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蒂格利茨批判美国式资本主义(下)(论文文献综述)
程睿[1](2021)在《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世纪70年代后,为获取更多利润、实现资本增殖,资本主义国家依靠资本输出不断地提高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逐渐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此历史背景下,西方理论界开启了对于帝国主义特征与实质的理论研究。伴随帝国主义理论的出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宣告诞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概念与内涵由帝国主义理论析出。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基础概念、合理内核与最终目的。广义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是帝国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涵盖自帝国主义理论诞生以来的全部帝国主义理论中经济范畴的阐释,包括20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20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21世纪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包括中国对于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研究成果及其他国家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狭义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则包含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及其后出现的西方帝国主义理论中对于不同时期帝国主义经济控制方式的理论批判,即“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国家实行全球霸权的手段。在经济帝国主义理论视域中,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核心目的,军事帝国主义、政治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均作为助推经济帝国主义经济扩张的重要手段,从属于经济帝国主义而非与经济帝国主义并列。经济帝国主义的特质在全球化中体现地愈加明显。20世纪是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萌芽时期,由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与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共同组成。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为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提供思想来源,是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初探。列宁在坚持和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在对前列宁时期霍布森资本扩张本质论的利用与帝国主义寄生性的补充中,对希法亭金融资本垄断论的基本继承中,对卢森堡积累规律论的批判性借鉴中,对考茨基“超帝国主义论”的批判中,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提出了列宁帝国主义论。列宁用案例分析与理论阐释相结合的写作手法,以特征论与阶段论的视角对帝国主义的五大基本经济特征进行梳理、提炼、概括。其中,特征论是阶段论的基础内核,阶段论是特征论的合理命题。列宁揭示出帝国主义的政治与社会特征是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过渡的、垂死的资本主义,给帝国主义作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特殊历史阶段”的定义,揭示出垄断资本主义就是帝国主义,得出帝国主义是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前夜的结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新路径,开创了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列宁帝国主义论的提出也标志着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正式确立。二战结束后,帝国主义及研究帝国主义的理论有了新的大发展,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使得旧殖民地纷纷走向独立,然而政治上的独立却没能使得新兴民族国家在经济上获得良好的发展,多数民族国家的经济仍然发展缓慢甚至处于发展停滞的状态。与之相反的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复苏与经济腾飞。20世纪50年代末,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思考当代资本主义的命运与未来,重点针对落后国家为何落后、落后国家如何摆脱落后等问题展开探讨,生成了以“依附论”、“世界体系论”为代表的“二战后帝国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由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向更新的帝国主义理论的理论转变。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宣告进入了“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发展新时期,以保罗·巴兰的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萨米尔·阿明的“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为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中最具奠基性、代表性的理论成果。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结合二战后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与新变化,以“经济剩余”为切入点展开对于垄断资本控制下落后国家经济结构形态的分析,以案例分析和历史性回顾的方式对于落后国家“欠发达”根源进行理论透视,揭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欠发达国家的早期侵略和殖民统治是落后国家的“欠发达”根源,致使欠发达国家的发展基础被破坏、发展道路被扭曲、经济剩余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单向流动。提出落后国家想要突破“欠发达”根源,在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最大可能、最好出路是社会主义革命。