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农业协议附件1中农产品目录(HS92)(论文文献综述)
金度勋[1](2021)在《国内否决者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 ——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论文旨在通过对韩国和日本两国国内行为体的政治行为的比较分析,考察韩日两国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呈现不同结果的原因。为此,论文采用双层博弈论和否决者理论的研究框架,并通过“获胜集合(Win-Set)”概念分析贸易谈判的过程,验证了三个国内政治因素——即“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及权力分布”、“国内政治制度”和“谈判代表的战略”——和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之间存在着显着的相关关系,论文进而分析其因果逻辑。作者提出的假设是,韩日两国的农业政治经济结构塑造并影响着政府、国会等国内行为体的偏好结构以及政治制度的设置,而国内行为体的偏好结构以及政治制度的设置又限制着韩日两国谈判代表在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中可能采取的战略,这最终决定了韩日两国在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中所达成协议的内容。为检验这一假设,论文以韩国和日本两国所展开的八场谈判为案例进行了比较分析。具体而言,作者将韩日两国的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比较分析,即1980-2000年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框架下的第一阶段和2000年代以来在自由贸易协定(FTA)框架下的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韩国和日本两国的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主要是由美国的压力引发,这一阶段的贸易谈判围绕大米、牛肉等重要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即“关税化(Tariff ication)”——问题所展开。在这一阶段,韩日两国国内政治因素的差异导致了两国在牛肉和大米市场自由化谈判中得到不同的结果。其中,两国国内否决者对贸易自由化的偏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韩国,总统、政府各部门和国会等决策部门在这个阶段的偏好一致,他们坚决反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开放。这种偏好结构使得韩国的获胜集合规模很小,从而加强了政府抵制“外压(Foreign Pressure)”的谈判筹码,也使得韩国最终获得了近乎理想的谈判结果。相反,日本国内各行为体对农业贸易自由化形成了分散的偏好结构,即政府和执政党内部同时存在着对农业贸易自由化持赞成和反对立场的行为体。其中,支持自由化的行为体作为美国“沉默的盟友”通过说服国内鹰派等方式扩大了本国的获胜集合;他们通过扩大获胜集合并向本国政府施加压力的方式促进了日本的农业贸易自由化。在第二阶段,韩国和日本两国以自由贸易协定(FTA/EPA)的形式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在这个阶段,由于韩日两国国内政治因素的差异,两国在农业贸易自由化中又展现了与第一阶段截然不同的面貌。具体而言,韩国的国内政治因素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及权力分布方面,国内行为体对农业贸易自由化问题形成了分散的偏好结构,而且对外贸易谈判的权限集中于通商交涉本部,而标榜保护主义的农林水产部只发挥了有限的作用;在国内政治制度方面,在2008年出现的“一致政府”状态下,在野党的牵制能力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国内政治因素的变化使得韩国同美国、欧盟等农业强国签订了高水平的自贸协定,从而大大开放了国内农产品进口市场。与此相反,日本在这个阶段的三个国内政治因素与第一阶段相比变化不大,这使得日本在这个阶段在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方面相对于韩国而言表现出保守的特征。在这个阶段,虽然日本政府在农业贸易谈判的政治制度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权力——如于2013年设立“TPP政府对策本部”并统一政府的对外贸易谈判权限,也成功地推进并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但是农林水产省依然在“四省共同议长制度”下事实上长期控制着农业领域的贸易谈判权限,而且农林族议员通过农政“铁三角”在国内决策机制中仍发挥强大的影响力,这种情况一直约束着国内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水平,从而使日本在TPP谈判中成功地阻止了大米、小麦、猪牛肉、乳制品、糖类等五大“圣域”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综上,韩日两国在农业贸易自由化中,韩国表现出先保守后开放的特征,而日本相对韩国而言表现出先开放后保守的特征。之所以韩日两国在农业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会产生这样的差异,其因主要在于韩日两国三个国内政治因素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也就是说,韩日两国的国内政治因素存在的差异导致了两国在农业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出现不同的结果,从而验证了三个国内政治因素跟自由贸易政策的协商结果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因果关系。特别地,在三个国内政治因素中,应该优先考虑“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和权力分布”,因为它对政治选择具有基础性的导向作用;其次,应考虑“国内政治制度”,如谈判权限是否集中、批准方面是否存在“分治政府”,因为这两方面的内容制约着政治家与谈判代表在政治抉择中的制度空间;再次,在前两大因素的基础上,探讨“谈判代表的战略”,相对而言,“谈判代表的战略”同时受到其他两大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国内行为体的偏好及权力分布”和“国内政治制度”决定了“谈判代表的战略”是否能够作为重要变量以及其在谈判中所能发挥出的作用水平。
苏静萱[2](2020)在《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中美两国建立贸易关系以来,双边贸易规模增长迅速,与工业产品不同的是,中美农产品贸易逆差逐年扩大,2017年,美国成为中国农产品第二大进口与出口市场。自2018年4月,美国特朗普政府发布对原产自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清单,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双方累计公布了三张加征关税商品清单,清单几乎涵盖中美双边贸易所有农产品,这一决策可能会使中国农业产业和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本文首先使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分析中美贸易发展历程特征和未来可能的走向,之后结合定量研究方法梳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特点,使用贸易强度指数(TII)、基尼-赫希曼指数(GHI)、比较优势指数(RTA)测算2001-2017年中美贸易农产品贸易强度和产品、地域结构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对贸易优势。之后,引入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GTAP,结合2018年中美双方分三次公布的加征关税清单,根据HS编码与GTAP行业分类的对应规则,计算GTAP行业分类下的征税税率,之后按照实际落地政策设定三种情景,进行模拟分析。最后,本文获取了中美贸易摩擦发生后一年的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数据,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影响。结果表明,中美贸易摩擦将会给中美两国国内宏观经济和社会福利带来负面影响,GDP、社会福利、居民就业等指标均受影响。就农业部门而言,中美贸易摩擦对美国的负面影响更大,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均发生小幅度上涨,但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减幅较小,但进口减幅超过50%。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格局,缺口较大的油料(大豆)进一步向巴西、阿根廷转移,对替代品的进口规模扩大。就国家层面而言,首先要认清未来中美贸易关系的走向不容乐观,做好两国间长期贸易摩擦的准备,坚定立场扞卫自身利益。同时,积极开展经贸磋商工作,借助国际协议与舆论的力量,合理运用多边机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问题。就农业产业层面,首先要统筹考虑大豆和饲料的缺口问题,对内,要动用中储粮的库存大豆,对外,拓展大豆进口源和发展油料作物的替代物,以走出眼前困境。其次要调整国内农业种植结构,保证主粮供给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大豆的种植面积以增加国内供给。最后,应有意识的调节农产品进口结构,增加肉类及肉制品进口量,通过减少国内饲料养殖业对蛋白和能量原料的用量的方式减少对进口大豆的依赖,同时对于任何一种农产品,不能过度依赖单一贸易合作伙伴,分散进口渠道,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抵御能力。
