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内蒙古环境税收的探究(论文文献综述)
韩菲[1](2021)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全球大气污染问题仍然严重,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风险因素。我国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不断加剧,特别是由颗粒物污染导致的“雾霾”天气显着增加了居民的致病和致死风险。因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缓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路径。2018年起,环保税法开始实施,其能否在当前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趋缓和大气环境风险递增的压力下,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被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从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制出发,在详细考察了当前全球及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和环保税法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围绕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展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辨析了环保税法实施中的问题及提出了完善建议和优化路径。本文首先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以及该效应的影响因素及空间溢出效应。具体来讲:(1)分别基于我国大陆31个省区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数据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数据,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模型对我国环保税法的PM2.5减排效应展开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对全国和31个省份的PM2.5年均浓度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均产生了减排效应。第二,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减排效应的空间格局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且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的PM2.5年均浓度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与环保税法对各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不同。第三,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的减排效应与各省PM2.5的污染程度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即PM2.5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环保税法的减排效应也较好;反之,则较差。(2)采用了贝叶斯LASSO回归模型对环保税法PM2.5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及大小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在选择的10个变量中,有5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PM2.5年均浓度的减排效应,即地区旅游业收入占GDP比重(TOV-GDP)是负相关影响因素,城镇化率(UR)、大气污染的环保税税率(TRAP)、地方环保税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和地形起伏度(RA)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而有6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工业PM2.5排放总量的减排效应,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PC)是负相关影响因素,第二产业比例(PSI)、环保税税率(TRAP)、环保税税收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地形起伏度(RA)和植被覆盖度(VC)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此外,本文还进一步量化了各个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和贡献率。(3)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所以本地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是各个地区排放出的PM2.5污染物经过区域空气流通后导致的最终观测结果,因而在前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测度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程度的指标,并根据该指标计算了2018-2019年我国省级区域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数,结果显示: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的减排效应具有空间溢出性,且不同省份空间溢出的程度和方向不同。其次,本文从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及对工业污染企业外迁的影响效应两个方面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1)本文以2013—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通过熵值法构建了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程度综合指标,并在控制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等五个经济因素的基础上,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岭回归模型分别研究了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并比较了这两种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影响效应的强弱。结果显示:第一,在考虑并控制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经济因素的基础上,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都具有正向影响效应;第二,通过比较排污费率和环保税率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回归系数大小可知,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正向影响效应要强于排污费制度的影响效应。(2)本文以2018—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根据本地区环保税税率与周边地区环保税税率的关系,将31个省区分为“税率高地”和“税率洼地”两类区域,并在剔除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污染工业外迁混杂影响的基础上,采用带有空间滞后项的贝叶斯面板回归模型分别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对“税率高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出效应,对“税率洼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入效应。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的实施对于本地污染工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抑制效应;第二,本地环保税率与周边省区环保税税率的不同确实会促使污染工业企业向环保税率低的地区迁移,即“税率高地”向周边迁出,周边向“税率洼地”迁入;第三,“税率洼地”环保税税率的提高,会对其规模以上企业个数和高污染工业企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均表现出显着的抑制作用;第四,“税率高地”地区的环保税率对本地高污染工业还未表现出显着的抑制效应。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环保税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存在税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缺乏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监测机制、环保税收益分配和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因而,本文建议(1)在设计环保税的计算规则时,需综合考虑污染的社会成本、治理成本,特别是不同主体的污染治理或防范成本,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计税办法。(2)在征管体制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税务与环保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以加强污染排放量监测工作,并加强对监测主体的资源支持和责任约束。(3)在收益分配和使用方面,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权分配收益并专门用于环保支出。此外,应当将环保税的征管裁量权主要赋予地方政府,鼓励其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当的污染综合治理机制。
邹显亚[2](2021)在《财政分权、环境财税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文中研究表明工业绿色转型已成为绿色发展领域中的重要议题,1994年我国财政制度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这一举措一直都被认为是地方政府参与到经济活动当中的重要制度激励,财政已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政策工具。但与此同时,有研究将中国经济粗放式的发展也归因于中国式财政分权,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让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空间。因此,研究财政分权是否会影响地方环境财税政策行为,从而对工业绿色转型产生影响?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优化环境财税政策改革,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的逻辑思路是“问题提出→现状分析→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首先,以文献为基础,并对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其次,详细分析“财政分权”、“环境财税政策”、“工业绿色转型”演进的特征还有其整体发展的趋势,为后续研究奠定坚实的事实依据。然后,以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为基础,及政府之间环境财税博弈,来对财政分权对环境财税政策的影响机制进行详细分析,运用空间滞后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并利用两区制非来识别地方政府间存在着的环境政策竞争,接着,理论分析了环境财税对于我国工业绿色转型传导机制,详细的研究之后发现,前者是通过了资源要素配置对后者造成影响,并运用面板联立模型实证检验了该路径。再次,对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非线性与空间效应深入分析,并利用面板平滑转移模型和动态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最后,依据研究得出的结论,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1)财政收入分权呈不断下降趋势,而支出分权呈上升趋势,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中国工业绿色转型水平上升趋势,其区域差异显着且表现出较强的空间相关特征。