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国资体制改革探新路(论文文献综述)
樊鑫敏[1](2021)在《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的股权制衡其效果研究 ——以格力电器为例》文中认为
沈梦怡[2](2021)在《珠海国资委 闯出国企新活力 创出发展高质量》文中提出资产总额达8169.7亿元,年均增长22.32%;国有权益达1567.67亿元,年均增长37.65%;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6.57%,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5.48%;五年合计上缴税费1125.51亿元,多项指标稳居广东省前三……这是珠海国资国企的“十三五”成绩单。从一个边陲小镇,到成为一座现代化花?
沈红波,宗赟,杨慧辉[3](2021)在《国企混改如何从管企业过渡到管资本——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知名家电企业格力电器的混改备受市场关注。格力在混改前的"管企业"模式存在弊端,使公司面临治理结构及激励机制较弱、多元化成效不佳的困境。引入高瓴资本后,过渡到"管资本"的格力电器是否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本案例通过分析格力电器在混改前面临的困境,剖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给格力股权结构、治理机制带来的变化,并分析业务层面高瓴资本与格力电器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探讨格力电器"管资本"的模式。
童文霞[4](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推进,广州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施工图”“进度表”的落地,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新突破、增强珠三角综合经济和交通枢纽的功能和推动珠三角民生文化福祉新改善、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区域经济生活圈成为聚力需要突破的点。珠三角的巨大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与重大项目投资的需求和发展规模在未来十年内将大幅增加,基建市场规模也会快速扩大,无限的商机将会促使更多的中国建筑企业走进湾区,参与市场竞争,承包工程业务。作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A建筑设计院,不仅面临更多的市场发展与机会,同时也急需积极应对更多的市场竞争与发展挑战,A建筑设计院自身更需要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去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的开放性市场竞争,顺应时势,勇立发展潮头,在努力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国际化湾区和世界级国际化城市群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本文拟以A建筑设计院为研究对象,结合战略管理分析方法“PEST”、“五力模型”、“SWOT”分析法等,系统剖析A建筑设计院的经营现状。以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目标为指向,掌握企业发展定位,将重点放到粤港澳大湾区项目上,同时根据不同地市属性,有针对性的抢占市场份额,实施目标集聚竞争战略。在人力、文化、信息、绩效四个方面保障企业的竞争战略的实施,从防患于未然,做好企业的前馈战略控制,实时跟踪,做好实际的控制,及时的分析总结,做好反馈控制等三个方面做好竞争战略控制。确保企业在广州市场业务保持稳步增长的巨大背景情况下,更大范围的发展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片区业务。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建筑设计“多元主导”,城市建筑、轨道交通、城乡规划、施工图审查等业务“多元协同”,将A建筑设计院打造成大湾区建筑设计领域内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现代化企业的竞争战略目标。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背景,研究设计院竞争战略,目前大部分研究集中在宏观视角的国内外湾区经济的对比,中观区域和微观企业层面的研究为数不多。
潘倩[5](2020)在《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自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国企改革开始不断探索。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环境更加成熟,给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奠定了基础。国企改革不断深入,地方国企改革也全面提速。GR公司是我国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A股市场上高盈利、高分红的明星企业。上市以来GR公司积极贯彻国企改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明晰产权;引入经销商作为战略投资者打造出极具竞争力的线下营销渠道;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拉动企业业绩飞速增长,逐渐形成了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2019年在珠海市国资委的推动下,GR集团公开转让GR公司15%的股票,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也将国企混改推向新的高潮。混改完成后GR集团仅持有GR公司3.22%的股份,国资退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高瓴资本持有GR公司15%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却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管理层通过成立管理层实体与第一大股东深度绑定,获得更多话语权;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有望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GR公司的创新性混改模式给我国国企混改蹬出一条新路,有望成为我国大型国企、特别是竞争领域的商业性国企的混改标杆。本文梳理了 GR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大背景下的发展历程,结合GR公司的治理结构调整、财务状况分析和战略定位来分析GR公司的混改动因及模式,再通过事件研究法等方式分析GR公司混改成为无实控人结构后的市场反应,最后有针对性的对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续应该关注的事项提出建议,希望对其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朱盛楠[6](2020)在《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水平快速提高,我国开发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多样化、专业化、复杂化、高标准化的新要求,更凸显出现有体制机制僵化、产业政策老化、机构利益固化、人员动力弱化等弊病,亟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法定机构作为舶来品起源于英美等国家,作为应对大政府体制所导致的部门运行效率低下、灵活度较差、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办法应运而生。因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行政体制的不同,在名称上也存在差异。法定机构是依据特定的法律成立,不列入政府序列和公务员体系,独立运作、相对自主,履行公共事务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法定机构通过分权、市场化等激励手段承接政府部分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以期更高效率地执行公务与更高质量地提供公共服务,这一治理机制与运行模式与我国开发区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求高度契合。法定机构在我国开发区内部甚至未来在更多领域中发挥其制度优势,首先需明确法定机构在我国的法律主体地位。法定机构符合我国行政主体理论中成立行政主体的“权、名、责”要素与司法实务中的行政主体论倾向,具有行政法上完全的行为能力。在行政机关与被授权组织的细化辨析中,法定机构依法履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其在履行非行政职能时的非营利性性质与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定位更为贴合,具有协调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被授权的社会行政主体是法定机构法律地位的应有之义。