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郜清攀[1](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任跃旺[2](2019)在《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配置是关系到农村生产、生活等诸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户生活水平、保障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提升,对提高藏区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水平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当前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呈现出不均等的发展态势。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历史演进及特征分析、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构建西藏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测度的指标体系,从微观农户需求角度和宏观政府供给角度对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进行分析,深入剖析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主要影响因素,进而提出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路径与保障措施,从而推动西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分析,通过对已有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从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历史演进与特征分析入手,探讨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基本特征与供求特征,进而通过对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水平的评价,分析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第二部分为实证分析,在对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农户需求角度与政府供给角度,分别对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问题展开实证分析。在微观农户需求角度,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西藏自治区农户的农村公共服务需求意愿和满意度进行联合分析,以此为依据来判断当前西藏农户层面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更进一步以回归方法得出当前西藏农户层面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主要矛盾。在宏观政府供给角度,通过建立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评价模型,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剖析和探讨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规模效率和结构效率,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政府层面的影响因素对其配置效率的影响。第三部分为实践应用,以前文对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的结果,分析当前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前提条件,并提出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微观提升路径和宏观提升路径,并结合国内外农村公共服务配置中的经验与启示,从有效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财政投入、适当提高农户集中度、优化西藏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积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提出提升西藏自治区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保障措施。
李元洪[3](2018)在《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文中提出复杂多变的乡村社会、残缺不全的自身职能、刚性约束的科层体制导致乡镇党委政府陷入“权力孤岛”,处于“权力孤岛”上的乡镇党委政府其权力运作逻辑是什么?表现形式怎样?正是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站在乡镇权力运作逻辑历史发展脉络的高度,在国家—-社会关系框架下,以中部地区的沙镇权力运作作为观察支点,运用理性选择理论,通过“内视”(即对乡镇权力的历史演变及现实结构进行考察)“外观”(即对乡镇党委政府与其上下左右互动主体的观察),对当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与同级组织、上下机构以及镇域企业、社会精英之间互动过程进行分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展现乡镇权力运作过程,并探讨其内在的乡镇权力运作逻辑,以及乡镇权力运作逻辑的各种表现形式,提出乡村社会的复杂性、自身职能的软弱性、科层体制的强制性导致乡镇党委政府陷入“权力孤岛”,而处于“权力孤岛”上的乡镇党委政府,为了应对各种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其权力运作呈现出适应性治理逻辑。从乡镇权力运作逻辑角度看,适应性治理是指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其权力运作在回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乡镇权力运作适应性治理逻辑具有灵活性、集成性、阶段性、目的性和妥协性等五个特点。灵活性是指适应性治理在制度安排上将随着实际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具备伸缩性和灵活变化的特征。集成性是指适应性治理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及时反映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自我完善,促进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体系。阶段性是指适应性治理是中国乡镇权力运作逻辑历史变迁的一个阶段,具体时间是从1984年人民公社制度全面取消之后到2050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之前这一时间段。目的性是指适应性治理提供一系列治理逻辑和治理策略供我们选择,其目的在于不断优化和完善治理系统,不计较成本、不带功利目的地建构出可持续发展的体系。妥协性是指适应性治理为达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通过一系列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调适,向内使劲,以减缓外部压力,适应环境需求。