利用投影寻踪法测算中国各省份的工业绿色转型指数,结果显示2007-2017年整体中国工业绿色转型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利用Dagum基尼系数测算的工业绿色转型区域差异结果显示,我国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差距的总体水平呈逐年扩大趋势;东中西三大区域内部差距也呈逐年扩大趋势,且西部内部差异最大;地区间差异呈分化趋势,中-西部地区差距最小。利用空间相关性检验结果显示,具有明显的空间相关关系。(2)财政分权对环境财税政策有极为显着的负向影响,并且,环境财税政策有“逐底竞争”这一特征。从分类别来看,分权对于环境财税政策有显着的负向抑制作用,而财政分权对环境税收政策的抑制作用并不显着。且收入分权对环境财政政策的作用更显着。从分区域来看,东部收支分权对环境财政政策有抑制作用,中西部支出分权对环境税收政策有抑制作用,但西部不显着。地方政府在环境财税政策表现为竞相向下的逐底竞争,且环境财政政策逐底竞争更为严重。从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环境财政政策更倾向于竞相向下的逐底竞争。原因是东部地区政府履行更多的事权和承担更大的经济发展责任,更容易降低环保方面的支出,增加生产性支出以发展地方经济。(3)环境财税政策能通过影响劳动力资源配置和资本资源配置对工业绿色转型产生影响。从整体样本期来看,环境财税政策会加剧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扭曲,从而不利于工业绿色转型。分区域来看,东部环境财政政策会加剧劳动力要素的扭曲和改善资本要素的错配,而东部环境税收政策则会加剧资本要素的扭曲。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相反。(4)财政收支分权作为转换变量时,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非线性影响存在异质性。从收支异质性来看,以收入分权为转换变量时,环境财税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呈现“倒U”关系,而以支出分权作为转换变量之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U”型关系。从分时段来看,收入分权为转换变量时,环境财政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之间的非线性效应存在明显的时间异质性,而支出分权为转换变量时,不存在时间异质性,即环境财政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之间呈“U”型关系。(5)财政分权会负向调节本地区环境财税政策对本省和临近省份的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作用。收支分权程度较高的省份,地方政府在政治和经济的激励下,容易陷入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收支分权会负向调节环境财税政策对本省与临近省份的工业绿色转型影响作用。且东、西部地区收入分权会负向调节环境财政政策对临近省份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中部地区收入分权有正向调节作用,而各地区支出分权有负向调节作用。东、中部地区收支分权对环境税收政策对临近地区工业绿色转型具有异质性,收入分权起负向调节作用,支出分权则相反。而西部地区收支分权会正向调节环境税收政策对临近地区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
于连超[3](2020)在《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生猪养殖业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劳动等要素的密集型投入,虽然经济总量不断提高,但是利润水平普遍较低,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可见,中国生猪养殖业迫切需要进行动力转型和绿色转型,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新型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导向,推进绿色经济增长。环境规制作为一种推进资源、环境与经济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机制,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环境规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生猪养殖业的污染排放,但是会在较大程度上降低生猪养殖业的生产效率,整体上看环境规制会抑制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根据波特假说理论,环境规制不仅有助于促进生猪养殖业的污染减排,更有助于促进生猪养殖业的效率提升,整体上看环境规制会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现有文献对工业环境规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工业环境规制能够有效地抑制污染排放,但对于是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持有不同的观点。与工业不同,生猪养殖业的生产经营存在明显的小规模和周期性特征,环境污染为面源污染,表现出分散性、隐蔽性、不易监测性等特征,因此现有文献关于工业环境规制的理论与证据难以适用于生猪养殖业。为此,本研究系统全面地探讨了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提出,介绍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阐述研究的目标、意义、思路、内容、方法和资料,构建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理论研究,借鉴绿色经济增长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梳理环境规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对传统全要素生产率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政策和环境规制进行概念界定与概念辨析,梳理环境规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构建环境规制影响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模型,为后续实证分析提供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分析生猪养殖业成本收益、环境污染、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规制的现状和问题,运用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工具变量法、空间计量方法考察整体层面的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影响机制及影响的空间效应,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具体层面的禁养区工具、环评审批工具、环境税收工具、排污许可工具四种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影响机制及影响的异质性。第四部分是结论与政策研究,归纳总结研究结论,从优化环境规制工具的角度提出推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的政策建议,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水平较低、增长动力不足和增长差异明显,而环境规制的针对性、激励性和灵活性均存在不足,致使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明显的不协调和不匹配。首先,生猪养殖业的成本与收益均在波动性上升,但净利润和成本利润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其次,生猪养殖业的环境污染正在加速积累,但近些年环境污染的积累速度有所下降。再次,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水平较低,增长动力在于绿色技术进步,绿色技术效率的贡献相对有限,不同规模和不同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存在明显的差异。最后,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处在改革进程中,存在针对性不足、激励性不足和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可见,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明显的不协调和不匹配,亟待优化环境规制工具以更好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2)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实现的,绿色技术效率增长的贡献相对有限。首先,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能够有效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将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解为绿色技术效率和绿色技术进步,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且不显着,但对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可见环境规制强度能够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不能通过促进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3)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首先,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规制强度的莫兰指数均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和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生产率存在显着的空间正相关性。其次,空间滞后因变量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即本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可以显着地促进邻近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空间自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存在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即本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可以显着地促进邻近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4)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相对有限,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禁养区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禁养区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但不能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可见禁养区工具主要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北方地区相比,禁养区工具对南方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相比,禁养区工具对规模化程度较低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5)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相对有限,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环评审批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环评审批工具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但不能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环评审批工具主要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环境分权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环评审批工具对环境分权程度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财政分权程度较高的地区相比,环评审批工具对财政分权程度较低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6)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相对较强,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环境税收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环境税收工具不仅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还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环境税收工具能够同时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和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市场环境较差的地区相比,环境税收工具对市场环境较好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资本存量较低的地区相比,环境税收工具对资本存量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7)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相对较强,且存在异质性。