其次,在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方面,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的实践立足于区域功能定位与发展实际,建立以决策、执行、监督为核心的三位一体以及业界共同参与治理的多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采用企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模式,摒弃改革前开发区内人员终身编制的“铁饭碗”与薪酬待遇“大锅饭”的制度,通过采用全员竞聘上岗、多层次的绩效评价机制等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法定机构不受政府机关及部门干涉而独立运作、高效灵活的特点,激发内生活力。最后,综合法理与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立法保障不足、承接能力有限、评价监督难等问题,建议法定机构在立法机制方面,采用统一立法与分别立法相结合,纵向立法与横向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以及通过更高的立法位阶进行法定机构立法。尝试从政府权力下放与法定机构承接下放权力的角度,提出相关操作指引。在法定机构监督机制方面,以“大约束”与“大监管”的监督要求为指引,将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贯穿全过程的监督模式。法定机构的法治化建设研究对未来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大部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徐浩[7](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罗军生,邹时林,徐新玲,邓颖[8](2019)在《新中国江西70件重大历史事件》文中提出新中国首届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成立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在江西的胜利推进和国民党在江西的各级政权的垮台,建立新生的人民政权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江西是革命老根据地,中共中央对江西解放之后党政领导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配备十分重视。1949年3月,中央在研究主政江西的人选时,毛泽东就推荐井冈山斗争时期的得力助手陈正人,说:"派陈正人去江西,主持家乡的工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经毛泽东提名,中央决定
本刊编辑部,孙明华,王继勇,董雷,秦海霞[9](2019)在《由混到改》文中认为在混改3.0阶段,比较明显的趋势特征是,向"改"的层面大幅迈进,将混改嵌入综合性改革当中,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助力。格力打响3.0第一枪5月22日,广东珠海,格力电器总部。25家有意参与格力混改的潜在买家,与格力电器董事会、高管团队、大股东方面代表见面,主题只有一个: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此前的4月8日,格力电器公告,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按照格力电器2018年数据,15%股权价值超过
王新有[10](2019)在《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让国有企业回归其法人属性,但这只是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是在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法人属性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分类改革,时下所展开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正是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本身亦折射出改革对象的复杂性,如何在类型化的改革思路下进一步展开制度的精细化建设成为应对复杂性的内在要求。精细化的制度建设乃建立于对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而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还不足以辨认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也尚未深刻揭示出国有企业的复杂性。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其功能属性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更显模糊,以致相应的改革政策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将视角聚焦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与改革路径,可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全局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之所以尚未得到准确认识,在于其始终摇摆于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进言之,无论是以市场属性还是以公共属性的单一视角来描述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都存在一些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和实践难题。事实上,这恰恰构成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本质: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微观上具有市场属性;与民营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宏观上具有公共属性。微观上的市场属性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应当作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贯彻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细化制度建设之中。本文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属性出发,在梳理既有的制度安排下,认为在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反垄断规制等制度系统中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根据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对这些具体制度予以调整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退出机制改革。在范围上,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有明确的边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要求。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功能属性所在,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这决定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具体设计既要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相一致,又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但也应注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不是为了退而退,还应考虑企业今后的发展,所以在具体退出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二是股权多元化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内嵌着资本进入与退出的自由,旨在破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所难免。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又导致股权多元化改革必然受到公共性制约。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平衡,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而须在细分竞争性国有企业具体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策略。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比公共属性更为突出,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应当坚持平等赋权原则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适当选择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并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与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不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更加强调聚合式改革理念。