乡镇权力运作适应性治理逻辑的表现形式包括与县委县政府互动中表现出来的变通逻辑、与县财政局互动中表现出来的依附逻辑、与“七站八所”代表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互动中表现出来的半依赖逻辑、与镇域乡镇企业互动中表现出来的服务交换逻辑、与村两委互动中表现出来的管理逻辑、与镇域社会精英互动中表现出来的人情逻辑,以及其他学者笔下的“变通、摆平、人情、关系、面子、媒、擂、示弱、怀柔”等等,适应性治理逻辑既是乡镇权力运作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现有条件下乡镇权力运作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是乡镇权力运作从代理性治理逻辑、行政性治理逻辑发展到协商性治理逻辑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更是乡村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适应性治理逻辑的研究,不仅能够深刻认识当下乡镇权力运作规律,而且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徐加玉[4](2018)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蕉镇的实践与阐释》文中研究表明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农村基层治理如何实现现代化也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命题。蕉镇的个案经验显示,“强县弱乡”式乡镇体制改革导致乡镇政府权责失衡和治理能力弱化,乡镇政府受“路径依赖”效应影响,很大程度上沿袭了以往行政主导的一元化权威治理体制,仍以“管控”、“命令”为主。以村干部职业化和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制改革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村级权力,但改革未能赋予村级组织以新的资源或权限,村级治理能力依然孱弱,村干部职业化也导致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大大下降。村级治理因而难以做出任何积极作为,沦为“维持型”村治。村干部对乡镇政府的疏离使得现有“乡—村”治理体系趋于疏离、碎裂,当乡镇政府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某些疑难问题时,治理失效问题就会随之产生。与此同时,村级改革也加剧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和附属化,村民自治空间可能会被进一步压缩。总体来看,乡镇体制改革在机构与人员精简、公开透明建设和法治建设上取得一定进展,但在治理能力、治理方式、治理权威上并未获得实质性突破,乡镇治理能力甚至有所下降。村级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精细的制度设计会导致行政成本的上升以及运转困难;村干部职业化使得乡镇行政更加便利,但降低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使得现有治理体系趋于疏离和碎裂。因此,税费改革后所推进的乡镇体制改革和村级管理体制改革,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基层治理,但并未带来农村基层治理的根本性提升。从国家建设理论视角看,改革对基层政府的角色认知错位,因而未能构建一个权责匹配、规范而有效的现代政府;民主化建设的滞后,使得基层治理领域依然沿袭了“强国家、弱社会”关系形态,压力型体制下的基层政府具有强烈的控制乡村自治组织的倾向,村级改革赋予了乡镇控制村级组织的制度化路径,基层社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都受到相当打击;从治理理论视角看,政府主导的传统治理体制在许多方面效益并不高,且越来越难以与经济分化、理性和法律意识逐步提升的乡村社会相适应,治理模式亟待变革。结合国家建设理论和治理现代化理论,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至少要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化和能力建设,包括基层政府权威、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的提升以及村级公共权威的规范化和能力建设;二是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民主化建设,包括构建相对平衡的“乡一村”关系和更加多元化、平等化的治理体系。在此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两个误区:一是过于关注和强调正式机构、正式制度等“形式”方面内容的建设,忽视或轻视村民自治、社会自主、民主参与等“实质”方面内容的建设,造成“单条腿”走路问题;二是村级管理体制这一“上层建筑”与地方社会经济条件这一“经济基础”不相适应,会造成绩效不佳甚至适得其反的效果。这都是需要在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需要极力避免的。最后,对于与蕉镇类似的中西部欠发达农村地区来说,在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过于精细的正式制度和村干部完全职业化的举措相对激进,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重建基层政府权威、创新基层政府治理方式、适度推进村级治理规范化、着力推动治理过程民主化和治理体系多元化相对更加可行。
李刚[5](2015)在《税制改革的含义与模式:法律解释学的分析——以新一轮税制改革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次引言一、"税制改革"的法律解释学释义二、判定是否属于税制改革的具体标准三、新一轮税制改革演变过程梳理与框架构建四、税制改革的模式五、税制改革模式的完善一以立法主导模式与行政主导模式间的关系为重点引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兹曾说道:"有一句格言‘人一生中唯一确定的事情就是死亡和税收。’而如今,大概这句话该重新措词了,‘人
童宗斌[6](2014)在《劳务输出型乡镇的城镇化动力与惯性机制 ——中部河镇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镇化(Urbanization)彰显了人类的发展理性,是一种市场化行为,更是一种组织化行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作为“迟发外生型”国家,更加突出地将发展理性以组织化的行动方式植入到全国的城镇化历程中,推动城镇化快速前进。这样的城镇化过程在不同的学科知识体系里被演绎成众多不同的发展模式,但无一例外地都涉及到政府的推进之手。政府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各级政府通过自身的组织动员和资源整合,让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行动主体以或主动、或被动的不同方式参与进来,集体推动了城镇化的形式演进。理解这种形式演进,不能脱离城镇生态系统本身的组织结构和时空场域特性,忽略其背后的政府推进之手。城镇化宏观上的顶层设计和发展战略的考量固然可以帮助我们获得一些全局性的认识,但若不能深入细致解剖麻雀,掌握城镇化的组织动力和维持这一动力的惯性机制,就很难真正发现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效治理方法。在既往的知识生产中,关于政府在经济发展和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作用有了比较丰富的研究,地方法团主义(Local State Cor poratism)、地方的市场社会主义(Local Market Socialism)和政府即厂商(Loca 1 Government as Industrial Firms)等理论的提出,以及围绕此建立的各种分析框架,为探析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和角色提供了理论脚手架。但城镇化并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和市场体制转型问题,还关联到政府如何处理与其他社会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地方整体性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在乡镇企业欠发达,甚至没有产业基础的中西部地区普通乡镇,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行动,并整合多方行动主体和资源保持这种发展惯性,仍亟待深究。