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网络技术及标准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吴玉浩[1](2021)在《技术标准联盟网络、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技术标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已成为调动企业创新活力、谋求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标准化热潮下,众多企业纷纷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战略,试图凭借技术标准来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然而,数字化转型推动着产业的新旧动能转换,由此催生的环境不确定性加快了技术标准更新换代的速度,导致企业的标准化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并深刻改变着传统的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体制,驱动着组织管理的变革与创新。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演进,企业如何突破自身资源和能力限制、增强标准化发展韧性,被视为谋求生存与发展、培育持续性竞争优势的关键。因此,如何有效参与标准化便成为标准化研究的重要议题。随着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团体标准发展的如火如荼,网络协同创新模式已成为标准化的全新支撑点。企业通过参与一个或多个技术标准联盟,以直接或间接联结的标准化合作关系与其他企业嵌入至技术标准联盟网络,共同制定、实施和推广技术标准。这种标准化参与形式不仅可以吸纳和集聚联盟成员的资源和能力,推动不同企业围绕标准研发展开深度合作,也使标准化的投入成本和创新风险得以分散,有助于形成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然而,技术标准联盟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发展成熟。在标准化实践中,即便是身处同一联盟之中,也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实现预期的联盟目标。事实上,尽管技术标准联盟可能会使参与者共享发展红利,但成员企业能否真正获益仍有赖于自身的标准化参与行为。因此,为了提升企业参与标准化联盟合作的效率和效益,有必要对其标准化活动予以规范引导。但是,与发展势头强劲的技术标准联盟相比,标准化领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却较为滞后。以往研究主要围绕技术标准产生的影响展开分析,尽管部分研究指出了参与标准化的积极影响,但却多探讨其对于宏观经济或中观产业的影响,而鲜有研究涉及微观企业层面,且并未明晰企业自身经由联盟参与标准化而获益的实现路径。同时,技术标准联盟作为一种特殊的战略联盟形式,学者们多围绕其他联盟形式进行研究,聚焦于技术标准联盟情境的研究成果较为匮乏。作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企业通过技术标准联盟参与标准化可获得哪些益处(What)?不同企业之间的联盟绩效为何存在差异(Why)?企业又应如何在标准化联盟合作中实现更高的绩效水平(How)?这些问题的答案还尚不可知,仍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基于此,本文以企业微观层面为切入点,聚焦于我国技术标准联盟情境下的企业标准化参与行为,以联盟绩效(标准化合作结果)为导向,由网络视角来探讨参与标准化对于企业联盟绩效的影响机制,试图解释联盟内部企业之间绩效差异的缘由及其绩效增进路径,所剖析的研究问题包括:(1)技术标准联盟网络对于企业联盟绩效的影响;(2)知识吸收能力对于企业联盟绩效的影响;(3)知识吸收能力在技术标准联盟网络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所发挥的作用;(4)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环境不确定性在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所产生的影响。本文以社会网络理论、知识基础理论和动态能力理论为依据,在系统回顾和梳理技术标准联盟、联盟网络、知识吸收能力、环境不确定性及企业联盟绩效等方面的相关文献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对深圳、长春、杭州和上海的4家标准联盟企业的案例分析,对核心研究构念进行界定,深入阐述了变量之间的作用机理,进一步构建得到理论研究模型并提出相应研究假设。针对我国团体标准这一市场驱动下的新兴联盟标准形式,立足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和汽车产业内的技术标准联盟企业为目标样本,收集到来自437家联盟企业的有效问卷调查收据,借助SPSS 25.0和AMOS 22.0软件开展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以此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多数研究假设得到了实证数据支持,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技术标准联盟网络对于企业联盟绩效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边缘企业,中心企业能够借助网络位置优势来影响标准化合作结果,显着提升自身绩效水平。同时,与联盟合作伙伴编织紧密的关系网络,亦可帮助企业从标准化合作中实现更多收益;(2)知识吸收能力对于企业联盟绩效具有正向影响;(3)潜在吸收能力能够增强网络中心性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现实吸收能力能够增强网络中心性、网络关系强度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4)技术不确定性能够增强潜在吸收能力、现实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关系,市场不确定性能够增强现实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围绕企业标准化参与行为展开研究,针对我国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技术标准联盟现象,构建了“资源—能力—绩效”这一内外联动的整合性理论分析框架,由此明晰了企业如何有效参与标准化的理论逻辑,主要创新点和理论贡献表现在以下方面:(1)由网络视角对技术标准联盟现象展开分析,丰富了标准化领域的研究成果。本文将战略联盟研究拓展至技术标准联盟情境,并引入网络视角来深入挖掘技术标准联盟的本质、剖析企业参与标准化的内在逻辑,不仅探究参与标准化是否会对企业自身产生积极影响,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揭示了企业如何从参与标准化合作中取得更好的联盟绩效。区别于以往的标准化研究,本文将技术标准联盟网络视为企业获取外部知识资源的渠道,按照“结构—关系”两分法来整合网络中心性和网络关系强度两个维度,深入阐释其对于企业联盟绩效背后的影响机制,即联盟企业应借助网络位置优势和紧密联结的网络关系来增加标准化产出、促动联盟绩效提升。由此,本文突破了标准化研究多集中于影响标准内容、市场采用等领域的局限,使联盟网络的应用范围得以延伸,弥补了技术标准联盟网络的研究空白,基于技术标准联盟情境揭示了企业联盟绩效的网络影响机制与规律,彰显了我国团体标准这一新兴联盟标准形式的现实价值。(2)将知识吸收能力纳入理论研究框架,由知识层面强调了企业内部动态能力的重要性。技术标准与知识紧密相关,虽然以往研究指出了知识吸收能力对于标准化具有促动作用,但这一论断尚缺乏有效的实证支持。一方面,本研究搭建了知识吸收能力与外部知识获取机制的联系,考察了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关系,证实了前者对于企业联盟绩效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本研究验证了知识吸收能力在技术标准联盟网络与企业联盟绩效之间的调节作用,尽管联盟网络为企业提供了外部知识来源渠道,但能否有效吸收和利用这些资源取决于企业知识吸收能力的高低。因此,由“资源—能力”互动角度来探讨企业的标准化参与行为,建立了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有效解释了企业调动联盟网络获取外部知识资源、将其吸收利用进而转化为企业联盟绩效的过程及其内在作用机理,由此较为全面地勾勒出企业提升联盟绩效的实现路径,提供了动态能力研究的全新视角。(3)通过探究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展现了技术标准联盟在我国数字化转型时代背景下的新规律。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的现实背景下,新旧动能转换使企业处于动荡不安和不确定的环境条件之中,企业愈发需要积极响应和匹配外部环境变化,依靠技术标准的稳定性来化解环境风险,增强标准化发展韧性。因此,本文以环境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为依据,由技术和市场两个层面来分析环境特征对于企业标准化参与行为的影响,证实企业联盟绩效源于外界环境和内部适应的协同互动效应。由此,本文探明了知识吸收能力影响企业联盟绩效的边界条件,且所得研究结论适用于我国情境特征的技术标准联盟,对于反映我国企业的标准化实践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为把握本土化的技术标准化问题提供全新思路。同时,弥补了以往标准化研究对于环境要素作用关注不足的缺陷,丰富了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转型期企业发展的标准化战略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
王永仓[2](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认为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尚明瑞[3](2021)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在旷日持久的国际人才竞争中,谁赢得了青年,就赢得了未来和希望。如何在西方中心主义甚嚣尘上的背景下,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逐渐成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助现代集成创新的思想、理论、方法,从历史足迹中探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可能,从时代境遇中考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现实之需,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框架体系,按照“施教”与“受教”并存的逻辑理路,从七个方面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路径与保障措施。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为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可能性、具象性和目标性提供了理论支撑;贝塔朗菲的系统论、马可·伊恩斯蒂的集成创新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兼容并蓄思想以及教育学中的整体性教育理论等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集成创新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日渐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构成元素,为今后的进一步集成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诸如,基础理论支撑度不强、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共识度不高、内容的“碎片化”、方法的协同性差等问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内在动力。