该理论是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奠基理论。“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是在继承马克思、列宁相关学说的基础上,以巴兰“经济剩余”和资本积累的观点为出发点,在对当代帝国主义理论部分学者研究成果批判性借鉴的基础上,以经济过程为论证核心,对垄断资本控制下的“中心”与“外围”的资本主义形态、经济结构、南北不平等交换的具体形式及原因、垄断资本剥夺下生成的“中心积累”与“外围停滞”分配格局进行剖析。揭示出处于“中心”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处于“外围”的落后国家由于社会历史、生产方式、积累模式的不同造成了垄断资本控制下不平等的世界经济结构与分配格局。该理论是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中最具代表性与综合性的理论成果。进入21世纪,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发展迎来了重大的历史契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的苏联解体、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等系列重大历史事件,促使西方左翼理论家将研究的重点重新聚焦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21世纪“新帝国主义理论”应运而生,21世纪“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实现了同步发展。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根据经济帝国主义进程中资本积累、生产方式、民族国家地位等的变革展开讨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大卫·哈维关于资本积累逻辑的批判理论、迈克尔·哈特与安东尼奥·奈格里的生产方式变革理论、埃伦·梅克辛斯·伍德的民族国家理论。资本积累逻辑批判理论,力图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视域下创造出一个以资本积累逻辑批判、资本积累空间修复批判、资本积累的剥夺性积累批判为基础的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框架,展开对于新经济帝国主义形成、发展、演变的全新阐释,开创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批判范式的新维度。其中,资本积累的资本逻辑与领土逻辑是理论分析的主线,空间修复是资本积累新的转移方式也是分析空间地理的工具,剥夺性积累是资本积累的主导形式与驱动力。生产方式变革理论,以帝国为核心概念对帝国的本质、帝国的统治形式、帝国的生产方式展开论述。生产方式变革理论揭示帝国的本质是资本帝国、帝国的统治形式是生命政治统治、帝国的生产方式是生命政治劳动,指出反抗帝国的主体在生命政治劳动中产生,探讨了未来社会的理想形态及存在的可能。民族国家理论,以资本帝国主义作为对新经济帝国主义的表述方式,在将资本帝国主义与传统帝国主义、战后帝国主义形态的比较中,概括出资本帝国主义的特殊性,探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与资本帝国主义的关系。指出经济与政治的剥离是资本帝国主义与以往帝国主义的根本区别、全球化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扩张与帝国霸权、全球化中资本帝国主义的核心目的是实现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霸权统治、民族国家是对抗资本帝国主义的重要力量与全球无产阶级革命的能量场。根据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所揭示的经济帝国主义的本质、结构、生产方式、资本逻辑、资本积累、对抗主体等内容,可知经济帝国主义在全球化中依然不会停止其向更深层次演进的脚步,全球化中经济帝国主义的诉求依然是构筑资本的帝国。经济帝国主义的本质、中心与外围的经济结构未发生根本改变,经济帝国主义也在演进中不断地生发出新的生产、积累、扩张、修复形式。研究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根本目的是找寻跳脱经济帝国主义资本逻辑的路径,推动实现世界各国的平等发展。民族国家在全球化中的持续在场使之成为反抗经济帝国主义的重要主体,民族国家的领土逻辑与民族意识的觉醒成为辅助全球化中与经济帝国主义交锋的关键要素,新的反抗主体指向民族国家、新的发展路径指向社会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已经开启了全球化中的新一轮权力布展,中国在经济帝国主义过程下的发展道路与实践经验为世界经济治理、世界各国的政治与文化发展提供了借鉴思路与参考方案。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节点,以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为基础,反思中国在经济帝国主义过程中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应对策略,生发出关于历史的总结与未来的展望,能够为促进实现反经济帝国主义扩张提供新的论据支撑。
张彬蓉[2](2020)在《20世纪初期美国对欧洲现代艺术的接入与实践 ——以“291”为中心的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中叶,美国的现代艺术在国际画坛上大放异彩,国际艺术中心也开始从巴黎转向纽约。然而,对于欧洲现代主义初期在美国的发展状况和作用却仍是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美国最终选择了现代主义作为自己文化身份的内在逻辑。本文要考察的对象是出现在20世纪初期纽约的先锋小画廊——“291”。它在美国20世纪初特殊的社会,文化语境下率先引进并展出欧洲现代艺术,成为美国首个窥见欧洲现代艺术的端口,有力地推动了美国本土现代艺术的进程。本文试图将“291”对欧洲现代艺术的接受和话语转换放进其艺术史的上下文中进行讨论,美国第一批介入欧洲现代艺术探索的“宾夕法尼亚印象派”在1915年的没落,与此同时纽约的崛起引发了艺术家对形式更加“激进”的实验,291举行的欧洲现代艺术展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291”如何展示现代艺术,画廊创始人斯蒂格利茨如何影响一批艺术家展开对形式的探索,“291”又如何催化军械库展后美国学界对抽象艺术的关注和理论上的认同,以及20世纪20年代艺术家如何做出回应,最终致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的诞生,这些都是本文急需解决的问题。