其实,从城镇化的行动主体构成来看,城镇化本质上是一种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过程。代表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地方政府、公司和群众在日常治理中如何互动,进而形成当前城镇化形式的过程,也需要放在具体的场域和发展过程中加以研究。为此,本文力图从组织制度学派和历史制度学派的视角出发,利用准民族志方法(quasi-ethnomethodology),对一个中部地区的普通劳务输出型乡镇——河镇的城镇化启动、失败到再开发的城镇生命历程进行回顾,探究其在几乎没有乡镇企业等产业基础的支持下,依然能推进城镇化的动力来源及维系这一动力的惯性机制。为此,本文分为七章进行阐述。第一章导论,从城镇的属性和城镇化研究的基础理论视角及城镇化动力机制与发展路径等角度探讨了研究的基本知识背景;第二章相关研究回顾和分析框架,重点围绕城镇化关联的组织运作机制和基层治理等内容探讨城镇化研究中亟待研究的领域,明确本文的研究问题和分析框架;第三章至第六章从河镇的行政建制和生命历程片段中涉及城镇化推进的关键事件入手,分析河镇从城镇化启动、失败到再开发过程中所采取的治理方式和形成的惯性机制。第七章结论和讨论部分概括了全文的研究发现,并进行理论总结和探讨。全文研究发现:在河镇的城镇化进程中,镇政府基于行政建制的组织基础,立足现有的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户籍制度,以发展理性生产的共识为引导,形成了试点模仿、系统动员和项目整合等三位一体的惯性机制,推动和维续了当地城镇化的形式发展。镇政府在组织存在的合法性上奉行“向上看、向东看”的原则,积极试点模仿沿海江浙一带的发展,以创建开发区为抓手,推进土地的城镇化,提升地方财政收入和城镇建设。在这一过程,镇政府还需充分利用绩效、情感和权力等动员手段,系统动员各类行动主体参与,并通过项目整合的方式,找到自己可以主导和控制的治理空间,协调各方利益,贯彻地方发展意志,达到形式上快速城镇化的目的。这种三位一体的城镇化惯性机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奉行并利用地方发展主义,强力介入和操纵非市场治理的后果。如何让城镇化从形式演进转向实质发展,形成高质量的城镇化结果,需要我们就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与非市场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探究。
陈杰[7](2014)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民主政治、城乡统筹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如何解决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当前的重要问题。一事一议,包涵最初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之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形式。该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集体选择的制度,也是代理人与委托人博弈的机制,这种制度是否能够显示村民的真实公共产品需求偏好,体现民主性和科学性,对于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建省近年来的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文献资料,探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本文借助公共产品、公共财政、公共选择和制度经济学等有关理论,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综述了国内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及研究动态,充分界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概念内涵及其特质,统计分析了一事一议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现状,从中得出当前一事一议供给公共产品的所取得成效以及制度运行的困境。并针对由于制度运行之初的低效性而引发对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存废的质疑性问题,通过负二项回归模型对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证明了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基于此,为有效发挥一事一议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作用,本文分析了影响该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为一事一议制度推广和创新的实践提供了总体的研究思路,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证的依据。为了增加研究结论的说服力,该文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其中,使用规范分析方法进行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解析,使用问卷调查法收集研究数据并定量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现状和在福建省实施绩效,使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一事一议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使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OLS模型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使用典型案例法探索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推广和创新。该文通过研究认为:(1)基于福建省的实践,整体上,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和运行绩效评价较高;(2)—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3)在村级公共投资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有显着作用。基于负二项回归模型,利用对福建省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了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一事一议制度对增加村级公共投资项目具有非常显着的影响,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目前形式下发挥较大作用。因此,不是简单的废止一事一议制度,而应该充分利用和不断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作用;(4)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村庄的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虽然该制度是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方式,但不意味是唯一方式,白塔乡长基村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5)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村集体经济以及上级财政奖补是一事一议制度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统计分析得知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而其中村干部个人因素、村流动人口情况又是影响筹资筹劳的重要因素。然后进一步采用OLS方法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筹资筹劳(主要指村民形成集体行动参与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村经济情况和政府支持因素的影响情况以深入了解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得出当前制度运行主要受到村庄规模、村集体经济情况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影响;(6)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筹资激励设计。为了使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活动得以顺利推广和创新,其制度安排应该包括筹资筹劳机制设计和管理激励机制设计这两个方面的设计的激励问题,福建省一些地区的探索如罗源县起步村通过捐赠建设南山公园的成功实践较好的体现了这一思路,值得借鉴。