首先,排污许可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排污许可工具不仅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还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排污许可工具能够同时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和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仅在市场环境较好的地区中显着,在市场环境较差的地区中并不显着;与环境分权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排污许可工具对环境分权程度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综上所述,整体层面的环境规制强度和具体层面的四种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工具均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生猪养殖业的绿色经济增长,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优化环境规制工具:(1)合理运用环境规制的组合工具,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现实情况,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组合工具。(2)构建地区间环境规制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环境规制的试点机制和协同机制,更好地实现地区间环境规制的联动。(3)持续优化禁养区工具,需要合理划定禁养区的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生猪养殖业现实情况来实施禁养区工具。(4)逐步调整环评审批工具,需要逐步提高环评审批的范围,利用环境分权机制和财政集权机制来提高环评审批工具的灵活性。(5)有序推进环境税收工具,实施渐进递增的环境税税率,配合市场化建设和资本投资来提高环境税收工具的激励作用。(6)加速完善排污许可工具,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的交易机制,利用市场化建设和环境分权机制来提高排污许可工具的激励作用。
郎威[4](2020)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我国GDP为896915.6亿元人民币,总量稳居世界第二,GDP同比增长了6.6%。但伴随着我国粗放型经济的不断增长,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的调节,包括采取行政处罚、财政补贴、税收和可交易许可证等多种政策工具。其中,税收是国家整体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而绿色税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绿色税收(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了环境保护税是在2018年新开征的绿色税种外,其他税种都是已开征多年的税种,而这些税种设置的目的更多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和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滥用等现象越来越多,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趋势。而税制的绿化就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税制进行绿色化调整,使其在整体上体现环境保护功能。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资源环境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用税收的手段把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绿色税收的实施效果,既与自身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征管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的协调配合。因此,本文合理界定绿色税收和绿色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内涵。将绿色税收制度界定为,国家为达到污染防治目的而推进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称,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绿色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就我国而言,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属于事后干预型;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其中又划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对比不同类型的绿色税收的占比变化。在2009-2018年的我国绿色税收结构中,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所占的比例最高,比例达到70%以上;其次是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比例在20%-30%之间;环境保护税收的比例一般在3%以下,尤其是2018年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后,比例最低只达到0.73%。可见,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还是侧重于征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这些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税制的绿化程度反映了绿色税制对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程度。本文对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在指标选取上采用了OECD国家常用方法,即用绿色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表示。结果表明我国在2009-2018年间税制绿化程度在13.15%-15.53%之间,且在201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绿色税收内涵和结构不同而导致税制绿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相比之下,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仍然不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的绿化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税收绿化程度较低。为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对我国环境和经济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本文选取全国30个省市的2005-2017年的数据进行门槛回归分析。首先,以绿色税收收入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四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即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效应。结果显示,在污染减排效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绿色税收收入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05%至0.06%,区域差别不大。而绿色税收不是废水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对废水排放的抑制作用不明显。在节能降耗效应方面,由于绿色税收收入和能源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绿色税收对能源消费的节能降耗作用不显着。其次,以绿色税收收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三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对以人均GDP为表征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即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使经济效益增加67.03%。然而,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等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大幅度地降低经济效益。同时,当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时,绿色税收收入每提高1%,会使经济效益在28.91%至87.51%的范围之间增加。因此,我国绿色税收的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一定的门槛值条件,即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但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门槛值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双重红利效应则不存在。最后,指出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再结合OECD国家绿色税制改革的经验,对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绿色税制改革需要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对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进行总体规划、相互配合,避免不同绿色税收手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
姚悦[5](2020)在《环境保护税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相关研究表明,在过去的五十年间,人类的经济活动导致地球上的生物种类减少了 35%,淡水生物减少56%,海洋生物种类减少36%,森林物种减少13%,经济迅猛发展的背后,是自然环境的愈渐恶化,而有些破坏是永久性的,无法逆转。怎样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好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为加快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进程,做好环境治理在税收领域的改革实践,我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环境保护税,这一生态保护专项税种取代了已实施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作为我国绿色税制中的核心税种登上了历史舞台,作为税收界的“新生儿”,环境保护税在实施过程中又会遇到哪些难题?本文选取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这一老工业基地作为具体案例,以国内外研究成果为基础,进一步阐述环境保护税相关概念和理论,通过对环境保护税实施现状的总结分析,结合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发现了环境保护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如征税范围狭窄、税率设置单一、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搭建、申报数据填写不规范、地方在征管中缺乏主动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由开征时间较晚、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征税对象计量技术性较强等造成,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扩大征税范围、建立超量排污加成征税制度、尽快建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申报数据质量、加大地方在实际征管中的主动权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实施工作的建议对策。