张金艳[3](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单新国[4](2018)在《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伤害了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在经济上使市场公平合法竞争得不到保护并导致投机炒作行为横行,整个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在举措上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效率,激发全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和积极性,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这其中发出的信号就是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服务于市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格局。治国在于治吏,发展经济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一切要点都在于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无论多么宏伟的社会愿景或者激情无比的变革动机,在缺乏详细的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一败涂地。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权力的改革需要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理清脉络,然后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上做好准备。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如何从经济法的角度监督好市场监管权的正确行使”这一基本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研究探讨。第一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的意义。法学研究需要界定好问题对象的基本概念,法律概念的明确在哲学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将研究对象与其他事务区分开来,使问题研究的背景变得明晰;其次法律概念的明确在社会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加深对它的认识,并在以后发展和改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对市场监管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认为它是法律赋予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第三,对市场监管权产生和发展的中外历史做了纵向梳理,揭示了市场监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第四,对市场监管权的经济性、规则性等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含义以及进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的意义.第二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对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市场监管权依法监督的正当性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经济自由、经济民主和依法治国等理论之上的。第二,对典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监管权力监督模式进行了考察,包括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依法拥有对本国市场进行干预的权力,在此方面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均无差别,但在对政府监管权力的监督上有所不同。美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较大,独立监管委员会和议会审查制度使得政府监管权处处受限;德国更偏重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英国的行政监督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政府的自我监督机制也比美国大得多,而美国偏重于议会和司法监督。这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有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对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监督,对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监督机制建设要依据本国国情。第三,分析了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应有选择以及该选择对监管权规制立法的影响,强调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要围绕行政中心主义来加强立法对市场监管权的制度约束。第三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何为市场监管权主体,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依据不同的标准将市场监管权主体划分为政府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等类别。第三,要对市场监管权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就必须依法建立其市场监管权主体的资格取得、变更和丧失制度,使主体地位的取得有法可依。第四,进一步从预算和立法授权角度探讨了完善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第四章,关于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论述了完善市场监管权力合理配置的理论原因,包括政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权力运行协调的需要。第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市场监管权力分工上的基本原则以及分工方式。第三,研究了市场监管权在政府与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工协作问题,并对“如何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监管权行使进行监督”进行了论证。第五章,关于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权力大小和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领域范围。第一,分析了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三个角度。第二,分析论证了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范围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方法,包括依法明确其权力边界,切实推行中央规定的政府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第六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促使法律主体守法的保障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市场监管权主体就会无所顾忌的滥用监管权。