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也应当贯彻这一理念,保障国有经济控制力并强化党的领导。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需要实施垄断经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衍化出一系列竞争性国有企业,并同样面临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难题。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应从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全资的国有企业两个维度分别展开。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共识,但承担不同功能或具有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对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和监管策略也应有所不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系统。竞争性国有企业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此为起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的运行制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隔离带”和“调制解调器”,应当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弱化由此带来的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过度干预,可以引入社会化董事制度。国资委应当依照国务院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积极行使监管权力,尤其要注重精细化的分类监管。四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由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相比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正当性又因其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而遭受质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需要防止政府公权力的过度干预,也要防止各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扭曲后果。竞争性国有企业通常依托行政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垄断地位在市场机制中还会呈现出明显的传导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一旦取得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更为深远,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应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根除竞争性国有企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不当关联,塑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限定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适用,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垄断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与行政权力关系过密,一般不应适用承诺制度;三是完善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承诺制度的限定适用必然增加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负担,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有助于弥补由此带来的执法缺口。
二、珠海国资体制改革探新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珠海国资体制改革探新路(论文提纲范文)
(2)珠海国资委 闯出国企新活力 创出发展高质量(论文提纲范文)
党建引领 |
筑牢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 |
优化布局 |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城市能级量级 |
破局闯关 |
深化国企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
强党建 |
高质量党建引领 |
国企高质量发展 |
(3)国企混改如何从管企业过渡到管资本——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国有企业混改的理论基础 |
三、案例背景及介绍 |
(一)格力电器的混改之路 |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高瓴资本 |
四、国有企业的“管企业”之难 |
(一)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较弱 |
(二)多元化、国际化成效不显着 |
(三)业绩增速遇“瓶颈” |
五、混改之“改”在何处? |
(一)格力电器实现无控制人 |
(二)原有管理层保持稳定,激励机制增强 |
(三)公司治理制度设计理念的改变 |
(四)高瓴资本助力渠道变革 |
(五)业务多元化与国际化:寻找第二赛道 |
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市场反应 |
七、进一步讨论:无实际控制人的实质是企业在管资本 |
(一)管理层话语权增强 |
(二)高瓴资本的利益保障 |
(三)实质是企业家在管资本 |
八、研究结论和建议 |
(4)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 |
1.2.2 关于竞争战略的研究 |
1.2.3 关于建筑设计的研究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案例分析法 |
1.5.3 比较分析法 |
1.6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A建筑设计院基本概况及发展环境分析 |
2.1 A建筑设计院基本概况及内部环境分析 |
2.1.1 单位简介 |
2.1.2 组织机构 |
2.1.3 人员资质 |
2.1.4 经营状况 |
2.2 宏观环境分析-PEST分析法 |
2.2.1 宏观政治环境分析 |
2.2.2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
2.2.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2.2.4 科学技术环境分析 |
2.3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分析 |
2.3.1 世界四大湾区的对比 |
2.3.2 湾区背景下建筑企业的对比 |
2.3.3 细分市场的应对策略 |
2.3.4 A建筑设计院的整体应对方式 |
2.4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
2.4.1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现状 |
2.4.2 建筑设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2.5 A建筑设计院与同业的竞争对手分析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的选择与制定 |
3.1 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目标 |
3.1.1 A建筑设计院总体竞争战略目标 |
3.1.2 A建筑设计院业务板块发展目标 |
3.2 SWOT分析及战略匹配 |
3.2.1 A建筑设计院的优势 |
3.2.2 A建筑设计院的劣势 |
3.2.3 A建筑设计院的机会 |
3.2.4 A建筑设计院面临的威胁 |
3.2.5 SWOT矩阵战略匹配 |
3.3 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的选择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的保障控制与实施策略 |
4.1 提升内部技能 |
4.1.1 规范流程管理 |
4.1.2 构建人才梯度队伍 |
4.1.3 优化组织机构 |
4.1.4 完善绿建特色专业服务 |
4.2 创新科研资源 |
4.2.1 促进技术交流 |
4.2.2 对接多方合作 |
4.2.3 打造区域智库 |
4.3 促进市场外拓 |
4.3.1 把握需求下的机遇 |
4.3.2 开展粤港澳智能设计 |
4.3.3 整合融入大湾区设计 |
4.3.4 探索市场开发模式 |
4.3.5 构建信息化平台 |
4.4 竞争战略的保障措施 |
4.4.1 开展人员培训及考核 |
4.4.2 建立长效机制的企业文化 |
4.4.3 建立信息沟通保障 |
4.5 战略控制 |
4.5.1 前馈控制 |
4.5.2 实际控制 |
4.5.3 反馈控制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总结和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主要的创新点 |