何杰[8](2013)在《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国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对提高我国农村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导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与城市义务教育之间产生极大的差距,农村义务教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因而,在新世纪,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支持性教育政策,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已经成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本文从政策执行的视角,对新世纪以来江苏省L县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进行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和县域执行的路径进行反思与分析,并就支持性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因而本研究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在实践上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本论文共七章。除第一章导论部分外,其余六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是对新世纪我国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以及个案县L县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执行的总体性研究。第二章运用政策的“多源流理论”对支持性教育政策的产生背景和动因进行分析与揭示,并对国家和江苏省自新世纪以来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同时分析这些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所取得的总体成效。第三章是对研究个案县江苏省L县的总体性描述。通过对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教育变迁以及教育的现状描述,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在L县的执行寻求历史和现实的土壤。同时对L县当前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与成效进行整体考察。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在这三章里,笔者从政策执行的视角,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的资料,依次对L县的支教政策、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的执行及其取得的积极成效、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对产生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第四章里,L县的支教政策执行出现支教动机异化、支教缺乏针对性、支教管理上的“真空”、人情在支教考核中的渗透等问题,研究者认为其在于支教政策执行中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农村学校在支教政策中的“失语”、支教执行评价主体单一、支持政策能力有限等原因所致。在第五章里,L县在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中之所以出现政策执行主体转移、对学校能力的过分依赖和对教育资源的分割利用等三个问题,研究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把政策的目标群体真正置于关爱支持的“中心地位”。在第六章里,通过对政策链条上的县政府、教育局、镇政府、学校的政策执行考察,研究者认为需要关注政策县域执行过程中因县域内的“非话语权力”而导致的政策执行权力重构和关系运作现象。第三部分为第七章。本部分研究是对前面研究的反思与建议。首先,研究者总结了支持性教育政策特征,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作为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政策,其政策特征体现在政策理念从促进义务教育的平等走向均衡、中央和省级政府逐渐成为政策的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成为执行的经费投入主体、政策调整对象逐渐多元化、城市教育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等五个方面。其次,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行政驱动和民间驱动这两种典型的政策执行路径进行反思,分析了这两种政策执行模式的利弊。最后,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构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整合推进模式,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强化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的伦理控制、完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运行机制、改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执行环境。
宗树兴[9](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田先红[10](2010)在《息访之道 ——国家转型期的桥镇信访治理研究,1995-2009》文中指出1990年代中后期至税费改革之前,乡村社会出现维权型上访主导的信访小高潮,不过,此时期的农民上访问题并没有对基层治理构成太大威胁,主要原因是间接治理模式的维系给乡村基层政权有效应对农民上访问题提供了较好的制度性、结构性条件。税费改革之后,在国家的推动下,乡村治理逐渐从间接治理模式向直接治理模式转换,个体的权利意识被调动起来,而乡村集体权力遭到削弱,乡村干部在干群关系中由原先的优势转为弱势。与此同时,从乡村集体解放出来的农民个体理性过度伸张,谋利型上访在农民上访类型中逐渐凸显,基层政权因无法对维权型上访与谋利型上访进行区分而影响了信访治理的绩效,农民上访出现新高潮。出于稳定与秩序的考虑,国家通过压力型的信访治理体制强化地方和基层政府的维稳责任,督促其重视信访治理工作,却使得地方和基层政府日益被动,基层信访治理陷入困境之中。在这一背景下,谋利型上访不断蔓延,并形塑出越来越多的上访专业户,上访产业初现雏形。在这个意义上,基层信访治理已经超越了单纯的上访钉子户治理问题,而裹挟着更为浓厚的治理谋利型上访尤其是上访专业户的色彩。随着信访治理压力的加大,基层政府不得不疲于应对,并将信访维稳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发展与稳定构成当前基层政府的两大任务,二者共同形塑了当前基层政府的行为逻辑。