吴筱颖[6](2019)在《我国环境保护税功能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气候变暖、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生态危机正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而环境税法因其兼具经济手段的灵活性和法律规制手段的刚性,在控制环境污染、配置环境资源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成为了诸多国家遏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首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又是人口大国,近年来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全面爆发,资源短缺、环境污染、雾霾肆虐等问题越发凸显,这些因素正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进行环境税立法研究,并于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全面落实,实现了环境保护“费”改“税”,体现了我国税种愈发明显的环境导向,彰显了环境保护的立法目的,推动了宏观环境保护税收法律体系的建立。顺应我国环境保护税良好的发展趋势,对环境保护税的功能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进一步释放“绿色税法”的制度红利。本文以环境保护税的功能为切入点,提出我国环境保护税的首要功能应定位于环境保护,其次再是筹集财政收入,在日后的实践当中可以对调节税制这一功能进行立法尝试。笔者认为应确立专款专用原则来保障环境保护税功能的合法性,并且应立足于现行征管机制对环境保护税的功能进行分析,对现行的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作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实现环境保护税功能的强化。文章重点论述了环境保护税收入专款专用的合法性,列举了落实环境保护税专款专用原则的具体路径,同时从环境保护税法与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协调、部门协作征管机制的完善、治税模式创新等方面对现行征管机制的完善进行了探讨。文章最后,从环境保护税法律体系的构建这一宏观角度出发,以期通过明确绿色税收法律体系的定位,以及对现行《环境保护税法》的具体税制要素的优化,构建一个与环境保护税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的绿色税收法律体系。
罗艺丹[7](2019)在《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对环境治理效应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环境保护税在2018年开征,我国的环境税收体系建设进入新纪元。本文将研究点放在探究我国环境税收(主要研究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实施的环境治理效应,希望在环境保护税开征的关键节点对环境税收制度的环境效应做适当评估,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对外国环境税制的借鉴分析,为环境税收制度的环境治理效应提升提供有益建言。整理文献发现学者的研究成果普遍证明环境税收确实对环境改良能起到正面作用,应该合理设计加以利用。梳理环境税收的环境保护效应研究相关文献发现,环境税收的征收能促进环境良性发展,能源税的征收可以产生溢出效应,对环境和经济都有益处。进一步梳理了改进当前环境税收制度的建议。之后,对环境税收的环境治理效应的理论依据进行了说明。公共产品理论为政府治理污染提供直接依据,外部性理论说明政府治污的必要性,污染者付费理论则作为环境税收的的理论渊源,双重红利理论对环境税收的效应做了说明。从现实出发,本文对我国环境税收的政策法规做整合。对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三个税种的税目、税率、税收优惠等进行探究。发现存在诸多改进空间:环境税收体系存在“绿化”不足、规模较小、优惠措施设计不健全。其中,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规模偏低、征收面窄、标准低;消费税税目过窄、税率偏低;资源税范围小、征税手段不够合理、税额高低缺乏对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程度的考虑、有收入分配的风险且立法缺失。对环境税收与环境质量要素做定性分析发现资源税、消费税、排污费体量较小,治理污染的效果不佳。为进一步探究环境税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收集了2008—2016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单位能耗量、工业“三废”排放量、人均工业产值、产业结构、技术投资比重以及环境相关税收的年收入量。以排污费、成品油消费税、资源税为典型样本,做计量模型,进行回归检验,分析对我国的单位能耗量、“三废”排放量的影响作用。结果发现,除资源税和三种环境税收共同对工业废水排放呈现抑制作用外,排污费、成品油消费税、资源税的增长均引起能源消耗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以及固体废物排放量的增长。证明环境税收制度在发挥环境治理效应时,其正向作用远低于现实要求,亟需改进税制,提升其环境治理效应。并分析人均工业产值、产业机构、科技投资等控制变量与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为综合治理环境提供多角度思考。随后,对瑞典、丹麦、美国为主的外国做环境税收政策经验研究。主要介绍排污税、碳税、能源税、交通环境税几个方面的具体税种。认为对我国有良多借鉴:建立细致、多元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环境税收新政要循序渐进。最后,从以上分析中得出提高环境税收的环境治理效应的建议:完善环境税收制度顶层设计,推进环境税收各税种“绿化”。环境保护税要调整税率、改进税目。消费税要继续扩大税源、不断更新税率、加快立法进程。资源税要增加税目、改良征收方式、适当提高税负水平、提高资源税法律地位以及注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风险”。
汪曼凡[8](2019)在《我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这不仅对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并且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制约,为了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恶化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措施。2007年首次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之后2016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我国环境保护税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这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更加完善。本文在此研究背景下,研究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效应。首先在理论上对本文研究的环境保护税进行概念界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可以得知我国的环保税是由排污费税负平移而来。因为我国的环保税才开征一年多,数据难以得到,所以本文中的环境保护税使用排污费的数据来进行研究。即本文的环保税使用的是狭义的环保税即为了保护环境而特别征收的税种。紧接着对于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和双重红利理论也进行了理论说明。然后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历史演变和收入概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其次在实证上,对我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中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环保税的环保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另一部分是对环保税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对于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采用的是我国29个省区的面板数据,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EKC模型),探究环保税对我国工业三废排放量的影响。最后发现,加入环境保护税变量之后,全国的工业三废EKC曲线都向左下方移动,虽然虽然向左下方平移的幅度很小,但是还是说明实施环境保护税对环境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从各个省份的实证结果可知,只有少部分的省份工业三废EKC曲线向左下方移动并且呈倒“U”型,这说明我国的环境保护税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总的来说在中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的第一重效应(即环境保护效应)是存在的。对于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同样是是采用我国29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以李绍荣、耿莹提出的税收生产函数为基础,着重分析了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就业人数、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等变量的影响。通过Stata软件对面板数据进行分析,最后结果得出,环境保护税占总税收收入比重的增加,会使得大部分省份的资本要素产出弹性降低,使得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产出弹性增高,而对于劳动要素产出弹性虽然在大部分省份而言是降低的但是对于全国来说是有正向效应。环境保护税的增加不管在全国的实证结果还是各个省份的实证结果来说都是小幅度提高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所以总的来说,在中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的效果并不理想。最后本文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总结并分析了环境税政策中所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较窄、税率较低、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和其他环境相关税种与之相冲突等问题。并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建议: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与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相协调、出台相适应的配套政策。