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分析了什么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以及其含义,接着对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下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第二,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第三,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聂皓雪[5](2018)在《美国早期现代艺术中的局域生态及其话语缝隙 ——以乔治·奥特为例1915-1948》文中提出本论文是围绕艺术家个体艺术创作轨迹与艺术史叙事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的研究。研究的内容,是美国早期现代主义艺术家乔治·奥特(Geogre Ault,1891-1948)及与其相关的美国早期现代艺术中存在的仍然需要厘清的问题。时间段落为其风格渐趋成熟的1915年到其去世的1948年止。在早期美国现代主义艺术的话语版图中,奥特并不处于显着的位置,而是一直游离于各家艺术史叙事的边界之间,未有清晰准确的定位。这源自于奥特一生艺术生涯中的各个创作时期中或长或短的,在不同的深度与广度上与当时的艺术史运动形成的复杂关联。因此,对于奥特艺术生涯的检视也构成了与之相关的,对于美国早期现代艺术之局域生态的再发现与再探讨——在这个框架内,被遮蔽的艺术史细节将得以重现,相关的问题的答案也出现了被重新定位与校准的可能。为了方便探讨奥特的艺术创作,本文建立了两个贯穿全文的叙述坐标:一个艺术家与其所处时代之间的横向关联,包括其与大的历史背景及艺术生态的关联;另一个是艺术家从事创作的过程中,与其生活经验息息相关的风格演变与流动之线索的纵向关联。在两条线索的交叉点上,对美国早期现代艺术的局域气候、艺术流派与运动以及其他个体艺术家的创作行为均有论述。第一章将对奥特早期在欧洲生活的岁月(以英国为中心)和迁至纽约之后艺术生涯发轫期的状况进行论述与分析。主要探讨的内容是其与美国本土意义上第一个现代主义艺术流派“精确主义”的关系,查看其与“精确主义”的协调与背离之处,又如何在“精确主义”的框架内部建立一种极具个人特色的,具有浪漫主义与唯美主义美学内核的,奥特式的“精确主义”。第二章将对奥特三十年代所创作的作品中与“形而上画派”和“超现实主义”相联系的作品进行分析,同时将其放置在超现实主义之美国化的本土接受语境框架下进行探讨,检视奥特是如何进入“超现实主义”的语汇进行创作的,其作品中的超现实主义倾向与浪漫主义的关联。同时检视与其同时代的,也被冠以“超现实主义”标签的其他艺术家与其可能存在的联系。第三章要探讨的是奥特创作生涯后期的1937到1948年,寓居伍德斯托克艺术家村落的时段。此处将引出“美国场景之现代主义维度”的概念,将奥特寓居伍德斯托克后创作的艺术作品同当时一起在伍德斯托克村落从事艺术创作的其他艺术家所描绘的以美国场景为母题,以现代主义艺术为主要创作手法的艺术作品联系在一起进行比较阐释,同时对其此一时段的代表作品“罗素的角落”系列进行深入分析。第四章将集中探讨艺术史通史叙述中及相关展览中对奥特的叙述与定位,进一步检视与反思奥特艺术史地位的历史成因,综合考量艺术家个体,所处时代与艺术史叙事之间的关系。
钟秀娟[6](2017)在《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斯蒂格利茨在研究世界性经济问题的过程当中吸收了凯恩斯主义和福利主义的经济平等思想,对由自由主义倡导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了剖析。他指出不平等,尤其是经济不平等仍然是当前阻碍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斯蒂格利茨认为经济是人们安身立命,发展自我的基础,如果经济平等不能成为必然,那么法律地位平等和政治权力平等也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经济平等的实质是机会的平等,追求机会平等并不意味放弃结果平等,在现实活动中绝对的机会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通过政策调节社会分配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通过对寻租、不当激励、虚构平衡等导致经济不平等的社会活动的批判,斯蒂格利茨向人们揭示出了现代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内在缺陷。在他看来,当前失败的经济政治体制是造成如此严重的经济不平等的根源。政治制度没有有效的约束政府和既得利益者,经济体制也没有有效的约束缺乏内在道德品质的市场。上层群体在通过法律、规章和制度以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控制甚至塑造市场。社会财富永远在向既得利益者倾斜,使得公平成了不可能实现的神话。斯蒂格利茨认为改善这种局面虽然艰难但并不是没有可能,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只有不断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才能为经济平等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只有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才能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只有合理调节经济利益与社会基本伦理价值之间的关系,才能使经济活动真正为人类幸福服务。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揭示了当前世界经济繁荣的脆弱性及掠夺性,其实质是对资本主义以所谓的平等掩盖实质的不平等的批判,虽然它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却使我们在探寻社会平等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刘伟,方敏[7](2016)在《中国经济改革历史进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从经济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分析出发,对改革命题的实质、不同改革理论与模式的比较、中国改革进程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这在理论上完全不同于西方正统经济学对改革命题的理解,在实践上也和接受"华盛顿共识"的转轨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中国的经济改革具有充分而深刻的思想动员和理论准备。改革始终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展开,具有一系列鲜明的逻辑特征:在所有制结构改革与市场机制培育的统一中推进体制转轨,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市场价格制度改革的统一中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竞争机制,在改革的历史可行性与必要性的统一、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的统一中不断往前发展。