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基层政府不得不以降低合法性为代价,牺牲治理能力。这表明,国家试图通过推动乡村治理转型、实行直接治理模式的改革措施来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渗透与监控,却导致了国家基础权力弱化的意外后果。基础权力的弱化掣肘了专断权力的行使和运用,使得专断权力与基础权力呈现出并弱的局面。由此,欲推动国家转型、建构现代国家,就不仅需要强化对基层代理人的监控,而且要重塑乡村治理结构,增强乡村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再造中间层。而这又要求从根本上增强基础权力的同时,还原专断权力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让国家权力能够在正常的治理轨道上运作。总之,当前中国的国家政权建设依然面临着国家权力进入乡村社会的问题,只是这种进入不是简单的权力下沉,而是如何与乡村社会有效对接的问题,亦即国家基础权力发展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制定方案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相关概念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农村公共服务 |
2.1.3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 |
2.2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2.2.3 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理论 |
2.2.4 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测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历史演进及特征分析 |
3.1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历史演进 |
3.1.1 和平解放初期 |
3.1.2 人民公社时期 |
3.1.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税费改革前 |
3.1.4 农村税费改革至今 |
3.2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的配置主体 |
3.2.1 中央政府 |
3.2.2 西藏地方政府 |
3.2.3 内地援藏省份政府 |
3.3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基础特征分析 |
3.3.1 社会特征 |
3.3.2 文化特征 |
3.3.3 经济特征 |
3.4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供求特征分析 |
3.4.1 需求特征 |
3.4.2 供给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4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4.1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现状分析 |
4.1.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1.3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水平评价 |
4.1.4 基于灰色关联度与熵权法的模型对比检验分析 |
4.1.5 评价结果分析 |
4.2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存在的问题 |
4.2.1 农户的需求表达机制不健全 |
4.2.2 地方政府财政支农力量薄弱 |
4.2.3 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权责不明 |
4.2.4 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有待加强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农户需求的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实证分析 |
5.1 基于农户需求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分析的理论基础 |
5.2 基于农户需求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测度 |
5.2.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
5.2.2 农户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分析 |
5.2.3 农户对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偏好度与满意度联合分析 |
5.3 基于农户需求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3.1 Logistic回归模型构建 |
5.3.2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
5.3.3 Logistic回归结果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6 基于政府供给的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实证分析 |
6.1 基于政府供给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分析的理论基础 |
6.2 基于政府供给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测度 |
6.2.1 数据包络分析法 |
6.2.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2.3 宏观配置效率的纵向分析 |
6.2.4 宏观配置效率的横向分析 |
6.3 基于政府供给的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6.3.1 指标体系构建 |
6.3.2 Tobit模型构建 |
6.3.3 Tobit模型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提升路径 |
7.1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前提条件 |
7.1.1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内在需求 |
7.1.2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外在条件 |
7.1.3 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理论基础 |
7.2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微观提升路径 |
7.2.1 多渠道提高农户收入 |
7.2.2 建立农户需求表达机制 |
7.3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的宏观提升路径 |
7.3.1 促进农村公共服务配置主体的多元化 |
7.3.2 加强政府农村公共服务配置能力建设 |
7.3.3 建立农村公共服务配置责任分配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8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经验及其启示 |