如同芯片集成一样,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诸多构成要素实现优化组合集成创新需要一个集成母版。“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背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脚踏中国教育的现实问题,面向教育发展的美好未来,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现集成创新最理想的集成载体。在此基础上,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过程和受教过程的逻辑进路,构建了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框架体系。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全部要素,是集成创新的内容,涵盖了目标体系的集成创新、任务体系的集成创新、学科体系的集成创新、课程体系的集成创新、教学体系的集成创新、教学评价体系的集成创新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如何实现,就是要在继承创新的基础上,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倡导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的大思政、建立马克思主义大学科、依托现代信息化大数据、构建全国性思想政治教育大平台、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环境、培育反映铸魂育人规律的大成果、实现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大目标。同时,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还需要有良好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领导,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在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中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激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的动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尝试性地把物理学科的“集成”概念引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概念做出理论界定,并进行了系统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专业学术范畴,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空间,对于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价值和实践意义。
梅士伟[4](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吴桐[5](2020)在《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老旧房屋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国家智能传感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等新技术的日益成熟,面对智能化、主动式、实时高效的老旧房屋健康监测新要求,以及海量异构监测数据信息的计算、存储和可视化管理的新挑战,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融合的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己经成为发展趋势,未来将助力智慧城市的建设。首先,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房屋安全检测评定的现状,总结目前老旧房屋综合治理的难题,研究物联网通用架构和系统设计原则,并借鉴其在各应用领域的相关经验,提出了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系统的总体架构,并通过研究云计算技术的主要特征,分析大数据处理策略与云计算任务部署,探索物联网监测系统上云。接着,通过在浙江省、广东多县市对老旧房屋安全现状进行实地调研,梳理总结了我国目前老旧房屋的主要破坏特点和损伤诱因,以此对智能监测物联网系统各功能子层进行设计。针对老旧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的倾斜、沉降、裂缝问题,设计了基于物联网的老旧房屋传感器监测系统,实现监测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低功耗、实时传输,以及低成本、实时动态的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的新要求。面对老旧房屋存在的各种损伤老化、安全隐患、人为使用不当等问题,并对比了传统人工巡视排查方式的局限性,设计了工业级智能机和巡检APP软件任务驱动式的老旧房屋智能巡检APP系统,实现无纸化、高效、便捷、全面的房屋安全智能巡检,并利用无线传输网络和百度地图定位功能,满足巡检任务与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巡检工作开展地有效监督要求。然后,分析老旧房屋传感器监测系统与智能巡检APP系统在功能和监测效果上的互补互促,实现有机融合并上云,借鉴阿里云中的关键技术,实现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系统的云平台部署,让监测机构更好地解决海量异构监测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存储等难题。并设计了基于云上批量计算应用模块的监测数据后处理工作流程。借助python软件工具对倾斜等实时监测历史数据进行预处理和时间序列分析预测后处理,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利用价值,实现了智能监测系统中海量监测数据信息的云上自动化处理,有助于提升老旧房屋监测和预警效果。最后,为浙江省多市县政府房管部门搭建监控中心,初步实现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的可视化管理和应用,结合三级预警和预警响应方案等措施,很好地提升了政府对城市老旧房屋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保障了城镇居民人身财产的安全。
原光[6](2020)在《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参与是一种以科技为载体,以追求民主权利与现实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行为,其政治性和社会性必然要求政府进行有效回应。当前,政府回应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回应的行动困境,即网络治理的开放性和地方政府管理的封闭性之间的矛盾。网络治理的开放性要求网络治理必须适应瞬息万变的因网络参与导致的舆情发展,但地方政府的封闭性使其习惯于以我为主,以不变应万变,往往被动地见招拆招,很难跟上舆情发展的步伐,这种缺乏前瞻性和应变能力的被动回应经常使政府陷入被动。在理论层面,“参与(?)回应”是研究公众参与和政府回应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因为公众参与形式繁多,每个时代皆有不同主题,所以抽象地分析参与和回应的关系极易陷入不直观、不聚焦、不深入的窠臼。涉官网络舆情既是网络参与的产物,又是政府回应的重要对象,可作为研究网络社会“参与(?)回应”关系的切入点和中介变量。在我国,因为官员身份特殊、敏感,与政府存在着难以剥离的内在联系,所以我国的政民关系往往通过官民关系体现出来,官民关系是理解和研究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逻辑起点。在现实层面,涉官网络舆情表面上针对官员个体,但实际上体现的却是对政府的诉求,其实质是民众在不便或无法与地方政府直接沟通或抗争时表现出来的一种变通的底层抗争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影响官员进而影响政府。涉官网络舆情的回应是政府、涉事官民、网民、媒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构成了舆情回应的基本行动逻辑。一般而言,公众试图通过“闹大”舆情的方式引起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则企图采取“化小”的方式平息舆情,于是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构成了多元主体的动态合作博弈过程。本文旨在通过对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研究,破解网络时代的政府治理困局,即公众日益增长的网络参与需求与落后的政府回应能力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目前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主要矛盾之一。为解决这一矛盾,本文对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进行研究,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来改善政府网络治理绩效,从而促进公众参与的发展。针对涉官网络舆情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本文从建设责任型、服务型、回应型政府的总体目标出发,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的方式解决网络社会中地方政府的回应性、回应力和回应度依然不足的问题。在对政府回应成效的研究中,回应速度和回应质量是对回应成效评价的基本维度,回应弹性则是政府回应中速度和回应质量不同步、不协调、不稳定的现象,是回应成效不佳的集中体现。本文以自建“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为基础,以140个涉官网络舆情案例为样本,从4个维度16个指标出发对影响涉官舆情回应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回应弹性是政府对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研判、博弈和调适的结果。政务公开、央媒报道等因素对回应速度的提升作用高于对质量的改善;政府问责、舆情叠加、司法介入等因素对质量的改善作用高于对速度的提升。社会化媒体、利益型和激烈性诉求目标、新兴网络首发平台、涉党政机关、上级介入等因素能够同步提升政府回应的速度和质量。公众线下参与、政府话语回应、网络渠道回应等因素虽能提升回应速度但无助于提高回应质量。网络普及、政府的线下管理能力等客观条件对回应成效的影响不明显,政府的主观意愿才是决定回应弹性的关键因素。同时,政府线上管理能力的有效性也说明提升政府网络舆情回应的专项能力是改善地方政府回应的必要路径。本文除从“参与-舆情-博弈-回应”的宏观模型对政府回应进行理论探讨外,还结合诸多实际案例,对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具体、深入地剖析,以期更全面地展现地方政府在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并从中探寻完善政府回应的切入点,为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提供抓手、奠定基础、理清思路。为切实改善地方政府回应成效,本文从回应能力发展、回应决策完善、回应行动规范、处置追究机制健全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建设构想,为如何完善回应机制提供了基本思路和行动策略。
