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 借鉴 务实 发展──日本和韩国饲料安全监管考察纪实(论文文献综述)
黄锦南[1](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指出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莫水兰[2](2021)在《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国土面积广袤,气象气候条件复杂,是“自然灾害”大国;近40年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发展迅猛,但与之相伴的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各种安全事故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各类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与此相对应的是,一方面,当前我国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较为薄弱,国家安全教育途径单一;另一方面,安全应急体验馆凭借体验式安全教育,取得较好效果,国家大力鼓励建设该类场馆,但由于起步较晚,存在发展不完善等问题,博物馆等相关学术界对其关注度不够,对场馆业务层面的内容策划、体验模块和运营管理层面的运营主体、从业人员等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从理论与实践层面为我国安全应急类体验场馆的建设提供支撑,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系统梳理中日韩安全应急体验馆的发展概况等基本信息,通过线下实地调研和线上资料收集,对中日韩代表性的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三国场馆的异同,总结安全应急体验馆的特点,并结合本人专业实习参与的安全应急体验馆展陈策划实践经历,进一步探索大型综合性安全应急体验馆的建设策划建议和思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进行分别阐述。第一,对课题研究的相关背景、相关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梳理当前国内的相关研究现状。第二,通过文献分析、网络查询、实地调研等途径,分析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的发展历程、分类与特点,选取典型场馆进行个案研究,就场馆概况、展陈内容、运营管理等进行详细介绍,总结我国该类场馆当前存在的问题。第三,对日韩两国该类场馆的发展现状、类型等概况进行调研,选取出代表性场馆进行介绍,分析得出日韩场馆的特点。第四,对比中日韩三国在展陈内容、展示形式、体验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异同、长短等,总结出安全应急体验馆的显着特征。第五,从策划者的角度,对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的前期工作、体验教育内容、体验模块设计、展示形式、管理运营等提出建议,期望为未来这类场馆的策划实践工作提供一个参考思路。
鲍静[3](2020)在《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围绕权力、媒体和民主相互关系的探讨历来都是新闻社会学、政治传播、传播政治经济学、媒介文化批判等学科领域的重点研究课题。在美国,大众传媒是民主的工具,在民主体制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宪法第一修正案和之后的诸多判例都从法律上对于新闻自由进行了有效的保障。作为第四权力的新闻媒体在美国政府的关系上扮演着重要的监督者的角色。当然,政府也会通过各种硬性控制和软性控制的手段反作用于媒体。因此,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不应该简单理解为串通关系和共谋关系,也不应该简单解读为相互对抗。双方是一种“共生关系、工作关系和监督关系”。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政府与媒体关系带来了挑战与变数。面对技术、经济和社会变革,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是否延续传统媒体时代的共生与博弈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否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从分析美国政府与媒体形成的历史原因入手,首先对于美国政治的分立制衡的民主基因和美国媒体新闻自由的理念形塑进行了阐述,并对两者关系的交汇进行历史的梳理,了解在大众报刊发展以前及发展之初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在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政治环境之下,对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追求也就显得理所当然。随着报刊媒体的发展,作为个体权利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终延伸到新闻自由的层面。约翰·弥尔顿、约翰·密尔、潘恩、托马斯·杰斐逊等一批圣贤先哲将新闻自由的理论发扬光大。从观点的公开市场到法律上对于新闻自由的确认,再到媒体社会责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新闻自由的观点已见雏形。大众化报刊的出现使得政府与报刊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于从经济来源上不再依赖政府或政党,大众化报刊开始走向非党派性、中立和专业。论文第二部分对于传统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进行了阐述。20世纪的美国大众传播媒体形成,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也已经逐步形成。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呈现出共生与博弈的特点。论文重点是第三部分,论述了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主要特征。从整体上来看,在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和媒体的关系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因为决定两者关系的根本因素是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美国的宪法。作为第四权力的新闻媒体定位并不会因为新媒体的出现而发生动摇。而美国人长达百年对待新闻的传统以及新闻媒体并未消失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决定了媒体与政府的关系并不会发生根本改变。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仍然是共生与博弈的关系。新媒体的技术变化在某些方面强化了这种关系。从双方的博弈来看,民众借助社交媒体发起政治活动对抗政府;政府对于网络安全进行监管以及对于网络舆情的管控;政府运用反垄断、审查等方式限制社交媒体。新媒体促成的是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在某些层面的加深。此外,论文还分别从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以及对外传播方面对于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考察。从美国的政治生态环境来看,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后真相政治、两党政治极化、身份认同危机、民粹主义盛行等,而在媒体上的体现则为虚假新闻泛滥、网络不对称极化、另类空间尤其是另类右翼媒体崛起等问题表现突出。政治和媒体的影响是相互交织的。当然,新媒体可能会带来网络民主和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从内容生产层面来看,论文通过分析政府及政治人物、机构新闻媒体、关键意见领袖以及普通民众在新媒体环境下进行内容生产和新闻生产的方式的变化,深入了解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对外传播层面来看,美国政府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公共外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公共外交1.0、公共外交2.0以及美国优先和现实主义下的公共外交。通过对于上述内容的详细分析和阐述,论文得出的主要观点是: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博弈程度将不断加深,主要体现在技术手段使得政府对于民众的控制程度加深;社交媒体赋权带来新的权力主体;传统新闻业的地位受政府影响;公众在三方博弈中的地位提升等方面。另外,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共生与博弈关系实质上是政治和资本关系对立与合谋的反映和投射。只要资本主义的这种精英政治的权力架构依然存在,以及媒体的资本属性保持不变,那么两者的共生和博弈关系将会一直存在。