周玲玲[3](2020)在《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阶段,中国正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全面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推进中国外贸的高质量发展。众所周知,中国作为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大国与贸易大国,农产品贸易开放程度也在逐步扩张,农业全面开放格局逐步形成。迄今我国已签订17个自由贸易协定,共涉及世界25个国家或地区,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是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自贸协定。其中,农产品贸易一直作为中国和澳大利亚的重要贸易领域,双边自贸协定的签署实施必将对我国农产品部门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中澳FTA建立将引发思考如下问题:首先,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进一步,伴随全球生产分工的日益细化,农业生产链条的延伸将不再桎梏于某个国家或区域内部,那么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又将产生怎样影响呢?更进一步,由于中国不同省份的气候环境、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等诸多因素差异悬殊,农业生产的区域非均衡性显着,且农业格局呈现高度集中特点。因此,中澳贸易自由化可能不仅对我国国家层面的农业经济产生强烈影响,而且还将影响我国不同区域的农业经济发展,那么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将以中澳贸易自由化为研究对象,试图全面系统地揭示出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效应。鉴于此,本文综合国际经济学中的贸易理论与文献研究并结合中国实际,以中澳FTA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国家视角、贸易增加值视角及区域视角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农业部门的影响效应。与以往大部分文献的不同是,本文不仅采用最新的GTAP 10的数据库与高度细化的中国区域数据库(Sino-TERM Database),还在此基础上构建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的链接,以细致分解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效应;此外,还构建了GTAP模型与区域CGE模型(Sino-TERM模型)的链接,以进一步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已有文献为本文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本文边际贡献则在于以下三大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以往文献主要侧重贸易自由化对生产端的影响研究,而本文重要区别在于以下两点:其一,不仅考察了中澳FTA对农业经济生产端的影响,还进一步从消费端阐述了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其二,本文还从农产品贸易增加值视角深度挖掘了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分别从国家层面与产业层面阐释中澳贸易自由化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重塑效应。第二,数据方面。为尽最大可能与现实吻合,本文在数据库方面进行了核查与完善。主要在于以下两点:其一,在国家层面。本文采用普渡大学于2019年7月发布的GTAP 10数据库,并运用Walmsley动态递归的方法将该数据库更新到2018年,基于该数据模拟评估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部门的经济效应;其二,在区域层面。本文则运用最新版本的Sino-TERM数据库,并综合现有统计年鉴、海关数据等数据信息,分别从省际生产结构、省际消费结构、进出口贸易结构及省际调入调出结构四大方面对Sino-TERM基准数据库进行了一系列的数据校准完善,以最大可能确保数据库的精准性。第三,模型方面。拓展了中澳FTA分析框架,首先,运用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的链接模型,探究中澳FTA框架下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分解,拆解了自贸区框架下总贸易的影响效应;其次,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的链接,深化了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的影响,突破了标准GTAP模型评估国家层面经济效应的制约;最后,在标准Sino-TERM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传统“Fan分解”拓展为“FFZZ分解”,即由传统“Fan分解”的国内市场效应、进口产品的替代效应及出口市场效应三大效应,而无法展示区域间调入调出效应的影响程度。故本文将其拓展为“FFZZ分解”的本地市场份额效应、出口国外市场效应、调出国内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市场效应及调入国内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个维度来解构某个区域某种商品产出的变化效应,细化了省际区域间调入调出效应对部门产出的影响。有鉴于此,本文紧紧围绕中澳自贸区对我国农业经济效应展开如下一系列研究:第一,本文采用了世界银行WITS数据库中1992-2018年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并依据Chen(2006)的五大类农产品分类,以细致刻画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研究发现:首先,分别阐释了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谷物油籽植物油、园艺产品、动物产品、加工农产品及纺织原料农产品五大类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深度日趋增强,但我国一直长期逆差地位且贸易逆差状态在逐步扩大。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农产品以加工农产品、园艺产品及动物产品为主;而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则主要为纺织原料。其次,测算了中澳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MSR)和显示性比较优势(RCA)评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演变。鉴于中澳两国自然禀赋差异悬殊,中国以加工产品、园艺产品等农产品一直占据相对比较优势,而澳大利亚的纺织农产品则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这与中国-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结构保持高度吻合。再次,测度了中澳不同要素禀赋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中国出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但出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占农产品出口总量的份额在逐年递减,表明我国由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在逐步向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格局过渡,这可能与我国“人口红利”总量渐趋缩小存在密切关系;而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则主要以土地密集型为主,这主要归因于澳大利亚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国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中澳不同要素禀赋农产品的结构演变规律,也揭示出伴随着中国农业的日益发展及居民需求的逐步提高,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结构有所转变。中澳农产品互补性日益凸显,这也将极大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第二,在中澳农产品贸易统计描述的基础上,本文继续运用了GTAP模型研究中澳FTA对农业经济效应,并重点从贸易结构、生产结构和供需结构考察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基于GTAP模型模拟结果,本文不仅从生产端分析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而且还从尝试从消费端出发探究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拓展了中澳FTA的研究视角。研究发现:总体而言,中澳FTA对我国宏观经济具有正向促进效应,无论是GDP、居民福利及贸易条件均有显着增进。从生产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部分农业部门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而从消费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有利于促进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优化改善,主要表现为:中国家庭消费者进口大米、小麦、谷物等低附加值农产品的增幅要低于进口糖类、牛羊肉、猪肉、奶制品、水产品及加工食品等高附加值农产品;此外,中国家庭消费进口的牛羊肉、猪肉、植物油、奶制品及加工食品等产品对福利增长贡献程度要远高于大米、小麦、谷物。因此,中澳FTA不仅对我国促进宏观经济增长,而且还会促进我国居民食物消费结构改善,以满足居民食物消费的多元化需求。第三,为进一步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本文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有效链接。该链接模型能够综合标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双重优势,进而从贸易增加值层面深度解构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产品不同贸易增加值部分的影响,而非仅局限于整体贸易层面。本文主要从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以下三个层面考察。首先,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国别异质性。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影响具有较强的国别异质性,极大推进中澳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增长,同时对新西兰的优势农业部门造成了正向溢出效应,而其他国家农业部门则会受到负向抑制效应。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税削减后,直接造成贸易成本迅速下降,引致中国同日韩产生大规模的贸易转移效应,如:中国同东盟的水果蔬菜、其他作物、肉类制品及食物制品的不同贸易增加值部门均显着降低。其次,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总体的增加值分解。这里不区分贸易伙伴,将中国与所有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分析对象。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总体贸易增加值具有显着影响,不同贸易增加值部分的影响存在显着异质性。从中国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产品部门的最终品出口蕴含的增加值部分与中间品出口蕴含的增加值部分影响最为严重,这主要归因于我国农产品国内价值链相对较长,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初级加工品为主;贸易自由化对澳大利亚农业部门贸易增加值的正向促进效应要高于中国,主要原因在于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体量于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体量,中澳农产品贸易一直呈现显着的逆差状态。