安强身[7](2020)在《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文中提出凭依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借贷曾以去中介化的“脱媒”优势在降低借贷双方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拓展交易范围以及提升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上显示其价值。但自2007年网络借贷在我国出现以来,偏离信息中介定位的“异化”趋势日渐明显,风险不断集聚。基于市场风险频发、行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客观情况,理解、剖析网络借贷在我国的运行特征,分析风险根源,提出风险防范以及规范路径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诉求。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文沿袭诺思(1994)“形塑制度变迁方向的主角是组织及其企业家”以及马尔科姆·卢瑟福(1999)“众多个体相同目标下的决策行为将促进组织、系统甚至社会变迁”的理论思想,将研究对象设定为网贷模式运行主角——“出借人”的决策行为。作为网贷风险的主要承接者,出借人的投资风险主要集中于平台和借款人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考虑已有文献有关出借人对借款人、投资标的选择的研究异常丰富,加之平台在出借人投资决策中的首位性和重要性,本文将研究切入点定于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选择决策及其风险防范。进一步地,考虑到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观模型并不适合信息不完全的网贷市场,借鉴行为金融学以及社会学、心理学相关理论,从信任这一借贷交易基石入手,分析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成为本文与已有研究的区别所在。同时,将行为人个体决策分析引入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一个基于行为人决策分析视角下的制度变迁研究框架,融合并发展信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羊群行为等不同学科理论,由个体的决策行为特征分析风险根源,进而提出市场风险防范与制度规范路径,成为本文在理论与实践上尝试性的边际贡献。在整体内容上,本文在考察我国网贷市场发展现状基础上,借助交易信任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以及缓释机理;并借助网贷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厘清影响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信任倾向,研究出借人的平台选择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其是否理性;对信息披露与声誉约束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出借人资金安全风险的作用加以实证检验,最终提出规范网贷行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助信任理论、模糊规避理论以及博弈论方法,本文首先就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影响因素加以理论分析,为后文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影响因素提供支撑;进而在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构建基础上,分析出借人投资决策与交易信任倾向的关系,剖析“委托-代理”关系下平台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在理论上对出借人决策风险根源加以阐释,也为后文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的羊群行为及其理性判断提供理论支持;最后,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声誉约束机制等不同理论模型分析缓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的作用机理,为本文相关建议提供理论依据。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利用网贷市场交易数据,验证影响出借人决策的平台因素及交易信任决策倾向;检验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是否理性;验证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缓释风险上具有的作用,从而为相关建议奠定实证基础。相关研究的主要结论有:(1)不同平台因素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但认知型信任对出借人投资决策的影响强于制度信任。本文将出借人对平台信息的信任类型划分为制度信任与认知型信任,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决策影响因素以及两种信任在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的权重差异。实证结果表明,不同平台信息所对应的各解释变量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网贷平台合规性以及风险保障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提高出借人的制度信任水平;网贷平台在规模、知名度以及背景上的特性差异,显着影响出借人的认知信任水平。利用主成分分析的实证研究进一步发现,虽然出借人的投资决策由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共同驱动,但认知型信任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要强于制度信任。(2)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羊群行为,且并非完全理性。本文基于市场不同平台数据,利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以及系统GMM估计检验出借人在网贷平台选择决策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并利用Logit模型检验出借人羊群行为的理性程度。实证结果表明:网贷市场中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而且该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羊群行为特征。虽然有银行托管、发展排名靠前、国资系、银行系等不同标签的平台在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上具有优势,但出借人在面对不同平台披露的信息时并不能选择最优平台,出借人根据平台属性进行投资时无法达到完全理性。(3)投资者基本能够有效识别平台披露信息的价值,因此,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平台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和缓解决策风险。本文使用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衡量信号传递,使用平台有无提供高管信息衡量声誉约束,采用Logit模型和OLS分别进行回归,实证检验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上的作用。研究发现:平台信息披露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平台为问题平台的概率越低、投资者人数越多,由此表明,投资者借助平台的信号传递识别了平台信息和风险;另一方面,主动披露高管信息且高管教育背景越好,平台是问题平台的概率越小,且投资者人数越多,这表明投资者可识别高管声誉约束价值,并以此来辨别平台风险。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认为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健全网贷监管相关制度是防范网络借贷风险、规范网贷行业发展和良性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具体上,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导投资者由认知信任向制度信任转变;二要加强网贷金融消费者教育,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水平,并积极推进网贷平台纳入第三方征信系统,完善平台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监管沙盒制度,发展数字化监管科技,从源头入手防范网贷风险。借鉴己有研究成果,本文创新点集中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研究内容上,引入制度变迁思想,借助不同学科理论,研究出借人的平台信任倾向、平台选择决策行为以及风险缓释机制,构建了一个基于个体决策分析视角下的网贷规范发展理论研究框架;二是有别于己有研究更多集中于出借人对借款人及借款标的选择决策的现状,本文在交易信任理论基础上构建了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探讨了网贷交易的信任困境和缓释机制,并选取出借人对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行为及理性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更为真实地解释当前的网贷市场风险;三是针对现有研究主要在理论上分析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中的作用,实证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在实证上分别检验了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网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缓释市场风险的价值,不仅完善了该领域研究,对网贷平台、监管者和投资者的运营、监督与决策也具有积极意义。