叶楚天[4](2020)在《我国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研究》文中认为网约车是“互联网+”新型社会经济形态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产物,随着国内“滴滴出行”、“易到”等网约车平台创新崛起,网约车行业深刻改变着公众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网约车的诞生也给政府的规制带来了挑战,且此种挑战会随着行业的发展、科技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而处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本文以近年频发的网约车乘客安全事件为切入口,对网约车行政规制的背景和意义作简要梳理,揭示现阶段网约车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即网约车合法性基础下的平台合规性管理不到位。在实践中,网约车平台的合规性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网约车平台非法运营,网约车辆及司机无证运营,网约车平台之间不正当竞争,网约车与巡游车之间的行业冲突等等。笔者希望通过对网约车法政策的行政规制方式和行政规制内容的分析,探究上述问题的根源,为完善政府的网约车行政规制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第一章介绍了我国网约车的发展状况。从网约车含义、网约车平台的含义、网约车的发展和网约车运营模式等四个角度初步分析网约车相关内容。第二章着重关注我国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内容并进行相应的分析。从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法理基础、行政规制必要性、中央及地方网约车法政策分析三个方面,探究当前中国网约车的行政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描述了国外地方政府的网约车行政规制。介绍了美国加州以及英国伦敦的网约车的规制模式和监管重点的相关内容,为国内政府对网约车的行政规制提供借鉴。第四章探讨了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应当如何作适应性调整。笔者认为,网约车政府行政规制的调整,应该以平台为核心,围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进行。在事前阶段优化平台的市场准入条件;在事中阶段加强政府对平台“线上+线下”的动态规制;在事后阶段建立多中心协同规制机制,最终建立政府管行业,行业管平台,平台管人、车的“合作规制”架构。每个新生事物的诞生,势必对原有的秩序造成影响。面对矛盾冲突,更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进行资源的整合以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政府对网约车行业的行政规制理念也亟需转变,注重与行业的合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使出租车行业中创新企业和传统企业都可以在法治框架内公平、有序、健康地发展。
潘玉[5](2019)在《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文中指出2000年以来,转基因议题逐渐转变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共议题,引发广泛关注。转基因技术与应用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各方对转基因的争论从未终止,科学的“不确定性”特征突显。相对于其他公共议题的知识构建,科学议题有其特殊性:一方面,由于科学议题造成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媒介场域中的各利益相关者都可能会传达有效信息之外的信息,造成科学认知的混乱;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由于知识结构与个人经历的局限,很难直接对某一科学知识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因而,公众对于转基因议题的科学认知与理解往往更容易受到媒介场域的影响,媒体在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中承担重要作用。由此,本研究通过对转基因这一科学争议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综合而深入的考察,帮助社会各方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内涵,参与科学决策,从而缓解当前日趋矛盾的科学争议。媒体通过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用,为科学的“不确定性”沟通提供知识对话空间与传播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与规避转基因所引发的科学风险,从而减缓社会公共危机。同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反映出科学议题的知识表征特征、实践规律与协商机制的转向,研究试图从理论层面完善与扩展科学知识传播内涵与理论框架。本研究较全面地论述了媒介与科学知识建构的关联性研究,搭建了媒介建构科学知识、引导科学理性的阐释框架,体现了科学传播领域的现实关切与理论关照,赋予该研究领域一定的创新性。本研究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围绕科学的“不确定性”这一核心话题,就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语境及其要素研究、“不确定性”呈现内容研究、“不确定性”沟通意义研究、“不确定性”管理研究逻辑,探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知识实践、知识争论与知识共享。研究分为四大部分:第一,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考察。“不确定”语境有哪些要素?呈现出怎样的语境特征?第二,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变迁与知识实践研究。基于“不确定性”语境特征,从历时性维度,研究选择中美媒体关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为研究文本进行梳理与总结,进而探讨不同社会语境下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注意周期”与空间互动特征;从共时性维度,研究就议题内容、消息来源、话语立场与知识属性四个方面考察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过程。第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研究。依据反思冲突、化解冲突、超越冲突的研究逻辑,探讨不同相关利益主体如何围绕科学争议的“不确定性”展开知识的协商与对话?媒体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采用哪些话语修辞策略?科学与社会之间如何达成知识对话与共识?第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探究。如何反思风险社会的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怎样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对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理解?进而对我们反思科学知识传播的理念与模式有何启示?研究试图通过对上述研究问题的探讨,考察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实践,并基于更宏观地社会语境,思考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与影响。研究以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为研究对象,选择2000-2018年期间的媒体报道本文进行话语分析、对比分析与个案探究。通过阐释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建构特征反映科学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相关利益主体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并在科学话语的互动协商中将专业的科学知识进行整合,形成日常化的、已被社会接受的“公共知识”,进而参与到科学知识的再生产与“不确定性”管理过程中。因此,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社会中,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的争议与冲突的释放与调试需要科学的对话与理解,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以加强科学知识理解,搭建基于科学议题的“知识联盟”可实现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传播的知识共享与理解,探索和推动多样化社会讨论与科学对话方式的形成,以消除知识间的差异与不对等,管理争议性知识建构过程中的科学“不确定性”,进而助力科学决策的制定与完善。