梁舒涵[8](2017)在《美国早期现代主义绘画中的探索性(1910-1929)》文中指出20世纪中期以来,由于美国现代主义艺术在国际画坛上的影响大增,使得纽约取代了巴黎,成为了现代艺术之都。然而,对于现代主义初期在美国的发展状况和作用却仍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究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美国最终选择了现代主义作为自己文化身份的内在逻辑,也是构成美国现代主义叙述的关键环节。本文所选定的时间段为1910年至1929年,即大致从美国本土艺术家亚瑟·达夫等人创作出第一批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纯粹抽象作品至1930年代经济危机开始,在经济状况恶化的影响下,现代主义遇到了临时性的中断。在论述结构上,本文将以美国本土艺术家,如英尼斯、霍默等人自身的艺术变革和诉求出发,提出这些老一辈本土古典大师们对雏形期的现代艺术,如“垃圾箱画派”等审美流派的影响。进而将发生在美国的第一次现代艺术大展——军械库画展——放在其艺术史的上下文中加以讨论,试图客观地分析这次重要展览对美国艺术家产生的风格影响以及这次展览带来的新的艺术观念在美国艺术界引起的震动。此外,本文将在美国现代艺术的探索期和建立期这两个章节分别例举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流派,即“色彩交响主义”和“精确主义”来呈现早期美国本土现代主义者们从追随欧洲同行们的艺术实践,到逐步建立体现美国现代精神的艺术面貌的过程。最后,作为这种探索的总结,本文的重点将落在早期现代主义者们的艺术和思考对于后来的现代主义发展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上。除了提出了现代主义在美国发展的脉络性之外,本文还将通过大量实例和画面分析指出:美国早期的现代主义经历过一个迷茫期和创建期,其形式来自欧洲的现代艺术,精神却来自美国的现代体验,因此是一种具有双重身份的艺术。与欧洲的现代艺术中所带有的叛逆、无政府主义、形而上的意味不同,美国的现代主义从一开始就蕴含了形成独特面貌的可能性。它并非是一种全然反叛传统的艺术,而是一种强调延续传统的创造;其抽象语言也并非是玄秘观念的视觉转化,而是得自美国的现代工业与都市的视觉经验。
吴易风[9](2014)在《西方“重新发现”马克思述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2007年开始的危机不只是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也不只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和美国"财政悬崖",而是21世纪第一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系统性危机。这场危机包括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意识形态危机以及已经持续多年的生态和环境危机。正是在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西方许多界别人士"重新发现"马克思,并且在各个领域程度不同地有所表现;同时,危机的爆发和持续使得西方学者在检视他们自己的相关理论,不少人把目光转向马克思的相关理论;他们"重新发现"马克思的许多重要理论对于他们认识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分析资本主义的现状和前途、认清新自由主义的危害等,具有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和认真思考西方"重新发现"马克思的现象及其背后的社会和历史路径,对于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都有重要启示。
苏伶童[10](2013)在《美国资本主义之文化属性 ——身份认同视角》文中提出美国文明又被称为“经济文明”或“商业文明”,经济要素与文化元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一过程贯穿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作为核心文化元素之一,身份认同参与见证并记录下文化与经济间之互动状况。本文运用历史-文化研究方法,结合经济社会学理论,以身份认同为视角,探寻并诠释美国资本主义之文化特质及其成因。本文着重指出,资本主义作为一个社会体系,不仅包含经济结构,而且具有文化内涵。历史、经济、文化和心理交织构建出独具特色的美国资本主义。本文重点阐释身份认同之历史功能,突出文化身份在美国经济增长中之作用及影响。本文基于文化机体论与历史特殊论原则,将美国经济置于历史-文化领域进行分析与考量,对美国资本主义展开多维度、深层次的观察和剖析。只有深入理解美国资本主义之真正内涵,才有可能发现其发展之内在逻辑与特点。本文一方面驳斥了当代主流经济学家“文化最微不足道”、“身份认同是个模糊概念”等观点,依据史实分析和逻辑推论证明,不仅美国人的经济行为有着明显的价值体系塑造痕迹,包括美国身份认同及制度在内的文化要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向及经济增长空间。另一方面,本文也驳斥了“文化几乎改变一切”的文化决定论思维,并指出,文化可以改进但无法真正替代市场经济之内在动力,而文化心理则极易受经济状况之影响而发生改变。对于经济而言,文化之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通过互动而建立起与经济发展之共同相关性,为经济增长集聚社会合力,对经济要素施与修正及制衡;文化的消极影响则主要表现在拖延甚至阻碍经济发展,以及使企业及商家丧失发展积极性方面。就当前美国经济危机而言,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全球化生态下的美国经济与美国文化间之“脱序”。美国经济现在急需将技术进步与专业化高效所带来的积极成果回报社会;美国文化则必须要在“苏格拉底式参与”和“笛卡尔式分离”间尽快作出选择。要改变这种经济与文化之间各自为战的局面,就要重新恢复经济与文化间之共同相关性,以使美国资本主义朝着“良好发展”的方向前行。在良好发展的社会氛围中,经济发展适度而有序。由此,建立民主身份认同是当前要务。不同于“碎片化身份认同”,“民主身份认同”是建立在社会交往与爱心的基础之上,因此更加稳固、真实,也更具人文关怀。回归社会秩序后的身份认同将成为联通经济与文化间的桥梁,为美国资本主义顺利前行铺平道路。由此,本文强调指出,经济与文化是美国资本主义这枚硬币的两面,两者共同赋予这枚硬币以功能及意义。经济与文化“和”则资本主义发展,“失和”则发展停滞或陷入危机。要正确认识和诠释资本主义,就应该从经济和文化两方面着手。双管齐下,我们将有可能分析并诠释美国资本主义之特质。最后,本文尤其指出,美国资本主义体系建立在根植于其中的文化元素与经济要素间的历史性、结构性互动基础之上,由此而形成的特殊文化属性决定了美国资本主义难以成为社会发展之普世性标准与模式。
二、斯蒂格利茨批判美国式资本主义(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斯蒂格利茨批判美国式资本主义(下)(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帝国主义的概念内涵与相关概述 |
2.1 经济帝国主义的概念界定 |
2.1.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广义概念 |
2.1.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狭义概念 |
