所达到的合理目的 |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负面作用 |
第二章 欧美典型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第一节 美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美国的技术法规体系 |
二、美国的标准体系 |
三、美国的合格评定体系 |
四、美国破解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
第二节 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欧盟技术法规体系和相关机构 |
二、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三、新方法(New Approach)指令 |
四、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评析 |
第三章 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分析 |
第一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贸易的影响概述 |
第二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企业影响情况调查 |
一、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影响的行业分析 |
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影响的国别分析 |
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影响的企业分析 |
第三节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经济贸易影响评析 |
一、日益增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必然加剧摩擦与争端 |
二、调控进出口和促进经济发展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必然产生的双重作用 |
第四章 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实例分析 |
第一节 美国应对欧盟REACH法规案例分析 |
一、REACH法规介绍 |
二、REACH法规对各国出口的影响 |
三、美国应对REACH法规的措施 |
四、美国应对REACH法规引发的思考 |
第二节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应对分析 |
一、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介绍 |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
三、我国的应对措施及成效 |
第三节 法国技术壁垒执法案例分析 |
一、法国格诺布勒尔市海关技术执法案例 |
二、欧盟海关技术性贸易壁垒执行现状 |
三、该案例对我国现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概述 |
一、与《TBT协定》有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二、与《SPS协定》有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第二节 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一、技术法规 |
二、标准化工作 |
三、合格评定工作 |
四、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已经开展的工作 |
第三节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
二、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六章 构建中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设想 |
第一节 构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总体思路 |
一、总体目标 |
二、主要任务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的法律思考 |
一、WTO/TBT协议框架下的技术法规看我国的技术法规 |
二、构建完善的技术法规体系的具体建议 |
第三节 完善标准化体系 |
一、确立完善国家标准化体系的总体思路 |
二、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 |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各方面对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
四、改革标准制(修)订模式,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五、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我国标准的水平 |
六、加强标准化研究和科技基地建设 |
七、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订 |
八、加强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 |
第四节 完善合格评定体系 |
一、加快完善合格评定法规建设,尽早出台《合格评定法》 |
二、积极参与合格评定领域的国际活动 |
三、合理地处理好认证认可与质检检验等执法活动的关系 |
四、加强实验室建设,为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保证 |
五、培育和规范我国的中介检验市场 |
第五节 完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
一、加强实施SPS措施的规章制度建设 |
二、建立和完善农产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
三、进一步使SPS措施科学化 |
四、加强研究,提高市场准入谈判的能力和水平,打破国外对我农产品的技术壁垒 |
五、加强实施SPS措施的国际交流 |
六、加强与SPS措施有关的信息化建设 |
七、加强实施SPS措施的技术保障 |
八、努力提高公民的检疫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前言 |
0.1 研究背景 |
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 |
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沿革 |
0.1.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
0.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0.2.1 研究内容 |
0.2.2 数据来源 |
0.2.3 研究方法 |
0.2.4 研究目的 |
0.2.5 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0.2.6 学术构想与思路 |
0.2.7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0.3 关键术语 |
0.3.1 食品卫生 |
0.3.2 食品安全 |
0.3.3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
0.3.4 无公害水产品 |
0.3.5 绿色水产品 |
0.3.6 有机水产品 |
0.3.7 良好农业规范 |
0.3.8 良好作业规范 |
0.3.9 水产养殖认证委员会 |
0.3.10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
0.3.11 ISO 9000 |
0.3.12 ISO 14000 |
1 理论分析 |
1.1 基于不完备法律理论的食品安全法分析 |
1.1.1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 |
1.1.2 运用不完备法律理论对食品安全法的分析 |
1.1.3 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可能面临的问题 |
1.2 食品安全法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适用 |
1.2.1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1.2.2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3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
1.3.1 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分析 |
1.3.2 水产品供给链中的水产品安全——博弈分析 |
2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1 美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1.1 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管理机构 |
2.1.2 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2.1.3 危险性分析与标准和技术法规 |
2.1.4 检验检测和认证 |
2.1.5 危险性预警系统、可追溯制度和产品召回制度 |
2.2 欧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2.1 欧盟食品安全运作的管理机制 |
2.2.2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体系 |
2.2.3 风险分析 |
2.2.4 检验、检测及认证体系 |
2.2.5 预警系统、水产品链可追溯和食品召回 |
2.2.6 教育和培训 |
2.3 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3.1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 |
2.3.2 相关法律法规 |
2.3.3 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 |
2.3.4 风险信息沟通、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 |
3 我国大菱鲆养殖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 |
3.1 从大菱鲆事件说起 |
3.2 大菱鲆事件发生前后产业的情况 |
3.2.1 大菱鲆事件发生前产业的情况 |
3.2.2 大菱鲆事件发生后产业所受的影响 |
3.3 大菱鲆养殖过程各环节的监管现状 |
3.3.1 环境 |
3.3.2 投入品 |
3.3.3 初级产品 |
3.3.4 认证工作在大菱鲆产业中的开展 |
3.3.5 信息发布与产品召回 |
3.4 存在的问题 |
3.4.1 我国对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存在的问题 |
3.4.2 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
3.4.3 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
3.4.4 检验检测存在的问题 |
3.4.5 认证刚刚起步,诸多方面存在不足 |
3.4.6 信息与产品召回中存在的不足 |
3.5 相关的监管建议 |
3.5.1 完善监管体制 |
3.5.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3.5.3 加大大菱鲆养殖标准化步伐 |
3.5.4 完善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3.5.5 认证体系、信息交流和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
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4.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
4.1.2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
4.1.3 食品生产监管司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 |
4.1.4 食品许可司和食品安全监管司 |
4.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
4.2.1 相关法律 |
4.2.2 行政法规 |
4.2.3 部门规章 |
4.3 我国的水产标准化管理 |
4.3.1 相关法律对标准的规定 |
4.3.2 我国水产标准化发展历程 |
4.3.3 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现状 |
4.4 我国的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4.4.1 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 |
4.4.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
4.4.3 我国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
4.5 水产品认证认可 |
4.5.1 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及相关规定 |
4.5.2 我国水产养殖领域认证发展现状 |
4.5.3 产品认证 |
4.5.4 体系认证 |
4.6 水产品可追溯 |
4.7 水产品召回 |
4.8 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 |
5 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 |
5.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5.1.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
5.1.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5.1.3 我国水产品标准存在的问题 |
5.1.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5.1.5 我国水产品质量认证存在的不足 |
5.1.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存在的问题 |
5.1.7 可追溯体系难以建立的主要原因 |
5.2 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
5.2.1 建立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5.2.2 逐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5.2.3 积极推进我国水产标准化的进展 |
5.2.4 完善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5.2.5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 |
5.2.6 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 |
5.2.7 建立完整有效的水产品可追溯性体系 |
5.2.8 建立水产品召回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美国将实施严格的注册通报制度——国家认监委提醒我国食品及饲料企业做好应对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推动禽肉出口研究[D]. 刘孟伟.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1)
- [2]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与监管问题研究 ——从“认证乱象”谈起[D]. 李冠群. 北京化工大学, 2019(06)
- [3]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D]. 高国钧.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4]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J].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25)
- [5]我国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D]. 董啸天. 中国海洋大学, 2014(02)
- [6]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D]. 孙波. 中国海洋大学, 2012(01)
- [7]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的合作管理模式研究[D]. 吴希铭. 上海交通大学, 2011(07)
- [8]HACCP标准在食品卫生监管中应用的研究[D]. 王澎. 汕头大学, 2011(04)
- [9]WTO框架下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研究[D]. 魏东.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10]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D]. 郭可汾. 中国海洋大学,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