银圆圆[6](2018)在《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额持续增长。与此同时,由于转基因技术在农业领域内应用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与环境利益,各国高度重视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不断扩大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以转基因作物为原料的转基因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不同国家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制度的差异,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这一贸易现象也逐渐引起关注,是指进口农产品中混杂了微量未通过进口国安全审批的转基因农产品,而该转基因成分已通过出口国安全审批。进出口国对此态度不一,由此发生贸易摩擦,进出口双方均面临着高额的贸易损失,甚至导致两国之间某种特定的农产品贸易中断,影响市场的稳定。因此需要对造成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制度原因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分析同步审批实现的可行性来判断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能否在短期内得到彻底的解决。我国是农产品进出口大国,大量进口转基因玉米与大豆,大量出口米制品。无论是在农产品进口或出口贸易中,我国都已经历了转基因低水平混杂,却还未建立起法律层面的管理规制制度。就域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关于转基因低水平混杂已经建立起的的相关管理措施进行研究,并以域外国家或地区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所处进出口地位为划分依据,对进口利益集团与出口利益集团的法律规制进行比较,探寻进出口利益与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规制制度选择之间的关系,寻求我国建立法律规制制度可借鉴之处,帮助我国在选择贸易伙伴、应对贸易摩擦以及在多边或双边贸易谈判中做出正确的行动选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上述内容,文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概念定义、原因与影响研究。主要对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厘清相互之间的关系,保证研究中概念的一致性,明确研究内容。以经济学和法学为研究的理论支撑,在明确定义前提下,深入剖析造成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原因,主要分为管理因素以及制度因素。并且探求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发生对进出口国家的安全、经济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得出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对域外国家或地区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现状考察。基于不同利益追求,域外主要农产品贸易国自动形成进口利益集团与出口利益集团。对不同利益集团的法律规制进行对比分析,寻求对我国建立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制度的启示。第三,我国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现状与制度构建研究。首先就我国现行有效的转基因农产品进口与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对法律现状进行评析梳理,分析我国目前在规制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方面的不足与缺失。然后基于对域外法律规制的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与利益追求,明确我国规制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并就规制主体、对象、手段以及责任救济等进行具体规制制度的构建。第四,我国应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立场与行动选择研究。美国和大型生物技术跨国公司为追求出口利益,大力要求进口国实行同步审批与扩大进口范围。面对如此的国际环境,我国应坚持以国家安全和进口利益为主要出发点,积极预防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发生,维护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陈真[7](2015)在《榆林市饲草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饲料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因为饲草饲料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从没离开过我们的视线。饲草饲料的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到肉、蛋、奶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畜禽采食有安全性问题的饲料后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进一步阻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仍将影响人类自身的健康安居。我国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张力,陈真[8](2014)在《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饲料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但是由于饲料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从没离开过我们的视线。饲料的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到肉、蛋、奶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畜禽采食有安全性问题的饲料后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进一步阻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仍将影响人类自身的健康安居。我国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岑雅衍[9](2009)在《中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监管不完备为视角》文中指出我国债券市场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无论在市场规模、产品覆盖和市场参与度方面都有了较快的发展。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力在不断增强,我国政府对债券市场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因此,通过改进监管来促进债券市场顺利发展的要求更加强烈,债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90年代以来,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法律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出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不完备性。在监管组织方面,监管组织多元化的法律制度不利于市场发展。在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也存在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行政化、结算托管后台不统一和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债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也有法规制定部门众多、立法层次不一、法律法规的保护内容和手段还不够充分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作实证研究,分析其不完备的原因,进一步提出改进的建议。本文的重点是从监管不完备角度对中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对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法律规范本身,必须深层次思考这些法律制度的形成机理。虽然“福利经济学”等理论对债券市场的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但这些理论本身只是从不同角度推论出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提出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并没有就政府干预本身是否完备进行讨论。公共选择理论从监管目标设定、监管利益角度提出了阿罗不可能定理、寻租和政治集团等理论,论证了市场监管本身必然存在的不完备性。这些不完备,在债券市场体现出来的是监管体制的不统一、监管行政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对投资人法律保护力度不足。对不完备的改进,不是一时的,只有认识到监管本身存在的不完备,对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持续地进行近距离实证分析,对债券监管制度进行持续的修正,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管对市场的正激励和安全运行保障作用,才能实现监管的目的——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公平和效率、降低系统风险。