郝明英[8](2020)在《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近年来有关网络直播方式的出现,对知识产权现有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如何应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冲击,是本文要研究的主题。探讨网络直播技术发展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着作权是核心问题,本文以着作权法律关系的分析为研究视角进行系统论述。着作权法律关系包括了着作权保护的客体、着作权内容、着作权主体及归属等具体方面。通过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与阐释着作权法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一方面为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提供建议,另一方面也为网络着作权理论的剖析与完善提供基础。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文采用法历史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等视角,综合运用历史考察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法律解释等研究方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撰写思路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从法律关系本身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二是从现有法律制度规定角度解释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三是从应然角度分析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以加强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具体分为六章内容。第一章为基础理论分析,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的必要性。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网络直播节目,具体可分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综艺直播节目和游戏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对体育赛事、网络游戏、综艺节目等内容进行现场拍摄、制作并实时发布于网络的画面和声音的组合。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进行研究,是网络直播产业发展的需求,也有助于促进着作权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第二章为实证分析,即从立法、司法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保护现状,并结合现状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目前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就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保护困境而言,主要为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目前包括了狭义着作权、邻接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保护模式,在狭义着作权中还存在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汇编作品、其他作品说等。其次,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存在多个问题,包括主体复杂、作品独创性定义及认定标准缺乏一致性、涉及作品类型认定标准模糊、权利救济规定混乱等。第三章主要从着作权保护客体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作品定义及构成要件、独创性标准以及网络直播节目是否具有独创性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独创性要求作品为独立创作,同时体现作者的选择与判断,判定某一智力成果的独创性,应以有无为标准,网络直播节目在创作中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作者的个性与选择的,可认定其具有独创性。其次,分析目前相关作品类型的定义及构成要件,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作品类型分析。本文认为与网络直播节目相关的作品类型为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以及邻接权中的录像制品,二者区分并不明显,这些作品类型的本质在于其由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组成。在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建议将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统一定义为视听作品,删除制作手段、传播方式的限定,避免产生着作权与邻接权独创性高低的划分。第四章从着作权保护内容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权利类型,明确各项权利控制的行为,进而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可以归入何种权利类型。目前主要存在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兜底权利、广播组织权的讨论。我国着作权法中有关广播权的规定主要来自于《伯尔尼公约》,不能控制初始为有限传播的行为,广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交互式传播行为方式,而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特点是具有单向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组织对其广播节目信号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其保护范围尚不能延伸至网络环境,亦无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提供保护。运用“其他权利”保护网络直播节目也仅仅是权宜之计,由于法律并未明确何种权利可以纳入兜底权利范畴,适用兜底权利会带来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应十分谨慎。第五章从着作权保护主体及权利归属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了节目的制作者、创作者、传播者、表演者以及节目中单个作品的作者。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需要结合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上述利息相关方发挥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着作权法,网络直播节目的制作者应享有作品的着作权;根据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送审稿,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归属应优先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财产权由制片者享有。第六章为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在上述五章分析内容的基础上,明确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坚持技术中立、利益平衡原则,坚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并从实然和应然两个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完善建议,从实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明确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独创性判断在于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是否具有独创性,并合理解释涉及传播的着作权内容。从应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一是完善作品的定义,明确作品独创性的标准。二是完善视听作品的定义及构成要件。三是明确视听作品的归属。四是完善有关传播权的定义及内容。
曲冰[9](2020)在《基于数字技术的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设集约型城市是促进未来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城市土地与形态管理的基本单元,街区形态的科学管控对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集约化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目前,国内关于街区形态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大量学者虽已逐步开始尝试突破原有以审美经验和主观价值判断为基础的传统城市设计方法,为街区形态提供更加理性的发展原则和目标,但真正能够为街区形态集约化发展提供合理决策的研究仍相对较少,并亟需在理论建构和应用技术上取得进一步突破。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其他计算科学在各个领域的蓬勃发展,以定量计算、客观评价以及智能优化相融合的数字化城市设计将成为解决这一研究课题的重要方向,并将为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管控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空间决策。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城市街区为研究对象,以促进集约型城市街区发展为目标,在城市设计学科视角下,从理论架构到技术方法再到具体应用,逐步探讨了城市街区形态的集约化评价与优化问题以及数字技术在其中的应用方法。在理论层面,首先从集约化概念内涵出发,从空间生产关系视角对集约型街区形态概念进行辨析;其次,对城市街区形态发展动力与规律进行解析,理解街区形态发展与城市空间体系之间的空间互动及其发展规律;第三则是基于以上两点,探讨了集约化评价与形态优化方法的内在机制,包括基于投入与产出效率的集约化评价逻辑,以及基于规律学习的街区形态优化逻辑,为后续深度学习应用建立理论依据。最后,基于城市形态学定量分析与城市设计管控的讨论,将从平面形态和立体形态两个维度进行具体研究。在技术层面,首先梳理了数字化城市设计的兴起与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对研究中所应用的技术方法及其相关原理进行阐述。其中,主要技术应用包括四个方面:街区形态采集与数据分析、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集约化评价模型、基于深度学习的形态优化模型以及基于贝叶斯方法的优化结果统计模型。与之相对应的计算分析平台分别是:基于CADMAPPER、Google Earth的城市开源信息与Grasshopper编程技术、用于数据包络分析的Deap 2.1、用于编写和运行深度学习模型的Spyder平台以及集成于SPSS 25.0版本中的贝叶斯统计。在应用层面,选取南京老城区206个街区作为研究案例,就上述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进行实践应用。在平面形态研究中,建立了包含6个产出型指标和5个投入型指标的指标体系,从数据包络分析的集约化评价到深度学习技术形态指标优化,再到基于贝叶斯的统计计算,实现了对109个非集约型街区产出型指标的优化。在立体形态研究中,提出了基于垂直空间密度的立体形态描述方法,并通过Grasshopper编程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在此基础上,结合平面形态中优化计算结果,运用深度学习方法进一步对109个非集约化街区在24m、50m、100m、150m以及200m高度上的开发密度进行优化,从而实现对立体空间形态的优化与管控。城市街区虽然是城市形态的构成单元,但其研究视角却不仅限于街区本身,而需要从城市全局层面出发进行系统性地分析、评价和优化。文章最后探讨了本研究有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与展望。街区虽然仅是城市构成中的基础单元,但却具有巨大的研究潜力。作为城市形态与建筑发展的基础媒介,街区不但影响了土地开发和建筑形态,而且从单元到全局、从微观到宏观,通过层层传导影响着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发展。故以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研究为契机,不仅可以为未来城市低效用地再利用以及城市更新提供研究基础,也可与城市绿地系统、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城市风貌塑造等诸多视角进行关联性研究,促进集约高效、和谐统一、生态宜居的城市可持续发展。