8.1 国外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1.1 美国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1.2 德国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1.3 印度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2 国内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2.1 广东省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2.2 重庆市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2.3 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经验 |
8.3 国内外经验对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启示 |
8.3.1 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制度化管理 |
8.3.2 合理划分农村公共服务的事权 |
8.3.3 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资金投入 |
8.3.4 优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配置结构 |
8.4 本章小结 |
9 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提升的保障措施 |
9.1 有效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和能力 |
9.1.1 全面加强农村教育建设 |
9.1.2 着力提升农户参与能力 |
9.2 加大农村公共服务配置的财政投入 |
9.2.1 完善中央对西藏自治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
9.2.2 建立西藏农村公共服务财政绩效预算 |
9.3 适当提高农户集中度 |
9.3.1 边境地区按带状分布 |
9.3.2 腹心地区向行政中心集中 |
9.3.3 因地制宜发挥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
9.4 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结构 |
9.5 积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
9.5.1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
9.5.2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监督机制 |
9.5.3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投资法制化 |
9.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乡镇权力的研究 |
1.2.2 关于乡镇权力运作的研究 |
1.2.3 关于乡镇权力运作背景的研究 |
1.2.4 关于乡镇政府行为逻辑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涉及理论与核心概念 |
1.4.1 理性选择理论 |
1.4.2 核心概念 |
1.5 个案选取及研究方法 |
2 历史与现状:乡镇权力的历史变迁 |
2.1 中国乡镇权力的历史演变 |
2.1.1 乡建制及其权力的历史演变 |
2.1.2 镇建制及其权力的历史演变 |
2.2 沙镇“镇治”的历史沿革 |
2.3 沙镇的权力与科层体制 |
3 乡镇权力运作之一:与县域主体的互动 |
3.1 与县委、县政府的互动 |
3.2 与县财政局的互动 |
4 乡镇权力运作之二:与镇域主体的互动 |
4.1 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互动 |
4.2 与镇域乡镇企业的互动 |
5 乡镇权力运作之三:与村域主体的互动 |
5.1 与村两委的互动 |
5.2 与村域社会精英的互动 |
6 结论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适应性治理 |
6.2 对话与讨论 |
6.3 不足之处与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件二 主要访谈对象一览表 |
(4)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蕉镇的实践与阐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回顾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进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核心概念界定 |
第二章 基层治理的社会与经济基础 |
2.1 区域自然与地理 |
2.2 历史与区划 |
2.3 民族与文化 |
2.4 村落社会结构 |
2.5 小农为主的农业型经济 |
2.6 “极贫”乡镇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税费改革前的农村基层治理 |
3.1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之“殇” |
3.2 干群冲突与形象危机 |
3.3 乡村利益共同体与不规则村治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乡镇机构改革与村级管理体制改革 |
4.1 乡镇机构改革 |
4.2 村级管理体制改革 |
第五章 后税费时代的农村基层治理:以脱贫攻坚为例 |
5.1 发不动的群众:乡镇公信力问题 |
5.2 公共品供给:钉子户、供需错位与后期管理不足 |
5.3 乡镇的“自我中心主义” |
5.4 消极的村干部 |
5.5 脱贫攻坚中的乡镇行政问题 |
5.6 乡镇的应对及其局限 |
5.7 后税费时代的治理进展与问题 |
第六章 基层治理体制变革的局限及其后果 |
6.1 乡镇政府治理能力弱化 |
6.2 基层治理体系疏离化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建设、治道变革与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 |
7.1 政府能力不足与传统治理的失效 |
7.2 现代国家建构与政治现代化 |
7.3 治理理论与治道变革 |
7.4 农村基层治理变革的地方性实践及其经验教训 |
7.5 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及其社会经济基础 |
第八章 重塑农村基层治理 |
8.1 基层政府能力与权威的重建 |
8.2 农村基层治理的民主化建设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含义 |
9.3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劳务输出型乡镇的城镇化动力与惯性机制 ——中部河镇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城镇: 一个关联性的生态系统 |
二、城镇化研究的基础理论 |
三、城镇化的动力机制和发展路径 |
四、研究主题 |
第二章 相关研究回顾与分析框架 |
一、城镇化的组织机制 |
二、城镇化的基层治理 |
三、田野方法与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河镇的行政建制与发展动力 |
一、河镇概况 |
二、行政建制与职能设置 |
三、河镇城镇化的组织动力 |
第四章 建立“开发区”:河镇的城镇化模仿 |
一、以修路为名的征地 |
二、房地产开发——迁移先行 |
三、打造产业:“酵母工程”与“蝴蝶兰事件”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如何集聚:城镇化过程中的系统动员 |
一、强聚人气——菜市场事件 |
二、粮站和学校的潜功能 |
三、税收的博弈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河镇的重新开发与项目整合 |
一、栽房子 |
二、拆迁、拆违中的官民互动——老金事件 |
三、再开发:一箭三雕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城镇化的惯性机制与治理逻辑 |
一、行政建制的动力引擎 |
二、惯性机制及其制度基础 |
三、地方发展主义逻辑与新型城镇化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7)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公共产品理论 |