在整篇论文的结构安排上,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三章侧重监管不完备的理论和形成机理,第四、五、六章分别从市场监管组织体系、债券市场行为监管和债券市场投资人权益保护角度对我国债券法律制度展开实证研究,最后一章则在前面几章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提出改进我国债券市场监管的建议。具体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分析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思路和论文结构、主要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贡献和不足。第二章主要是对监管不完备进行理论分析。福利经济学、诠释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和法律不完备理论,或者从外部性、公共物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角度,或者从法律不完备角度,得出监管引入的必要性结论。但这些理论并不能得出政府干预和政府监管完备性的结论。而阿罗不可能定理、寻租理论、监管生命周期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等分别从多重角度等对监管不完备进行探讨。阿罗不可能定理借助数学公理化的方法,对监管意图取得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存在提出了质疑,从监管目标实现角度论证了监管本身存在的不完备性。寻租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都是通过不同角度对政府干预和政府监管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主要集中在政府和市场主体自身各自的利益冲突,以及不同利益集团在寻租、设租、创租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方面,说明了政府监管存在不完备性。夏洛夫从监管法规的生命周期提出了监管不可能永远如其在产生期和青春期那么有生命力,在成熟期开始就出现了严重的不完备现象。委托代理理论从监管当事人关系分析的角度,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规制者的信息滥用,从新的角度得出规制或监管自身存在不完备的必然性。第三章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不完备的形成机理。从利益冲突角度看,我国债券市场中客观存在着几个利益集团,分别是强效的监管利益集团、次强效的债券发行人(以及机构投资者、服务商利益)集团和弱效的个人投资者利益集团。他们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他们之间甚至各利益集团内部都存在利益冲突,但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核心冲突是监管集团内部的利益冲突。2008年我国债券市场的中期票据风波可以说明两个主要监管集团之间的竞争和利益冲突。监管者的局限性(包括监管者的信息局限和经验局限)同样是造成债券市场监管不完备的一个原因。而我国债券市场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轨迹,也从另一角度对监管不完备的形成做出了解释。第四章从监管组织方面对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实证分析。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在监管架构上出现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发改委等监管组织多元化的问题。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体系及其内在结构很好地反映了这个特点。而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债券监管体制具有统一的政府监管和完善的自律监管特点。从定价、流动性、市场成本和交易成本角度看,多元监管法律制度都存在市场和监管效率低下问题,监管组织多元化的法律制度不利于市场发展。第五章从市场行为监管方面对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进行实证分析,共分四节。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分别对债券的发行、交易、结算、托管以及债券评级等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提出我国目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多元化监管、行政化色彩过浓、市场化不足以及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备等问题。第六章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视角对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不完备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价。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是监管目标之一,其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合同法保护、经济法强制保护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三种保护方式。债券发行人通过招募说明书等合同的方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属于合同法保护方式。由于这种方式具有自发性、差异性、单向性特点,因此实践中无论在保护范围还是在保护力度上都十分有限。为了弥补合同法保护的漏洞,每个国家都从市场公平和效率出发,通过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为主要核心的法律制度,从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破产、债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债券投资人保护的最低限制。这种经济法保护的方式具有强制性和普适性。证券投资资者保护基金则是新的债券投资者保护途径。第六章介绍了我国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律和实践,并指出在这三个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监管不完备并非意味着监管无用,而是说明监管改进的重要性。第七章是在前六章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最急迫的是解决监管组织多元化的问题,有必要建立一个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法律制度。在解决监管组织多元化问题后,必须理清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国债券监管法律体系。必须建立对新监管法规的影响分析制度,以及动态的法规审查制度,来确保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持续有效。有效的法律制度要发挥作用,还需要完善监管执法,保证法律制度得以遵从。此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加强和完善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制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是实现监管目的的重要方面。笔者最后对债券发行、自律监管、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和投资者保护等具体法律制度提出了改进建议。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主要通过系统分析的方法从不完备理论探讨、不完备形成机理以及监管机构、行为监管和投资者保护三个方面对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其他的研究方法包括通过语义分析法对一些重要概念进行界定;通过实证分析法对债券监管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借助(国别、类别)比较分析法分析我国债券监管现状;根据价值分析法对债券监管法律制度进行评价;使用历史分析法追溯我国债券监管法律的历史,以说明不完备的形成机理。
顾正祥[10](2007)在《谈谈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世界各国都被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饲料安全法律法规现状,结合发达国家饲料安全法律体系,提出建立与完善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一些建议。
二、学习 借鉴 务实 发展──日本和韩国饲料安全监管考察纪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习 借鉴 务实 发展──日本和韩国饲料安全监管考察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缘由 |
一、国内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巨大人员伤亡 |
二、我国公众安全应急意识薄弱,安全教育途径单一 |
三、安全应急体验馆作用突出,但仍需完善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 |