王旸[9](2019)在《赤峰市基层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对于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应用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最初主要在大型央企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应用,税务系统第一次官方口径提出风险管理概念体现在《2002-20.06年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自2002年《纲要》发布后,税收执法风险才逐渐被税务工作者和理论界关注和研究。对于税收执法风险可以说既有理论领域方面的百家争鸣,又有税务工作者的切身体会。本文结合我国近年来税收领域方面的改革成果,研究新形势下基层税收执法风险应对和管理问题,将风险管理的学术成果与税收执法相结合,为基层税务部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供一点可行性建议。在研究过程中,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归纳研究法等方法,结合法治国税建设、行政审批改革、大数据、行政复议等热点问题以及相关领域理论动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税收的法律体系、外部环境、税收人员素质、税收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剖析,提出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建议对策,取得一定程度上的创新性成果。
张伊丹[10](2019)在《基于边际治理成本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实行,其税率征收标准和税收优惠这两方面与排污费制度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从各地区发布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来看,存在着较大的地方差异性。本文基于2016年各地区环境质量、经济指标、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来研究各地区税率与这些变量的关系。并以辽宁省为例,基于该省14个市的钢铁、电力、化工、水泥行业的排污及治理成本数据,建立污染削减费用函数模型,计算了该省大气、水中主要污染物的边际治理成本及税收优惠规模,综合经济发展与治理成本设置不同税率的情景方案以探究环境保护税税率对该省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影响。研究表明:1.通过环境保护税税率与各环境经济指标对比,发现目前各地区税率制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环境质量较差或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环境保护税税率较高;排放量较高和排放量较低的地区,环境保护税税率均较高。2.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环境保护税税率与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未形成明显的规律。3.辽宁省主要污染物SO2、NOx、COD、NH3-N边际治理成本分别为3.44、5.03、3.81、8.15元/污染当量;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的边际治理成本不同。4.适当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对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不大,并能提高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根据上述研究发现,提出了四点建议:1.应逐步推动环境质量较差且污染物排放较多的地区调整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如辽宁),可以提高税率至大气污染物征收标准为2.4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征收标准为2.8元/污染当量;2.适当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环境质量一般地区(如浙江、安徽)的环境保护税税率;3.将行业差异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率制订的考虑范围内;4.将税收优惠作为收益纳入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以减少企业税收负担。本文的创新点是分析了各省市区目前环境保护税税率制订的相互联系与改进趋势,并在省级层面实证分析环境保护税税收标准的制订以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期为今后的环境保护税改革提供一些建议。
二、关于内蒙古环境税收的探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内蒙古环境税收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1)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环境税的产生 |
1.2.2 环境税的发展历程 |
1.2.3 环境税的效应研究 |
1.2.4 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研究 |
1.2.5 我国环保税法的研究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可行性分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行性分析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及作用机理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大气污染规制 |
2.1.2 环保税 |
2.1.3 环保税法的效应 |
2.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 |
2.2.1 大气污染产生的经济学解释——基于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大气污染导致外部性问题——基于外部性理论 |
2.2.3 大气污染外部性问题的矫正——庇古税与科斯定理 |
2.2.4 庇古税规制大气污染的目的——基于社会成本理论 |
2.3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作用机理 |
2.3.1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减排效应的作用机理 |
2.3.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经济效应的作用机理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问题 |
3.1 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危害 |
3.1.1 全球大气污染的趋势和现状 |
3.1.2 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及成因 |
3.1.3 大气污染的危害 |
3.2 大气污染规制的现状 |
3.2.1 大气污染规制的国际现状 |
3.2.2 大气污染规制的中国现状 |
3.3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困境 |
3.3.1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 |
3.3.2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困境 |
3.4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研究 |
4.1 环保税法对PM_(2.5)的减排效应——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 |
4.1.1 研究方法 |
4.1.2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估计结果 |
4.1.3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4 结果与讨论 |
4.2 环保税法的PM_(2.5)减排效应—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 |
4.2.1 研究方法 |
4.2.2 2018、2019 年省级工业类PM_(2.5)排放清单数据估计结果 |
4.2.3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估计结果 |
4.2.4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5 结果与讨论 |
4.3 环保税法对PM_(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研究 |
4.3.1 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标构建 |
4.3.2 中国省区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结果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研究 |
5.1 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 |
5.1.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5.1.2 计量模型及变量说明 |
5.1.3 基准回归结果 |
5.1.4 稳健性检验 |
5.1.5 机制检验 |
5.1.6 结果与讨论 |
5.2 环保税法对企业迁移的影响效应 |
5.2.1 理论假设 |
5.2.2 实证过程 |
5.2.3 贝叶斯回归结果 |
5.2.4 安慰剂检验 |
5.2.5 机制检验 |
5.2.6 结果与讨论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1.1 环保税法环境效应的研究结果 |
6.1.2 环保税法经济效应的研究结果 |
6.2 对策建议 |
6.2.1 计税方法合理化设置 |
6.2.2 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机制的完善建议 |
6.2.3 收益分配和使用机制的优化路径 |
6.2.4 环保税法与其他大气污染规制的配合机制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致谢 |
(2)财政分权、环境财税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财政分权的相关研究 |
1.3.2 环境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 |
1.3.3 工业绿色转型的相关研究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资料来源 |
1.6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点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财政分权 |
2.1.2 环境财税政策 |
2.1.3 工业绿色转型 |
2.2 相关研究理论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2.2.3 政府规制理论 |
2.2.4 公共物品理论 |
2.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章 财政分权、环境财税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的现状分析 |
3.1 财政分权的现状分析 |
3.1.1 财政分权的历史演变 |
3.1.2 财政分权的测算 |
3.2 环境财税政策的现状分析 |
3.2.1 环境财税政策的历史演变 |
3.2.2 环境财税政策的实施状况 |
3.3 工业绿色转型的现状分析 |
3.3.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3.2 数据处理与测算方法 |
3.3.3 地区差异分解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财政分权对环境财税政策的影响机制研究 |
4.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基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
4.1.2 基于地方政府间环境财税政策竞争博弈分析 |
4.2 实证研究设计 |
4.2.1 模型的设定 |
4.2.2 空间权重矩阵设定 |
4.2.3 变量选取 |
4.2.4 数据说明 |
4.3 财政分权对环境财税政策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4.3.2 分类别的实证结果 |
4.3.3 分地区的实证结果 |
4.3.4 稳健性检验 |
4.4 扩展: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竞争的识别与解析 |
4.4.1 模型构建 |
4.4.2 分类别的实证结果 |
4.4.3 分地区的实证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研究 |
5.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环境财政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作用机理 |
5.1.2 环境税收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作用机理 |
5.2 实证研究设计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取 |