1.2.2 有助于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
1.2.3 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1.3 已有研究综述 |
1.3.1 关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及其原因 |
1.3.2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方式 |
1.3.3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方向 |
1.3.4 对已有研究的评论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概念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6.2 论文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制度变迁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 |
2.1.3 间接民主决策理论 |
2.2 本论文的分析框架 |
2.2.1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政府、村干部与村民 |
2.2.2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村级公共产品均衡数量的决定 |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内涵、依据及可行性分析 |
3.1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历史演进 |
3.1.1 新中国成立到人民公社时期(1949年- 1958年) |
3.1.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机制 |
3.1.3 税改前家庭承包制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1978-2000) |
3.1.4 税改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2000年至今) |
3.1.5 不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比较分析 |
3.2 事一议制度的内涵 |
3.2.1 一事一议制度的历史考察 |
3.2.2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含义 |
3.2.3 一事一议制度目标 |
3.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 |
3.2.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特征 |
3.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与条件 |
3.3.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 |
3.3.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条件 |
3.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3.4.1 经济基础 |
3.4.2 制度保证 |
3.4.3 经验保证 |
3.4.4 组织保证 |
3.4.5 群众保证 |
4 福建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现状与绩效评价 |
4.1 福建农村公共产品一事一议供给制度整体实施概况 |
4.1.1 制度主要内容 |
4.1.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推行情况 |
4.1.3 制度实施的主要经验和创新 |
4.1.4 主要困难与挑战 |
4.2 一事一议制度的运行绩效和一般评价 |
4.2.1 调查基本说明 |
4.2.2 一事一议开展基本情况 |
4.2.3 一事一议公共产品供需状况 |
4.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情况 |
4.2.5 一事一议制度执行影响因素 |
4.2.6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执行结果 |
4.3 典型案例分析 |
4.3.1 案例一:湘村村顺利开展一事一议新建桥梁项目 |
4.3.2 案例二:同新村成功实施一事一议修建道路项目 |
4.3.3 案例三:长基村不愿开展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4 案例四:内社村难于顺利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5 案例五:牛眠石村计划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4 主要结论 |
4.4.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4.4.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4.4.3 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影响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 |
4.4.4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4.5 小结 |
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与村级公共投资关系的实证分析 |
5.1 现有相关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 |
5.2 数据来源及基本描述统计 |
5.3 模型设定集变量 |
5.3.1 计数模型的确定 |
5.3.2 变量选择 |
5.4 结果分析及政策含义 |
5.5 小结 |
6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6.1.1 一事一议运行困境的解释:基于集体行动理论 |
6.1.2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6.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2.1 分析框架与待检验假说 |
6.2.2 样本村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
6.2.3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6.2.4 模型结果分析 |
6.2.5 结论与建议 |
6.3 小结 |
7 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推广 |
7.1 制度的主要不足 |
7.2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设计总体思路 |
7.3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实践 |
7.3.1 案例1:乐洋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项目的实践 |
7.3.2 案例2:双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防洪堤项目的实践 |
7.3.3 案例3:罗源县一事一议起步村农民公园项目的实践 |
7.4 小结 |
8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1.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8.1.2 一事一议财政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8.1.3 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显着正作用 |
8.1.4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8.1.5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8.1.6 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的筹资机制设计 |