一、安全应急相关概念 |
二、安全应急体验馆相关概念 |
三、安全应急体验馆相关理论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体验式安全教育 |
二、安全应急体验馆 |
三、专项类安全应急验馆 |
第四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概况 |
一、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历程 |
二、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分类 |
第二节 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案例分析 |
一、北京海淀公共安全馆 |
二、上海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 |
三、深圳南山区安全教育体验馆 |
第三节 国内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现状分析 |
一、宏观管理方面 |
二、展示内容方面 |
三、展示形式方面 |
四、教育或体验方式 |
第三章 日本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日本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概况 |
一、日本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历程 |
二、日本安全应急体验馆类型 |
第二节 日本安全应急体验馆案例分析 |
一、札幌市民防灾中心 |
二、京都市市民防灾中心 |
第四章 韩国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现状 |
第一节 韩国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概况 |
一、韩国安全应急体验馆发展历程 |
二、韩国安全应急体验馆类型 |
第二节 韩国安全应急体验馆案例分析 |
一、首尔市波拉美安全体验馆 |
二、釜山广域市119安全体验馆 |
第五章 中日韩安全应急体验馆对比分析 |
第一节 运营管理对比分析 |
一、运营主体 |
二、从业人员 |
三、配套设施 |
四、来馆方式 |
五、其他方面 |
第二节 展示内容对比分析 |
一、展示目标与观众定位 |
二、展陈内容 |
三、展示形式 |
第三节 体验设计对比分析 |
一、实训空间与体验环境 |
二、体验流程与相关制度 |
第六章 关于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的思考 |
第一节 前期工作方面 |
一、项目解读分析 |
二、加强需求调研 |
三、提高学术研究 |
第二节 体验教育内容方面 |
一、内容策划 |
二、内容文本 |
第三节 体验模块设计 |
一、体验逻辑 |
二、体验空间 |
三、体验环境 |
四、体验人数 |
五、体验路线 |
六、体验时间 |
第四节 展示形式方面 |
第五节 管理运营方面 |
一、组织形式 |
二、配套设施 |
三、从业人员 |
四、硬件设施 |
五、相关产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 国内部分安全应急体验馆调研表 |
附件2 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分类分级评估结果 |
附件3 北京市建设系统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汇总表(2020) |
附件4 上海市2019年部分安全体验馆信息表 |
附件5 浙江省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I类馆审核通过名单 |
附件6 浙江省2020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完成情况 |
附件7 浙江省2021-2022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任务分解 |
附件8 日本全国主要防灾中心设施一览表 |
附件9 韩国全国安全应急体验馆一览表 |
致谢 |
(3)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1. 问题的提出: 新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关系的重新审视 |
2. 关键概念厘清: 新媒体时代 |
(二)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概况 |
2. 国内研究概况 |
(三)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一、形成与交汇: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形成的历史原因 |
(一) 美国价值观塑造与政体形成 |
1. 以自由为核心的美国价值观形塑 |
2. 三权分立与联邦制的政体形成 |
(二) 以“新闻自由”为理想的美国媒体历史 |
1. 新闻自由的内涵及性质之辨 |
2. 新闻自由思想历史发展: 关键人物与主要思想 |
(三)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交汇 |
1. 报刊媒体发展初期政府与媒体“压制与反压制” |
2. 党派报刊时期党派与报刊的“控制与合谋” |
3. 大众报刊时期政府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
二、共生与博弈: 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根本特征 |
(一) 背景: 20世纪的美国大众传播媒体及新闻专业主义 |
1. 20世纪美国的政治经济背景 |
2. 20世纪的大众传播媒体发展 |
3. 新闻专业主义的形成与挑战 |
(二) 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与媒体的关系 |
1. 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发展变化: 叭儿狗、看门狗、攻击狗、牧羊狗 |
2. 政府各权力部门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总统、国会、司法部门 |
3. 不同时期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与博弈: 日常时期、战争时期 |
(三) 传统媒体时代公众与媒体的关系 |
1. 作为知识的媒体: 媒体与受众的关系 |
2. 作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媒体: 媒体与受众的关系 |
3. 议程设置和构建框架的媒体: 媒体与公众的关系 |
三、延续与改变: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基本特征 |
(一)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共生与博弈”关系的延续 |
1.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本质并未改变 |
2.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新媒体之间的共生关系 |
3.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新媒体之间的博弈关系 |
(二)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改变:博弈程度加深 |
1. 技术手段使得政府对于民众的控制程度加深 |
2. 社交媒体的赋权带来新的权力主体 |
3. 传统新闻业的地位受总统政治倾向的影响 |
4. 公众在三方博弈中地位提升 |
四、意识形态层面: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后真相政治与虚假新闻泛滥 |
1. 后真相政治的定义与表现 |
2. 后真相政治助长虚假新闻泛滥 |
(二) 政治极化、身份认同危机与网络不对称极化 |
1. 两党政治极化的体现与历史原因 |
2. 身份认同危机 |
3. 网络空间不对称极化 |
(三) 民粹主义与另类空间崛起 |
1. 民粹主义的根本特征与体现 |
2. 另类空间崛起 |
(四) 新媒体与网络民主及网络公共领域 |
1. 传统媒体时代的民主实践与理论设想 |
2. 网络时代的各种民主形式实现的可能性 |
3. 网络公共领域能否实现的争议 |
五、内容生产层面: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政府及政治人物自媒体政治传播 |
1. 政府部门建自媒体平台开展电子政务 |
2. 政治人物打造自媒体进行政治传播 |
3. 案例分析: 美国政府利用社交媒体应对桑迪飓风 |
(二) 机构新闻媒体对于政府的监督和配合 |
1. 新媒体环境下机构新闻媒体的新闻生产 |
2. 机构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与配合 |
3. 案例分析: 从普利策获奖作品看机构新闻媒体对于政府的监督 |
(三) 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与政府及舆论的关系 |
1. 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内容生产和传播机制 |
2. 意见领袖影响政治及引导公众舆论 |
3. 案例分析: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推特治国” |
(四) 普通民众运用媒体平台进行新闻生产 |
1. 参与式新闻 |
2. 参与式新闻的民主监督功能 |
3. 参与式新闻的典型案例: CNN iReport |
六、对外传播层面: 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具体考察 |
(一) 公共外交1.0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 |
1. 美国政府公共外交政策的提出 |
2. 9·11以后美国政府公共外交实践 |