此外,澳大利亚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农业部门的产业链相对而言更长,国内贸易增加值相对更高。最后,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重塑效应。这里区分贸易伙伴,仅指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分析对象。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存在显着影响。具体地,从中国视角而言,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棉花、动物产品、牛羊肉、奶制品和食物制品等部门具有重要影响。从澳大利亚而言,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澳大利亚的谷物、棉花、动物产品及奶制品等农产品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中澳FTA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中澳重要的农产品部门。第四,贸易自由化对不同区域的农业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故本文继续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本文不仅修正完善了Sino-TERM数据库,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的链接,并拓展了Sino-TERM模型的分解范式,以期评估中澳FTA对区域层面的农业经济效应,评估了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本文主要基于Sino-TERM的初始数据库进行数据库的完善与修正。主要通过收集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3)》、《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2013)》及2012年海关数据库,分别从省际生产结构、省际消费结构、进出口贸易结构和省际调入调出结构四大方面修正完善数据库,以确保数据库尽最大可能接近现实数据,并经过多次RAS调平处理,以确保数据库的平衡。其次,本文借鉴Mark Horridge与Zhai Fan(2006)的方法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的模型链接,以能够反映出政策冲击对我国区域层面农业部门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还将标准Fan分解进一步拓展为“FFZZ分解”,将传统的国内市场效应、进口产品的替代效应及出口市场效应三大部分,进一步拓展为本地市场需求效应、出口国外市场需求效应、调出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产品效应及调入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大部分,进而能够更加详尽分解出省际区域间调入调出对部门产出变化的影响。基于上述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链接模拟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区域农业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就整体层面而言,在短期内中澳FTA对我国不同区域的影响差异性显着,无论从实际GDP变动、实际投资变动、实际消费变动、实际出口、实际进口,均呈现出沿海各个省份受益较大,而内陆地区受益较小,甚至受到负面波及。但从长期而言,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均受到正向波及效应,表明中澳贸易自由化在长期将有利于宏观经济发展。此外,从Fan分解视角来看,基于“传统Fan分解”发现,在短期内,除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和谷物等部门外,其余主要农产品部门的销量有所提升,主要归因于中澳FTA进口效应的影响;在长期内,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部门的销量均有所提升,表明中澳贸易自由化将有利于我国不同区域农产品部门销量的提升。此外,本文在原有Fan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FFZZ分解”,发现中澳贸易自由化对不同省份的不同农业部门的影响截然不同。基于拓展的“FFZZ分解”效应,则表明不同区域不同产品部门的销量变化的分解效应大相径庭。限于篇幅,本文以中澳主要农产品部门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为例。在短期内,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虽然总体受到波及,但有些省份的奶制品产出也显示增长态势;牛羊肉和食物制品亦如此,虽然国家层面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但有些省份也受到正向溢出效应。在长期内,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的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的销量均呈现正向促进效应,主要归因于长期内生产要素可以实现区域间与部门间的自由流动,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基于拓展的FFZZ分解效应的模拟结果发现省际间调入与省际间调出对农产品部门的销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围绕“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的经济效应”展开一系列研究。首先,本文从国家层面出发刻画了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并分析了双边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其次,本文借鉴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有效链接,探究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再次,为详细刻画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进一步对Sino-TERM数据库进行了修正与完善,并构建了Fan分解的拓展应用“FFZZ”分解,能够从本地市场效应、出口国外市场效应、调出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市场效应及调入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个维度解构省际区域层面某种商品销量的变化,以期准确评估中澳FTA对我国不同省际区域农业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区域模型的有效衔接,探讨中澳FTA对我国省级区域层面的农产品的影响效应。本文还通过围绕中澳FTA对我国的农业经济影响,分别从国家层面、贸易增加值层面和区域层面三个维度展开一系列的模拟评估,在理论方面,能够为后续学者研究提供崭新视角与研究框架;在实践方面,基于对政策的量化研究为中国国家层面与区域层面农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参考。
徐瑜阳[4](2020)在《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研究》文中认为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加深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很多国家或地区呼吁降低关税壁垒,促进自由贸易,因此,双边或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应运而生,区域经济一体化昌盛起来。进入21世纪,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对现有的WTO谈判成果不满,在WTO基础上,它们通过寻求与主要的贸易伙伴国(地区)建立双边或多边的FTA来加强彼此的经贸往来。中国、日本、韩国这三个国家都是东北亚的成员国,中国与韩国是东北亚中最先签订也是目前唯一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这对东北亚其它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起着带头示范作用(例如正在谈判的中日韩FTA),有利于东北亚经济的繁荣发展。而在中韩自贸协定的谈判过程中,农产品贸易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中韩FTA签订后,韩国会相对地打开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关税大幅度降低,对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对此进行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分析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现状、变化及比较优势。现状主要研究了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出口现状和韩国农产品的国际进口现状,并对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现状进行了阐述;变化主要从出口增长率和出口产品结构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比较优势主要从中韩两国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两个角度进行分析。(2)对中韩FTA背景下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的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包括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地位分析、中美农业竞争力比较分析、韩国市场上中美农产品竞争力比较分析以及美韩FTA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韩国的影响。(3)对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4)以青岛市为例,分析了中韩FTA生效后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5)归纳总结了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措施。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点:(1)中韩FTA签订后,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增长率明显提高,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产品结构也发生变化,但中国出口韩国的前五位农产品种类一直保持不变,分别是HS03、HS07、HS20、HS23、HS12。(2)美国是中国在韩国农产品市场上的最大竞争对手,美国的农业比中国更具竞争力,美国的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也比中国农产品更有竞争力(把农产品具体分为谷物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来看,中国除了在水产品上具有优势,其它三种都不如美国有竞争力),美韩FTA还会阻碍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3)通过计量模型对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关税确实是影响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即低关税有利于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规模的扩大。具体以青岛市为例来看中韩FTA生效后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得出:中韩FTA的成立对青岛市对韩国各类农产品的出口的影响有利有弊。目前因中韩FTA生效导致的农产品降税使得中国农产品向韩国出口规模扩大效应初见成效,未来随着韩国农产品进口关税按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陆续取消,中国向韩国出口的农产品规模扩大效果将更加显着。