Ivan Sarafanov[10](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二、近年网络技术及标准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近年网络技术及标准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技术标准联盟网络、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实践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社会网络理论 |
2.1.2 知识基础理论 |
2.1.3 动态能力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技术标准联盟相关研究 |
2.2.2 联盟网络相关研究 |
2.2.3 知识吸收能力相关研究 |
2.2.4 环境不确定性相关研究 |
2.2.5 联盟绩效相关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理论模型构建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问题提出 |
3.1.2 研究方法选择 |
3.1.3 案例选择 |
3.1.4 数据收集 |
3.2 案例分析 |
3.2.1 信度与效度 |
3.2.2 数据处理与呈现 |
3.3 结果分析 |
3.3.1 基于理论回顾与案例分析的核心概念界定 |
3.3.2 基于理论回顾与案例分析的理论模型构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假设提出 |
4.1 技术标准联盟网络与企业联盟绩效 |
4.2 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 |
4.3 知识吸收能力的调节作用 |
4.4 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实证研究设计 |
5.1 问卷设计 |
5.2 样本选择与调研流程 |
5.3 变量测量 |
5.3.1 技术标准联盟网络的测量 |
5.3.2 知识吸收能力的测量 |
5.3.3 环境不确定性的测量 |
5.3.4 企业联盟绩效的测量 |
5.3.5 控制变量的选取 |
5.4 预调研与问卷修正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6.1 数据收集与样本特征 |
6.1.1 数据收集 |
6.1.2 样本特征 |
6.2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6.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6.4 信度和效度检验 |
6.4.1 信度检验 |
6.4.2 效度检验 |
6.5 假设检验 |
6.5.1 技术标准联盟网络与企业联盟绩效的关系检验 |
6.5.2 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的关系检验 |
6.5.3 知识吸收能力的调节作用检验 |
6.5.4 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检验 |
6.5.5 变量间关系的总效应检验 |
6.6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6.1 技术标准联盟网络对企业联盟绩效的影响 |
6.6.2 知识吸收能力对企业联盟绩效的影响 |
6.6.3 知识吸收能力的调节作用 |
6.6.4 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创新性 |
7.3 实践启示 |
7.4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由来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核心概念与主要内容 |
(一)论文研究的核心概念 |
(二)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五、研究重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思想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
(一)关于人的本质学说 |
(二)关于社会发展学说 |
(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
二、贝塔朗菲的系统论思想 |
(一)世界的系统性构成 |
(二)系统的功能和要素构成 |
(三)系统论思想的启迪 |
三、马可﹒伊恩斯蒂的技术集成理论 |
(一)关于“技术集成”概念的提出 |
(二)集成创新理论的发展过程及其主要模式 |
(三)集成创新理论的启示 |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兼容并蓄思想 |
(一)兼容并蓄的哲学传统 |
(二)有容乃大的君子人格 |
(三)兼济天下的家国情怀 |
(四)兼容并蓄思想的启示 |
五、教育学中的整体性教育理论 |
(一)世界的整体性构成 |
(二)整体性理论的形成发展 |
(三)整体性教育理论的主要内容 |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作用 |
第二章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历史前提 |
一、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历史回顾 |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初步探索阶段(1949年-1965年)——思政教育格局初建 |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曲折前进阶段(1966年-1978年)——片面强调阶级斗争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展开阶段(1978年-1997年)——全国各地积极探索 |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规范提高阶段(1998年-2012年)——国家层面规范协调 |
(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集成创新成为可能 |
二、思想政治教育成就为集成创新提供可能 |
(一)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成为集成创新的基本内核 |
(二)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成为集成创新的技术手段 |
(三)便捷有效的教学平台成为集成创新的交互载体 |
(四)不断巩固的意识形态提供集成创新的理论自信 |
(五)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提供集成创新的实现路径 |
(六)日趋完善的学科体系提供集成创新的专业支持 |
(七)软硬件的改善为集成创新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
三、思政教育基本经验为集成创新提供遵循 |
(一)坚持党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 |
(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
(四)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五)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与时俱进 |
(六)坚持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 |
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现实之需 |
一、基础理论不强、学科发展受限 |
(一)基础理论发展不充分 |
(二)学科体系架构不健全 |
(三)学科的专业性不强、实操性不够 |
二、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共识度不高 |
(一)莫衷一是的教育理念 |
(二)理念缺失所造成的影响 |
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化较差 |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表述不统一 |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强 |
四、思想政治教学方法协同性较差 |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不断拓展 |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的问题 |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优化成为提高吸引力需要 |
五、思想政治教育技术平台融合度不够 |
(一)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方兴未艾 |
(二)与现代技术融合尚处在探索阶段 |
(三)信息过载对主流信息的遮蔽 |
(四)现代教育技术冲击传统教学优势 |
(五)与现代技术高度融合成未来之需 |
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基本框架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基本面板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母版”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鲜亮底色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领导力量 |
(四)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文化根基 |
(五)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价值导向 |
(六)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外部条件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要素构成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内在逻辑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起点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主线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支点 |
(四)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归宿 |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主要内容 |
一、目标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目标及其作用 |
(二)教育目标及其异化问题 |
(三)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
(四)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集成优化 |
二、任务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任务及其作用 |
(二)教育的根本任务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
(四)任务体系的细化明确 |
三、组织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组织及其结构 |