(二) 公共外交2.0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关系 |
1. 奥巴马政府的公共外交2.0政策 |
2. 以伊朗为例看美国政府利用社交媒体外交 |
(三) 美国优先和现实主义下的新媒体外交 |
1. 美国优先的新媒体外交 |
2. 现实主义的新媒体外交 |
(四) 战时美国媒体与政府的关系的具体考察 |
1. 美国政府对于媒体的战时审查机制 |
2. 美国政府为媒体量身打造战时嵌入式记者 |
3. 美国主流媒体战时配合美国政府展开报道 |
结论 |
(一) 共生和博弈的延续以及博弈程度的加深 |
(二) 共生与博弈关系的实质是政治和资本的合谋与对立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4)我国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制度背景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制度背景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结构 |
第一章 我国网约车的发展状况 |
1.1 网约车的定义 |
1.2 网约车平台的定义 |
1.2.1 网络平台的界定 |
1.2.2 网约车平台概念的界定 |
1.3 网约车的发展阶段 |
1.3.1 服务于巡游出租车阶段(2010-2014) |
1.3.2 网约车另起炉灶阶段(2014-2016) |
1.3.3 合法地位确认之后的飞速发展阶段(2016年至今) |
1.4 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模式 |
1.4.1 运营机制 |
1.4.2 四种机制评析 |
1.4.3 运行流程 |
第二章 我国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 |
2.1 网约车行政规制的基本内涵 |
2.2 网约车行政规制法理基础 |
2.2.1 “政府规制法”理论 |
2.2.2 行政法治论 |
2.3 网约车行政规制必要性 |
2.3.1 网约车存在出租车市场的失灵表现 |
2.3.2 网约车对市场失灵的自我矫正 |
2.3.3 网约车矫正不足后的政府行政干预 |
2.4 网约车行政立法规制评析 |
2.4.1 国家层面部门规章的简要分析 |
2.4.2 地方法政策规制分析 |
2.5 网约车的行政规制现状及问题 |
2.5.1 中央规制政策缺乏调整性思维 |
2.5.2 地方规制政策趋严导致企业合规成本高 |
第三章 国外政府的网约车行政规制 |
3.1 美国加州政府的网约车行政规制 |
3.1.1 产生背景 |
3.1.2 提出“交通运输网络公司”新概念 |
3.1.3 政府为网约车企业提供便利 |
3.2 英国伦敦政府的网约车行政规制 |
3.2.1 引进背景 |
3.2.2 监管重点 |
3.3 美国和英国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网约车行政规制的调整 |
4.1 平台参与政府行政规制的正当性 |
4.1.1 网约车平台的公共属性 |
4.1.2 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 |
4.2 以平台为核心的行政规制的调整 |
4.2.1 事前规制:优化平台市场准入条件 |
4.2.2 事中规制:“线上线下”动态监管 |
4.2.3 事后规制:建立协同监管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转基因议题的发展与影响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作为社会公共议题的科学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的演变与实践 |
二、“科学媒体化”:转基因议题的媒体呈现 |
三、转基因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沟通与知识争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转基因议题、沟通“不确定性”与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中的转基因议题研究 |
二、媒体与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沟通研究 |
三、媒体与科学家、社会公众的关系探讨 |
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 |
第三节 理论工具:理解科学的知识社会学取向 |
一、作为知识的转基因议题 |
二、科学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
三、语境成为科学知识传播的重要变量 |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 |
一、研究意义与价值 |
二、研究目的与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文本选择与说明 |
第二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与“不确定性”语境 |
第一节 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与知识特征 |
一、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 |
二、转基因议题的知识构成要素及特征 |
第二节 转基因议题的多元知识争论 |
一、转基因技术与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
二、转基因的引进与商业化推广问题 |
三、转基因技术与产品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问题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特征 |
一、科学技术自身的“不确定性” |
二、被媒体建构的科学“不确定性” |
三、被各相关利益主体认知的科学“不确定性” |
第三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与“不确定性”呈现 |
第一节 中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趋势变化 |
一、我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二、美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三、中美转基因议题的空间互动 |
第二节 我国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 |
一、议题内容与分布:经济与全球化议题占据主导 |
二、消息来源:科学专家成为重要信源 |
三、话语立场:先“挺”后“反”的话语实践 |
四、知识属性: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生产呈现不对等特征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呈现 |
第四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与“不确定性”沟通 |
第一节 反思冲突:转基因议题的知识生产困境 |
一、“挺转”、“反转”之争背后的冲突性科学话语 |
二、转基因议题的理性冲突与多元对话 |
三、冲突性科学话语开启“不确定性”沟通的可能性 |
第二节 化解冲突:转基因议题传播的修辞策略 |
一、修辞资源:运用科学理论与论证依据 |
二、修辞工具:引入专业身份与知识背景 |
三、修辞技巧:使用数据/实例 |
四、修辞手段:诉诸于权威声誉 |
第三节 超越冲突:科学与媒体的冲突与合作 |
一、媒体在转基因议题传播中的角色功能 |
二、科学家与媒体的互动关系 |
三、科学家与媒体的知识对话与沟通 |
第四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沟通 |
第五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 |
第一节 由“专业知识”到“公共知识”: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 |
一、新的科学概念与转基因议题的勾连关系 |
二、由“科学问题”向“社会公共议题”的构建 |
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协商与共享 |
第二节 由“知晓”到“理解”:公众科学素养的完善与提升 |
一、跨越公众与科学之间的知识鸿沟 |
二、打破公众与专家之间的专业壁垒 |
三、建立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关系 |
第三节 “知识联盟”: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的目的 |
1.1.3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述 |
1.2.1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 |
1.2.1.1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现状 |
1.2.1.2 研究评析 |
1.2.2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研究及评析 |
1.2.2.1 概念用词与定义 |
1.2.2.2 原因及应对 |
1.2.2.3 研究评析 |
1.2.3 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制度研究及评析 |
1.2.3.1 典型国家或地区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制度研究 |
1.2.3.2 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非同步性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1.2.3.3 研究评析 |