三、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混合所有制发展综述 |
1.2.2 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综述 |
1.2.3 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综述 |
1.2.4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及模式 |
2.1.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 |
2.1.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3章 GR公司概况及SWOT分析 |
3.1 GR公司的发展历程 |
3.1.1 起步阶段 |
3.1.2 高速成长阶段 |
3.1.3 全面发展阶段 |
3.2 GR公司公司治理结构 |
3.2.1 GR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
3.2.2 GR公司董事会变动 |
3.2.3 监事会成员结构 |
3.3 GR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3.3.1 营运能力 |
3.3.2 盈利能力 |
3.3.3 偿债能力 |
3.3.4 成长能力 |
3.4 GR公司SWOT分析 |
3.4.1 优势分析 |
3.4.2 劣势分析 |
3.4.3 机会分析 |
3.4.4 威胁分析 |
第4章 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及模式 |
4.1 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4.1.1 寻求战略投资者 |
4.1.2 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
4.1.3 扩张海外市场 |
4.2 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 |
4.2.1 战略投资者的选择 |
4.2.2 无实控人下的股权结构 |
4.2.3 无实控人下的董事会结构 |
4.2.4 建立长效激励计划 |
第5章 GR公司混改效果评价及后续关注点 |
5.1 资本市场的反应 |
5.1.1 股价变动分析 |
5.1.2 事件研究法分析 |
5.2 GR公司混改后续关注点 |
5.2.1 预防管理层权利失衡 |
5.2.2 分红政策的安排 |
5.2.3 新旧势力的磨合 |
第6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建议 |
6.2.1 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 |
6.2.2 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
6.2.3 建立调整和退出机制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域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开发区法定机构概述 |
第一节 我国开发区概况 |
一、我国开发区发展历程 |
二、我国开发区分类划分 |
第二节 法定机构概述 |
一、法定机构的产生与主要模式 |
二、法定机构的定义与特征 |
第三章 行政法视阈下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主体地位 |
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下的主体属性 |
一、总体法律属性定位探讨 |
二、细化行政主体定位 |
第二节 公共行政下的主体定性 |
一、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职能定位 |
(一)以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理论演进为视角 |
(二)以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运行的职能定位为样本 |
二、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公共行政定位 |
(一)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与社会行政主体的契合 |
(二)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与其他组织的异同 |
第四章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实践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概况 |
一、法定机构改革的背景 |
二、法定机构改革的内容 |
第二节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一、“决策---执行---监督”的三方治理结构 |
二、“业界共治+法定机构”治理结构 |
三、“决策委员会+管理层”治理结构 |
第三节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运行机制 |
一、职责权限 |
二、经费模式 |
三、人员聘用 |
四、薪酬绩效 |
第四节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法定机构立法支持不足 |
二、法定机构承接政府权力下放的能力有限 |
三、法定机构履职的评价监督难题 |
第五章 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的法治化完善 |
第一节 法定机构立法机制完善 |
一、立法模式选择 |
二、立法位阶选择 |
第二节 政府权力下放与法定机构承接的操作指引 |
一、政府权力下放的原则 |
二、法定机构承接下放权力的应对 |
第三节 法定机构的绩效评价与监督体系完善 |
一、构建多元主体与评价标准的绩效评估体系 |
二、完善内外联动与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新中国江西70件重大历史事件(论文提纲范文)
新中国首届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成立 |
剿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
土地改革运动 |
“三反”“五反”运动 |
新中国制造的第一架飞机从南昌起飞 |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江西的初创 |
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江西的建立 |
新中国江西省首次党代会的召开 |
国营综合垦殖场的创建 |
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创办 |
毛泽东题诗《送瘟神》 |
其一 |
其二 |
人民公社的兴衰 |
毛泽东3次提议将中央会议选在庐山召开 |
20世纪60年代江西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 |
江西的三线建设 |
三年困难时期江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 |
中办“五七”学校在进贤 |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
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的萌芽 |
1975年全面整顿 |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26次莅临江西 |
真理标准大讨论 |
全省工作重点的转移 |
平反冤假错案与调整社会关系 |
新“八字方针”的贯彻实施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 |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渐次展开 |
区域突破改革之路 |
全面整党 |
“南门北港”的开放与建设 |
共青城的崛起 |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经济发展思路的探索 |
山江湖工程的实施 |
农业开发总体战的实施 |
邓小平南行途中的鹰潭谈话 |
工业园区的兴办与发展 |
昌九工业走廊的建设 |
南昌大学的成立与发展 |
九八抗洪抢险 |
从总体小康到决胜全面小康 |
21世纪之初发展新战略的确立 |
农村税费改革 |
红色旅游策源地 |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向乡村振兴 |
林权改革开新篇 |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
全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完善 |
全面深化改革的江西实践 |
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
着力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 |
赣江新区的设立 |
从依法治省到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
“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 |
高速公路建设跨越式发展 |
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 |
民营经济发展历程 |
新时代干部作风建设 |
从文化大省迈向文化强省 |
新中国江西行政区划沿革 |
脱贫攻坚的江西答卷 |
首创“法媒银”解决执行难 |
江西“航空梦” |
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