5.2.3 数据说明 |
5.3 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实证分析 |
5.3.1 环境财政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实证分析 |
5.3.2 环境税收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实证分析 |
5.3.3 分地区的实证结果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非线性效应实证研究 |
6.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收入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非线性机理 |
6.1.2 支出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非线性机理 |
6.2 实证研究设计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选取 |
6.2.3 数据来源 |
6.3 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非线性效应实证分析 |
6.3.1 分类别的实证结果 |
6.3.2 分时段的实证结果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实证研究 |
7.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收入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机理 |
7.1.2 支出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机理 |
7.2 实证研究设计 |
7.2.1 模型设定 |
7.2.2 空间权重矩阵设定 |
7.2.3 变量选取 |
7.2.4 数据说明 |
7.3 财政分权下环境财税政策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实证分析 |
7.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7.3.2 分类别的实证结果 |
7.3.3 分地区的实证结果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资料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资料 |
1.5 研究创新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绿色经济增长理论 |
2.1.2 市场失灵理论 |
2.1.3 政府规制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环境规制的文献综述 |
2.2.2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综述 |
2.2.3 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综述 |
2.2.4 文献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框架 |
3.1 概念界定与概念辨析 |
3.1.1 传统全要素生产率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
3.1.2 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制 |
3.2 环境规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理论演化 |
3.2.1 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 |
3.2.2 环境规制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理论演化 |
3.2.3 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 |
3.3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1 环境规制强度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2 禁养区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3 环评审批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4 环境税收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5 排污许可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与问题 |
4.1 生猪养殖业成本收益的现状 |
4.1.1 生猪养殖业的成本分析 |
4.1.2 生猪养殖业的收益分析 |
4.1.3 生猪养殖业的利润分析 |
4.2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
4.2.1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核算方法 |
4.2.2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产生量分析 |
4.2.3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排放量分析 |
4.3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 |
4.3.1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核算方法 |
4.3.2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分析 |
4.4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现状 |
4.4.1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政策演变 |
4.4.2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基本类型 |
4.4.3 生猪养殖业不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对比分析 |
4.5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 |
4.5.1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分析 |
4.5.2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问题分析 |
4.5.3 环境规制驱动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5.1.2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空间效应 |
5.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5.2.1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5.2.2 变量定义 |
5.3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5.4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5.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5.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5.5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空间效应 |
5.5.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5.5.2 空间面板计量模型选择 |
5.5.3 空间效应的估计结果与实证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6.2.1 模型构建 |
6.2.2 变量定义 |
6.2.3 平行趋势检验 |
6.3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6.4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6.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6.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6.5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6.5.1 地理区域的异质性 |
6.5.2 经营规模的异质性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7.2.1 模型构建 |
7.2.2 变量定义 |
7.2.3 平行趋势检验 |
7.3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7.4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7.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7.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7.5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7.5.1 环境分权的异质性 |
7.5.2 财政分权的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8.2.1 模型构建 |
8.2.2 变量定义 |
8.2.3 平行趋势检验 |
8.3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8.4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8.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8.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8.5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异质性 |
8.5.1 市场环境的异质性 |
8.5.2 资本存量的异质性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9.2.1 模型构建 |
9.2.2 变量定义 |
9.2.3 平行趋势检验 |
9.3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9.4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9.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9.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9.5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9.5.1 市场环境的异质性 |
9.5.2 环境分权的异质性 |
9.6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政策建议 |
10.2.1 合理运用环境规制的组合工具 |
10.2.2 建立健全环境规制的联动机制 |
10.2.3 持续优化禁养区工具 |
10.2.4 逐步调整环评审批工具 |
10.2.5 有序推进环境税收工具 |
10.2.6 加速完善排污许可工具 |
10.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环境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2 对绿色税收内涵界定的研究 |
1.2.3 绿色税收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4 对税制绿化程度的研究 |
1.2.5 主要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税收的概念及内涵 |
2.1.1 绿色税收的概念 |
2.1.2 绿色税收的内涵 |
2.2 绿色税收制度 |
2.2.1 环境保护税 |
2.2.2 绿色相关税种 |
2.2.3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2.3 环境税相关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庇古税 |
2.3.4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 |
2.4 库兹涅茨曲线 |
第3章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发展现状 |
3.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构成 |
3.2 环境保护税 |
3.2.1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
3.3 绿色相关税种 |
3.3.1 资源占用型 |
3.3.2 行为引导型 |