刘雨幸[5](2018)在《WTO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世界各国关于气候变化的议题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巴黎协定》的通过意味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迈进一个新台阶。在此之前,为了有效应对气候恶化等环境问题,各个国家已经作出了系列努力,如通过国内立法措施来重视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产品的开发。其中,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以其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独特优势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对内政策和对外贸易的焦点。与此同时,国内能源结构的调整伴随着可再生能源市场经济利益的角逐,不可避免的使国家在相关对外贸易的进程中产生各式争端。需要指出的是,现今WTO框架体系缺乏关于可再生能源贸易的专门法律规制,这就导致一旦发生相关争端,以现有的法律体系很难做到有的放矢、高效合理的解决。长此以往,贸易争端的解决进程不仅迟迟得不到新的进展,而且还会挫伤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贸易的积极性。这显然并不符合当下国际社会关于气候问题的话题趋势,更不利于推动世界经济的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年初,中国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意在通过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致力发展相关新能源产业。因此,此时研究WTO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理论上不仅具有深厚的学术探讨价值,实践中还可以为新形势下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求新的出路。本文以WTO补贴认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结合可再生能源典型案例以及学术论着等,试图通过四部分进行论述,辩证的分析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最后结合中国遭受的可再生能源反补贴调查,提出反思和应对路径。第一部分: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述。通过对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分析,为接下来的研究做充足的理论铺垫。第二部分: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认定。立足WTO关于补贴的认定,通过典型案例更立体的阐述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构成。第三部分:WTO可再生能源补贴规则及其困境。分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依据,归纳制度缺陷。第四部分:WTO可再生能源补贴规则的完善。基于上述分析,最后归纳完善建议。并结合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现状,提出贸易应对路径。
谢晓英[6](2018)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的特征及对进出口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立良好的贸易伙伴关系对国家间贸易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国家通过签署区域贸易协议(RTA)来缔结贸易伙伴关系从而促进贸易合作发展。在2017年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政府与30个国家政府签署了经贸合作协议,并进一步达成了“扩大产业投资、实现贸易畅通”的合作共识。“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无疑为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搭建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为相关国家实现“互利共赢”提供了契机。因此,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贸易伙伴关系进行梳理,分析贸易伙伴关系对国家间贸易产生的影响,并从国家间贸易伙伴关系构建和优化角度,探寻促进“一带一路”国家间贸易畅通的政策路径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度实施有着积极意义。一方面,本文分析了2005-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特征及贸易结构特征,分析发现:(1)“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伙伴关系以FTA形式为主,建设水平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贸易伙伴关系发展不平衡,区域内贸易伙伴关系水平快于区域间贸易伙伴关系水平;(3)“一带一路”国家内部商品贸易结构及对外商品贸易结构都呈现出不均衡状态,但都有向好趋势;(4)76.30%的“一带一路”国家间存在贸易互补关系,且相关国家间贸易互补性逐渐增强。另一方面,本文运用QAP方法实证检验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流量及对国家贸易结构的影响。主要发现有:(1)PSA、FTA和CU都存在显着的贸易创造效应,但效应大小存在明显差别;(2)随着协议清除贸易壁垒程度的加深和缔约时间的延长,PSA、FTA和CU的贸易创造效应更加明显;(3)贸易伙伴关系的缔结对国家间贸易结构优化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且随着贸易关系水平的提升而增强;(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距离、国内生产总值以及贸易伙伴关系对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以及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等产业贸易的影响程度最深。基于以上研究,本文认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应积极克服距离障碍,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来发展及建立贸易关系网络,使自身贸易发展更加稳定。其次,选择合适的国家建立适合的贸易伙伴关系,使贸易伙伴关系发挥最大的效用。最后,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同时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大国,应着力发展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伙伴关系,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目标的更好实现。
王涛[7](2017)在《CAFTA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文中认为2015年年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迎来了建立后的第一个10年,在协定落实的第一阶段中双边进出口贸易额飞速增长。本文基于引力模型对CAFTA内部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创造与转移效应进行系统地分析,探讨CAFTA的建立对于中国农业的影响。模型检测了1996—2013年中国与50个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流量的面板数据,结果显示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存在明显的创造效应,转移效应不显着。而且CAFTA启动前后增加的贸易额主要来自贸易创造效应,不存在以贸易转移为代价的区内贸易增长。另外,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贸易合作基础相对薄弱,在下一阶段应优先选取GDP大、距离近、具有贸易结构互补的成员开展贸易关系,以期开拓更广泛的农产品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钱涛[8](2017)在《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额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1995年中国农产品出口额为150亿美元,到2014时已经增长到719.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8.16%。虽然中国农产品出口额增长迅速,但是每逢面对经济危机冲击,农产品出口额都会出现剧烈波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农产品出口增长率由1997年7.69%下降到1998年的-12.50%。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农产品出口增长率由2007年的19.27%下降到2008年的9.43%,2009年为-2.25%。这充分暴露了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脆弱性。经济危机冲击导致的中国农产品出口剧烈波动使得人们不断反思现行的农产品出口增长方式。以企业异质性模型为代表的新新贸易理论为我们研究出口增长现象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该理论认为贸易的增长主要依靠两条途径实现,即集约边际增长和扩展边际增长,集约边际意味着出口专业化,扩展边际意味着出口多样化。那么,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增长是如何实现的呢?哪些因素会影响该路径农产品的出口增长呢?不同因素对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的影响有何差异?