2.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内容涵盖 |
2.2.1 20 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2.2 20 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2.3 21 世纪西方左翼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3 经济帝国主义的特质 |
2.3.1 用经济帝国主义手段实现全球霸权 |
2.3.2 用政治文化手段助推经济扩张 |
第3章 20 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初探 |
3.1 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萌芽 |
3.1.1 霍布森资本扩张本质论 |
3.1.2 希法亭金融资本垄断论 |
3.1.3 卢森堡资本积累论 |
3.1.4 考茨基的“超帝国主义论” |
3.2 列宁帝国主义论的理论奠基 |
3.2.1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时代背景 |
3.2.2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核心观点 |
3.2.3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当代价值 |
第4章 20 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新成果 |
4.1 垄断资本控制下的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 |
4.1.1 落后国家的经济结构形态的理论分析 |
4.1.2 落后国家“欠发达”根源的理论透视 |
4.2 垄断资本控制下的“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 |
4.2.1 垄断资本构建的“中心”与“外围”的世界经济结构 |
4.2.2 垄断资本掌控下的南北不平等交换形式 |
4.2.3 垄断资本剥夺下的“中心积累”与“外围停滞”分配格局 |
第5章 21 世纪西方左翼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新拓展 |
5.1 全球化中资本积累逻辑的理论批判 |
5.1.1 资本积累的资本逻辑与领土逻辑 |
5.1.2 资本积累的空间修复理论批判 |
5.1.3 资本积累的剥夺性积累理论批判 |
5.2 全球化中生产方式变革的理论创新 |
5.2.1 生产方式变革的生命政治统治 |
5.2.2 生产方式变革的生命政治劳动 |
5.3 全球化中民族国家理论及其新视野 |
5.3.1 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帝国主义 |
5.3.2 对抗资本帝国主义的民族国家理论 |
第6章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整体性评析与启示 |
6.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综合评述 |
6.1.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探索成就 |
6.1.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偏颇之处 |
6.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的内容启示 |
6.2.1 资本逻辑跳脱与发展路径选择 |
6.2.2 民族国家在场与民族意识觉醒 |
6.3 经济帝国主义进程中的中国发展之反思 |
6.3.1 全球化中国际经济新秩序重构 |
6.3.2 全球化中政治文化实践空间探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20世纪初期美国对欧洲现代艺术的接入与实践 ——以“291”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选题缘由 |
2.研究意义 |
3.国内外研究现状 |
3.1 国内研究现状 |
3.2 国外研究现状 |
4.研究构想、路径与方法 |
4.1 研究构想 |
4.2 研究路径 |
4.3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291”与欧洲现代艺术的话语转换 |
第一节 超越宾夕法尼亚印象派 |
(一)美国现代主义的先行者 |
(二)风景画的延续 |
第二节 无空间感的纽约 |
(一)摩天大厦与工业化 |
(二)从边缘到中心 |
(三)时代的精神状况 |
第三节 现代主义的美国话语 |
第二章 “宾夕法尼亚印象派”到“291”的实验 |
第一节 “291画廊”:作为先锋与实验 |
(一)“291”的成立:一位摄影师的努力 |
(二)斯蒂格利茨:“思想的助产士” |
第二节 观念的移植:1908-1912年的展览 |
第三节 对军械库展的续借:“纽约”形象 |
第三章 “291”对美国现代主义的探索 |
第一节 对现代主义的再认识 |
(一)“现代艺术的起源”:非洲艺术展 |
(二)“纯粹的艺术”:儿童艺术展 |
第二节 美国现代主义的“他者”面孔:机械迷恋 |
(一)毕卡比亚的机械肖像画 |
第四章 “291”的美国画像 |
第一节 约翰·马林 |
第二节 亚瑟·达夫 |
第三节 马斯登·哈特利 |
第四节 亚伯拉罕·沃科维茨 |
第五章 “城市的景象”:“291”的回响 |
第一节 城市交响曲:精确主义 |
第二节 精神的反异化:爱德华·霍珀 |
第三节 “抽象”艺术语言的生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3)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美国早期现代艺术中的局域生态及其话语缝隙 ——以乔治·奥特为例1915-194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泛学跨代与精确主义:对照经验阐释 |
第一节 从地域到主义:奥特的第一次转向 |
1、一种心境: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连通与隔阂 |
2、印象主义的式微及变化:欧洲岁月与青少年时期的美学趣味 |
3、进步与折中:唯美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岐点 |
第二节 “精确主义”的生产与体系内的面向:共生内的龃龉 |
1、“精确主义”的前夜:“形式”与“反形式”的斗争与跨越大西洋的现代主义者 |
2、裹挟与模仿:精确主义中的大都会映像与“摩天大楼的原始主义” |
第三节 “身份诉求”还是“审美表征”?都市中的怀旧者 |
1、“精确主义”与“美国早期形式主义”、“美国新原始主义”和“美国民俗艺术”的交叉线索 |
2、“精确主义”的唯美内核:反“未来主义”与浪漫主义 |
第二章 寻常物的形而上维度:奥特的“超现实主义”面向 |
第一节 “形而上”的源头索引:一个转向 |
1、格林威治村:二十年代的波西米亚生活 |
2、“形而上”与超现实:一个源流的追溯 |
第二节 超现实主义在美国:接受语境及其本土化过程的检讨 |
1、超现实主义与时尚工业及民俗艺术 |
2、超现实主义的政治倾向 |
3、超现实主义的魔幻维度 |
第三节 回望的姿态:奥特超现实主义的个人线索及输出方式 |
1、形而上画派的精神遗孤:古典与现代的张力 |
2、私人记忆,浪漫主义与政治观点:寻常物里的超现实因素 |
第三章 隔世独立的自我与超我:伍德斯托克艺术家村落的里的“个人”与“时代” |
第一节 伍德斯托克里的局域艺术生态 |
1、伍德斯托克艺术村落的缘起与早期发展概况 |