1.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2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研究起点 |
2.1 基本概念 |
2.1.1 农产品 |
2.1.2 转基因农产品 |
2.1.3 转基因作物 |
2.2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概念 |
2.2.1 国际组织对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定义 |
2.2.1.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
2.2.1.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2.2.1.3 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 |
2.2.2 主要贸易国家对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定义 |
2.2.2.1 欧盟 |
2.2.2.2 美国 |
2.2.2.3 加拿大 |
2.2.3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定义 |
2.2.4 相似概念辨析 |
2.3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制度原因分析 |
2.3.1 申请安全审批时间不同 |
2.3.2 进出口国家安全审批条件不同 |
2.3.3 安全审批耗时不同 |
2.4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影响 |
2.4.1 安全影响 |
2.4.2 经济影响 |
2.4.3 政策执行影响 |
2.4.3.1 农产品关税配额影响 |
2.4.3.2 转基因标识影响 |
3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研究理论基础 |
3.1 经济学理论 |
3.1.1 博弈理论 |
3.1.2 交易成本理论 |
3.2 法学理论 |
3.2.1 市场规制理论 |
3.2.2 宏观调控理论 |
3.2.3 布雷耶风险规制理论 |
4 我国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现状及评析 |
4.1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贸易现状 |
4.1.1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现状 |
4.1.2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现状 |
4.2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现状梳理 |
4.2.1 转基因农产品进口检验检疫法律现状 |
4.2.2 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审批法律现状 |
4.3 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现状评析 |
4.3.1 尚未建立针对性的规制制度 |
4.3.2 "零阈值"标准不具有技术可行性 |
4.3.3 进口审批要求易触发转基因低水平混杂 |
5 域外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考察 |
5.1 进口国家(地区)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法律规制 |
5.1.1 欧盟:设置技术性零点 |
5.1.2 日本:分类设置阈值标准 |
5.2 出口国家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法律规制 |
5.2.1 美国:基于―个案原则‖进行规制 |
5.2.2 加拿大:规制标准设置两级阈值 |
5.3 域外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对比分析 |
5.3.1 域外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共同点分析 |
5.3.1.1 规制制度置于转基因安全管理框架下 |
5.3.1.2 科学设置阈值是多数选择 |
5.3.1.3 注重制度之间的衔接 |
5.3.2 域外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差异性分析 |
5.3.2.1 差异性表现 |
5.3.2.2 差异性原因分析 |
6 我国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制度的构建 |
6.1 规制目标与原则 |
6.1.1 规制目标 |
6.1.2 规制原则 |
6.1.2.1 风险预防原则 |
6.1.2.2 技术可行原则 |
6.1.2.3 经济原则 |
6.2 规制主体 |
6.2.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 |
6.2.2 农业农村部 |
6.2.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
6.3 规制对象 |
6.3.1 未通过我国进口安全审批 |
6.3.2 再次进口尚未取得进口安全审批 |
6.4 规制手段 |
6.4.1 制定阈值标准 |
6.4.2 设置缓冲期 |
6.4.3 责令退回或销毁、警告、罚款 |
6.4.4 设置"企业黑名单" |
6.5 规制程序 |
6.5.1 出入境检测 |
6.5.2 要求当事人出具官方证明 |
6.5.3 比照阈值标准做出决定 |
6.6 责任承担与救济 |
6.6.1 责任承担 |
6.6.2 救济途径 |
7 我国应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立场与行动选择 |
7.1 全球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谈判环境 |
7.2 我国应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立场选择 |
7.2.1 坚持从进口国利益出发 |
7.2.2 兼顾农产品出口利益 |
7.2.3 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发展 |
7.3 我国应对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的行动选择 |
7.3.1 国家层面的行动选择 |
7.3.1.1 积极参与全球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应对方案的商讨 |
7.3.1.2 通过贸易谈判要求出口方建立身份维护制度 |
7.3.1.3 充分利用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共享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信息 |
7.3.1.4 完善转基因作物安全审批制度,加强转基因农产品追溯能力建设 |
7.3.2 行业协会层面的行动选择 |
7.3.2.1 建立转基因低水平混杂预警与通报机制 |
7.3.2.2 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
7.3.3 进出口企业的行动选择 |
7.3.3.1 有意针对目标出口市场加强隔离管理 |
7.3.3.2 有效运用合同约定减少己方损失 |
7.3.2.3 积极进行转基因低水平混杂信息反馈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附录二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术活动及获奖情况 |
致谢 |
(7)榆林市饲草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榆林市饲草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 |
1.1 饲草饲料行业现状 |
1.2 饲草饲料安全现状 |
2. 影响榆林市饲草饲料质量安全的因素 |
2.1 部分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
2.2 生产企业设备简陋, 环境卫生不达标 |
2.3 加工、养殖环节饲料投入品存隐患 |
2.4 饲草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不完善 |
3. 保障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的对策 |
3.1 加强监管、宣传,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
3.2 强化企业经营管理,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
3.3 杜绝违禁药物添加, 生产绿色安全畜产品 |
3.4 完善饲草饲料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
4. 结语 |
(8)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 |
1.1 饲料行业现状 |
1.2 饲料安全现状 |
2 影响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的因素 |
2.1 部分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
2.2 生产企业设备简陋, 环境卫生不达标 |
2.3 加工、养殖环节饲料投入品存隐患 |
2.4 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不完善 |
3 保障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的对策 |
3.1 加强监管、宣传,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