3.4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3.4.1 增值税 |
3.4.2 企业所得税 |
3.5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现行税制的绿化程度 |
4.1 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 |
4.2 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的区域差异 |
4.2.1 东北地区 |
4.2.2 东部地区 |
4.2.3 西部地区 |
4.2.4 中部地区 |
4.3 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税收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建立 |
5.1.1 指标选取及变量说明 |
5.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 实证过程 |
5.2.1 门槛效应检验 |
5.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污染减排效应分析 |
5.3.2 节能降耗效应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绿色税收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建立 |
6.1.1 指标选取及其变量说明 |
6.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6.2 实证过程 |
6.2.1 门槛效应检验 |
6.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门槛参数估计结果 |
6.3.2 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整体上存在的问题 |
7.1.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 |
7.1.2 绿色税制结构不合理 |
7.1.3 绿色税收环保效应不明显 |
7.1.4 各税种之间衔接不顺畅 |
7.2 环境保护税本身存在的问题 |
7.2.1 征税范围过窄 |
7.2.2 税率过低 |
7.2.3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 |
7.2.4 碳税缺位 |
7.2.5 资金使用不明确 |
7.2.6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测定困难 |
7.2.7 税收信息共享不顺畅 |
7.3 我国现行绿色相关税种存在的问题 |
7.3.1 资源税制度设计缺乏环保针对性 |
7.3.2 消费税缺乏“绿色性” |
7.3.3 车辆购置税税率设计简单 |
7.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7.4.1 增值税 |
7.4.2 企业所得税 |
7.5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7.5.1 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 |
7.5.2 现行绿色税制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 |
7.5.3 尚未形成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 |
7.5.4 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8章 绿色税收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8.1 国外绿色税制的发展概况 |
8.1.1 澳大利亚 |
8.1.2 美国 |
8.1.3 日本 |
8.1.4 德国 |
8.1.5 瑞典等北欧国家 |
8.2 国外绿色税制的构成 |
8.2.1 国外绿色税制的主要税种 |
8.2.2 国外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 |
8.3 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 |
8.4 国外绿色税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9章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议 |
9.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构建的原则 |
9.1.1 绿色发展原则 |
9.1.2 税收公平原则 |
9.1.3 税收效率原则 |
9.1.4 税收中性原则 |
9.2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思路 |
9.2.1 对绿色税制进行总体设计 |
9.2.2 调整绿色税制结构 |
9.2.3 加强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 |
9.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 |
9.3.1 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 |
9.3.2 与其他相关税种配合,构建绿色税收制度 |
9.3.3 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9.3.4 加强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 |
9.3.5 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调节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5)环境保护税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综合述评 |
1.3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3.1 环境保护税相关概念 |
1.3.2 环境保护税理论基础 |
1.3.3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异同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问卷调查法 |
1.4.3 实地访谈法 |
1.5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主要不足 |
2 环境保护税实施现状 |
2.1 样本介绍 |
2.2 税制设计现状 |
2.2.1 纳税人 |
2.2.2 税目及税率 |
2.2.3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 |
2.3 基层征管现状 |
2.3.1 部门分工现状 |
2.3.2 管户分布现状 |
2.3.3 税款征缴现状 |
2.3.4 减免优惠现状 |
2.4 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现状 |
2.4.1 税收遵从度现状 |
2.4.2 税收满意度现状 |
2.5 跨部门协作现状 |
2.5.1 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实施现状 |
2.5.2 复核机制实施现状 |
3 关于环境保护税实施状况的访谈调研 |
3.1 访谈调研基本情况介绍 |
3.1.1 访谈目的 |
3.1.2 访谈对象 |
3.1.3 访谈设计 |
3.2 访谈调研结果整理 |
3.2.1 纳税人访谈结果整理 |
3.2.2 税务部门访谈结果整理 |
4 环境保护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4.1 税制设计问题 |
4.1.1 征税范围狭窄 |
4.1.2 税率设置不合理 |
4.1.3 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
4.2 跨部门协作问题 |
4.2.1 跨部门协作配合难度大 |
4.2.2 数据交换制度未落到实处 |
4.2.3 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搭建 |
4.3 配套制度问题 |
4.3.1 地方在征管中缺乏主动权 |
4.3.2 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成 |
4.3.3 未明确税款用途 |
4.3.4 培训形式不符合纳税人需求 |
4.4 数据质量问题 |
4.4.1 申报数据填写不规范 |
4.4.2 应税污染物计税方法不完善 |
4.4.3 个别应税污染物计税依据无从查证 |
5 环境保护税实施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
5.1 现实条件制约 |
5.1.1 开征时间较晚 |
5.1.2 地方对环境保护税重视程度不足 |
5.2 制度层面限制 |
5.2.1 跨部门协作的特殊性 |
5.2.2 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 |
5.2.3 征税对象计量技术性较强 |
6 环境保护税实施中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
6.1 调整税制设计 |
6.1.1 扩大征税范围 |
6.1.2 优化税率结构 |
6.1.3 完善税收优惠措施 |
6.2 强化部门间协作程度 |
6.2.1 构建跨部门高度协作机制 |
6.2.2 落实部门间数据交换制度 |
6.2.3 尽快建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
6.3 完善配套制度体系 |
6.3.1 加大地方在实际征管中的主动权 |
6.3.2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
6.3.3 确保税款专款专用 |
6.3.4 创新培训形式 |
6.4 提升数据准确度 |
6.4.1 确保申报数据质量 |
6.4.2 健全污染物监测技术 |
6.4.3 补充修订排污系数法和核定计算法 |
7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6)我国环境保护税功能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环境保护税功能概述 |
1.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与特征 |
1.1.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 |
1.1.2 环境保护税的特征 |
1.2 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功能 |
1.2.1 环保功能 |
1.2.2 财政收入功能 |
1.2.3 调节税制功能 |
1.3 环境保护税功能的理论基础 |
1.3.1 公平与效率价值 |
1.3.2 环境税收法定理论 |
1.3.3 环境税收中性理论 |
第2章 环境保护税的功能定位 |
2.1 科学定位环境保护税的功能 |
2.1.1 以环保功能为主要功能 |
2.1.2 以筹集财政收入为次要功能 |
2.2 影响环保税功能的重要因素 |
2.2.1 环境保护税具体税制要素的设计 |
2.2.2 环境保护税收入的分配及使用方式 |
2.2.3 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模式 |
第3章 以专款专用为原则:保障环境保护税功能的合法性 |
3.1 环境保护税收入专款专用的合法性论证 |
3.1.1 保障环境保护税环保功能的合法性 |
3.1.2 保障环境保护税财政收入功能的合法性 |
3.2 落实环境保护税收入专款专用原则的具体路径 |
3.2.1 环境保护税收入专款专用的立法安排 |
3.2.2 完善环境保护税收入专项支出预算制度 |
3.2.3 建立环境保护税收入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
第4章 现行征管机制下环境保护税功能分析 |
4.1 联合征管下环境保护税的环保功能分析 |
4.1.1 环保部门协同征管,释放环保效能 |
4.1.2 协作机制不健全,环保部门工作遭遇阻力 |
4.1.3 法律体系不完备,环保功能缺乏法律保障 |
4.2 联合征管下环境保护税收入功能面临的困境 |
4.2.1 自主申报存在漏洞,难以保障税款足额入库 |
4.2.2 涉税信息不对称,影响税额认定 |
4.2.3 税收救济不足,税款征收存在不稳定因素 |
4.3 完善征管机制,强化环境保护税功能 |
4.3.1 协调与现行税收征管法之间的冲突 |
4.3.2 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征管工作机制 |
4.3.3 完善征收管理监督机制 |
4.3.4 推广“互联网+大数据”治税模式 |
第5章 构建匹配环境保护税功能定位的绿色税法体系 |
5.1 明确绿色税收法律体系的定位 |
5.1.1 完善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税种 |
5.1.2 适时开征特种或单项环境税种 |
5.2 优化《环境保护税法》各项具体制度要素 |
5.2.1 适时扩大征税范围 |
5.2.2 调整税率结构 |
5.2.3 完善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
5.2.4 增加地方政府行使环境保护税税权的具体规定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对环境治理效应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环境税收的基本理论 |
1.2.2 环境税收的环境保护效应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环境税收制度对环境治理效应的理论依据 |