(二)教育行政管理组织的架构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组织 |
(四)组织体系的创新管理 |
四、学科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学科的内涵与作用 |
(二)“马学科”的领航功能 |
(三)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
(四)“马学科”的创新发展 |
五、课程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课程体系 |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集成创新 |
(三)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体系集成创新 |
六、教学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教学体系集成创新原则 |
(二)教师队伍的培养建设 |
(三)教学场域的情景构建 |
(四)教学内容的取舍整合 |
(五)教学方法的综合应用 |
(六)教学效果的考核反馈 |
七、评价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种类繁多的教育教学评价 |
(二)不当评价造成的影响与危害 |
(三)教育教学评价的规范与整合 |
第六章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路径选择 |
一、提升认识高度,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协同发力的大格局 |
(一)格局的内涵与价值 |
(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大格局的内在逻辑 |
(三)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的内容构成 |
二、扩大育人广度,建立从理论到实践的全员育人大思政 |
(一)科学认识“大思政”的意蕴与特征 |
(二)认真贯彻落实十大育人体系 |
三、夯实学科体系,建设马克思主义引领的社会科学体系 |
(一)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 |
(二)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 |
四、依托现代科技,培育信息化条件下的精准育人大数据 |
(一)学习信息思维转变思想观念 |
(二)依托数据资源丰富内容 |
(三)借助信息技术革新方法 |
五、净化社会风气,营造有利于高校学生健康成长大环境 |
(一)顺应时代潮流,坚定政治方向 |
(二)优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 |
(三)开展学风校风建设,美化学校育人环境 |
(四)弘扬优良家教家风,建构和谐成长环境 |
六、强化使命担当,实现教育强国和自由全面发展大目标 |
(一)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
(二)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
第七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保障体系 |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领导 |
(一)百年辉煌造就中国共产党卓越的领导才能 |
(二)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对群众的教育和动员 |
(三)中国共产党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经验 |
(四)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
二、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关键作用 |
(一)保证教育者先受教育 |
(二)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导作用 |
(三)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 |
三、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 |
(一)进一步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强化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 |
(二)加大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改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物质装备 |
(三)加大科研项目资金扶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水平 |
(四)加大师资培养资金支持,提高思政课教师的专业能力 |
(五)加大红色研学资金支持,提高思政课教师的社会认知能力 |
(六)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给予思政课教师一定的专项补贴 |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 |
(一)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监督管理水平 |
(二)严抓专项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
(三)深化重点督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四)强化整改责任,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
结语: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需要久久为功 |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连续性的施教过程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是个复杂的渐进过程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化推进 |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定有美好的前程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既有建筑健康现状 |
1.2.1 既有建筑服役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分析 |
1.2.2 既有建筑结构健康监测的发展现状 |
1.2.3 老旧房屋健康监测的发展 |
1.3 物联网与云计算的发展 |
1.3.1 物联网与云计算的研究现状 |
1.3.2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的发展 |
1.4 课题来源及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1.4.1 课题来源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二章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的总体框架及工作原理 |
2.1 引言 |
2.2 国内房屋安全检测评定机制 |
2.2.1 国内房屋安全检测评定的历史 |
2.2.2 国内房屋检测评定的现行机制 |
2.2.3 老旧房屋综合治理的难题和对策 |
2.3 老旧房屋健康监测云平台系统总体方案 |
2.3.1 物联网系统通用架构 |
2.3.2 系统设计原则 |
2.3.3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系统架构设计 |
2.4 云计算技术 |
2.4.1 大数据处理模式与云计算的任务部署 |
2.4.2 云计算技术部署与应用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老旧房屋健康监测与智能巡检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3.1 引言 |
3.2 老旧房屋损伤特点与诱因分析 |
3.2.1 老旧房屋的主要破坏特点 |
3.2.2 老旧房屋的损伤诱因分析 |
3.2.3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系统各功能子层的设计分析 |
3.3 老旧房屋传感器监测物联网系统总体架构 |
3.3.1 现阶段我国常规房屋检测技术 |
3.3.2 老旧房屋健康监测感知层传感设备选型与布设 |
3.3.3 老旧房屋健康传感器监测物联网系统网络传输层设计 |
3.3.4 智能传感器监测与传统人工监测对比 |
3.4 智能巡检APP系统架构和功能设计总体架构 |
3.4.1 老旧房屋传统人工巡检 |
3.4.2 老旧房屋巡检新方式 |
3.4.3 智能巡检APP系统总体架构与功能的设计 |
3.4.4 智能巡检系统网络传输层设计: |
3.4.5 老旧房屋智能巡检APP系统与传统人工巡检的对比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的关键技术和系统应用 |
4.1 引言 |
4.2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设计 |
4.2.1 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的设计目标 |
4.2.2 云计算服务模式的对比 |
4.2.3 阿里云的关键技术及监测云数据处理的技术实现 |
4.2.4 基于云计算的老旧房屋健康监测变革 |
4.3 老旧房屋监测数据预处理与后处理分析 |
4.3.1 监测数据预处理 |
4.3.2 监测数据后处理分析及预测 |
4.4 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的管理和房屋预警应用实现 |
4.4.1 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的管理 |
4.4.2 老旧房屋安全预警实现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 现有研究动态评析 |
(四) 本文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点 |
(三) 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网络社会 |
二、网络政治参与 |
三、网络舆情与涉官网络舆情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涵与作用 |
一、政府回应 |
二、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政治与行政功用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框架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客体构成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容要件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主要矛盾与底层逻辑 |
四、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治理愿景 |
第二章 涉官网络舆情变迁及对政府回应的影响 |
第一节 网络参与、舆情传播与涉官网络舆情的嬗变历程 |
一、网络参与:网络社会的公众参与 |
二、网络参与的常见路径与效果比对 |
三、涉官网络舆情的爆发根源 |
四、涉官网络舆情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近年涉官网络舆情的分布状况与特征 |
一、基于“舆情压力指数”的涉官网络舆情分布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参与者的分布特征 |
三、涉官网络舆情参与方式的类型化特征 |