2、裹挟与自主之间:三十年代的“两幅面孔”与“美国场景”的现代维度 |
第二节 回不去的奥德赛:对形式的探索 |
1、反现代,索居,怀旧与内在渴望:一种审美趣味的建立 |
2、缄默与异动:战争、自由与寻常生活的陌生化 |
第三节 《罗素的角落》及其他:自我克服与时代脉搏间的张力 |
1、自我的延伸:象征,沟通与内在焦虑 |
2、追逐神秘:创造自在的超验世界 |
第四章 回溯与检视:个案的形成与反思 |
第一节 经验与超验之间:融合与分离的过程及其异化与延展 |
1、错位中的断裂:前现代VS.现代;乡村VS.城市;自我VS.超我 |
2、生活亦或命运:无处安放的灵魂 |
第二节 个体,时代与艺术史话语的边界:艺术史中的艺术及艺术史写作的困境 |
1、调试焦距之一:游离中的“断点”之艺术通史中的奥特 |
2、调试焦距之二:游离中的“断点”之艺术展览与艺评人眼中的奥特 |
3、创造自己的“世界”:艺术家如何淡出主流艺术史叙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插图 |
(6)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方法及拟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产生的背景 |
第一节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一、全球化加剧了世界性经济不平等 |
二、社会不公正在经济领域日益凸显 |
三、贫富悬殊导致社会抗议活动频发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理论来源 |
一、对自由主义经济平等思想的批判 |
二、对凯恩斯主义经济平等思想的发展 |
三、对福利主义经济平等思想的吸收 |
第二章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斯蒂格利茨对经济不平等现实的批判 |
一、寻租与经济不平等 |
二、不当激励与经济不平等 |
三、虚构平衡与经济不平等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对加剧经济不平等的理论的批判 |
一、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 |
二、对涓滴经济学的批判 |
第三节 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平等观 |
一、什么是经济平等 |
二、经济不平等产生的根源 |
三、如何走向经济平等 |
第三章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论争与意义 |
第一节 关于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论争 |
一、对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质疑 |
二、对相关质疑的回应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的价值 |
一、丰富了当代社会经济正义理论 |
二、丰富了新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理论 |
三、批判了自由主义学派经济平等观的局限性 |
四、揭露了经济不平等现象背后的制度和政策缺陷 |
第三节 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对我国的启示 |
一、正确处理平等与效率的关系:让平等促进效率 |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政府矫正市场 |
三、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让道德保障利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美国早期现代主义绘画中的探索性(1910-192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现状 |
四、写作思路 |
第一章:美国现代主义艺术萌生的条件 |
一、概念 |
1.1.1 “现代主义”的含义 |
1.1.2 早期现代主义的年代界定问题 |
二、现代主义艺术的序幕 |
1.2.1 世纪之交的现代精神 |
1.2.2 美国艺术的现代性征兆 |
1.2.3 “跃跃欲试”的1910年代 |
1.2.4 现代主义艺术的美国拓荒者 |
三、现代生活的艺术:“八人派”的现实主义探索 |
小结 |
第二章:美国画家对现代主义艺术的自觉意识 |
一、前“军械库”时期的美国抽象绘画:1910-1913 |
2.1.1 最后的美国“老大师”们 |
2.1.2 学生时代的马林、达夫与韦伯 |
二、斯蒂格利茨的周围 |
2.2.1 “291画廊”与新价值的形成 |
2.2.2 斯蒂格利茨周围的画家们 |
三、军械库画展带来的震动 |
2.3.1 展览的组织 |
2.3.2 军械库画展对于美国艺术家的触动 |
2.3.3 余音未了的“军械库画展” |
四、色彩交响主义 |
2.4.1 麦克唐纳·赖特 |
2.4.2 摩根·罗素 |
2.4.3 托马斯·本顿的“色彩交响主义”时期 |
小结 |
第三章:美国现代主义艺术的建立期 |
一、“爵士乐时代”的现代主义之歌 |
3.1.1 “咆哮的20年代”与“进步”观念 |
3.1.2 亚瑟·达夫的“爵士乐绘画” |
二、“精确主义” |
3.2.1 约瑟夫·斯特拉 |
3.2.2 查尔斯·德莫斯 |
3.2.3 查尔斯·席勒 |
三、纯真的启迪:来自“他者”的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美国早期现代主义艺术的影响 |
一、城市生活的疏离感 |
二、写实主义的嬗变 |
三、美国本土现代艺术大展及收藏 |
四、美国早期现代主义艺术的遗产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附录 2 |
索引 |
致谢 |
(9)西方“重新发现”马克思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的背景———21世纪第一次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系统性危机 |
(一)经济危机 |
(二)社会危机 |
(三)政治危机 |
(四)意识形态危机 |
(五)生态和环境危机 |
二、西方多界别人士 “重新发现”马克思 |
(一)西方读者 “重新发现”马克思: 《资本论》和 《共产党宣言》再 度畅销 |
(二)西方青年 “重新发现”马克思:大学生自觉组织学习和研讨 《资本论》 |
(三)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学术界恢复出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历史考证版第2版)》 |
(四)西方公众 “重新发现”马克思:英国热烈庆祝马克思图书馆创立 75周年 |
(五)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纪录片 《马克思和阶级斗争》在电视 台播出,《资本论》将被拍成电影,马克思走进音乐剧 《归来》 |
(六)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马克思塑像重新树立,“马克思城”、 “马克思大街”、“马克思广场”重新挂牌 |
(七)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马克思成为西方报刊的封面人物,马 克思受到西方媒体的推崇 |
(八)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马克思名字和画像出现在民众游行队 伍的标语牌上 |