重大疾病救治的江西探索 |
从“严打”到扫黑除恶 |
新中国江西城镇化进程 |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党政机构改革 |
承载着初心使命的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 |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 |
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 |
(9)由混到改(论文提纲范文)
格力打响3.0第一枪 |
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 |
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 |
混改已成“时代精神” |
(10)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从市场化角度研究竞争性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
(二)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地位及作用等角度进行研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或模式的探讨 |
(四)国外有关文献概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本文研究的重难点有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进路:功能属性视角的切入 |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 |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思路 |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分类的比较考察 |
(三)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和维度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 |
(一)微观上的市场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比较 |
(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较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界定 |
三、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四条改革路径 |
第二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与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竞争性”与“公益性”的边界 |
(一)现有认识简述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分析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分析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支配地位取得之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主体地位之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判断的特殊性 |
(四)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的市场退出与法律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的法律机制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模式 |
第三章 公平竞争理念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
(一)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及其主要后果 |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
(三)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与分类改革 |
二、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充分竞争行业的界定与特征 |
(二)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内涵分析 |
(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四、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存在基础及其可竞争性 |
(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
(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路径 |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
一、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与局限 |
(二)从“资产”到“资本”:竞争性国企授权经营的理念转变 |
(三)竞争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制度安排 |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三、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构建 |
(一)国资委的存废之争与法律定性 |
(二)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 |
四、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监管边界 |
(一)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理念转变 |
(二)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的具体向度 |
(三)国资委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 |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取得与反垄断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与危害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脉络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危害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理论依据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的特殊内在机理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取得的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实施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 |
(二)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限定使用 |
(三)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对执法不足的填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珠海国资体制改革探新路(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混改背景下的股权制衡其效果研究 ——以格力电器为例[D]. 樊鑫敏.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
- [2]珠海国资委 闯出国企新活力 创出发展高质量[N]. 沈梦怡. 南方日报, 2021
- [3]国企混改如何从管企业过渡到管资本——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J]. 沈红波,宗赟,杨慧辉. 中国管理会计, 2021(01)
- [4]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A建筑设计院竞争战略研究[D]. 童文霞.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GR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D]. 潘倩. 南昌大学, 2020(01)
- [6]我国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朱盛楠. 南开大学, 2020(04)
- [7]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8]新中国江西70件重大历史事件[J]. 罗军生,邹时林,徐新玲,邓颖. 当代江西, 2019(10)
- [9]由混到改[J]. 本刊编辑部,孙明华,王继勇,董雷,秦海霞. 国企管理, 2019(11)
- [10]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D]. 王新有.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