四、自媒体时代涉官网络舆情的传播特征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与挑战 |
一、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正面影响 |
二、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负面影响 |
三、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回应的挑战 |
第三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与博弈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变迁 |
一、涉官网络舆情变迁的阶段性互动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舆情回应变迁中的博弈逻辑 |
一、“闹大”与“化小”的概念辨析 |
二、“闹大”与“化小”的框架逻辑 |
三、“闹大”与“化小”的发展路线 |
四、“闹大”与“化小”博弈过程的理论阐释 |
第四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模式探源 |
第一节 网络社会地方政府回应的基本模式 |
一、基于吸纳与追责的积极回应 |
二、基于遮蔽和失真的消极回应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模式 |
一、基于“参与-回应”的地方政府回应的一般模式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要模式:被动选择型回应 |
第五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描述性分析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的构成 |
二、基于案例库的涉官网络舆情焦点事件的分布分析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回应成效的研究设计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现有相关研究梳理 |
三、变量设定与研究假设 |
四、变量操作化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速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质量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五节 地方政府回应弹性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六节 回应成效研究对地方政府回应的启示 |
一、对提高地方政府回应速度的启示 |
二、对改善地方政府回应质量的启示 |
三、对消除地方政府回应弹性的启示 |
第六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回应中的具体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问题 |
一、回应态度:消极性、封闭性、敷衍性和策略性 |
二、回应行为:回避性、象征性、拖延性 |
三、回应方式:风头主义、简单粗暴、以谣辟谣 |
四、回应能力:收集研判、舆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不足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问题成因 |
一、回应性:回应文化陈旧 |
二、回应力:回应本领欠缺 |
三、回应度:回应机制不健全 |
第七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提升路径 |
第一节 提升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总体要求 |
一、提升回应成效的主要任务:解决问题与消除矛盾并行 |
二、提升回应成效的根本目标:争取人心与凝聚共识合一 |
三、提升回应成效的基本方式:公众意见表达与行政吸纳相契合 |
四、提升回应成效的指导原则:三同步与三结合并举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提升要求 |
一、奠定涉官网络舆情回应能力发展的基础 |
二、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总体要求 |
三、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阶段性要求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完善与发展 |
一、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的地方政府决策偏差 |
二、回应决策偏差产生的根源 |
三、提高回应决策质量的价值导向与原则规定 |
四、改善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策略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行动机制的健全 |
一、行动预案组织机制 |
二、舆情回应即时监控机制 |
三、舆情极化防范机制 |
四、网络参与活动研判机制 |
五、政府回应过程控制机制 |
六、多元主体联动机制 |
七、社会心理干预机制 |
第五节 人事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 |
一、人、事处置机制的完善原则 |
二、问责追溯机制的完善路径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与学术贡献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学术贡献 |
二、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一) 研究不足 |
(二)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英文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信任、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1.1 信任与信任模式 |
2.1.2 网络信任与出借人决策信任影响因素 |
2.1.3 网络借贷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2 出借人行为与投资决策 |
2.2.1 信息识别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2 理性学习、羊群行为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3 本地偏好的出借人投资行为偏差 |
2.3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3.1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
2.3.2 网络借贷市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4 网络借贷风险与监管 |
2.4.1 网络借贷风险的分类认识 |
2.4.2 网络借贷风险防范与监管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现实考察 |
3.1 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及其特征 |
3.1.1 网络借贷及其基本流程 |
3.1.2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回顾 |
3.1.3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
3.2 我国网贷平台运营基本模式 |
3.2.1 “纯线上+无担保”模式 |
3.2.2 “担保机构担保/保险公司保障”模式 |
3.2.3 “线上线下结合+风险缓释金”模式 |
3.2.4 “抵押/质押借款”模式 |
3.3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与存在问题 |
3.3.1 监管层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演进 |
3.3.2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问题考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信任理论分析 |
4.1 信息不对称下的网贷市场出借人决策 |
4.1.1 信息不对称下的模糊规避与出借人决策 |
4.1.2 信息不对称与出借人决策信息甄别 |
4.2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2.1 出借人决策行为理论基础 |
4.2.2 网贷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3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溯源 |
4.3.1 委托-代理关系下的逆向选择与出借人信任 |
4.3.2 委托-代理关系下出借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分析 |
4.4 信息披露、声誉约束与信任机制构建 |
4.4.1 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逆向选择的作用机制 |
4.4.2 风险保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机理 |
4.4.3 声誉约束机制提升信任水平机理 |
4.5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平台异质性、信任倾向与出借人决策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理论分析 |
5.2.2 研究假设 |
5.3 样本选取、变量描述与模型设定 |
5.3.1 样本选取与来源 |
5.3.2 变量描述 |
5.3.3 模型设定 |
5.3.4 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5.4.2 稳健性检验 |
5.4.3 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的主成分分析检验 |
5.5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网贷市场投资者羊群行为与决策理性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出借人平台选择的羊群行为存在性检验 |
6.3.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4 变量选取与统计描述 |
6.5 实证分析 |
6.5.1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的羊群行为存在检验 |
6.5.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5.3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节 |
第7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风险缓释 |
7.1 引言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1 信号传递与信息不对称 |
7.2.2 声誉约束与信息不对称 |
7.3 研究设计 |
7.3.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7.3.2 计量模型设定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信号传递、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2 声誉约束、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直播与网络直播节目的演变 |
一、网络直播技术的发展及特点 |