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脆弱性与二元边际有何联系?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首先对二元边际理论基础及实证类文献进行了梳理,然后分析了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变化趋势、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接着采用H-K测度方法测度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二元边际,以确定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路径,随后采用面板模型考察了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影响因素,着重探讨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脆弱性的原因,最后总结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实证结果表明,19952014年期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由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共同拉动,但集约边际起主要的贡献作用,其贡献率高达60%以上。经济规模对集约边际有显着的正影响,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贸易成本和经济危机对集约边际有显着的负影响。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与中国签订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对扩展边际有显着的正影响,而贸易成本和人均GDP年增长率对扩展边际有显着的负影响。经济危机对集约边际有显着的负影响,扩展边际具有“稳定器”作用,这为解释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脆弱性问题提供了新视角并具有丰富政策含义。根据研究结论,为了推动中国农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一是发展农产品出口多样化,调整扩展边际结构;二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价格优势;三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四是积极深化推动贸易自由区建设;五是合理选择出口市场。
李俣[9](2016)在《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分析》文中指出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在不断发展。国家间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双边或区域贸易、投资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中国和澳大利亚自2005年启动中澳FTA谈判,历经近10年21轮谈判,于2015年6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也是中国首次与世界上经济体量较大的发达经济体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在谈判过程中,农产品问题作为敏感领域成为贯穿谈判始终的重点和难点。中国和澳大利亚都是世界上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FTA对两国的农产品贸易也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及不足,并对本文的农产品范围进行界定。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分别从FTA的综合经济效应、FTA对农业及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中澳FTA相关研究三个角度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第三部分为中澳农产品贸易壁垒及FTA内容分析,对比分析了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结果表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关税壁垒远低于中国但有更为严格的非关税壁垒,本章还总结归纳了中澳FTA的谈判进程、主要内容及其关于农业及农产品贸易的相关规定。第四部分为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分析,首先对中澳两国农业发展及农产品贸易情况进行概括,并从中澳农产品贸易额和贸易结构两个角度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概况;随后本章运用贸易指数,构建了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紧密性、非均衡性、竞争性和互补性四个角度分析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结果显示,中澳农产品贸易紧密性不断增加,但具有非均衡性,中国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不断增大,两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关系不大且趋于减弱,但因要素禀赋差异存在较强的互补性;本章最后运用恒定市场份额模型分析中澳农产品贸易额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中国对澳大利亚农产品出口增加主要是由于澳大利亚农产品需求增加所致,但中国的出口结构不能很好的适应澳大利亚的市场需求。第五部分对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该部分收集中国与40个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数据构建引力模型,分析影响两国农产品贸易额的因素,结果显示FTA的建立会使两国贸易额有显着增加。此外,两国的GDP、贸易依存度、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与两国农产品贸易额呈正相关,而距离、平均最惠国关税水平、进出口周转时间与两国农产品贸易额呈负相关。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及政策建议。根据前文得出结论,本文从中国如何扩大出口、如何应对进口可能带来的冲击以及如何扩大中澳农业投资及合作三个角度给出政策建议。
徐建东[10](2015)在《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界经贸一体化和自由化推动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然而,农产品倾销、补贴、进口激增等现象的大量出现也扰乱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损害了农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为此,WTO及世界大部分国家重视并建立了囊括农产品在内的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形成了农产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规则,并据此开展了大量农产品贸易救济实践工作。目前国际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仍是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的,他们制定了合理的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体系,规定了较为全面的规则内容,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然而,他们的规则也体现着贸易保护主义倾向,部分内容与WTO规则相冲突,特别是对我国采取了一些歧视性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发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2004年才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鲜有改革成效,贸易救济实践也相对稀少,远不能满足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农业产业促发展和保安全的迫切所需。因此,我国十分有必要全面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面对的国际环境,辩证研究WTO及美欧等国家或地区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经验与启示,针对我国现存问题客观准确地提出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之策,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贸易救济长效运行机制。为达到研究目的,本文从以下六个部分依次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导论,系统阐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就研究对象的文献综述情况,研究设计与技术路线,研究创新点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就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相关基础和重要概念、本质属性、法学理论及经济学理论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WTO及美欧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分析与启示,阐释了目前国际社会及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及其实践的内容,总结出其可借鉴之处以及我国需重点防范的内容;第四部分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系统分析,从我国面临的农产品贸易救济环境出发,考量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实践现状及问题,回顾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内容,进而揭示并剖析了其有待完善的弊病;第五部分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完善,针对前面提出的问题,从理论和制度上综合性和针对性地提出了诸多解决之策,便于我国早日实现农产品贸易救济制度良好有序的长效运行机制;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与展望,对本研究包含的重要理论和观点进行总括,并提出了未来展望。
二、WTO农业协议附件1中农产品目录(HS92)(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农业协议附件1中农产品目录(HS92)(论文提纲范文)
(1)国内否决者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 ——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政治制度与对外贸易政策 |