2.1 公共产品理论——政府治污的直接依据 |
2.2 外部性理论——政府治污的必要性 |
2.3 污染者付费理论——环境税收制度的理论渊源 |
2.4 双重红利理论——环境税收制度的效应 |
第三章 我国环境税收的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现状 |
3.1.1 环境保护税现状 |
3.1.2 消费税现状 |
3.1.3 资源税现状 |
3.2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实施概况 |
3.3 我国环境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3.3.1 整体问题 |
3.3.2 各环境税种问题 |
第四章 我国环境税收治理效应实证分析 |
4.1 模型框架的基础 |
4.1.1 环境“库兹涅茨”模型 |
4.1.2 模型建立 |
4.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与数据的说明 |
4.2.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3 实证结果 |
4.3.1 排污费对环境的影响 |
4.3.2 成品油消费税对环境的影响 |
4.3.3 资源税对环境的影响 |
4.3.4 排污费、成品油消费税、资源税三者共同对环境的影响 |
4.3.5 结果分析 |
第五章 欧美环境税收政策与改革经验 |
5.1 各国环境税收税种 |
5.1.1 排污税 |
5.1.2 碳税/能源税 |
5.1.3 交通环境税 |
5.2 借鉴意义 |
5.2.1 建立细致多元的环境税收制度 |
5.2.2 环境税收新政要循序渐进 |
第六章 优化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环境治理效应的建议 |
6.1 完善环境税收制度顶层设计 |
6.1.1 完善法律 |
6.1.2 税制设计做好长期规划 |
6.2 推进环境税收各税种“绿化” |
6.2.1 环境保护税 |
6.2.2 消费税 |
6.2.3 资源税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 |
2.1.1 排污费 |
2.1.2 环境保护税 |
2.2 环境保护税的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
2.2.3 双重红利理论 |
第3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历史演变和收入概况 |
3.1 环境保护税的历史演变 |
3.2 环境保护税的收入概况 |
第4章 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 环境保护税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1 环境质量指标的选取 |
4.1.2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的来源 |
4.1.3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模型的设定 |
4.1.4 面板单位根检验以及效应模型的选择 |
4.1.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2 环境保护税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4.2.1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的来源 |
4.2.2 税收生产函数模型的设定 |
4.2.3 面板单位根检验以及效应模型的选择 |
4.2.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5章 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5.1 征税范围较窄 |
5.2 税率较低 |
5.3 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 |
5.4 其它环境相关税种与之相冲突 |
第6章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建议 |
6.1 扩大征税范围 |
6.2 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 |
6.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6.4 与其它环境相关税种相协调 |
6.5 出台相适应的配套政策 |
附录 |
1 各省2005-2015年实际人均GDP计算 |
2 各省份EKC模型的实证结果 |
3 26个国家环境保护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赤峰市基层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税收执法风险理论基础 |
2.1 风险管理理论 |
2.1.1 风险管理理论内容 |
2.1.2 风险的定义 |
2.1.3 风险管理的产生和发展 |
2.2 税收执法风险理论 |
2.2.1 税收执法风险含义 |
2.2.2 税收执法风险的特征 |
2.2.3 税收执法风险的分类 |
2.3 公共权力制约理论 |
3 赤峰市基层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税收执法风险点 |
3.1 赤峰市基层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的总体状况 |
3.2 税收执法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
3.2.1 税源监控能力不够,加剧税款流失情况 |
3.2.2 税收执法争议案件增加,呈现出向基层延伸趋势 |
3.2.3 信访举报案件频发,纪律处分人数增多 |
4 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
4.1 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 |
4.2 税收执法风险的外部环境制约 |
4.2.1 税收收入目标管理与依法治税之间相冲突 |
4.2.2 低纳税遵从度与高纳税维权意识 |
4.2.3 地方政府对税收执法的影响 |
4.3 税收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4.3.1 税收执法人员缺乏风险意识 |
4.3.2 税收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 |
4.3.3 税收执法人员廉政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
4.4 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 |
4.4.1 征管体制落后 |
4.4.2 考核体制缺乏科学性 |
4.4.3 内控和奖惩机制不健全 |
5 国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启示与借鉴 |
5.1 美国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经验 |
5.2 加拿大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经验 |
5.3 荷兰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经验 |
5.4 国外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经验的启示与借鉴 |
6 基层税务机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
6.1 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法制建设 |
6.1.1 完善税收基本法,健全税收立法体系 |
6.1.2 重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不断丰富税收法律体系 |
6.1.3 注重税法立法调研,加强税法宣讲工作 |
6.1.4 严格涉税法规出台,突出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
6.2 改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宏观环境 |
6.2.1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 |
6.2.2 持续提高应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
6.3 提高税收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
6.3.1 强化税收执法风险教育 |
6.3.2 加大税收执法业务培训力度 |
6.3.3 加强职业操守的培育 |
6.4 健全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组织管理体制 |
6.4.1 科学合理设置征管机构 |
6.4.2 建立明晰的岗位责任体系 |
6.4.3 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 |
6.4.4 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
6.5 加强税收执法风险内控预防监督 |
6.5.1 健全税收执法风险监测体系 |
6.5.2 加强税收执法内控管理 |
7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10)基于边际治理成本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进展 |
2.1.1 最优税率研究 |
2.1.2 作用机理与效应的理论研究 |
2.1.3 环境税政策效应的实证研究 |
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1 国际经验与税制设计 |
2.2.2 计税依据与征管问题研究 |
2.2.3 环境税效应研究 |
3 环境保护税制订理论与方法 |
3.1 环境税的理论基础 |
3.1.1 外部性理论 |
3.1.2 公共物品理论 |
3.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1.4 循环经济理论 |
3.1.5 法学理论 |
3.2 税率制订方法 |
3.2.1 治理成本法 |
3.2.2 污染损失成本法 |
3.2.3 方法的选择 |
4 环境保护税区域差异性分析 |
4.1 各地区环境保护税率概况 |
4.2 税率与环境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 |
4.2.1 环境经济指标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
4.2.2 环境质量与税率对比 |
4.2.3 染物排放与税率对比 |
4.2.4 经济发展与税率对比 |
4.3 税率与各环境经济指标的回归分析 |
4.3.1 研究假设 |
4.3.2 模型建立 |
5 省级层面实证分析 |
5.1 数据来源 |
5.2 税率标准探究 |
5.2.1 削减费用函数及边际治理成本 |
5.2.2 边际治理成本与现有标准比较分析 |
5.2.3 重点行业边际治理成本分析 |
5.2.4 不同情景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比较分析 |
5.2.5 环境保护税税率对税收优惠的影响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2 辽宁省问卷调查表 |
四、关于内蒙古环境税收的探究(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D]. 韩菲.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财政分权、环境财税政策与工业绿色转型[D]. 邹显亚.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D]. 于连超. 西南大学, 2020(05)
- [4]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 郎威. 吉林大学, 2020(08)
- [5]环境保护税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为例[D]. 姚悦.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6]我国环境保护税功能的法律问题研究[D]. 吴筱颖. 南昌大学, 2019(08)
- [7]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对环境治理效应的实证分析[D]. 罗艺丹.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8]我国环境保护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D]. 汪曼凡.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9]赤峰市基层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D]. 王旸.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9(01)
- [10]基于边际治理成本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标准研究[D]. 张伊丹.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