二、网络直播节目的生成及特点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是产业发展的需求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有助于促进法律体系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现状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相关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相关法规规章 |
三、网络直播节目相关规范性文件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一、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二、综艺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三、游戏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着作权保护困境 |
一、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现存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客体 |
第一节 作品的定义及独创性标准分析 |
一、作品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
二、独创性标准的界定 |
三、网络直播节目的独创性分析 |
第二节 视听作品的定义及网络直播节目作品类型分析 |
一、相关作品类型概念解析及有关国家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与现有作品类型之间的联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内容 |
第一节 传播权相关内容及比较分析 |
一、广播权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
三、广播组织权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涉及权利内容 |
一、广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三、“其他权利”与网络直播节目 |
四、广播组织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 |
第一节 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有关国家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比较 |
二、我国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立法选择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网络直播节目涉及利益相关方及其作用 |
二、我国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相关规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
一、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 |
二、坚持技术中立原则 |
三、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
四、保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 |
二、司法解释下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建议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关于作品定义的完善建议 |
二、关于作品类型的完善建议 |
三、有关权利归属的完善建议 |
四、有关传播权的完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基于数字技术的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集约型城市发展的现实需求 |
1.1.2 地块、街区与街区制 |
1.1.3 城市街区形态管控技术的发展 |
1.1.4 第四代城市设计——数字城市设计 |
1.2 研究对象、视角和内容 |
1.2.1 研究对象——城市街区 |
1.2.2 研究视角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现状与动态 |
1.3.1 西方城镇街区形态的演变与量化解析 |
1.3.2 我国城市街区形态的研究进展 |
1.3.3 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与应用 |
1.3.4 基于数字技术的城市形态评价与优化技术发展 |
1.3.5 小结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探索数字技术在城市街区形态发展研究中的应用方法 |
1.4.2 解析非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的不足与发展潜力 |
1.4.3 为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发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 |
1.6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的理论构建 |
2.1 集约型城市街区概念辨析 |
2.1.1 集约的概念与基本测度方法 |
2.1.2 集约型城市与相关城市发展理念的内涵思辨 |
2.1.3 城市设计视角下集约型城市街区的概念界定 |
2.2 城市街区形态发展动力与规律 |
2.2.1 空间经济学作为街区形态发展主导因素 |
2.2.2 城市街区形态发展的内在动力——空间互动 |
2.2.3 城市街区形态发展规律 |
2.3 集约化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的内在机制 |
2.3.1 基于全局视角的系统性评价与优化 |
2.3.2 基于投入与产出的集约化评价 |
2.3.3 基于规律学习的街区形态优化 |
2.4 集约型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的形态学基础与分析维度 |
2.4.1 .基于定量分析的城市形态学研究 |
2.4.2 城市形态定量分析与城市设计 |
2.4.3 集约化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维度——平面形态与立体形态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数字化技术应用路径与方法解析 |
3.1 数字化城市设计的兴起与发展 |
3.1.1 当代城市设计的困境 |
3.1.2 数字化技术在城市设计中的应用 |
3.1.3 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的技术流程 |
3.2 城市街区形态采集与数据分析 |
3.2.1 基于开源信息的城市街区建模 |
3.2.2 基于Grasshopper编程的模型数据信息获取 |
3.2.3 数据统计与信息管理 |
3.3 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城市街区形态集约化评价策略 |
3.3.1 基于生产关系的集约化评价 |
3.3.2 基于投入与产出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数据包络分析 |
3.3.3 有效区分集约与非集约城市街区 |
3.4 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非集约型街区形态优化策略 |
3.4.1 基于相似系数的形态参照 |
3.4.2 深度学习概念与基本原理 |
3.4.3 深度学习模型搭建与训练 |
3.5 基于贝叶斯统计的街区形态优化决策 |
3.5.1 深度学习计算结果的概率统计 |
3.5.2 贝叶斯统计的概念与基本原理 |
3.5.3 基于SPSS的贝叶斯统计 |
3.5.4 置信区间——形态指标优化的弹性框架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街区平面形态的集约化评价与优化 |
4.1 街区平面形态集约化评价指标及其量化方法 |
4.1.1 可达性 |
4.1.2 用地形态 |
4.1.3 界面效率 |
4.1.4 开发形态指标 |
4.1.5 研究样本 |
4.2 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集约化评价与分析 |
4.2.1 指标分类——投入型指标与产出型指标 |
4.2.2 评价过程与结果分析 |
4.2.3 基于数据包络分析的形态优化与不足 |
4.3 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形态优化 |
4.3.1 深度学习模型的搭建与优化训练 |
4.3.2 数据包络分析作为深度学习优化的基础——训练样本与优化样本的分类 |
4.3.3 形态优化数据分析 |
4.4 基于贝叶斯统计的形态指标优化 |
4.4.1 形态优化数据不确定性分析 |
4.4.2 基于贝叶斯统计的形态指标优化 |
4.4.3 非集约型街区平面形态的提升潜力与发展决策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街区立体空间形态优化 |
5.1 城市街区立体空间形态 |
5.1.1 从平面形态到立体形态 |
5.1.2 当前城市街区立体空间形态的研究视角 |
5.1.3 街区立体空间形态——垂直空间密度 |
5.2 城市街区垂直空间密度 |
5.2.1 街区垂直空间密度概念 |
5.2.2 街区垂直空间密度的研究意义 |
5.2.3 街区垂直空间密度的度量方法 |
5.2.4 街区垂直空间密度特征分析与评价 |
5.3 基于深度学习的非集约型街区垂直空间密度优化 |
5.3.1 街区垂直空间密度的影响因素及其指标构成 |
5.3.2 垂直空间密度的优化基础 |
5.3.4 基于深度学习的非集约化街区立体形态优化计算 |
5.4 立体空间形态引导 |
5.4.1 垂直空间密度优化的空间分布特征 |
5.4.2 差值计算分析 |
5.4.3 立体空间形态推演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论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论文的创新点 |
6.3 论文研究的不足 |
6.4 研究展望 |
6.5 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与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10)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近年网络技术及标准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技术标准联盟网络、知识吸收能力与企业联盟绩效关系研究[D]. 吴玉浩. 吉林大学, 2021(01)
- [2]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3]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D]. 尚明瑞. 兰州大学, 2021(09)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5]老旧房屋健康智能监测云平台系统研究[D]. 吴桐. 广州大学, 2020
- [6]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D]. 原光. 山东大学, 2020(01)
- [7]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D]. 安强身. 山东大学, 2020(08)
- [8]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D]. 郝明英.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基于数字技术的集约型城市街区形态评价与优化方法研究[D]. 曲冰. 东南大学, 2020(01)
- [10]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