1.2.2 有关韩国和日本FTA政策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意义及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分析框架:双层博弈论 |
2.1 双层博弈和获胜集合 |
2.1.1 双层博弈:国内政治与对外谈判的互动 |
2.1.2 获胜集合 |
2.2 偏好、制度和战略 |
2.2.1 国内行为体的偏好、权力分配和可形成联盟 |
2.2.2 国内政治制度 |
2.2.3 谈判代表的战略 |
第三章 韩日农业政治经济比较 |
3.1 韩日农业结构比较 |
3.1.1 韩国的农业结构 |
3.1.2 日本的农业结构 |
3.2 韩日官僚组织的决策模式比较 |
3.2.1 韩国的官僚体系及其变迁历程 |
3.2.2 日本的官僚体系及其变迁历程 |
3.3 韩日国内批准制度比较 |
3.3.1 韩国的批准程序 |
3.3.2 日本的批准程序 |
第四章 多边贸易体制下的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1980-1990 年代) |
4.1 韩国的农业贸易自由化 |
4.1.1 韩美牛肉进口自由化谈判 |
4.1.2 乌拉圭回合和韩国的大米关税化 |
4.2 日本的农业贸易自由化 |
4.2.1 美日牛肉/柑橘进口自由化谈判 |
4.2.2 乌拉圭回合和日本的大米关税化 |
4.3 多边贸易体制下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异同及其原因 |
4.3.1 多边贸易体制下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异同 |
4.3.2 贸易自由化进程不同的原因 |
第五章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2000 年代以来) |
5.1 韩国的自由贸易协定与农业贸易自由化 |
5.1.1 部分开放时期(2001~2006):以韩国智利FTA为例 |
5.1.2 全面开放时期(2006~至今):以韩国美国FTA为例 |
5.2 日本的自由贸易协定与农业贸易自由化 |
5.2.1 部分开放时期(2001~2013):以日本墨西哥EPA为例 |
5.2.2 全面开放时期(2013~至今):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为例 |
5.3 自由贸易协定下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异同及其原因 |
5.3.1 自由贸易协定下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异同 |
5.3.2 贸易自由化进程不同的原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关税与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 |
1.2.2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的研究 |
1.2.3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对中美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
1.2.4 中美农产品贸易结构和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5 文献综述述评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数据来源 |
2.1 概念界定 |
2.1.1 贸易摩擦 |
2.1.2 农产品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关税与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
2.2.3 可计算的一般均衡理论 |
2.3 数据来源 |
第三章 中美农产品双边贸易发展特征分析 |
3.1 中美经贸关系发展与贸易摩擦 |
3.1.1 中美贸易关系发展历程 |
3.1.2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 |
3.2 中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特点 |
3.2.1 中美农产品贸易规模 |
3.2.2 中美农产品贸易结构 |
3.3 中美农产品贸易竞争力分析 |
3.3.1 中美两国农产品总体贸易优势 |
3.3.2 中国农产品贸易优势分析 |
3.3.3 美国农产品贸易优势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影响的GTAP模拟分析 |
4.1 中美贸易摩擦征税清单特征 |
4.1.1 美国公布清单特点及范围 |
4.1.2 中国公布清单特点及范围 |
4.2 GTAP模拟情景设定 |
4.2.1 地区分类 |
4.2.2 部门分类 |
4.2.3 模拟方案设计 |
4.2.4 征税政策确定 |
4.3 模拟结果与分析 |
4.3.1 整体社会福利的影响 |
4.3.2 中美农产品贸易规模的影响 |
4.3.3 中美国内农产品产量的影响 |
4.3.4 中国农产品需求的影响 |
4.3.5 中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影响 |
5.1 市场结构变化 |
5.2 产品结构变化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中国农产品贸易开放格局 |
1.1.2 中澳自贸区典型特点及重要意义 |
1.1.3 中国农业区域发展非均衡性 |
1.1.4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2.4 数据资料 |
1.3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3.1 研究创新 |
1.3.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中澳自贸区经济效应评估 |
2.2 贸易自由化与居民食物消费 |
2.3 自贸区框架下贸易增加值分解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 |
3.1 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 |
3.2 中澳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演变 |
3.2.1 中澳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
3.2.2 中澳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 |
3.3 中澳不同要素禀赋类型农产品贸易结构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 |
4.1 模型框架与数据处理 |
4.1.1 全球贸易分析模型 |
4.1.2 数据处理、模型校准及情景设定 |
4.2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生产端 |
4.2.1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宏观层面 |
4.2.2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产业层面 |
4.2.3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进出口贸易 |
4.3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消费端 |
4.3.1 贸易自由化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机制 |
4.3.2 标准GTAP模型家庭消费需求系统 |
4.3.3 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效应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 |
5.1 世界投入产出模型 |
5.2 贸易增加值分解 |
5.3 链接机制 |
5.4 贸易增加值分解测算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区域CGE数据库完善与分解拓展 |
6.1 Sino-TERM模型框架结构 |
6.2 Sino-TERM数据库构建与修正 |
6.2.1 Sino-TERM数据库构建 |
6.2.2 Sino-TERM数据库修正调整 |
6.3 Sino-TERM模型中传统Fan分解拓展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澳FTA对区域农业经济效应影响 |
7.1 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链接 |
7.2 Sino-TERM模型宏观经济闭合 |
7.3 Sino-TERM模型模拟结果 |
7.3.1 宏观经济变化——BOTE分析 |
7.3.2 宏观经济指标的区域异质性 |
7.3.3 主要农业部门产出波动的区域异质性 |
7.4 Sino-TERM模型Fan分解及拓展 |
7.4.1 Sino-TERM模型中传统Fan分解 |
7.4.2 Sino-TERM模型中Fan分解拓展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国家层面的政策启示 |
8.2.2 贸易增加值层面的政策启示 |
8.2.3 贸易自由化与居民食物消费的政策启示 |
8.2.4 区域层面的政策启示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农产品部门分类 |
附录 B 标准GTAP模型主要机制 |
附录 C 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重塑效应 |
附录 D 中澳FTA对主要农产品产出的区域异质性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第2章 中韩FTA概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中韩FTA概述 |
2.1.1 中韩FTA的发展历程及主要内容 |
2.1.2 中韩FTA有关农产品的相关规定 |
2.1.3 农产品统计方法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产业内贸易理论 |
2.2.4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第3章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现状、变化及比较优势 |
3.1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现状 |
3.1.1 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出口与韩国农产品的国际进口现状 |
3.1.1.1 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出口现状 |
3.1.1.2 韩国农产品的国际进口现状 |
3.1.2 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现状 |
3.2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变化 |
3.2.1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增长率明显提高 |
3.2.2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
3.3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的比较优势 |
3.3.1 市场供给角度的比较优势 |
3.3.2 市场需求角度的比较优势 |