3.2 强化企业经营管理,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
3.3 杜绝违禁药物添加, 生产绿色安全畜产品 |
3.4 完善饲料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
4 结语 |
(9)中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监管不完备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现实背景与研究价值 |
一、选题的现实背景——我国资本市场多样化需求 |
二、选题的现实意义——债券监管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研究思路、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有关名词的说明 |
二、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贡献、不足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第二章 监管不完备理论剖析 |
第一节 对政府监管一般理论的反思 |
一、福利经济学及其反思 |
二、诠释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及其反思 |
三、法律不完备理论及其反思 |
第二节 公共选择理论对监管不完备的考察 |
一、阿罗不可能定理——从目标的不可能出发 |
二、寻租理论和政治集团理论——从监管者的利益出发 |
三、监管生命周期理论——从进化论出发 |
四、委托代理理论——从信息不对称出发 |
第三章 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不完备形成机理 |
第一节 监管中的利益冲突 |
一、利益集团与利益冲突的一般性分析 |
二、我国债券市场利益集团存在形式 |
三、我国债券市场利益冲突探究 |
四、利益冲突对债券监管不完备性的影响——一个案例 |
第二节 监管者的局限性 |
一、监管者的信息局限 |
二、监管者的能力局限 |
三、监管者局限的一个实证案例 |
第三节 监管的路径依赖 |
一、路径依赖理论对制度变迁的解释 |
二、我国债券监管路径依赖范式 |
三、路径依赖对监管不完备的解读 |
第四章 债券市场监管机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债券监管机构法律制度结构与特点 |
一、我国债券市场多元监管机构 |
二、债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结构分析——对多元监管机构的实证考察 |
三、债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国际比较 |
四、我国债券监管架构法律体系特征分析 |
第二节 发达国家债券监管机构特点与启示 |
一、统一的政府监管机构 |
二、发达的自律监管 |
三、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监管模式的启示 |
第三节 监管机构法律制度下的效率目标 |
一、债券市场效率及监管机构法律制度的影响 |
二、监管机构法律制度下的市场效率实证分析 |
第五章 债券市场行为监管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债券发行交易监管法律制度 |
一、我国债券发行交易监管法律制度 |
二、我国债券做市及做市商监管法律制度 |
三、我国债券发行交易法律制度评价 |
第二节 债券结算监管法律制度 |
一、债券结算法律功能及其监管目标 |
二、我国债券结算机构法律制度 |
三、我国债券结算方式法律制度 |
四、结算风险控制法律制度 |
五、我国债券结算监管法律制度评价 |
第三节 债券市场托管法律制度 |
一、债券托管法律制度的市场功能 |
二、债券托管法律制度的监管取向 |
三、我国债券托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我国债券托管法律制度不完备分析 |
第四节 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制度 |
一、债券信用评级内涵及其监管手段属性 |
二、信用评级监管主要内容 |
三、美国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制度 |
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法律制度 |
第六章 债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债券市场监管目标与债券投资者保护体系 |
一、债券市场监管目标之一——投资者保护 |
二、有关债券投资者保护研究综述 |
三、债券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建构 |
第二节 投资者权益合同法保护法律制度 |
一、合同法保护方式特性 |
二、合同法保护的基本架构 |
三、我国债券投资人合同法保护效果分析 |
第三节 投资者权益经济法保护法律制度 |
一、一般债权人角度下经济法保护机制 |
二、债券持有人角度下经济法保护机制 |
三、诉讼法的保护机制 |
四、我国债券投资者权益经济法强制保护评价 |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新途径 |
一、投资者保护新途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
二、我国保护基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
三、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筹资法律原则 |
四、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法律制度 |
五、我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评价 |
第七章 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改进 |
第一节 建立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法律制度 |
一、对我国债券市场分割和监管多元化的再认识 |
二、统一债券监管法律制度架构设想 |
第二节 完善债券监管法律的制定与执行 |
一、梳理完善现有债券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债券立法的程序和方法 |
三、加大债券监管法律制度执行力度 |
第三节 债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改进 |
一、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改进 |
二、加强中介组织和自律组织监管 |
三、完善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 |
四、提高债券投资者法律保护水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谈谈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现状 |
1.1 我国饲料安全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
1.2 我国现有的饲料安全法规可操作性差 |
1.3 我国现有的饲料安全法规体系更新速度慢, 不能与国际接轨 |
1.4 我国现有的饲料安全标准系统性较差 |
1.5 饲料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权限不清” |
2 建立和完善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 |
2.1 尽快制定《饲料法》或《饲料安全法》, 进一步完善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 |
2.2 建立健全饲料安全标准体系 |
2.3 加大政府对饲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监管力度 |
2.4 加快推行HACCP管理步伐 |
2.5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饲料安全监督 |
四、学习 借鉴 务实 发展──日本和韩国饲料安全监管考察纪实(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D]. 黄锦南. 浙江大学, 2021(08)
- [2]安全应急体验馆建设研究[D]. 莫水兰. 山东大学, 2021
- [3]新媒体时代美国政府与媒体的共生和博弈关系研究[D]. 鲍静. 上海大学, 2020(08)
- [4]我国网约车的政府行政规制研究[D]. 叶楚天. 南京财经大学, 2020(08)
- [5]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D]. 潘玉.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6]农产品中转基因低水平混杂法律规制研究[D]. 银圆圆. 华中农业大学, 2018(01)
- [7]榆林市饲草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A]. 陈真. 2015中国草原论坛论文集, 2015
- [8]榆林市饲料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及对策探讨[J]. 张力,陈真. 当代畜牧, 2014(29)
- [9]中国债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监管不完备为视角[D]. 岑雅衍. 华东政法大学, 2009(03)
- [10]谈谈我国饲料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J]. 顾正祥. 广西轻工业, 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