(九)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马克思故居博物馆成为欧洲最热旅游胜地 |
(十)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商界、宗教界、政界人士阅读或评论 马克思 |
三、西方学者 “重新发现”马克思的重要理论 |
(一)马克思思想 “照亮了当代社会”, “马克思是我们的同时代人”, 现时代 “是一个向马克思学习的时代” |
(二)“马克思的全部思想都仍然有生命力”,“依然是当今世界的真理” |
(三)马克思 “哲学、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体系”是现在和未来的 “精神支架”,马克思的方法 “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方法” |
(四)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重新得到确认,剥削概念成为当代关于分 配公平辩论中的用语 |
(五)马克思的垄断和竞争理论是解释当今 “垄断金融资本体系——新 帝国主义的基础”的依据 |
(六)马克思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理论 “有助于抓住危机的根源” |
(七)马克思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仍处于 “绝对核心地位” |
(八)马克思关于生态和环境观 “让当代年轻人感到耳目一新” |
(九)“马克思是对的”,“以剥削为本的资本主义终将自我摧毁” |
(十)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制度必将为新的社会制度所取代的理论是正确的 |
四、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的启示 |
(一)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不是偶然的,而是认知过程中的规律性现象 |
(二)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再次证明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正确 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
(三)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有力推动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 |
(四)西方大学生自觉阅读 《资本论》,我国有关专业青年学子更应学 好 《资本论》 |
(五)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我们应重新思考社会科学研究 “国际 化”的提法 |
(六)西方 “重新发现”马克思,有助于深化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 |
(七)西方在 “重新发现”马克思活动中探索资本主义的 “出路”,更 坚定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心和坚定我们的共产主义信仰 |
(10)美国资本主义之文化属性 ——身份认同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1.1 概念阐释 |
1.2 主题思想 |
1.3 主要论点 |
1.4 研究方法 |
1.5 文章结构 |
1.6 文献综述 |
第二章 英国海外飞地 |
综述 |
2.1 英属北美 |
2.1.1 自然经济条件 |
2.1.2 社会经济状况 |
2.2 英国文化元素对殖民地经济之影响 |
2.2.1 英语的经济性能 |
2.2.2 旧世界的先进生产技术 |
2.2.3 英国普通法与北美市场规范 |
2.2.4 英国重商主义对北美经济结构及运行体系之影响 |
2.2.5 清教思想与资本主义工作伦理 |
2.3 英属北美资本主义发展成就 |
2.4 小结 |
第三章 美国新人 |
综述 |
3.1 公民民族主义之美国民族认同 |
3.1.1 美国法的形成 |
3.1.2 地缘政治下的民族认同 |
3.1.3 “生产者”公民 |
3.2 美国民族主义经济实践 |
3.2.1 美国式道路 |
3.2.2 美国体系 |
3.2.3 美式制造体系 |
3.3 美国民族主义文化实践 |
3.3.1 美国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 |
3.3.2 国族文学之创立 |
3.3.3 美国价值体系初成 |
3.4 小结 |
第四章 消费社会 |
综述 |
4.1 社会转型期内之生产、消费与身份认同 |
4.1.1 新工业革命:福特主义与泰勒主义 |
4.1.2 城市化:消费与身份认同建构 |
4.2 消费社会与消费文化 |
4.2.1 消费社会之前奏 |
4.2.2 消费社会之兴起 |
4.2.3 消费社会之调整与过渡 |
4.2.4 消费社会之繁盛 |
4.3 后福特主义时代与自我认同之兴起 |
4.3.1 后福特主义与个性消费 |
4.3.2 细分市场对同一性社会认同的解构 |
4.3.3 后福特主义时代的社会问题 |
4.4 小结 |
第五章 多元文化时代 |
综述 |
5.1 全球化作用下之美国经济与文化转型 |
5.1.1 美国新经济 |
5.1.2 美国多元文化生态及其商务战略 |
5.2 当代美国资本主义之后现代特征 |
5.2.1 后现代文化生态 |
5.2.2 后现代经济特征 |
5.3 华尔街 |
5.3.1 金融与资本主义 |
5.3.2 问题华尔街 |
5.4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English Description |
四、斯蒂格利茨批判美国式资本主义(下)(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D]. 程睿. 吉林大学, 2021(01)
- [2]20世纪初期美国对欧洲现代艺术的接入与实践 ——以“291”为中心的考察[D]. 张彬蓉. 西南大学, 2020(01)
- [3]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D]. 单新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5]美国早期现代艺术中的局域生态及其话语缝隙 ——以乔治·奥特为例1915-1948[D]. 聂皓雪. 中国美术学院, 2018(01)
- [6]斯蒂格利茨经济平等思想研究[D]. 钟秀娟.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2)
- [7]中国经济改革历史进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 刘伟,方敏.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6(02)
- [8]美国早期现代主义绘画中的探索性(1910-1929)[D]. 梁舒涵. 北京大学, 2017(04)
- [9]西方“重新发现”马克思述评[J]. 吴易风.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4(02)
- [10]美国资本主义之文化属性 ——身份认同视角[D]. 苏伶童.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3(08)
标签:经济法论文; 经济风险论文;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论文; 技术风险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