第4章 中韩FTA背景下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竞争力比较分析 |
4.1 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地位分析 |
4.2 中美农业竞争力比较分析 |
4.2.1 农业基本国情比较 |
4.2.2 投入产出效益比较 |
4.3 韩国市场上中美农产品竞争力比较分析 |
4.4 美韩FTA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韩国的影响 |
4.4.1 美韩FTA与中韩FTA的比较 |
4.4.2 美韩FTA阻碍中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 |
第5章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选取 |
5.2 变量的选择 |
5.3 数据来源 |
5.4 回归分析 |
5.4.1 样本统计性描述 |
5.4.2 平稳性检验 |
5.4.3 回归分析 |
第6章 中韩FTA生效后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以青岛市为例 |
6.1 不利影响 |
6.2 有利影响 |
6.3 对策 |
第7章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
7.1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
7.1.1 韩国方面存在的问题——技术性贸易壁垒 |
7.1.2 中国方面存在的问题 |
7.1.2.1 农产品出口质量差 |
7.1.2.2 以家庭为基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 |
7.1.2.3 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有限 |
7.2 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的对策分析 |
7.2.1 国家层面 |
7.2.1.1 加强中韩两国农业合作 |
7.2.1.2 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与科技化发展 |
7.2.1.3 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 |
7.2.2 企业层面 |
7.2.2.1 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 |
7.2.2.2 打造农产品绿色品牌 |
7.2.2.3 迎合韩国市场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WTO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意义与目的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2.3 本文的论点和创新之处 |
1 WTO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述 |
1.1 可再生能源的概述 |
1.1.1 可再生能源的内涵 |
1.1.2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 |
1.2 可再生能源补贴 |
1.2.1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内涵 |
1.2.2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分类 |
2 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认定 |
2.1 补贴的提供者 |
2.2 “财政资助” |
2.3 授予一项利益 |
2.4 专向性标准 |
3 WTO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规则及其困境 |
3.1 WTO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规则分析 |
3.1.1 GATT1994第6条和第16条 |
3.1.2 ASCM第8条不可诉补贴 |
3.1.3 GATT1994第20条 |
3.1.4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5条 |
3.1.5 《农业协议》的相关补贴条款 |
3.2 WTO可再生能源补贴规则的困境 |
3.2.1 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挑战 |
3.2.2 ASCM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滞后性 |
3.2.3 GATT1994第20条适用的困境 |
4 WTO可再生能源补贴规则的完善 |
4.1 制定特殊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规则 |
4.2 界定ASCM中外部基准的使用 |
4.3 重塑ASCM不可诉补贴 |
4.4 制定包含贸易规则在内的气候变化全球性公约 |
4.5 WTO框架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反补贴调查的反思 |
4.5.1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政策现状 |
4.5.2 中国可再生能源贸易补贴的主要争议 |
4.5.3 WTO框架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反补贴贸易争端的解决路径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的特征及对进出口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目的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流量的影响研究综述 |
2.1.1 贸易伙伴关系贸易流量效应的实证研究 |
2.1.2 贸易伙伴关系贸易流量效应机理分析研究 |
2.2 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结构的影响研究综述 |
2.2.1 贸易伙伴关系对国家整体贸易结构的影响研究 |
2.2.2 贸易伙伴关系对具体产业贸易的影响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3 贸易伙伴关系相关贸易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贸易伙伴关系的内涵、形式及缔结方式 |
3.1.1 贸易伙伴关系的内涵、形式 |
3.1.2 贸易伙伴关系的缔结方式 |
3.2 贸易伙伴关系的贸易流量效应理论分析 |
3.2.1 贸易伙伴关系的静态效应分析 |
3.2.2 贸易伙伴关系的动态效应分析 |
3.3 贸易伙伴关系的贸易结构效应理论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特征及贸易结构特征分析 |
4.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特征 |
4.1.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整体特征 |
4.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分区域特征 |
4.1.3 “一带一路”主要贸易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特征 |
4.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结构特征分析 |
4.2.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结构整体特征 |
4.2.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结构分区域特征 |
4.2.3 “一带一路”主要贸易大国贸易结构特征 |
4.3 本章小结 |
5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对进出口的影响研究——基于QAP方法 |
5.1 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
5.2 实证检验方法选择 |
5.3 “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流量的影响研究 |
5.3.1 总的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流量的影响 |
5.3.2 分类型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流量的影响 |
5.4 “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结构的影响研究 |
5.4.1 贸易伙伴关系对贸易结构的影响 |
5.4.2 贸易伙伴关系对具体产业贸易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B.作者攻读硕士学位其间参与课题 |
(7)CAFTA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研究综述 |
3 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 |
3.1 实证模型 |
3.2 数据的选取与来源说明 |
3.3 实证分析 |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
4.1 主要结论 |
4.2 政策建议 |
4.2.1 坚持自由贸易区战略, 做好长远计划 |
4.2.2 拉动优势农产品出口, 及时更新农产品产业结构 |
4.2.3 明确敏感产品名单, 实行有效的财政政策 |
4.2.4 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
(8)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对象与范围界定 |
1.4.1 研究对象选择 |
1.4.2 农产品范围说明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2 文献回顾 |
2.1 二元边际的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2.2 二元边际对贸易增长的贡献度 |
2.3 二元边际的影响因素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3 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
3.1 中国农产品贸易整体发展趋势分析 |
3.1.1 中国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且逆差呈扩大趋势 |
3.1.2 中国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
3.2 市场结构分析 |
3.2.1 出口市场结构多元化且集中度下降 |
3.2.2 进口市场比较稳定和集中 |
3.3 产品结构分析 |
3.3.1 出口以水产品及水果蔬菜类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 |
3.3.2 进口以土地密集型的粮油产品为主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测度 |
4.1 中国农产品出口统计性分析 |
4.2 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核密度分析 |
4.3 二元边际测度方法及结果分析 |
4.3.1 二元边际测度方法简介 |
4.3.2 二元边际测度结果分析 |