8.2 政策建议 |
8.2.1 继续推广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
8.2.2 放宽村民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建立差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 |
8.2.3 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奖补的杠杠效应 |
8.2.4 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
8.2.5 注意一事一议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适用范围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调查问卷表1 |
调查问卷表2 |
致谢 |
(8)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四、文献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 |
一、政策产生 |
二、政策行动 |
第三章 个案县情: 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 |
一、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 |
二、L县的教育变迁 |
三、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及其成效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L县教师支教政策执行考察 |
一、支教政策的执行与积极成效 |
二、支教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
三、支教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L县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考察 |
一、L县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现状 |
二、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及其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执行考察 |
一、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的政策实践 |
二、L县的政策执行与积极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反思与建议 |
一、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 |
二、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路径的反思 |
三、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有效执行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9)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10)息访之道 ——国家转型期的桥镇信访治理研究,1995-200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人物一览表 |
1 导论 |
1.1 问题缘起 |
1.2 国家基础权力:乡村政治研究的新框架 |
1.3 从社会中心到国家中心:农民上访研究的范式转换 |
1.4 田野、方法与概念 |
1.5 篇章结构 |
2 1990年代至税改前的基层信访治理 |
2.1 间接治理模式的式微 |
2.2 维权型上访主导的信访小高潮 |
2.3 波澜不惊:1990年代末至税改前的基层信访治理 |
2.4 小结 |
3 税费改革后的基层信访治理 |
3.1 直接治理模式的兴起 |
3.2 基层政权治理能力的弱化 |
3.3 谋利型上访的凸显与农民上访新高潮 |
3.4 基层信访治理转型及困境 |
3.5 小结 |
4 基层信访治理中的纷争与共谋 |
4.1 信访治理中的县乡关系 |
4.2 乡镇内部的信访治理机制 |
4.3 信访治理中的乡镇政府与司法所 |
4.4 信访治理中的乡村关系 |
4.5 小结 |
5 治理上访钉子户 |
5.1 上访钉子户的日常治理 |
5.2 包保责任制:通过身体的监控 |
5.3 特殊时期的信访治理 |
5.4 谋利型上访的蔓延与"上访产业"的雏形 |
5.5 小结 |
6 发展与稳定的张力:基层政府的平衡术 |
6.1 发展主义取向的乡镇政府 |
6.2 发展主义的后遗症:稳定的隐患 |
6.3 混混的渗透与基层政权合法性的流失 |
6.4 小结 |
7 结论 |
7.1 乡村治理转型与基层信访治理困境 |
7.2 重新找回意识形态 |
7.3 技术治理的困境 |
7.4 并弱的专断权力和基础权力 |
7.5 国家转型的政治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读博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附录2 2007年余陵区信访工作考评细则 |
附录3 矛盾纠纷事项排查表(一事一表) |
附录4 桥镇领导接访登记表 |
附录5 桥镇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
附录6 关于农村退职妇女干部请求晚年生活补助等的 |
附录7 贯彻落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会议精神 |
附录8 桥镇信访工作责任制 |
附录9 桥镇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
附录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 |
附录11 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
四、制定方案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2]西藏农村公共服务配置效率研究[D]. 任跃旺.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3]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D]. 李元洪.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6)
- [4]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蕉镇的实践与阐释[D]. 徐加玉.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5]税制改革的含义与模式:法律解释学的分析——以新一轮税制改革为例[J]. 李刚. 经济法学评论, 2015(01)
- [6]劳务输出型乡镇的城镇化动力与惯性机制 ——中部河镇的个案研究[D]. 童宗斌. 南京大学, 2014(05)
- [7]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D]. 陈杰.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
- [8]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D]. 何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01)
- [9]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10]息访之道 ——国家转型期的桥镇信访治理研究,1995-2009[D]. 田先红.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1)
标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配置效率论文; 公共产品理论论文; 农村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