4.4 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5.1.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5.1.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2 实证分析 |
5.2.1 模型检验 |
5.2.2 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1.3.1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1.4 本文农产品界定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FTA的经济效应 |
2.2 FTA对相关国家农业及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
2.3 中澳FTA相关研究 |
2.4 文献总结与述评 |
第3章 中澳农产品贸易壁垒及FTA内容分析 |
3.1 中澳农产品贸易壁垒 |
3.1.1 两国农产品关税壁垒 |
3.1.2 两国农产品非关税壁垒 |
3.2 中澳FTA谈判进程及主要内容 |
3.2.1 中澳FTA谈判历程 |
3.2.2 中澳FTA主要内容及对农产品贸易的相关规定 |
第4章 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分析 |
4.1 中澳农产品贸易概况分析 |
4.1.1 中澳两国与世界的农产品贸易概况 |
4.1.2 中澳农产品贸易额 |
4.1.3 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 |
4.2 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 |
4.2.2 中澳农产品贸易非均衡性分析 |
4.2.3 中澳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分析 |
4.2.4 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关系分析 |
4.3 中澳农产品贸易额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恒定市场份额模型 |
4.3.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3.3 中澳农产品贸易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5章 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实证分析 |
5.1 计量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5.1.1 计量模型的方法及构建 |
5.1.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2 实证分析 |
5.3 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潜力测算 |
第6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借助中澳FTA政策优势,扩大中国农产品对澳出口 |
6.2.2 积极应对中澳FTA可能的冲击,为中国农产品进口提供保障 |
6.2.3 在FTA框架下进一步推动两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加强两国农业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10)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路线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 |
2.1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
2.1.1 相关概念释义 |
2.1.2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本质 |
2.2 农产品贸易救济的法学理论 |
2.2.1 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 |
2.2.2 利益平衡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2.3 农产品贸易救济的经济学理论 |
2.3.1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
2.3.2 国家经济(农业产业)安全理论 |
第三章 WTO及美欧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
3.1 国际农产品贸易救济的实践 |
3.2 WTO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探析 |
3.2.1 WTO农产品反倾销法律制度 |
3.2.2 WTO农产品反补贴法律制度 |
3.2.3 WTO农产品保障措施法律制度 |
3.3 美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分析 |
3.3.1 建立了体系完整,内容细致的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 |
3.3.2 形成了长效的农产品贸易救济工作机制 |
3.3.3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扩张性 |
3.3.4 制定了一些歧视性规则 |
3.4 欧盟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分析 |
3.4.1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
3.4.2 农产品贸易救济内容注重创新发展 |
3.4.3 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贸易救济预警监测机制 |
3.4.4 有条件的适用市场经济规则 |
3.5 WTO及美欧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启示 |
3.5.1 健全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体系 |
3.5.2 加强农产品贸易救济规则的改革与创新 |
3.5.3 重视组织建设,确保法律制度的有序运行 |
3.5.4 利用国际和国内规则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第四章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现状 |
4.1 我国面临的农产品贸易救济环境 |
4.2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的实践 |
4.2.1 欧盟输华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 |
4.2.2 美国输华白羽肉鸡“双反”案 |
4.3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制度的发展与内容 |
4.3.1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发展 |
4.3.2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内容 |
4.4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1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不完善 |
4.4.2 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规则不健全 |
4.4.3 农产品贸易救济组织体系不完整 |
4.4.4 农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滞后 |
第五章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5.1 完善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
5.1.1 与国际规则相协调 |
5.1.2 保护农业产业安全 |
5.1.3 政府管控与农业市场主体促进相结合 |
5.1.4 可持续发展 |
5.2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立法体系的完善 |
5.2.1 制定独立的“贸易救济法” |
5.2.2 协调“贸易救济法”与“产业法”的关系 |
5.3 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 |
5.3.1 增加农产品出.贸易救济制度 |
5.3.2 引入农产品贸易救济援助制度 |
5.3.3 强化农产品贸易救济主体法律制度 |
5.3.4 强化我国农业损害预警机制 |
5.3.5 健全农产品贸易第三国救济制度 |
5.3.6 完善农产品救济反规避和反吸收制度 |
5.3.7 完善农产品贸易救济行政审查制度 |
5.3.8 完善农产品贸易救济纠纷解决制度 |
5.4 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改革 |
5.4.1 积极参与多哈谈判,推动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的建立 |
5.4.2 明确我国在贸易救济未决规则中的立场与行动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社会工作及奖励 |
致谢 |
四、WTO农业协议附件1中农产品目录(HS92)(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内否决者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 ——韩日农业贸易自由化比较研究[D]. 金度勋. 北京大学, 2021
- [2]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D]. 苏静萱.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12)
- [3]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D]. 周玲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4]中韩FTA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贸易研究[D]. 徐瑜阳. 吉林大学, 2020(08)
- [5]WTO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雨幸. 辽宁大学, 2018(01)
- [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伙伴关系的特征及对进出口的影响研究[D]. 谢晓英. 重庆大学, 2018(04)
- [7]CAFTA框架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J]. 王涛. 世界农业, 2017(12)
- [8]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钱涛. 华中农业大学, 2017(03)
- [9]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分析[D]. 李俣. 山东大学, 2016(02)
- [10]我国农产品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D]. 徐建东. 华中农业大学, 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